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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 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 1。三、废弃的麻醉、精
2、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 HW03 类和 HW49类进行处置。六、列入本目录附表 2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 年 10 月 10 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
3、87 号)同时废止。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收集方式 感染性废物 携 带 病 原 微生 物 具 有 引发 感 染 性 疾病 传 播 危 险的医疗废物。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1.收集于符合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
4、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3.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损伤性废物 能 够 刺 伤 或者 割 伤 人 体的 废 弃 的 医用锐器。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1.收集于符合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2.利器盒达到 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病理性废物 诊 疗 过 程 中
5、产 生 的 人 体废 弃 物 和 医学 实 验 动 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4.16 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 500 克的胚胎组织等;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1.收集于符合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2.确诊、疑似传染病产妇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3.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 质 或 者 被污 染 的 废 弃的药物。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2.废弃
6、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3.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在标签中注明;2.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 性、易 燃性、反应性的废 弃 的 化 学物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1.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2.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
7、中。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序号 名称 豁免环节 豁免条件 豁免内容 1 密封药瓶、安瓿瓶等玻璃药瓶 收集 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密封药瓶或者安瓿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2 导丝 收集 盛
8、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导丝。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3 棉签、棉球、输液贴 全部环节 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贴。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4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 运输、贮存、处置 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