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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现场维护措施(包括成品保护)第一节成品保护措施 1-1成品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1-1-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1-1-2以项目经理为龙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1-1-3专业工程师及各责任工长负责实施。1-1-4项目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1-1-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1-1-6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1-1-7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1-1-8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1-1-9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1-2成
2、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2-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1-2-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1-2-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
3、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1-2-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2-4-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
4、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1-2-4-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1-2-4-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 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1-2-4-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
5、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1-2-4-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1-2-4-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1-2-4-7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 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
6、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1-3成品保护主要措施 1-3-1测量定位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1-3-2土方开挖 1-3-2-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沉降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1-3-2-2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后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
7、长期观测点应加以保护,如有管线地段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1-3-3回填土 1-3-3-1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1-3-3-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内。1-3-3-3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1-3-4模板工程 1-3-4-1现场使用模板的装卸存放应注意保护,分规格码放整齐,防止损坏和变形。1-3-4-2模板表面应刷脱模剂,防止油污对混凝土表面造成污染和模板与混凝土之间发生粘连。1-3-4-3安装好的模板
8、要防止钢筋、脚手架等碰坏模板表面,钢筋安装时要保证模板不发生变形和位移。1-3-4-4拆下的模板,如发现模板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应及时修理。1-3-4-5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刷防锈漆。1-3-4-6混凝土浇筑、振捣至最后完工时,要保持甩出钢筋位置正确。1-3-4-7要保护好预留洞口、预埋件及水电预埋管、盒等。1-3-4-8拆除模板时按程序进行,禁止用大锤敲击,防止混凝土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处出现裂纹。1-3-5钢筋工程 1-3-5-1成型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1-3-5-2绑扎柱筋时应搭临时架子,不准蹬踩钢筋。柱竖筋在浇筑混凝土前套
9、好塑料管保护或用彩布条、塑料条包裹严密,并且在混凝土浇筑时,及时用布或棉丝沾水将被污染的钢筋擦净。1-3-5-3妥善保护基础四周外露的防水层,以免被钢筋碰破,底板防水完工后,及时进行保护层施工,砂浆初凝后方可进行钢筋绑扎。1-3-5-4严禁随意割断钢筋。1-3-5-5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如碰动应按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靠。应保证预埋电线管等位置准确,如发生冲突时,可将竖向钢筋沿平面左右弯曲,横向钢筋上下弯曲,绕开预埋管,但一定要保证保护层的厚度,严禁任意切割钢筋。1-3-5-6模板板面刷隔离剂时,严禁污染钢筋。1-3-5-7混凝土浇筑后用沾水的布或棉丝将被污染的钢筋擦净 1-3-5-8各工种
10、操作人员不准任意踏踩钢筋、掰动及切割钢筋。1-3-6混凝土工程 1-3-6-1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碰动预埋件和插筋。1-3-6-2不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1-3-6-3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特别在夏季,遇有大中雨天,不能进行混凝土 的浇筑,如浇筑过程中遇雨,应立即停止浇筑,并用塑料布将浇筑混凝土覆盖,以防新混凝土被雨水冲刷。1-3-6-4拆完模的构件应加强保护,禁止钢筋、管件等撞击,以免造成混凝土表面和棱角损伤。1-3-7石材成品保护措施 幕墙工程既是围护工程又是装饰工程,制作、运输、拼装、吊装等各环
11、节均需有周全的成品保护措施。以防止构件变形、外涂装污染及玻璃损坏,否则将无法确保工程质量。在该工程制安作业中,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制订成品保护实施细则,负责幕墙成品的检查保护工作。从幕墙构件制造到幕墙安装完毕而未验收之前都应该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防止幕墙的损坏,造成无谓的损失。1-3-7-1成品、半成品保护计划 1、成品、半成品保护计划书(1)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2)成品保护机构 制作安装过程中,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制订成品保护实施细则,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保护工作。2、成品、半
12、成品保护范围 板块、型材、等在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都应有周全的保护措施。1-3-7-2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序号 措施 内容 1 防护 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例如在玻璃幕墙龙骨表面贴塑料薄膜;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对于门口易碰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保护;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措施。2 包裹 工程成品包裹保护,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例如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应裹纸保护;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采购物资的包装,对采购物资包装的控制主要是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
13、交付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3 覆盖 用表面覆盖的方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地面可用锯末、苫布等覆盖以防止喷浆等污染;对于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可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其他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等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4 封闭 采取局部封闭的方法进行保护。例如垃圾道完成后,可将其进口封闭起来,以防止建筑垃圾堵塞通道;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周边或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5 巡逻看护 对已完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将各流水段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规定进入各个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
