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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煤地字 2010378 号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 十一项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样板 十一项制度要求 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制度必须明确行政正职、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行政副职、地测科、防治水机构、防治水人员、其它部门生产、调度、机电、通风、安监、维运、信息、供应等的水害防治责任分工及承担的相应职责;各项防治水职责落实到人;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制度必须明确对防治水方案、设计、技术报告、安全技术措施涉及地测、生产、通风、机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部门,分级审批程序会签程序等;三、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制度包括:开展水害地质预测预报的内容要有文字、图纸,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
2、或处理意见;水害预测预报的时间间隔年、季度、月、周;雨季的临时性预报、存在水患时的及时预报;明确要求履行签字的程序,并留有文字记录;每年末应分析总结,对预测预报失误的责任追究;预测预报的保管、存档、负责人;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开展水情水害隐患排查的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组织排查的时间间隔日常、雨季、参加人员、发现问题的治理部门及负责人,要有文字记录;明确治理方案的制定机构、执行机构及责任人 五、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制度应明确发现水患立即停产撤人的程序;发现水患问题时,领导、生产、调度、相关部门联系制度及各自承担责任;采取的具体措施;对隐患未排除的区域,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六、灾害性天
3、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制度应明确与气象部门签订技术协议,必须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明确是哪个领导、部门的职责范围,与气象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流程,承担的职责;明确需采取的哪些预防措施、执行领导、部门、责任,并留有记录;必须有 24 小时不间断预警责任制;七、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制度应明确巡视领导、参加部门、责任人、参加人员及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责任;明确巡视时间、负责人及重点巡查的部位;明确巡查的内容,必须留有文字记录,定期归档,管理人员及责任;八、探放水制度 制度应明确探放水工作分工:领导、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生产部门、机电部门、调度部门的分工及职责;必须有具体的负责人和承担的责任
4、;九、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奖罚制度 制度应明确地测部门需按照防治水专业标准化要求制定工作质量标准及奖罚制度,报相关领导审批;安监部门组织防治水事故分析,认定制度;领导及参加分析部门的职责;奖罚标准;记录、存档;十、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制度应明确分管领导、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地测部门的职责,培训时间;参加培训人员考试不合格的部门考核制度;制定初训和复训的时间间隔;十一、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制度应明确资料管理人员职责;哪些资料需上传集团公司地测网,专业技术人员上传职责;汇交和存档有具体管理人员职责;对应的考核制度;样板 XX 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安
5、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 XX 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一、防治水机构、制度 矿成立专门的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衔接、机电、人事、多营的副矿长、分管衔接、生产、机电、通风的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长 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安监部、信息中心、采煤工区、掘开工区、机电工区、运输工区、通风工区、回收区、综合服务中心、供应科、选煤厂的行政正职 领导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办公室主任由地质测量部部长兼任;领导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
6、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地质测量部为防治水专门机构;二、防治水一般规定 1、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2、必须配备不少于 X 名经专业培训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3、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4、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抵御水害的能力;5、加强防治水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运用工作,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6、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
7、计划,并组织实施;7、要编制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8、全面贯彻落实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和防治水工作计划,防治水工程未完成之前,相关的任何采掘工程不得施工;9、严格工程质量验收;为保证防治水工程质量,生产技术组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钻孔下止水套管、耐压试验、钻孔参数、注浆钻孔注浆方式、注浆量、注浆压力必须严格认真检查验收,若因疏忽大意或者把关不严等出现钻孔质量问题,将追究有关验收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10、提高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能力;在排水系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各个掘进、回采工作面内的防排水设施、排水工程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制定的有关防治水专项
8、措施中的要求配备、施工,以提高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灾、抗灾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1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方案及要求的工期施工,确保各项防治水工程按期完成;三、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1、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加强日常水文地质调查、观测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为矿井防治水工作奠定基础;2、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14、15、16 条和集团公司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图纸;3、加强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专业的要求和标准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4、防治水资料分
9、矿井、采区、水平、工作面、年度妥善保存,并定期整理归档,严禁随意丢弃、销毁;5、认真分析研究水文地质资料,坚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6、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地面防治水 1、设立地表河流水文观测站,每月定期对河流流量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2、雨季期间做好地面防洪工作;定期对地表开采沉陷区、裂缝、河沟、关闭和废弃小窑、各井口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洪水通过各种通道灌入矿井;3、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
10、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五、井下防治水 1、每月对周边及井田内小煤矿进行一次采掘及水文地质情况调查,掌握其采掘、矿井涌水量、巷道及采空区积水情况、排水系统及能力、有无超层越界开采等;雨季期间每月开展一次;2、在巷道掘进和回采开采之前,应详细对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必要时采用钻探、物探或其它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情况,对于可能威胁或严重影响安全的水文地质情况应在掘进、回采前 36 个月提出专门防治水方案和措施;3、对小窑老空区、邻近生产小煤矿开采范围不清区域、充水巷道、采空积水区等需要探放水的区域,必须根据规
