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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 煤矿机电运输系统 制度汇编(试行)XX 煤矿机电运输科编制 目 录 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3 二、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33 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44 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4 五、设备包机制度.55 六、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制度.55 七、设备管理制度.66 八、设备管理确认制度.1212 九、阻燃带管理制度.1313 十、钢丝绳管理制度.1414 十一、油脂管理制度.1616 十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717 十三、配件管理制度.1919 十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2121 十五、防爆电气设备现场检查管理制度.2222 十六、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2323 十七、
2、防爆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2424 十八、防爆设备回收制度.2525 十九、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制度.2626 二十、电缆管理制度.3030 二十一、五小电器管理制度.3131 二十二、电气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三、电气试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四、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五、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六、设备入库验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七、设备发放、回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八、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制度
3、.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九、停送电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高压供电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一、杂散电流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二、检漏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三、供电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四、井下供电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五、井下保护试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六、电缆试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七、电缆修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八、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4、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十九、矿井大型设备经济运行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削峰填谷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一、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二、电气设备交接验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三、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四、图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五、关键生产岗位确认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六、噪声防护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七、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错误!未定
5、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八、学习培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十九、事故分析追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是我矿生产系统的关键,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矿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要求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我矿要害场所暂定为:排矸绞车房、副斜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及井上下各泵房、变电所。2、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会客、聊天和看书,更不准打盹睡觉。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记录,交接班时要做到手交手,口交口。4、值班人员必须业务精通,熟悉所管辖的机台设备型号,性能运转情况,如有异
6、常及时汇报。严禁烟火,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消防器材。5、除紧急情况检修外,日常检修时主管部门必须提前将检修项目、参加人员、时间及措施一并报矿机电运输科及有关单位审查批准,方可进行。6、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来参观者,必须有矿领导批准,否则值班人员有权谢绝。二、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必须按时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岗。因故不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 元。2、上岗干部必须做到“详查”“细问”,即详细检查设备运转日志,设备运转情况,完全保护装置、保护器材的灵敏度和配备情况一及存在何种不安全因素;仔细询问值班人员设备运转情况、有无异状等。3、对查出的不安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属区、队解决的,应
