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日薪制、计件制、时薪制工资计算方法1715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月薪制、日薪制、计件制、时薪制工资计算方法17159.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5 1A 是月薪制工人,每月 800 元,在 10 月份他的考勤情况如下:10 月 1-3日放假,10 月 10 日-14 日请假 4 天,而且在 10 月 4 日5 日上了二天班,在10 月 18 日晚上加了 3 小时班,其它时间没有加班。请问该名工人应得工资如何?月薪 800 折算成天为 38.2,小时为 4.7 当月工资应为 800-(38.24)+38.222+4.71.53=821.15 元 2C 是日薪工人,每天 30 元(8 小时),10 月份出勤情况如下:10 月 1-7日放假,之后从 8 日上班到 14 日方有休息,在 10 月 15 日加班一天,请问 C 的应得工资如
2、何?不知道 1 到 7 这 7 天中是否由 9 月最末的周 6,天有调换?如果没有的话则,应可视做与 8 号,9 号调换.3021+302=690 元 3D 是计件工人,8 月份计件工资 600 元,总工作时间是 200(23888)小时,其中帄时加班 8 小时,周末加班 8 小时。请问,D 拿了 600 元的工资足够吗?如不够,应得工资是多少?如果他在 8 月份的计件工资是 800,应得工资如何?在 10 月份,计件工资是 800,考勤情况如下,10 月 1-5 日放假,周末只加了两天,帄时晚上不加班,请问 800 元的工资符合要求吗?如果 8 月份计件工资是 600 元:按照最低工资的时薪
3、元而,加班工资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3.43X8X1.5(帄时加班)+3.43X8X2(周末加班)=96.04 总工资 600(计件工资)+96.04(加班工资)=696.04 元 如果 8 月份计件工资是 800 元:800(计件工资)+3.43X8X1.5(帄时加班)+3.43X8X2(周末加班)=896.04 如果 10 月份计件工资是 800 元:2/5 800(计件工资)+3.43X8X2X1.5(周末加班)+3.43X8X3(国定假日)=964.64 计件总工资=计件工资+时薪基数计件工资*(基本工时+工作日加班工时x1.5+休息日加班工时 x2+法定假日加班工时 x3)x 各加班
4、工时和倍率.4E 是时薪工资(3.43 元/小时),而且是在东莞的工厂,请问 10 月 1-3日休息需要支付工资吗?需要支付.至少应该支付最低工资元 5某公司在今年重阳节日(10 月 11 日)放假一天,但没有支付工资给工人,是否可以?不可以,公司应以停工待料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或进行工作日的调换(应事先征得工人同意)至少应支付最低工资元 2005 年 10 月日历 日一二三四五六 31415 202122 272829 月薪制與計時制的計算方法 月薪制、年薪制、日薪制、時薪制等都一樣,都是工資的支付方式,只是支付周期有長有短而已。時薪制(基本工資)*出勤小時數+(基本工資)*150%*帄日加班
5、小時數+(基本工資)*200%*休息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300%*節假日加班小時數 以下 3 種都是可接受的月薪制的演算法 A、(基本工資/20.92)*當月出勤天數+(基本工資)*150%*帄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200%*休息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300%*節假日加班小時數對員工有利,以後就用此種方法計算工資,大多數驗廠專員認同。3/5 B、(基本工資基本工資/20.92*當月缺勤天數)+(基本工資)*150%*帄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200%*休息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300%*節假日加班小時數對企業而言最划算 C、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天數+(基
6、本工資)*150%*帄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200%*休息日加班小時數+(基本工資)*300%*節假日加班小時數(須加上法定假期工資)最合理,針對 5、10 月份計算方法。D、基本工資/應計薪天數 x(實際出勤天數+法定假期天數)+加班工資對企業、員工都有利國家勞保部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帄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5 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30 小時的用工形式。第二點:最低工資規定就有規定:在最低工資是
7、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對 xx 2005 年 2 月份的情況,確實應該支付 690 的。首先你們公司屬於全日制就業,就適合用月最低工資;第二,出勤 17 天+3 天有薪假就已經滿足了“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就應該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全日制勞動者按日薪制領取工資是建立在月薪制的基礎上,所以必須高於月薪制的最低工資標準!不論怎樣計算,沒有加班,工廠至少要發當地最低工資給工人.主要針對當月少於 20.92 天的月份,工廠就用 A 種方法計算所有員工工資。4/5 最低工资以小时工资为基本形式,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也是小时最低工资,然后再折
8、算出月最低工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月工资虽然低于月最低工资,但如果按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出的小时工资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是合法的。待问过劳动局 1.5 倍、2 倍和 3 倍 對於加班我們常常也說“加班加點”,其實加班和加點是不同的。加班專指在節假日工作,而加點是指在普通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的工作。加班和加點的工資報酬計算是不同的。加點工資1.5 倍。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爲 8 小時,如果確實需要延長的,一般每日不應超過 1 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超過 3 小時,且每月的加班總時不應超多 36 小時。加點工資按照原工資的 1.5 倍計發。休息日加班工資2 倍。企業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應
9、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 2 倍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但企業也可以另行安排員工補休替代加班工資。節日工資3 倍。企業安排在法定節日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 3 倍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公休日(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不管是否超過八小時,都是 2 倍計.法定假日(春節/元旦/五一/國慶),加班不管是否超過八小時,都是 3 倍計.我是直接向國家勞動保障部諮詢得到的結果 留意:職員的加班費是按“基本工資*20.92*8”為基數的。我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关于最低工资是否包括食宿费用,答案是 NO,因为这样的讲法有违于劳动法.这里有个
10、概念上与文字逻辑上的区别:5/5 假设最低工资是 600 元,那么这个公司发给一个满勤员工的应付工资应该是600 元.是不得低于 600 的!当然这个工资的组成应当是:基本工资/20.92X 出勤天数+加班工资(注释:按国家规定给予的标准).也就是最低工资说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时间内获得的劳动报酬,正如我引用的上文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当然,给员工提供食宿的企业,在支付员工最低工资后,可以合理扣回食宿费。如果在最低工资里面包含什么餐费补贴这类才达到600,那就是不符合标准了,我想这点大家都是能理解进去的.OK,既然应付工资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在正常劳动时间内获得了正常的劳动报酬后,那劳动者吃的饭总不能白吃吧?所以在正常的支付了应付工资后可以代为扣除餐费,当然这是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的,等于是公帄交易要吃饭就得付钱.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和劳动部门的领导讨论过,希望这么说大家能明白.还有上海河南河北北京 4 地要求应付工资在扣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仍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即实行年薪制的职工必须按月预付一部分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全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