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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规范书 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规范书版本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09月知识产权声明南方电网公司拥有本作品的知识产权,未经南方电网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转载、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否则,南方电网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atement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is the owner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is work. A
2、ny person or organization shall not utilize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reproduce, distribute, transmit or disseminate through the interne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owner and will be held legally responsible otherwise by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本规范书信息名称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规范书版本号
3、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初审会签审核 批准 目 录1. 总则42工作范围52.1范围和界限52.2服务范围5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64使用条件84.1正常使用条件84.2特殊使用条件85技术要求85.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要求85.2设计结构与原材料要求115.3制造工艺要求115.4质量追溯115.5关于对检修的要求116试验与验收116.1型式试验116.2出厂试验126.3抽检试验126.4交接试验127 产品对环境的影响138 技术文件要求139.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139.1包装、运输、贮存139.2质量保证14附录A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接线技
4、术要求(资料性附录)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标准技术规范书1. 总则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它提出了该设备及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及本招标技术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如何
5、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论述其理由。1.4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提供的设备应是按最新工艺制造的、全新的、符合最新国际、国内标准的产品。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对本招标技术文件中的条款逐项回答。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到货抽检等方式,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
6、方有权利要求整批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9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是最新生产的设备,并应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条款承担义务,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10 第三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
7、测试数据应由产品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和确认,并由投标方对产品的系统整体性能负责。1.11 在产品试运行期间,如果发现由于投标方设计或配置不合理或缺少设备(含部件)而造成产品的整个系统功能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如果招标方需修改或增加产品的功能,投标方有义务提供性能的修改和增加,免费提供新版图纸资料。1.12 为确保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规范、正式的供应渠道,及其在中国大陆售后服务的可靠保障,对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的投标商务条款作出如下补充规定:(1)投标商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供货授权证书。(2)项目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的
8、原产地出厂证明。1.13 投标方应对组成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的关键部件进行详述,并介绍所采用的原材料性能。1.14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2工作范围2.1范围和界限1)本规范书适应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变电站、发电厂、换流站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2)运输条件详见本技术规范书第9章。3)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招标方完成。4)本规范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
9、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2.2服务范围1)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及其附属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方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2)供货范围一览表供货范围包括:a.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主机;b.测试分析软件;c蓄电池无线数据采集模块;d.铝合金拉杆箱;e.附属件(绝缘垫等)。3)出厂试验由投标方在生产厂家内完成,由投标方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可派代表参加试验作为见证。4)到货抽检在投标方的见证下由招标方完成。若抽测件达不到本规范要求,则整批更换。5)现场试验在投标方
10、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设备质量,处理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投标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投标方人员免费培训。相关工作范围及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规范书商务部分。6)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7)设备经到货抽检、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设备投运并稳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8)如果到货抽测、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