7、限期解决,解决不了该报矿的,要及时报矿。对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不及时汇报的,按无故不上岗论。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区、队处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下次上岗时间,无故不处理者,视其情况扣其责任者 50100 元。5、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不得找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故不上岗。6、矿长每月 1 次,科长每月 2 次,队长每月 3 次。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制和巡回检查制。2、运行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油质油量,检查各部位磨损情况,对于防爆电器设备应定期更换防爆面油,坚持对防爆面进行磷化处理。3、严格执行包机制度,包机人员对所包机台、设备必须坚持勤巡视、勤检查、早处理。4、对运转中的设
8、备,不得有缺件现象。5、机电设备不得带病运转。6、对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发现异状(如异常声响和气味)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包机人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7、要做好运行,维修保养记录。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天必须根据调度室安排的检修时间,合理安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2、每月必须保证 24 小时的停产检修时间,每月的停产检修时间定在月底,由调度室统一安排。3、若有临时情况影响了检修,过后立即补上检修时间。4、全矿机电设备的修理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负责。凡各使用单位自己无法修理的设备,应及时送交机修车间进行解体修理。机修车间要严格按照设备出厂标准进行检修。5、凡升井的设备均要进
9、行解体检查,机修车间所检修过的设备要台台完好,且要做好检修记录。6、每天的日常检修,由各单位组织施实,每项检修工作都指定专人负责。7、月底停产检修项目每月 25 日前报机电运输科技术组,统一安排检修时间,并上报矿领导申批。8、批准的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科积极组织落实。确保检修项目在计划时间完成。9、因检修单位不负责任,面造成质量问题或影响生产,追究责任人责任。五、设备包机制度 1、对所有机电设备、电缆、包括五小电器,一律实行包机制度。分别包干,挂牌留名。2、包机人负责对所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工作负责。3、包机人员负责所包设备的完好和卫生,保证所包设备达到台台完好(不得低于科指标)。坚决消灭失
10、爆,要保持设备光、明、净。4、包机人员负责保持所包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性符合规定。5、设备“三率”应和奖金挂钩,低于科指标或高于科指标的,要根据机电管理制度,对包机人给予适当的罚款或奖励。6、包机人对所属设备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和定期检修制度。六、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制度 1、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运输科设备组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二次定期的完好检查。各组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区队。2、进行完好检查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共同参加,无故不到者,每人次罚 50 元。3、设备完好检查必须按照煤矿矿井设备完好标准、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XX 公司采掘机电
11、运输统一规范化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标准。4、检查完毕,检查单位和维护单位要当场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拖延。限期不处理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检查完毕,设备组及时汇总分发。根据各队完好率的高低按照机电运输科有关的考核办法进行奖罚。6、对于查出的问题,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不合格或问题不处理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七、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我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要,设备安全运转,保证设备完好率的提高,以期保证机电质量标准化动态工作的顺利进行。鉴于我矿原来的设备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选型、审批、购
12、置及入库制 1、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三证一标)。2、矿属各单位需购置设备时,要有书面申请报送机电运输科统一汇总,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报企审科。其中大型机电设备要求有详细的选型计算资料和技术性能、可靠性、维修性论证,并经机电运输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3、企审科在下达设备购置计划后,机电运输科应积极与供应处联系,以保证计划的落实。严格杜绝无计划的设备购置。4、所有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负责联系和办理入库手续。5、新购设备到货后,由机电运输科组织财务科、企审科会同设备库保管及设备验收的有关人员参加,根据装箱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13、。若发现质量问题、缺件及技术资料等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积极与供应处及厂家联系补齐。6、随机所带技术图纸、说明书等资料应由开箱人员负责全部移交给机电运输科技术组存档。严禁个人擅自开箱拿取工具、资料、零部件等。7、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如风钻、局扇、开关等由机电运输科自己验收登记造册。技术资料全部交技术组管理。二、设备建账,保管调拨制 1、全矿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设备调拨、保管、登记、建账。有监督检查、平衡的权利,其它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协助机电运输科管好用好设备,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2、机电运输科应建立全矿机电设备台帐和卡片,定期对设备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要
14、求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设备组负责全矿设备的分类、编号、打号、记账工作,帐、卡、物一致。发现每台次设备无号罚设备组50 元。3、设备台帐要每半年核对一次,使用单位设备保管手册要每月和设备组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要每年核对一次。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4、设备需要调配和移交时,有关单位应通过机电运输科办理调配和移交手续,未办理手续前,设备应由原单位维修、管理,发生丢失、损坏配件等情况者仍由原单位按原值赔偿。5、经验收入库的设备,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建账、建卡、分类配套妥善存放。要求库内设备摆放整齐、严加防护、加盖加垫,以防受潮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
