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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3 篇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1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和AA 市国土资源局 20*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245 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扎实安排部署,我局从 2 月底开始,全面认真组
2、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 20*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资源管理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年初有计划,每周有排查情况报告,每月有检查月度总结,每半年有总结。形成了上下齐
3、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各资管站、各资管站与其管辖矿山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落实监督检查。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于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专项行动进
4、行了安排和强调。进一步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横向看,各单位能够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把好安全关;从纵向看,行业系统上下形成了机关检查,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共同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上半年来,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结合,企业内查、资管站普查、国土局抽查。今年来,3 月至 6 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局领导班子和各资
5、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局与公安、安监、环保、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组成了两个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县南北山各开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查看实情,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的落实;
6、三是查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的落实。检查组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确保监管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机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坚决叫停无证开采、露天不分台阶或分层开采、警戒范围不规范的企业,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违”行为及违法行为。加强排查通风系统
7、、运输系统、配电系统、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危险路段、工程施工作业一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采取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抓细、抓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果、取得实效,按照 20*年度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安监、公安、环保、工信、人社等部门,分南、北山二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全县各矿山企业及矿点进行了四次全面大排查。(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
8、、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户,矿点 80 处,按照整治工作“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依法取缔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 2 处(其中:非法开采铁矿点 1 处、非法开采锰矿点 1 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人社局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制止了金庙沟金矿、大红山锰矿等违法生产行为,清理现场非法采挖人员,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列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对一些非法行为及非法生产开采的生产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共发责令停产通知书 80 份。(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检查组根据辖区的实
9、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70 家,其中(采矿权非煤矿山采矿企业 20 家,探矿权企业 50 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非法采、探矿行为 16 起。整改率
10、达到*%。1.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六一”及端午节等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2.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遗留打击高压态势。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我局于 6 月初传达学习市安委办、市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制定下发“安
11、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紧紧围绕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总体部署,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广泛宣传,积极弘扬安全文化。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了黑板报,使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6 月 20 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经过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2、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是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安
13、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四是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今后,我局将围绕全县非煤矿山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1、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
14、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4、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5、各资源管理站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督力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2 市安委办:今年上半年,*市国土
15、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20*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
16、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2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20*】44 号)、*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30 号)、*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0 号)、20*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和 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7、、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20*年月-13 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
18、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 起,关闭违法企业 1 家,停产停业整顿 12 家。四、加强宣传教育、
19、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4.22”地球日、“.2”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 12 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
20、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下步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尽管我们对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进行了宣传教育,但由于其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限,隐患排查防范意识仍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需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进一步加
21、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技能。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今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大动态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争取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处置隐患,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三)建议 矿山企业涉及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务、工商、税务、质检、电力等多部门监管,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监管职责。建议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由安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把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真正抓实抓好。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3
22、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23、 *年 12 月 30 日止,我县取得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非煤矿山*个,其中石灰岩*个,砖瓦粘土矿 5 家。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 2 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 123 条,限期整改 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 4 家;责令 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 份,取缔了 9 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 32 件,导火索 40 多米。(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
24、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
25、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 1
26、04 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04 家,发证率*%,未发证 7家,按“三同时”监管,其中:3 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
27、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 9 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
28、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
29、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