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图书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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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所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范围 研究所图书管理按本规定进行。第二条意义 加强研究所的图书管理,有助于提高研究工作的效率,有助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助于开展研究工作。第三条责任 每一位借阅图书的研究人员,都有责任按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分类 研究用图书分为杂志、报纸、专业书籍与小册子。1.杂志。主要指按月或双月发行的定期刊物。2.报纸。主要指官方报纸、各类产业经济报纸以及专业性报纸。3.专业书籍。主要指各种公开发行的本行业书籍。这类图书是研究所图书的主体。4.小册子。主要指各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产品目录等。第五条内部资料 公司内部资料原则上按本公司文书处理规定进行管理,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

2、六条监事 研究用图书由研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第二章图书事务 第七条管理员 在研究管理部门中专设一名图书管理员。第八条责任 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研究所内的图书室事务工作。第九条移交 图书管理员在移交事务时,必须以文书的形式进行,写明图书资料的目录与存放地或书架等。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十条程序 在购买研究用图书时,按下列要领与程序进行:1.当你想买书时,图书管理员会填写购书申请表,由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委托总务部门购买或订购。2.总务部在受理购书申请单时,必须按照申请登记簿的要求进行登记,并请总务部主任决策。3.一旦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或同意购买,总务部负责人将办理具体购买手续,并通知图书管理员安排购书

3、任务。第十一条否 总务部购进图书后,按图书购入台账进行填写,把图书送交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必须对新进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然后存放在书架、书柜中。第十二条通知 图书纳入书架后,管理员立即通知想买书的人借阅。每月在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当月购买的所有书籍,并告知所有员工。第十三条贷款限制 新近购入的图书,原则上 1个月之内不外借,只允许在图书室内阅读。第 14条采购的终止 如果希望终止采购图书,必须由图书管理员向研究管理部主管请示,经同意后,转告总务部终止采购。第十五条预算 图书管理员必须掌握正常情况下每个月购书的数量和金额;在此基础上,每月末、每年末制定下月或明年预算购书金额、数量、图书名称,

4、再由研究管理部负责人上报总务部。第十六条审核 总务部主管对购书预算报告书进行审核,确定每年购书预算金额,并通知研究管理部和图书管理员执行。如果总务部主管审核结果认为所报购书预算超过了允许的范围或允许的总额,则上报财务部主管乃至总裁裁决。第四章外借 第十七条外借 1.如果研究业务需要外借图书,由借阅者填写“外借图书单”,向研究管理部主管提出申请,许可后向管理员借书。2.图书管理员要做好外借图书登记,并经常检查外借状况。第十八条归还 在还书的同时,要把书还给借书人的“书单”。第十九条阅读 在图书室借阅图书,必须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写明借阅者姓名、所在部门等。工作时间借阅图书,必须经主管领导认可。第

5、二十条外借期限 1.外借图书原则上阅完应及时归还;2.普通读物的外借时间为 1周以内;3.业务上必备读物的外借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续借必须重新办理手续;4.孤本、珍本或其他需要补缀的书籍,原则上拒绝外借。第二十一条归还事务 图书管理员在接到归还图书后,必须在原外借登记上填注归还日期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第二十二条阅读报纸 报纸杂志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在图书室阅览。报纸按月装订,杂志按年装订。第五章赔偿 第二十三条丢失 外借图书一旦丢失,必须填写“丢失报告单”,经管理员向研究管理部主管做出书面报告。第二十四条调查 研究管理部主管依据“丢失报告单”,对丢失原因做出调查,并就调查结

6、果向总务部主管做出报告。第二十五条索赔 总务部主管根据报告及情节,向责任者提出赔偿办法。第二十六条赔偿限度 1.如果确认系由于个人过失,且情节恶劣或严重者,要求按书价赔偿;2.如果确认系由于个人过失,但并非故意,或情节不严重者,由总务部主管确定减免比例,总额不低于书价的一半;3.如果市场价格不明或原价不清者,由总务部主管确定金额;4.如果丢失的责任难以明确,由总务部主管全权处置。第二十七条破损 外借图书如果破损,参照上条规定索赔。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定期整理 1.图书室责任人员必须经常整理图书,并每隔 4 年对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2.对照台账与其他图书登记,进行认真核对;3.清点与核对结果经主管上报总裁,并通知总务部主管及其他各部主管。第二十九条修订 本规定的修订,由总务部主管提议,总裁决定。第三十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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