11、定确立探放水警戒线,并填绘在矿井充水性图上;掘进工作面进入探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实际积水边界 30 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4、在水淹区域积水以下进行开采的回采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对上部积水进行彻底疏放和排除,如无法排除时,须制定专门的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 条执行;5、在水淹区下方进行巷道掘进时,一般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三第五条规定执行,如遇导水断层、陷落柱或其它导水通道时,须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6、在进行探放水钻孔设计及实施探放水过程中,必须遵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93100 条的规定进行;7、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
12、须有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且贯彻至施工队组的职工,否则不得施工;探放水设计内容按照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MTT6321996 第四条执行,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8、如果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充水因素或周边煤矿的采掘情况不明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的防治水原则;下属联营兼并矿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9、当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警戒线或积水区下方作业时,而探放水工程尚未进行或采掘过程中发现险情时,必须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10、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
13、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11、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5156 条执行;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12、必须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矿井主要排水设施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5861 条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 2倍;采区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必须与本采区各采掘工作面的能力相匹配;13、地质测量部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方案、设计、技术报告,
14、并经地质测量部技术主管、地测部长、副总工程师生产、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发放给相关部门,要履行签字的程序,并留有文字记录;14、通风工区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安全施工措施并经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地质测量部技术主管、通风工区技术主管、采煤或掘开工区技术主管、机电工区技术主管、副总工程师生产、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5、探放上覆老空水,距设计探水目的层剩余距离 5.0 米时,矿分管领导现场组织探放水,保证探放水安全进行;16、探放同层积水,剩余距离 30 米时,矿分管领导现场组织探放水,保证探放水安全进行;17、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
15、得小于 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 10 m;XX 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的水害防治职责分工,特制定 XX 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防治水机构 矿成立专门的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衔接、机电、人事、经营、多营的副矿长、分管衔接、生产、机电、通风的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长 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安监部、信息中心、采煤工区、掘开工区、机电工区、运输工区、通风工区、回收区、综合服务中心、供应科、选煤厂的行政正职 领导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
16、质测量部,办公室主任由地质测量部部长兼任;领导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地质测量部为防治水专门机构;二、矿长岗位职责:1、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2、负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3、负责重大防治水安全隐患的治理实施和抢险工作;三、总工程师岗位职责:1、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全矿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组织审查、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防治水方案、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3、组织开展水情水患排查,研究制定治理措施;4、协助矿长开展重大水害事故抢险救援工
17、作;5、推广应用防治水工作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对防治水工作的难点进行技术攻关;四、副矿长岗位职责 1、副矿长生产:对回采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负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实施;2、副矿长衔接:对井巷工程及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负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掘开工作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实施工作;3、副矿长安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4、副矿长分管多营、人事、经营、机电:负责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各项防治水工作;五、生产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方案、设计及技术措
18、施的审批和实施;3、组织协调具体探放水工作;负责牵头落实矿各项防治水工程,包括跟工程、组织召开探放水会议、定措施、组织工程施工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的进度及质量;六、地质测量部部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地质测量部部长担任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对地质测量部防治水业务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协调组织地质测量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4、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协调全矿防治水隐患定期排查与专项检查;5、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协助矿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七、地质
19、测量部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1、地质测量部技术主管对地质测量部部长负责,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认真落实国家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政策、管理规定,组织协调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工作任务;4、组织编制并审查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措施,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度、季度、月度、临时性预测预报的编制,督促检查矿井防治水常规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8、组织开展地表水体、
20、降雨量、井下各观测站的涌水量观测、记录工作;9、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和对隐患治理的督促检查和落实;10、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2、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协助矿领导制定处理措施;13、负责对矿井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八、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在地质测量部部长的领导下,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矿技术管理规范