11、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规范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最新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当前主要引用标准如下,若相关标准有更新迭代时,应以最新标准为准: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12、: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IEC 60068-2-1:2007,IDT)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IEC 60068-2-2:2007,IDT)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GB/T 2423.22201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IEC 60068-2-14:2009,IDT)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GB/T 1
13、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2:2001,IDT)GB/T 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3:2001,IDT)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4:1995,IDT)GB/T 17626.6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度试验GB/T 17626.1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12:1995,IDT)DLT 1397.2-20
14、14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Q/NR K1012010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Q/NR K4012010产品标牌Q/NR K4022010标志和商标DL/T 724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Q/CSG1203003-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4使用条件4.1正常使用条件a) 环境温度:-1055b) 相对湿度:0%100%RH,无凝露,也不结冰;c) 大气压力:80kPa110kPa;d) 海拔高度:1000me) 地震烈度:8度;水平加速度:0.25g; 垂直加速度:0.125gf)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g) 无强烈振动和
15、冲击,无强电磁干扰,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4.2特殊使用条件a)地震烈度:9度5技术要求5.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要求5.1.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一般要求5.1.1.1电池类型:2V/6V/12V阀控式铅酸蓄电池5.1.1.2电压等级:110V、220V系统。5.1.1.3外观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5.1.1.4结构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由主机、通信模块、测量模块等组成。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产品图样或文件规定。5.1.1.5质
16、量订购的产品应满足本规范要求, 并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卖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5.1.2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部件5.1.2.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主机a) 具有容量分析、单体电压监测和恒流放电的三个功能,能够满足110/220V整组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工作。能快速检测蓄电池容量,测量并记录电池组总电压、电流以及各单体电压、整组容量等参数,能存储、记录、导出多种维护报表等功能。b) 应具备整
17、组电池性能评估。当有电池放电至截止电压,不能继续放电时,能对其他电池的性能进行评估,以确定整组电池的维护策略。c) 能够记录测试/放电/充电过程,主要是电池组总容量、总电压、总电流以及电压最低的单体电池的电压变化情况。放电与充电过程的各项参数、曲线全程显示。d) 具有完全深度放电功能:能满足10小时连续放电,精确测量电池容量。e) 能够设定测试/放电终止条件,包括单体电池电压终止阀值、电池组整组电压终止阀值、放电容量终止阀值、放电时间终止阀值。满足上述四项终止阀值的任一项,则终止测试工作。用户可通过暂停放电来修改放电参数。f) 用U盘来实现数据转存或程序升级。g) 具有电池极性反接保护及告警功
18、能、环境温度越限告警功能、单体电池电压越限告警功能、整组电池电压越限告警功能、放电电流越限告警功能、失电保护功能。h) 放电电流输出纹波电流10%额定电流。5.1.2.2通信模块可实现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与测量模块之间的通信,将采集到的蓄电池数据通过无线的方式上传到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5.1.2.3测量模块能够同时采集蓄电池实时数据,内嵌无线通讯单元,可与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无线相连。5.1.2.4测试分析软件可实时监测整个放电过程,并把监测到的总电压、放电电流和各单体电池电压等数据进行分析,可自动生成本组电池的核容放电报告,自动生成整组电池和有问题的单节电池的
19、放电曲线,不需人工后期整理。5.1.3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性能5.1.3.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技术参数指标序号参数名称具体要求关键参数标“”1电池组电压110V/220VDC2电压测量范围0 300V3电压测量精度0.2%4整组电压分辨率0.1V5放电电流范围0100A6放电电流稳流精度1%7电流测量精度1%8单体电池电压测量范围0 15V9单体电池电压测量精度0.2%10容量测试范围10 1000AH11工作电源AC 220V 15%12通讯方式RS48513电压采样间隔560秒可调14告警功能具备组端电压越限告警功能15电池退出功能具备电池退出功能16绝缘电阻10M1
20、7介质强度无击穿和闪络18冲击电压无击穿和闪络19外壳防护等级IP2020存储方式具备USB3.0蓝色接口,可U盘导出数据,最大存储报告数999条21散热方式强风制冷22显示7寸彩色液晶触摸屏23携带方式便携手提式24工作环境温度040,湿度20%80%RH25储藏条件-2070 包装储存5.1.3.2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当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外部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燃烧或爆炸。5.2设计结构与原材料要求设备、部件制造中所用的材料应该是新的、优质的、无缺陷的和无损伤的。其种类、成份、物理性能应按照最佳的工程实践,并适合相应的设备、部件的用途。材料应符合本规范所列的类型、技术
21、条件和等级或与之等效。本规范未列入的材料,其合格情况、适用情况及投标方所确定的允许设计应力,应由招标方审查后才可使用。材料的详细规范,包括等级、牌号、类别均应在投标方提供审查的详图中表示出来。经招标方允许使用的代用材料,投标方应给出所有代用材料的详细说明、所符合的标准和规范、设备零部件的所在部位。5.3制造工艺要求所有零部件应符合规定尺寸并遵照核准图纸加工且具有互换性。所有结合面、基准面和金属部件应精加工。所有铸件在有螺帽处要经加工整平。图纸上要标明规定加工等级的代号。所有螺栓、螺帽和管件螺纹应符合相关最新标准,投标方不得任意降低标准。材料试验应在制造厂的车间或招标方同意的地方进行。试验必须按