15、套使用。6、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要经过机电矿长同意后,机电运输科方可办理调拨单手续和拆运设备。三、外借设备管理 1、矿井防爆设备一般不准外借。2、外借设备必须持单位证明,经设备组登记审查,机电运输科科长签字,报机电矿长批准,到企管科备案。价值 2000 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矿长同意。3、经批准外借设备的单位必须写出书面借条,并有本矿在职职工担保签字,到财务科交押金。4、设备押金按原值 25%计算。5、外借设备不超过三个月,超期归还者押金不再退。6、归还时设备组要严格验收,损坏部件照价赔偿,并由借方承担修理费。7、外借设备一律不对个人。8、凡不按照以上办法执行,造成损失由经办人承
16、担,财务科可逐月从工资中扣除。四、设备报废、毁损、损失鉴定、审批制 1、设备报废的原则应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执行,并组织由机电工程师、设备管理员、设备维修工与财务科有关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经鉴定确实达到报废程度的方能按照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残体能用零部件要拆下后,继续使用,不能用的残体按废品处理,但所处理应得的款项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2、设备及配件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毁损、损失而不能使用时,首先由设备组提出申请,再经由机电运输科科长、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修工、审计、机修车间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鉴定。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造成毁损或损失原因,并提出
17、防范措施后,报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给予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一定数量的罚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报废设备。所有设备、维修单位的设备,包括设备配套部件如:槽子、皮带架、托辊、开关等,不经鉴定,不得烧毁、拆散或作废品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或个人 200 元。五、设备的领用、安装及回收制(一)设备的领用 1、矿属各单位在要求领用设备前,必须先把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交回机电运输科,否则不予发放。2、各队需要以旧换新设备时,要求持本队证明,队长签字及旧设备升井天数的保证,可直接到机电运输科领用。对于旧设备超天数升井的(由设备组单据为依据),由设备发放员填写罚款单以每台每天 50 元,月
18、底交机电运输科汇总。3、各队新增的设备领用时要求有本单位使用证明,队长签字,并注明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用途等,经机电运输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发给。其中转移用设备一次用量较大,要求提前半个月通知机电运输科,以便合理安排,否则不予发放。4、设备频繁损坏,仍未查明原因或不采取整改措施的不发放。5、设备交接手续不清的不发放。6、设备发放员要严格把关,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杜绝失爆,并且进行试运转。各队设备管理员领用设备时,也要认真检查、验收,防止不完好设备入井。7、不经过机电运输科科长审批私自发放设备者,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二)设备安装、移交、拆除及回收 1、安装单位所领用设备在未移交给使用
19、单位前,所有设备应由安装单位维护、管理,发生一切问题应由安装单位负责。2、下巷皮带安装完毕,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组、电管组现场验收并试运转(运转 48 小时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安装单位负责),新安装的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 100%,失爆率为零;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由于安装质量未达到标准造成的损失应由安装单位承担责任。移交后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3、设备安装或拆除时,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拆除单位之间要办理移交手续,由设备管理员和交接双方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限期解决,要求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 100 元,并停发该队设备
20、。4、井下闲置设备,各队从接到催交单,按所限定的日期按时升井入厂检修,超期不升井者,每台超一天罚 100 元,并停发设备。特殊情况经矿领导同意签批,可以延期。5、矿属各单位机电设备需要调拨移交时,必须经机电运输科同意并办理设备转账手续,否则不予承认。若私自转交者罚双方各 200 元。6、各单位设备不用时要及时交回,要求各部件齐全。电缆按发放长度回收,增加一个短节罚 100 元。其它回收率规定如下:(1)托辊回收率 97%皮带 95%(2)链条 97%联接环 95%刮板 95%螺丝 90%(3)、其它一切设备均为 100%7、各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到指定地点,经承修单位、设备组、管理员三家共同验
21、收后,到机电运输科设备组办理销帐手续。各种设备回收时损坏、丢失和零部件回收率达不到要求的,使用中罚使用单位,回收时罚回收单位及使用中的设备损坏、丢失的追查后按附表规定罚款。设备造成报废的按原值罚款。8、工作面或掘进窝头移交给其它单位时要做到“三及时”,即回收及时,交厂及时、移交及时,五天内全部处理完毕,否则停发设备,并按超一天罚款 100 元处理。9、月底前机电运输科应将各单位罚款核实汇总后于下月 10 号前送交矿劳资科。六、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及完好检查制(一)、设备使用、维护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新型设备投运前,要先制订出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学
22、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2、贯彻设备使用与执行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完好,并实行专责制。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要逐步实行机台长制。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
