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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借款担保合同3篇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当今社会以质押担保债权实现和交易信用的现象日益频繁,相对于质押担保理论上的探讨还存在不足。那么签订借款担保合同须要留意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私人借款担保合同,感谢您的阅读。 私人借款担保合同1 出质人(甲方):_ 居处:_ 法定代表人:_ 开户金融机构:_ 账号:_ 质权人(乙方):_ 居处: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_ 为确保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样,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
2、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其次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全部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
3、值削减,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削减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削减,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
4、担当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
5、严峻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变更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实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状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干脆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依次安排: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
6、.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 其次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次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
7、月_日 私人借款担保合同2 甲方:_ 居处:_ 乙方:_ 居处:_ 鉴于: 1.甲方拟与_有限公司、_实业发展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_万股股份; 3.乙方因资金惊慌、拟向甲方借款以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拟向乙方供应相应借款。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万元(下简称“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该等借款。 1.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双方同意,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
8、算方法为_,支付时间与方式为_。 1.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1.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马上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1.5.1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歼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1.5.2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假如乙方在本协议未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马上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
9、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纳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 _年_月_日 乙方:_ 授权代表:_ _年_月_日 私人借款担保合同3 甲方(担保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居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居处: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 年/月。现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同意
10、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月的担保。现甲乙双方经过同等自愿、协商一样,就乙方有偿向甲方供应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供应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担保服务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详细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文件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
11、用均由甲方担当。 其次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需向乙方供应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详细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样的,以详细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全部文件及资料均真实、精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
12、法律纠纷; 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惩罚或其他争议; 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实力的其他状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实力完全履行本合同。须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居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
13、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供应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供应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供应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于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托付书,并帮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运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
14、乙方供应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状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供应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缘由而变更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
15、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加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百分之 )计收,共计 元; 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
16、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供应担保服务而发生的询问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的;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全部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假如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甲方虚构事实,有意骗取担保的;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供应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供应的
17、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供应抵押物或质物; 甲方或其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供应担保行为的; ?甲方未根据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实行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要求甲方接着向乙方供应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接着办理抵押物或
18、质物的登记手续; 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担当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其次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干脆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项目,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
19、,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担当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担当以下责任: 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3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
20、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干脆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供应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状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其次条的约定主见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
21、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样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私人借款担保合同3篇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9页 共19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第 19 页 共 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