22、照招标方同意的标准进行。各项试验的结果应按材料试验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格式提出。5.4质量追溯产品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应有详细记录,便于质量过程可追溯。5.5关于对检修的要求1) 投标方对设备及部件的检修周期要求不得短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备检修规程要求的周期。2) 投标方应提供本体及主要部件的检修项目、检修工艺和检修周期。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提供的维护检修手册模板,提供维护检修手册。3) 对具有固定周期的项目,投标方建议的检修周期应比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备检修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长。6试验与验收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试验类型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抽检试验、交接试验。试验方法参考国标GB/T 1
23、9638.1、GB/T 19826、行标DL/T 637要求。6.1型式试验在下列任一情况下,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1) 新设计投产的设备(包括转厂生产),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试验。2) 当改变制造工艺或主要元件,而影响设备的性能时,均应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见表6.1。6.2出厂试验提供设备均应进行出厂试验,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及出厂试验报告。在设备交货之前,在投标方厂内进行下列工厂试验项目,以表明设备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派代表参加试验作为见证。出厂试验检验项目见表6.1。6.3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指设备到
24、货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的试验,抽检试验检验项目见表6.1。6.4交接试验1) 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且设备准备投入试运行前须进行现场试验,应按南方电网直流电源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测试,并出具书面测试报告。2)损坏,投标方应负责更换。3)在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交接试验验收中,发现由投标方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合格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应更换,更换时间应不超过1个月。交接试验检验项目见表6.1。表 6.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试验序号 检 验 项 目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抽检试验交接试验1一般检查2参数检测3绝缘性能4功能检测5防护等级验证6电磁兼容试验7环境试验7 产品
25、对环境的影响1)坚持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原则,同时应考虑降低投资成本和提高运行经济性。2)推广采用高可靠性设备优先选用损耗低的产品。3)应对噪声、工频电场和磁场、高频电磁波、通信干扰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优先选用损耗低的产品。8 技术文件要求8.1一般要求8.1.1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应准确、一致、清晰、完整。8.1.3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8.1.4“工厂图纸”包括制造、装配、安装
26、和布置图、接线图、控制图、材料和设备的清单或表格、标准图、设计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小册子、特性图表、试验报告等。8.1.5投标方应将“工厂图纸”提交给招标方审查认可。未经审查认可, 不得进行备料和工厂生产。8.2 其他文件资料: 投标方提供与所供应产品型号一致的相关资料、说明书、 维护检修手册、试验检验报告等。9.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9.1包装、运输、贮存1)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生产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2)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3)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4)包装箱
27、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的相关要求)。5) 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应有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及规格、生产日期等。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满足运输和装载的要求。7)运输、贮存极限环境温度:8) 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不大于85%;9) 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不大于90%,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10)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11)包装、运输和贮存均由投标方负责,运输的目的地为招标方指定地点,设备抵达目的地后,招标方组织开箱验收。如果发现任一设备有偏差、损坏、损失、遗漏
28、或数量、质量、技术规范因投标方的责任与合同不符,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提出索赔。9.2质量保证1)全部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2)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3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3)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若需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4)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外,投标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5)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6)投标方应有遵守本标准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认证并在正常运转。7)制造商24小时内响应,7天内提出解决方案。附录A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接线技术要求(资料性附录)A.1 连接示意图蓄电池组与变电专业智能蓄电池组容量放电仪正负极接口之间连接,测量模块与多节蓄电池连接,见图A.1。图A.1安装及试验连接示意图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