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宇科技: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4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航宇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74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2、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 2019 21 号)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
3、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2 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 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 回拨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 网下投资者资产规
4、模核查、 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
5、ps:/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报价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投资”) 及长江资管星耀航宇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 网下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 初步询价时间及报价:、 初步询价时
7、间及报价: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 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下投资3 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 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 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拟申购
8、价格不超过 3 个。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下 IPO 申购平台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申购平台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
9、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资者提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
10、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监, 作为监管机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000 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7.8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 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1 年 6 月 10 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
11、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金额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12、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4 (T-8 日)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明(资金规模截至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
13、(日(T-8 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
14、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
15、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上 交 所 网 下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上 交 所 网 下IPO申 购 平 台申 购 平 台(https:/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T-8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
16、保荐机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
17、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 不听他人报价, 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投资者
18、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 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
19、资产5 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金额上限”和和“资产规模(万元)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
20、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售对象拟申购价格 1,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应在万股)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栏目中选择“是是”,并选择在,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 应在售对象, 应在“资产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中选择“否否”, 并必须, 并必须在在“资产规模
21、(万元)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5、高价剔除、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22、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 (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
23、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6 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
24、险特别公告。 7、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金金额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8、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25、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
26、业年金基金”) 、)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于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于 2021 年年 6 月月 28 日 (日 (T+3日)
27、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日) 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战略配售部分,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海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 个月,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7 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28、算。 9、市值要求、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年 6 月月 16 日(日(T-5 日)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
29、,在该基准日前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个交易日(含基准日) 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基准日) 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网上投资者市值计算
30、规则按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10、 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 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1、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31、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T+2 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32、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8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3、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2021 年 6 月 18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其弃购数量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33、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1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34、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5、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 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6、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 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板公司具
35、有研发投入大、 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
36、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9 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10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 年 5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803 号)。本次发行
37、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航宇科技”,扩位简称为“贵州航宇科技”, 证券代码为 688239,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23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航宇科技所处行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7)。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3,5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00 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38、。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9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8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9.7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 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 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https:/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官网()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39、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网下投资者应11 当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及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只有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40、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 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https:/) 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并向保荐机构) 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
41、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 养老金、 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 养老金、 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应当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应当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
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和资金规模证明文件、和资金规模证明文件、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
43、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特别提示一:特别提示一: 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
44、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在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12 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以初步询(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个工作日(2021 年年 6 月月 10
45、日,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T-8 日)为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
46、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https:/) 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 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二:特别提示二: 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上 交 所 网 下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47、 上 交 所 网 下IPO申 购 平 台申 购 平 台(https:/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T-8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投
48、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 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听他人报价, 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
49、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
50、 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13 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