21、,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3、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汇总工作;按要求开展井上下水文地质调查及水文地质观测;4、负责全矿各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下发和上传;5、参加水情水害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编写隐患排查报告,并按规定上传集团公司;6、负责按规定编制水文地质说明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在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编写工作总结;6、按规定编绘各种防治水基础台帐及基本图件,并负责动态修改;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8、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9、不断学习业务管理知识,提高专
22、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10、负责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11、负责矿井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12、负责井田内及周边生产、废弃小煤矿的调查工作;九、各单位部室职责 1、地质测量部:为防治水工作专门机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1 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具体业务管理责任和业务保安职责;2 负责防治水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3 负责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4 负责防治水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5 负责防治水隐患排查的执行工作;6 负责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7 负责各种水文地质预报的编制工作;8 负责矿井防隔水煤岩柱
23、设计,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9 负责井田内及周边生产、废弃小煤矿的调查工作;10 负责矿井井下涌水量和地表河流流量的观测统计,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和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1 负责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12 协助指导各联营兼并整合煤矿开展其防治水工作;2、安监部: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防治水事故分析考核工作;3、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组织协调探放水工作的开展;4、总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负责地面防洪工作的协调指挥、检查落实;5、信息中心:负责探放水地点通信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保证信息畅通;6
24、、机电工区: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排水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检查工作,保证防排水设备运行正常,并负责对各水仓的清挖工作;7、通风工区:负责探放水设备的管理、钻孔的具体施工及进度记录、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瓦斯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8、运输工区:负责井下大巷排水沟渠的清挖,保证排水畅通;9、供应科:负责防排水设备的购置,防洪物资的供应保障;XX 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阳煤地字 2010378 号文要求,为做好我矿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为水害防治奠定基础,特制定 XX 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在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查明水文
25、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二、水害预测预报种类: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雨季及特殊水患情况下的临时性预报;1、周分析 根据矿井采掘工程计划,每周一前编制下周水情水害预测预报;2、月度预报 地测部门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 24 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月报可与矿井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合并编制;3、季度预报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根据矿井下一季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下一季度的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4、年预报 每年 2 月底以前,地测部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
26、料及充水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编制矿井年度水文地质预测预报;5、临时预报 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水害临时预报水害通知单;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三、水害预测预报内容: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要求有文字、图纸,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四、水害预测预报编制要求:1、水害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文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
27、据;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量部档案室;3、各类预报必须严格执行审查签字程序,即:本人自检地测组长分管副部长签字部长签字,而后下发至各单位;4、各类水害预测预报期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不断提高预报准确率;5、水害类型复杂或重大水文地质问题,必须集体分析研究,执行会审制度,做出预测预报;五、考核规定 1、预测预报编制必须认真、仔细、负责,对预测预报失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编制者、审查人 XX 元的罚款,造成水害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各类预测预报审批同意后要及时下发至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对因未及时送达预报造成水害事故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XX 元的罚款;XX
28、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阳煤地字 2010378 号文要求,为做好我矿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XX 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其他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各工区、部室的正职及分管安全的领导 二、职责分工 矿长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各单位、部室正职和分管领导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监部负责水害隐患排查的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工作,并负责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落实考核工作;三
29、、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1、矿各部门和个人发现水害隐患,均有权向矿调度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地质测量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水害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采取措施整改;2、隐患排查时间: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每月对井下各地点水害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领导、部门,采取措施整改处理,未采取措施处理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每年 5 月中旬,矿“三防”办公室要组织所属各部门进行一次雨季“三防”隐患全面排查,对所管辖范围的地面建筑物、风井、储煤场、井下以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地测部负责将隐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地质处;雨季期间,各单位及时掌握