14、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6 储存 仓库由物资部负责管理,现场内的库房及材料堆场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物资的贮存应按不同物资的性能特点分别对待,符合规范要求。对入库物资的验收,贮存品的堆放,贮存品的标识,贮存品的帐、物、卡管理和出库控制工作,应按规定要求执行。1-3-8钢结构工程成品保护 序号 项目 保护措施 序号 项目 保护措施 1 工厂制作 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
15、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其它吊装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和破坏油漆。2 运输过程中 构件与构件间必须放置一定的垫木、橡胶垫等缓冲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构件因碰撞而损坏。散件按同类型集中堆放,并用钢框架、垫木和钢丝绳进行绑扎固定,杆件与绑扎用钢丝绳之间放置橡胶垫之类的缓冲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为避免涂层损坏,在构件绑扎或固定处用软性材料衬垫保护。3 现场拼装及安装 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构件堆放场地应做好排水,防止积水对构件的腐蚀。
16、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避免碰撞、重击。现场避免在构件上焊接辅助设施,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吊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4 涂装面摩擦面 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和破坏油漆 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尽量采用捆绑、抱箍。序号 项目 保护措施 现场焊接、破损的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 St3 级,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工厂涂装过程中应作好摩擦面的保护工作。1-3-9精装修工程 1-3-9-1对已装饰完毕的面层,采用塑料薄膜和柔性材料进行
17、覆盖保护,以防表面被划伤。1-3-9-2对于栏杆扶手的保护,在施工完毕时,采用柔性材料进行绑扎保护,以防其表面划伤。1-3-9-3油漆粉刷时不得将油漆喷滴在已完的饰面层上,先施工面层时,完工后必须采取贴纸或塑料薄膜等措施,防止污染。1-3-9-4施工完的墙面,用木板(条)或小方木将口、角等处保护好,防止碰撞造成损坏。1-4竣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1-4-1-1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特别是最后收尾和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土建和机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作业。1-4-1-2在工程收尾阶段,应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施工作业人员应执“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
18、,方准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1-4-1-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人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1-4-1-4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1-4-1-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穿插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
19、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1-4-1-6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对分包单位进行成品保护管理,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重要性。第二节现场维护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以下措施:1、成立本工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2、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
20、状态。3、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4、更衣室、办公室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5、工地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6、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杯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7、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8、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9、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10、重点部位如木工间,油漆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
21、消防器材。1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研究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应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12、使用木材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1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游烟。14、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撤离岗位。15、施工照明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要远离易燃物。第三节工程施工维护措施 3-1砌筑工程 3-1-1易沾污的施工洞、运料进口和打混凝土的部位,应用草袋或塑料布遮挡覆盖,防止灰浆四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22、防止污染弄脏墙面。3-1-2吊运构件、料具、搭拆架子时,不能把墙碰坏。3-1-3利用砖砌体代替圈梁外模板以及内浇外砌建筑打混凝土构造柱时,对该部位的砖砌体要采取加固措施,以防被混凝土挤跑。3-1-4高处往下运送料具和在施工过程中倒垃圾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围挡竖井,不得乱丢乱扔。竣工清理垃圾一律从垃圾孔倒下。3-1-5檐口、窗台腰线等刷乳胶漆、边线要用排笔描涂,乳胶漆不得掉在墙上污染墙面。3-2粗装修工程 3-2-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3-2-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门、窗框等)。如有沾污,应及时清
23、洗干净。3-2-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3-2-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活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3-2-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3-2-6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勾、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地预埋好,不得漏埋和错位,以免抹灰后打洞。3-3楼地面工程 3-3-1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上,谁溅上由谁负责洗刷干净。3-3-2楼地面、楼梯踏步施工完后应及时认真养护: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3-3下道工序进入施工时,对容易沾污、破坏地面的料具
24、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锹、镐或其它铁器,更不准在地面上进行容易破坏地面的操作,如锤击或直管子。3-3-4搬运料具时不得破坏地面,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包胶皮,油、木、电、水暖等工种施工用的高凳、铁梯、铁案子等,均要包好腿脚。3-3-5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毡纸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3-4门窗工程 3-4-1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3-4-2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防晒措施。3-4-3不
25、准用门窗当跳板、搭床、做平台、当凳子,不允许碰坏、踩坏、扔坏、压坏、砸坏。3-4-4门窗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碰弯碰坏管线设备,不准踩在暖气片或管线设备上操作。3-4-5门窗安装时不得振裂或振掉框边的抹灰层,安装好后要注意关闭,门框边要钉钢木护角保护。木门扇因未上锁而不能关闭,要用小楔临时稳住,以防被风吹开,碰击损坏或撞坏墙面,造成门框边抹灰被振裂、振掉。3-5油漆、玻璃、粉刷 3-5-1合理安排工序,浆活、油活不得互相沾污。3-5-2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3-5-3认真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不得沽上白浆和油漆。3-5-4竣工前用湿锯末清扫地面,
26、以防灰尘污染油漆、粉刷。3-6水、暖、电、卫施工 3-6-1管线穿墙,打洞不准用大锤,位置、尺寸、大小严格按施工图要求,不准乱打凿。3-6-2电焊、气焊时,应对附近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3-6-3合理安排工序,水暖管线最好在抹灰冲筋后、喷白以前进行,电气明线在喷白以后进行施工。3-6-4所有管线的固定堵洞由管线安装者负责,以便保证安装质量和责任划分。其堵洞、固定用的砂浆、混凝土,不得高出(允许低于)墙面、楼板面。3-6-5安装时注意保护好上道工序成品,不得碰坏、沾污。3-7半成品和构件 3-7-1构件捆扎、起吊、运输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棱角,防止碰坏。3-7-2构件在堆放运