23、,做好记录,不合格规定的不准使用。5、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6、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7、维修工作要实行包机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作好巡回检查,超前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记录。(二)、完好检查 1、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两次不定期的动态完好检查。2、进行完好检查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设备使用维护单位共同参加,无故不到
24、者,每人次罚 100 元。3、设备完好检查必须按照煤矿矿井设备完好标准和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标准。4、检查完毕,检查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当场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拖延。限期不处理的每台次罚 50 元。5、各队要认真对待检查,狠抓设备质量。机电运输科每月对各队考核一次,发现每失爆一处罚 2000 元,私自甩掉保护每次罚 1000 元,完好率按规定每降低 1%扣罚该队基本工资总额的 1%,由机电运输科每月 10 号前报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各单位工资中扣罚。(各队完好率附表)七、机电设备检修制 1、每天必须保证 2 小时以上的检修时间。其中采掘、运输
25、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 4 小时,主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应保证不少于 2 小时。2、矿井在节假日或月底的停产检修,应提前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检修完毕后要做好验收和设备试运转。3、检修质量要严格按照完好标准进行。4、全矿机电设备的修理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负责。凡各使用单位自己无能力修的设备,应及时送交机修车间进行解体修理。机修车间要严格按照设备出厂标准进行检修。5、凡升井的设备均要进行解体修理。机修车间所检修过的设备要台台完好,且要做好检修记录。每发现一台次设备不合格入井者,罚队 200 元,检修人 50 元。6、需大修的设备要求机电运输科组织有关人员进
26、行鉴定后,提出计划,经机电矿长同意后,方可实施。7、批准的大修项目机电运输科要积极组织落实。自己组织修理的项目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并达到原设备性能标准。外修项目要严格验收,所带附件必须齐全。做好记录,大修后必须组织鉴定人员验收。否则,罚设备组 100元,缺件加倍处罚。八、设备管理员制 1、矿属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员和管理队长,名单报机电运输科,若有变动须由单位证明,正式通知机电运输科备案。2、各单位领用设备按设备领用制度执行,但必须由设备管理员带设备使用保管手册与机电运输科设备组联系,其它人员不予接待。3、单位设备员应及时向设备组汇报设备动向,要求注明设备编号及使用地点。井下设备不准私自
27、倒装,否则发现一台罚 100 元。4、由于工作需要,经矿安排两个单位互相移交设备时,各队设备管理员及时与机电运输科联系,三方共同到现场验收设备。三天内办理完移帐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罚双方各 100 元。对于验收后所丢失的东西,由接收单位承担。私自移交,设备组不承认,后果由原单位自负。5、各单位设备员,每月在十五日前须报一份本队设备使用情况清查报表,并到设备组核对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否则机电运输科不发给设备,且罚款 100 元。7、机电运输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完好检查,并进行评比,前三名:给予单位 1200 元、800 元、400 元奖励;队长、管理员 200 元、100 元。奖励资金从罚款
28、中提取。九、设备罚款“四不讲情原则”:(1)、失爆罚款;(2)、私自甩掉设备保护罚款;(3)、设备配件丢失罚款;(4)、设备责任事故。十、劳资科可将设备损坏罚款每月送财务转供应作为更换设备专款。附:1、设备事故损坏和配件丢失处罚表;2、各单位完好率规定。XX 矿各区队设备完好率 序号 队 别 完好率 序号 队 别 完好率 1 机电一队 98 12 选煤厂 96 2 机电二队 97 13 防冲队 96 3 皮带一队 97 14 防火队 96 4 皮带二队 96 15 通风队 96 5 运输区 96 16 综采队 96 6 机修车间 97 17 综机安装队 96 7 201 队 96 18 二采队
29、 96 8 202 队 96 19 三采队 96 9 205 队 96 20 综掘队 96 10 206 队 96 21 千一队 96 11 207 队 96 22 千二队 96 开关、电机、风机类 序号 名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序号 名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1 挡板 个 20 9 密封圈 个 20 2 烧电机 台 10 中间继电器 个 50 10KW 以下 50-100 11 桩头 个 50 10KW 以上 100-200 12 真空管 个 200-400 40KW-75KW 200-400 13 连接线 套 50 75KW-160KW 400-600 14 电机风叶 个 100 160
30、KW 以上 600-1000 15 风罩 个 100 3 少变压器 个 100-200 16 风圈 个 200 4 少插件 个 200-400 17 风机盖板 个 50 5 整流二极管 套 50 18 保险管 个 50 6 换向开关 套 200 19 接触器 个 200 7 喇叭咀 个 100-200 20 灭弧罩 个 50 8 辅助接点 套 50 21 连联 个 500-1000 绞车、水泵类 序号 名 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序号 名 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1 护绳板 个 50 6 联轴接 个 100 2 绞车防护罩 副 50 7 出(来)水管 个 50 3 绞车闸带 副 100 8 水
31、泵防护罩 个 50 4 绞车拉环 个 50 9 水 轮 个 300-500 5 链 轮 个 200 10 链 条 根 50 刮 板 机 序号 名 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序号 名 称 单位 罚款数量(元)1 对轮 个 200 6 脱链器 个 50 2 护轴板 块 100 7 链轮 个 200 3 两半轴 套 200 8 脱链器架 个 100 4 链条 根 40 9 刮板 个 20 5 槽子 块 800 10 接环 个 10 说明:表中未列出的零部件或设备丢失将按其原值罚款 八、设备管理确认制度 为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机电设备管理水平,提高设备有效使用周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全高
32、效运转,实现机电设备运转”零事故”目标,特制订机电设备管理确认制度,要求班长及操作、检修人员每班按制度要求进行确认,并认真填写设备管理确认台帐。具本要求如下:一、人员的确认 1、对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确认;2、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确认;3、对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确认;4、对岗位互保联保人进行确认;二、开机前确认 1、对严格做好对口交接班,交班、接班人员是否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进行确信;2、对行走路线及工作环境进行隐患排查确认;3、对设备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防护网、防护罩、防护栅栏等)是否完好进行确认;4、对该工作区域内救灾设备存放地点及紧急避险
