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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经营合同书合集7篇 甲方: 乙方: 为推动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进展,实现全部权与治理权分别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意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效劳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供应效劳,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托付给乙方经营治理并供应现有人员及局部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展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担当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治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 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
2、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帮助乙方治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款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担当。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治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治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 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2、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担当。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
3、用由乙方担当。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治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协作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担当。 6、乙方必需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治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
4、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治理及监视 1、 医院必需仔细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治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需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需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连续实行托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同
5、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存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商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行抗力因素(自然大灾难、战斗)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
6、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托付经营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仔细贯彻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进展,发挥社会力气更好地为妇女儿童供应优质、便利的效劳,经中宁县区卫生局讨论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托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治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公平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供应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
7、,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构造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 年起至 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展监管,不参加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全部权和经营权完全分别的模式运营。 2.帮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帮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帮助乙方按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展审定、构建。 6.对“妇幼
8、保健院”全部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肯定的治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立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效劳范围(详细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准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
9、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治理费、聘请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殊商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修理(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担当
10、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担当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治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详细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
11、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进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依据甲方要求无偿供应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与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商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工程、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局部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全部。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行抗力因素(自然灾难)或因发生国家行为
12、(新政策、新法规的公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担当。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担当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商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担当。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缘由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
13、件均归甲方单独全部;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全部。“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单独担当,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商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效劳的公益性原则进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
14、局监视甲乙双方仔细标准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公证当日起至 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托付经营合同书3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治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试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托付乙方经营治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
15、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托付乙方经营治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连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全部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全部者的全部权利进展经营治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连续供应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治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协作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
16、行全部者的经营治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全部,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进展。 2、成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协作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奉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试验学校”含
17、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供应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治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治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托付经营合同书4 托付方(甲方):_合同编号:_ 受托方(乙方):_签定地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治理条例和重庆市水路运输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部交水发20xx360号文件精神,为保
18、障水路运输安全,提高船舶经营治理水平,促进水运市场安康进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船名为号 总吨载重吨kw的自有船舶,托付给乙方经营和进展安全治理,乙方同意承受甲方的托付。托付期间,甲方对托付船舶的全部权不发生转变。 二、甲方的上述船舶依本合同的商定由乙方代为经营治理期间,托付经营治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具有合法续存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水路运输企业法人资质,并配置了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分中心,可以独立、有效地承受并完成甲方的托付事项。 四、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托付给乙方经营治理
19、的的船舶具有适航和适运的条件,并配置了相应的GPS船载终端,可以满意乙方对受托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的需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对受托船舶的工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乙方制定的治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2、负责对受托船舶的安全进展治理,定期检查船舶修理保养和安全落实状况,保证航行安全和营运安全。 3、保证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分中心的正常运行,对受托船舶实施安全监管、组织运输生产和传递相关信息。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治理机关解缴船舶税费和航运规费。 5、为受托船舶办理船舶年检和营运证年审事宜;办理船舶、船员保险和货物保险。 6、负责处理机海损及商
20、务质量事故,担当受托船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治理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但因甲方的过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乙方若先行担当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7、不得对受托船舶进展转托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托付船舶及其工作人员在托付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治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听从乙方的治理,承受乙方的检查,维护乙方的商誉和信誉。 2、听从乙方对受托船舶的监视治理,依法缴纳应由甲方自行缴纳的各项税费,协作乙方从事经营治理和安全生产。 3、保证托付船舶的船载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承受并听从乙方对受托船舶的安全监管。 4、甲方对托付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污染的法
21、定义务,不因托付船舶已托付给乙方的事实而免除或转变。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后双方需要连续托付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八、至本合同生效或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移交本合同所涉船舶及随船物品,并向审批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九、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违约金缺乏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分歧或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全都,可申请当地港航治理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或行业治理部门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有新的规定或变化,
22、则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商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报行业治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托付方(甲方): 船舶全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托付经营合同书5 托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甲方打算将自己全部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托付经营期限内托付乙方经营,详细托付事项商定如下: 第一条:托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 (根本状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
23、: 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 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 万元 购房合同号: 其次条:托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治理的一切事项均托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治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详细托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治理公司合作经营治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商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托付经营期限 本合同商定商场铺位的托付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开头计算至 年 月 日时止
24、。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托付经营期间有权根据商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商定: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商定托付经营期限开头日( 年 月 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商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肯定比例作为托付经营治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托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
25、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托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展重新分割、布局。托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连续维持托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商定,在托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展,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担当,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的经营治理活动,为乙方供应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条件(应准时供应房屋全部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需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治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
26、担当;甲方托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担当。 7、在托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治理费、水电费、经营治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担当。 8、在托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害商铺全部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托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托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置、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托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连续履
27、行本合同商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缘由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行抗力 遇不行抗力或不行归责于乙方缘由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准时向甲方说明状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
28、: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托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吵,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商定,所及事项以最终书面补充商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29、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托付经营合同书6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XX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托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托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XX)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工程为准。 二、托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治理权托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展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
30、方广场托付前的市场价值的根底上,全面绽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托付的商业工程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托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托付经营期内建立起闻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力量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展追缴; 6、担当经营中的全部本钱,并制定有效掌握本钱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全部厂商对广场进展系统的营销筹划,绽开积
31、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依据详细状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展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托付期限。 1、托付期限:托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年_月_日,止于年_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托付投资经营治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行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治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展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需遵守商业用房托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
32、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日至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头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治理费、物业治理佣金、投资经营治理本钱及投资经营治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局部全部上缴给XX公司作为储藏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根据商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详细经营活动进展监视,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
33、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连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治理。 6、甲方在托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担当该商业用房的公共修理基金、物业治理及经营治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托付经营期内建立起闻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力量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
34、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展追缴; 6、担当经营中的全部本钱,并制定有效掌握本钱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全部厂商对广场进展系统的营销筹划,绽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依据详细状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展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承受甲方托付经营期间,担当该商业用房的公共修理基金、物业治理及经营治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 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治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托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
35、商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商定租金的前提下,干预乙方行使经营治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值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商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藏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需遵守广场物业治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担当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担当责任: 1、因不行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状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
36、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年_月_日年月 托付经营合同书7 甲方:(XX饭店) 乙方:(XX饭店治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仔细协商,就XX饭店托付经营治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其次条 托付经营治理工程 甲方托付乙方经营治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消遣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供应饭
37、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淌资金。 2、负责供应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供应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供应饭店经营治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治理到达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治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举的总经理人选
38、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行抗的大事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供应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供应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本钱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治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全部治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 3、依据劳动合同,打算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抗不担当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
39、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以下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规划及开办费规划; 3、年度营业规划和财务收支规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40、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转变。 第七条 托付治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本钱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供应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缺乏局部,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局部,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治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担当,从经营本钱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连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全都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