27、输过程中,要按规定垫平、垫稳,不得超高、倾斜。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严防倒坍和压坏。3-7-3绑扎就位的钢筋和已安装好的模板,不得擅自打掉支撑,就位的钢筋网应有操作通道,不允许在钢筋网上行走与操作,不准把钢筋踩变形。3-7-4白灰池要加盖,运输过程中盛装白灰膏的容器要清洁。3-7-5砂浆、混凝土运到使用地点时,一律要求用铁盘,灰槽盛放,禁止直接倒在地上。第四节现场维护制度 1、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为此,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
28、的责任。2、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工长或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4-2成品保护措施 4-2-1成品保护工作的主
29、要内容 4-2-1-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4-2-1-2以项目经理为龙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4-2-1-3专业工程师及各责任工长负责实施。4-2-1-4项目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4-2-1-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4-2-1-6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4-2-1-7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4-2-1-8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4-2-1-9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4-2-2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4-2-2-1
30、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 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4-2-2-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第五节现场维护管理制度 1、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
31、。为此,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2、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4、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
32、工长或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第六节施工现场维护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以下措施:1、成立本工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及成品、半成品保卫。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
33、次治安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5、更衣室、办公室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6、工地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杯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8、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9、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10、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11、重点部位如木工间,油漆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12、现场生产,
34、生活用火均应经研究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应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13、使用木材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1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游烟。1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撤离岗位。16、施工照明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要远离易燃物。第七节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办成品保护制度 由于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我们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
35、制度,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和半成品要进行标识和防护,由各分项工程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恢复,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二、分部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对土建分部的保护措施(1)墙、板如需开洞、开凿应事先同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在砖墙板上随意开洞、开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切割结构钢筋。(2)砖墙及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开槽、开洞使用专用开槽机及开孔机。(3)现场设置的施工设备应由木板或其它材料垫离地面,防止油污粘贴在地面上。(4)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做好的地
36、面和墙面。(5)在已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了干净手套和穿了干净工作服后方可进行施工。(6)管道、电气、通风以及顶棚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勿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如有滴落,应立即用汽油或其它溶剂擦洗干净。(7)积极开教育全体参建职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如发现,将立即责令当事人出场。2、对安装分部的保护措施(1)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路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理和风管。(2)所有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3)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3、石材成品保护措施 饰面工程半成
37、品、成品保护是一道绝不能省略的工序,因为,在施工操作中,即便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最后因保护不善,造成饰面缺陷,同样满足不了功能和装饰效果。(1)柱面、窗套安装后,对所有面层阳角都要用木护板遮盖。(2)墙面易污染部位应贴纸或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不被污染。(3)拆除脚手时,注意不要碰撞饰面表面,以免引起缺陷。第八节消防、保卫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一小节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体系及职责 一、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目标及方针 1、消防保卫管理目标(1)严格按照规定,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细则及保密工作细则。(2)杜绝重大刑事案件。(3)杜绝各类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4)杜绝重大成品损
38、坏事故和设备、零部件的丢失事件的发生。(5)杜绝重大火灾的发生。2、消防保卫管理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 15 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盗、防抢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和周边公路的安全运营。消防管理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保卫管理工作方针:贯彻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基本标准。二、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的组成 成立由项目经