33、路线进行确认;5、对设备外部情况是否完好,操作台显示器、仪表、以及操作按钮状态是否正确进行确认;6、对设备性能及各部件运转情况是否良好进行确认。要分设备进行,严格按巡回检查的各项一一确认,并认真填好记录。7、是否按规定对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性能进行试验进行确认。要分设备进行,严格按保护试验记录一一进行确认,并认真填写保护试验记录。8、对操作人员“三述三化”内容进行现场确认;三、设备运转中确认 1、对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进行确认;2、对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进行确认;3、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4、要随时确认操作后与反馈回的信息是否一致;四、停机确认 1、对是否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停机确认;2、
34、对设备操作手把或按钮是否在停机状态确认;3、对按要求必须停电的是否按要求进行停电进行确认;由于我矿使用的机电设备种类多,战线长,工作环境也各不相同,确认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各使用单位按该制度内容并结合本单位的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制订出更适用、更具体的设备管理确认制度。九、阻燃带管理制度 1、新增阻燃胶带验收应由机电运输科胶带管理员验收入库。2、阻燃胶带入库时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阻燃胶带检验合格证和煤矿安全标志等证件。3、验收中发现阻燃胶带技术资料不全、质量不合格等,胶带管理员不予验收。4、验收合格的阻燃胶带应分类编号、建帐、建卡、建牌,确保胶带明确存放。5、经验收入库的阻燃胶带应摆放整
35、齐,如露天存放,应加以遮盖,以防胶带老化。6、阻燃胶带应集中管理,由机电科设备组负责管理。7、发放阻燃胶带应登记、编号,并由机电运输科相应的设备管理科长签字,如手续不全,胶带管理员不得发放。8、阻燃胶带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机电运输科分管设备的科长同意,科长签字,主管机电的矿长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外借手续。9、阻燃胶带不用时应及时回收,回收率高于 90%,且每段长度不少于 50米。10、回收的阻燃胶带,上交单位应安胶带管理员指定的位置整齐摆放,不得摊摆。11、胶带管理员及时对回收的胶带进行消帐,并重新对旧带进行入库登记。12、阻燃胶带管理员必须遵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13、阻燃胶带管理员必
36、须严格库房管理,非库房人员进库,必须填登记表。十、钢丝绳管理制度 钢丝绳是我矿提升设备的关键部件,相关单位的领导及职工对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认真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第一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新绳到货后,应由设备材料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三)保管超过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升降人员或升
37、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个月检验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 12 个月检验 1 次。(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 12 个月时进行第次检验,以后每隔个月检验次。第三条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专作升降人员用的,不低于 9。长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低于 9,升降物料时不低于 7.5。专作升降物料用的,不低于 6.5。作罐道或防撞绳用的,不低于 6。第四条 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一)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 7。(二)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 7;升降物料时小于6。(三)专为升降
38、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 5。第五条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 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 2 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2以合格钢丝拉
39、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第六条 车间绳检工人应对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次,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第七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 1 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 5%。(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 10%。(三)罐道钢丝绳为 15%。第八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
40、数值时,必须更换:(一)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 10%。(二)罐道钢丝绳为 15%。第九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一)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二)断丝超过本规程的规定。(三)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程的规定。(四)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 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第十条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第十一条 对使用中
41、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 1 次。第十二条 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次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十一、油脂管理制度 一、计划编制(1)、机电运输科
