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11969.pdf

上传人:得****3 文档编号:83692312 上传时间:2023-03-3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317.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11969.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11969.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1196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11969.pdf(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部根据当年国家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条件,拟定复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第二章 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复试考核坚持全面、科学、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第四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采取差额制,原则上差额复试名单按我校当

2、年招生计划数与取得复试资格考生数的 11.2 或 11.4 的比例自然生成。第五条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回避制度。第六条 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参与复试过程。第七条 复试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第八条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比重为 7 3,初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拟录取与否及拟录取类别的重要依据。第三章 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复试工作。校长担任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学校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

3、研究生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研究生部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复试工作。第十条 学校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第十一条 复试小组由至少三人以上成单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所从事的专业方向应尽量涵盖复试考生的报考专业。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成立的专业英语考核小组负责。第十二条 每个复试小组安排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秘书不参加复试的考核和评判。第四章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包括查验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三个部分。第十四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负责

4、组织,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备案。第十五条 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在将规定的材料补齐后方能参加复试。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报名考试及复试时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除取消复试资格外,不得申请调剂,并酌情取消其在 13 年内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资格。第十六条 依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校可以考虑允许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在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的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 5 分以内;其二,总成绩排名位于

5、本专业全部考生排名前十名;其三,至少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其四,由考生本人于 2013 年 4 月 5 日前提出申请,由我校研究生部初步审核后,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于 在本科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具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第五章 复试加分项目的规定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加分的相关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

6、初试总分加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第六章 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八条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第十九条 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第二十条 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英语听力测试,考试的科目和参考书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中列出。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对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为本专业 2

7、门法学主干课程,试卷的难易程度须符合法学本科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每门2 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 150 分,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合格。加试科目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第二十二条 各复试小组负责考核考生的英语口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素质,教 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科研水平,对原所从事专业及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学术思想,相关专业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进取精神等方面的情况。第二十三条 硕士研究

8、生考生复试成绩由外语听力、专业知识考试、综合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总分 450 分。其中,外语听力考试占 50 分,外语口语考试占 100 分,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占 150 分,综合面试占 150 分。第六章 复试程序 第二十四条 初试成绩合格、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至少四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CET 四级证书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部报到。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部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

9、,组织复试考生笔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第二十六条 各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前须查验考生身份,确认无误后,再组织考核。各小组复试标准须相对统一,复试内容及复试结果由各复试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填写复试评语,核定复试成绩,并签名确认,秘书负责做好复试记录。第二十七条 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结合其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确定考生培养类型。第二十八条 各复试小组审核汇总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结论、拟录取与否、拟录取类别与培养类型),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二十九条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复试结果并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第七章 调 剂 第

10、三十条 调剂包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外校考生调入和校内考生外调三种情况。第三十一条 上线考生数量不足的学科(专业),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相近专业上线考生的调剂。校外调剂生源的基本要求为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初试要求的合格线。第三十二条 接收校外调剂生由研究生部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统一组织,并由研究生部通过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网统一发布调剂信息。校内考生外调的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复试工作要加强保密,复试内容、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等不得向外泄露。第三十四条 对复试工作

11、中存在徇私舞弊,或其他干扰研究生招生工作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 对经考核,专业能力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第三十六条 考生对复试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研究生部组织复核。复核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第三十七条 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第三十八条 各复试小组依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部同意后实施。第三十九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并通过复试方能取得录取资格。第四十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