39、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领导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状条款进行考核。各级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时,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正式条款,对下进行考核,使消防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由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总指挥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保部部长及各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指挥部。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组建现场安保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开展社会联防工作。1、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领导和组织小组成员制定消防、保卫计划。(1)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40、 副组长: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 成员: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组长、其他相关人员(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 成员: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组长、其他相关人员 2、部门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直接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预防的教育和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成立施工现场义务消防、保卫队,义务消防、保卫队员定期组织教育培训。(1)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保卫队 队长:现场安全员(1 人)副队长:项目部相关人员(2 人)队员:施工现场相关人员(10 人)(2)施工现场成立灭火作战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
41、生产经理、项目总工 组员:安全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各组织建立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每星期必须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纪要。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 2h,义务消防队驻场。三、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职责 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消防保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消防体系运行情况。公司总部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公司总部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培
42、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2、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职责 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审批现场保安部制订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治安保卫关系;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有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组织保安人员进行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演习。第二小节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 一、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维护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保障内部的一方平安,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部特制订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1、项目部的保卫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项目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施工现场保卫实行
43、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2、项目部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在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管理人员。4、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管理工作。5、禁止发生偷窃公私财物、打架斗殴、赌博、耍流氓等扰乱现场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6、严禁损坏消防器材,禁止违章烤火取暖、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煤气灶烧饭做菜。7、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带小孩到工地活动。8、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二、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
44、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法规及制度,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项目部特制订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重点防护部位做重点检查。2、检查各分包单位(班组)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具完好情况,动火证审批手续,食堂、宿舍、工具间、车间、仓库的防火措施,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是否有隐患。3、检查员工的防火意识,禁止员工吸游烟。4、发现事故隐患,做到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5、发生火灾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三、现场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部住宿人员的正常休息,在生活区内确保安全、有序、文明、整
45、洁,确保一方平安,项目部特制订现场集体宿舍管理制度:1、凡在本部集体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是在本工地工作的施工人员或在保卫办公室登记在册的亲友,禁止其他闲杂人员在本工地住宿。2、住宿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住七日以上的,必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保卫、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定房、定人、定床)管理,在床上标出姓名,对床入位,不准私自调位或供给他人使用。4、严禁男女混居,禁止男女同居(除有效手续外)。5、住宿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和房间卫生。不得向外乱扔脏物,不得高声喧哗和高音播放音乐、电视,不准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保持宿舍内整洁、安静。6、不准在宿舍内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
4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饲养动物。7、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热器具、煤油炉、煤气灶,严禁用明火烧烤食物或取暖。8、自觉遵守休息时间,夏季晚上 11:00 点,冬季晚上 10:30 点前,必须回宿舍就寝(除工地加班外),超出时间,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门。9、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迁移拆装,损坏设施酌情赔偿。四、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专(兼)职消防员要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2、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工地的仓库、木工棚和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夜间检
47、查。加强夜间检查是预防夜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夜间检查,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即使堵塞漏洞和消除隐患。4、对检查出来的某项技术性强、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可报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三小节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一、消防管理保障措施 1、“消防管理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2、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 3m 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3、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易燃
48、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4、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
49、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6、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
50、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 任。8、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制完成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9、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10、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12、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