42、设备管理部门按材料消耗定额,设备耗油量定额,电器设备清洗换油计划、新设备用油按生产实际情况,填写申请采购计划。(2)、计划填写品种应齐全,写清牌号、数量、质量和使用日期,计划量稍大于实际需要,并提前送供应科。二、采购(1)、供应科根据设备管理部门的申请计划、其他生产需用计划、库存量定额、货源、使用日期等情况及时采购。(2)、如货源紧张不能按时回的,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共同研究采用代用品。三、验收 油脂购回后由供应科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发现质量不合格,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到厂家退货。四、储存(1)、由供应科负责储存。(2)、入库油料必须专桶专用,标明牌号,分类储存;转桶时应过滤,油桶需要盖好,防止雨水
43、和杂质进入桶内。(3)、润滑油库存一年以上,应抽样化验,未化验的停止发放,化验不合格的不发放。五、领用(机电运输科)(1)、材料组对主要设备逐步建立台帐,润滑工作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新设备定额由材料组、技术组、区长共同研究制定。(2)、使用单位按“五定”要求按时加油和换油,写出申请送材料组,材料组与台帐核对,符合规定的发给领料单,经科长审批后由使用单位到供应科领取。(3)、材料组对油脂领用情况做好详细记录。(4)、特殊情况不符合“五定”规定的和零用的油脂,需写明原因经科长审批后,按正常手续领取。(5)、到期不领,造成设备因润滑不良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由科领导研究追究当事人
44、的责任。六、回收(1)、用油单位的废油应尽量回收。(2)、回收的废油必须除去明显的水分和杂质。(3)、对不同种类和污染程度不同的废油分别回收保管好,并盖好桶盖。(4)、废油桶应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能和新油桶混用。(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洗刷用油回收率 80%,煤油、变压器油回收率70%,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写明原因,交科长审批,否则,按新油价格的 50%罚款。十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1.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2、要建立以机电矿长为组长机电科长为副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有安全管理人员。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A、
45、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及相关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
46、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8.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9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追究其责任。二、坚持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严格按检修周期对各种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对特种设备要包机到人,做到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人管理、检修、维护、保养,每天开机前应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三、为保证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性,便于为今
47、后和将来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各单位所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不得出现前后不符、实物与图纸不符、结果与设计不符的现象。四、特种设备所归档的图纸、资料不符归档要求时,档案管理员有权拒绝归档,坚持特种设备档案专人管理,并做到一台设备一套档案。五、对起重设备的一般要求:(1)、起吊时不得超载,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2)、应经常检查并能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异常,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螺栓是否有异常现象。(3)、经常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4)、齿轮上应经常涂抹润滑脂,保证齿轮的润滑。(5)、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制动弹簧的松紧。(6)、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使用。
48、应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7)、起重机侧面必须挂有注明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类型、制造厂家的牌版。(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下。(9)、在起重机上进行检修时,起重机必须断电。(10)、起重机空负荷运行时,吊沟必须升起,至少要超过一个人的高度。(11)、起重机带重物运行时,重物必须起升高于运行路线上的最高阻碍物 0.5 米以上。(12)、严禁用任何方法从起重机上抛下物品,严禁吊运重物时在人头上越过,禁止用吊钩或在吊重物上运送或起升人员。(13)、起升液体金属、有害液体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必须先稍微起升,离地面 150 200mm,验证制动器的可靠性后再继
49、续起升。(14)、如起重机在露天使用,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15)、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设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以防风灾。(16)、工具及备品必须储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防止落下伤人或物。(17)、在 12 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起重机的定期安全技术检查,除对部件详细检查外,还应进行重锤试验。六、对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1、每天检查温度表、压力表、安全阀和放水阀是否正常;各种仪表,必须定期校验。2、必须定期清除风包上的油垢。3、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4、检查风包外壁不得有锈蚀现象。七、每天对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实验。十三、配件管理制度 一、机修车间负责全矿常
50、用配件的制造。二、配件计划 1、矿属各单位,于每月 5 日前将所需配件计划(自制及外购件)提前一月报送机电科技术组。配件计划需拿出图纸,或提出图号说明规格尺寸,必要时可带实物,重大件由技术组配合使用单位到现场测绘。2、机电运输科技术组将配件计划、配件图纸,每月 15 号由机电科主持的配件平衡会统一平衡后,下达配件生产计划。3、凡报配件计划的单位,必须派一人参加每月 15 日召开的配件平衡会。4、区属各队外购配件,由机电运输科技术组列出外购计划,经分管科长同意后转供应科购买。5、影响生产的紧急活件由配件使用单位提出图号,绘出草图或拿出实物,技术组制图审核后,由科领导签字下达生产任务。6、不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