30、天气情况,降雨前后各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3、对于一般水害隐患,由本单位防治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必须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措施,落实整改;对于重大水害隐患,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水害隐患治理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4、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水害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水害发生;水害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到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水害发生;5、加强
31、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水害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排查和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矿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XX 矿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阳煤地字 2010378 号文要求,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特制定 XX 矿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一、培训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人事、衔接、生产的副矿长总
32、工程师 成员:人力资源部、地质测量部行政正职、职工学校校长及相关单位培训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培训工作;二、培训目的 提高各级人员对防治水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预防矿井水害事故的观念,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三、培训对象与内容 1、培训对象:地质工、测量工、计量工、探放水钻机工;分管瓦斯、地质的助理;地测防治水骨干;有关矿处级领导;井下队组队干和技术员;各井下单位队组职工;机关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安监部、总调度室职工;2、培训内容: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害事故预防及救护知识、煤矿防治水基础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33、矿处级领导、地质工、测量工、计量工、探放水钻机工、专职防治水人员培训及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井下队组队干、技术员的培训学习和考试由矿职校组织,不少于 16 学时的脱产培训;井下单位队组职工利用班前班后会或“二五”安全活动由分管安全和技术的队干负责进行培训学习,矿统一组织考试;各类安全和成建制队组培训学习课程中适当增加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内容;五、培训责任分工 人力资源部职工学校为全矿防治水安全培训的专职机构;对全矿培训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负责科级、助理、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的具体培训工作;地质测量部负责防治水安全培训的授课、编制防治水知识题库、协助配合职校制定培训
34、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单位负责各自职工的具体防治水培训工作;六、培训要求及考核规定 1、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安全培训工作,合理安排,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培训工作;2、各级人员培训学习必须做好记录,凡走过场、无记录的对本人和分管领导各罚款 XX 元;3、各类人员培训学习后都要参加考试,凡考试不及格的扣除本人当月技能训练工资,并责令参加补考,直至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4、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补考仍不及格的,要停止其工作参加强制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XX 矿探放水制度 根据阳煤地字 2010378 号文要求,为加强探放水工作管理,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 X
35、X 矿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职责分工 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探放水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探放水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副总工程师生产: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设计及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组织协调探放水工作;安监部:负责探放水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措施的执行落实;生产技术部:负责探放水井巷工程设计、组织协调探放水工作的开展;地质测量部:负责编制探放水钻孔设计、钻孔施工方位、角度的吊挂、放水量观测和统计;总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机电工区:负责探放水钻机供电系统的维护,排水设备、管路及控水闸门的配置、管理、维护,止水套管和封孔夹的制作,保证防排水设备运行正常;具体负责排水工
36、作;通风工区:负责探放水设备的管理、钻孔的具体施工、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施工中瓦斯和有害气体的检查;运输工区:负责井下大巷排水沟渠的清挖,保证排水畅通;采煤、掘开工区:负责探放水地点顶板及煤帮维护,钻机及孔口管的稳固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探放水地点通信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保证信息畅通;供应科:负责探放水设备及排水设备的购置;二、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92 条的,必须按规定进行超前探放水,在积水没有彻底探放完毕之前,不得进行采掘活动;三、探放水之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技术主管及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四、探放
37、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五、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六、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记录钻进深度及钻进过程中的岩性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知地质测量部;七、钻进过程中一旦钻进方位、角度发生变化,应停止钻进,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进行校正;八、必须在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完善、排水能力满足要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相关探放水负责人员全部在场时,方可组织透孔放水;九、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十、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XX 矿地测防治
38、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为严格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保证资料及时上传存档,特制定 XX 矿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一、防治水资料管理 一资料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矿制定的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接收、整理部、组形成的有关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科学地管理地测部资料档案,负责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3、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要求,科学地管理档案,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4、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
39、提出复制;5、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6、遵守矿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二资料管理规定 1、地质测量部各业务组提高对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地测资料的管理,保证图纸资料的完整、安全,杜绝资料的丢失和外泄;2、防治水资料分矿井、采区、水平、工作面、年度妥善保存,各种资料建立索引目录,便于查找;3、各组资料保存期一般为三年,超过三年的资料应整理汇交至地质测量部档案室;矿井水平、采区开采结束后,相应资料必须整理移交部档案室;地质测量部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每两年整理一次地测资料移交矿档案室;4、为便于资料的集中管理和保证安全,各种暂时不用的地测资料尽量及时汇交至部档案室;5
40、、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6、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测量部分管部长、部长审核签字批准后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借阅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测量部部长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对外提供的资料未经同意一律不得提供电子版;7、本矿以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8、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9、做好资料的电子版保密和
41、备份工作;地测信息员负责每月对重要的地测资料数据进行备份,每年刻光盘备份一次,并保存于档案室;10、加强计算机服务器、数据库和系统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二、资料上传制度 一、各地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阳煤集团地测远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认真学习阳煤地字 2010341 号文件要求,各类资料上传严格按规定执行;二、信息系统管理员和授权使用人员要对服务器和联网微机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泄漏他人;三、信息系统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服务器、数据库及网络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四、各类资料应分专业、分类上传至系统对应目录中,保证上传后可以正常浏览、查阅;
42、五、上传至信息系统中的文档必须是 doc 或 xls 格式文件,图形必须是lfm 格式文件;六、上传资料要求 1、采掘工程平面图在每月 7 日前上传;2、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更新上传一次每季度首月 15 日前;3、各煤层储量计算图每年更新上传一次每年 1 月 31 日前;4、矿井充水性图每半年更新上传一次每年 1 月 5 日和 7 月 5 日前;5、“三书”批准后及时上传;6、月度预测预报和月度地测例会材料每月 24 日 12 时前上传;7、水情水患排查报告每月 20 日前上传;8、季度预报每季度上传一次;9、年度预测预报每年上传一次;10、瓦斯地质图更新后及时上传;11、回采工作面过构造临时预
43、报每 2 日或推进 5 米上传一次;12、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批准后每年上传一次;13、其它资料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上传;三、地测防治水资料存档、汇交制度 一、每一个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结束后,相应地测资料都要整理完整、准确、系统,按规定要求归档;二、各组或技术人员在移交资料档案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要求或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三、凡需归档的资料,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四、地测资料汇交严格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执行;按条例规定的汇交时间、范围、要求、标准、接受部门进行汇交;XX 矿灾
44、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明电200943号、晋安办电200924号、阳煤安字2009722号、阳煤地字2009788号文件精神,做好水害事故的超前防范,确保我矿矿井不受水害威胁,特制定 XX 矿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发与值班工作到位;2.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部门通知,启动防汛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
45、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确保相关单位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3.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在雨季要有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边坡、陡坎、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巡视;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水文地质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4.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
46、可恢复生产;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5.雨季前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6.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水路的畅通;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7.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8.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47、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的情况;9.认真组织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的重点:位于地表河流、水库、山洪部位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裂缝;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10.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安全预案,并在汛期之前完
48、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11.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12.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13.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大型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要储备足
49、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14.要在当地政府及集团公司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要及时将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各部门、岗位;XX 矿防治水工作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为了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阳煤地字2010378 号文要求,特制定 XX 矿防治水工作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质、测量工作与设计、掘开、回采、通风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进行业务监督;有关业务工作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联系单、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进行,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二、
50、设计和生产部门需要地测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接收后统筹安排完成;具体规定如下:1、矿井技术改造、改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 3-5 年通知地质测量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提交;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 2 年前通知地质测量部,地质测量部要在设计工作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须经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审核批准;3、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应在回采工作面掘出后 10 天提交;对接替紧张的采面,在开切眼未掘前可先提供初步资料,待采面掘出后提供正式资料,回采地质说明书须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4、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