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14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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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人 身 损 害 受 伤 人 员 误 工 期、营 养 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2 总则 目的 本标准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鉴定原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

2、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鉴定人 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4 头部损伤

3、头皮血肿 30 日,营养 7 日,护理 17 日。60 日,营养 15 日,护理 115 日。头皮裂伤 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 30 日,营养 17 日,护理 17 日。头皮撕脱伤 20cm2:误工 60 日90 日,营养 1020 日,护理 710 日。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 90 日12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3090 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头皮缺损 10cm2,误工 30 日60 日,营养 1020 日护理 715 日。2,误工 45 日120 日,营养 2030 日,护理 1520 日。颅盖骨骨折 颅底骨折 闭合型颅脑损伤

4、 开放型颅脑损伤 2 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 5 面部损伤 眼部损伤 耳部损伤 鼻部损伤 颌面部损伤、口腔损伤:误工 15 日30 日,营养 17 日,护理 17 日。6 颈部损伤 颈部皮肤裂伤:误工 15 日,营养 17 日,护理 17 日。咽部损伤:误工 30 日,营养 720 日,护理 720 日。喉损伤 食管、气管损伤 甲状腺损伤 甲状旁腺损伤 7 胸部损伤 胸部软组织损伤 20cm:误工 15 日30 日,营养 115 日,护理 17。肋骨骨折 胸骨骨折:误工 9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 日。气胸 血胸 肺损伤 食管损伤: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5、气管、支气管损伤 心脏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胸内大血管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胸导管损伤:误工 70 日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纵膈气肿、纵膈脓肿、纵膈炎: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膈肌损伤 乳房损伤:误工 30 日40 日,营养 730 日,护理 115 日。外伤性窒息:误工 60 日9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胸部损伤致脓胸或肺脓肿:误工 90 日12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8 腹部损伤 腹部软组织损伤 20cm:误工 15 日30 日,营养 115 日,护理 17。肝脏损伤 脾损伤 胰腺损伤 肾损伤 胃、

6、肠、胆等空腔脏器损伤 输尿管、膀胱损伤 其中,膀胱、输尿管、尿道挫伤:误工 1530 日,营养 15 日,护理 1530 日。膀胱、输尿管、尿道破裂:误工 309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6015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60 日。需造瘘行二期手术修补: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遗留输尿管、尿道闭锁等后遗症,需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输卵管、卵巢、子宫损伤: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其中,卵巢、输卵管、子宫挫伤:误工 1530 日,营养 15 日,护理 1530 日。卵巢、输卵

7、管、子宫破裂:误工 309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609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60 日。腹膜后血肿: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9 脊柱、骨盆部损伤 脊柱骨折:误工 12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5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60 日。手术治疗:误工 120180日,营养 90 日,护理 6090 日。椎间关节脱位:误工 60 日,营养 2030 日,护理 3045 日。外伤性椎间盘突出:误工 12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60 日

8、。手术治疗:误工9015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脊髓损伤 骨盆骨折 阴茎损伤 阴囊损伤 睾丸损伤 女性外阴裂伤、缺损:误工 60 日,营养 130 日,护理 130 日。阴道损伤:误工 60 日,营养 130 日,护理 130 日。外伤性流产、早产:误工 6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2030 日。10 肢体损伤 肢体软组织损伤 20cm:误工 15 日,营养 115 日,护理 17 日。骨折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6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休息9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 6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9027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并发肱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6012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 6015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9030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9027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

10、9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609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 9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骨折后遗有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手术治疗:误工 6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其中,手术治疗:误工 6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6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90150 日,营养 90120 日,护理 3060 日。其中,手术治疗:误工 309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

11、日。骨折后发生无菌性坏死或者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240360 日,营养 90180 日,护理 120180 日。手术治疗:误工 180360 日,营养 90180 日,护理 90150 日。股骨颈骨折后发生股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180270 日,营养 90180 日,护理 120180 日。手术治疗:误工 180270 日,营养 90180 日,护理 90150 日。粗隆间骨折致髋内翻畸形: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

12、80 日,营养 90120 日,护理 60120 日。手术治疗:误工 90300 日,营养 90120 日,护理 60120 日。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5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手术治疗:误工12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骨折后发生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胫骨骨折: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90 日。腓骨骨折:误工 30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 日。胫腓骨双骨折:误工 120180 日,营养营养 6090日,护理 3090 日。开放性骨折:误工 15018

13、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胫骨远端 Pilon 骨折:误工 15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骨折后并发筋膜间隙综合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单踝骨折:误工 9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双踝骨折:误工9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三踝骨折: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日,护理 3060 日。伴有韧带损伤: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其中,不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影响距下关节的骨

14、折:误工 90240 日,营养 90120 日,护理 6090 日。手术治疗:误工9024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6090 日。距骨骨折:误工 90180 日,营养 6090日,护理 6090 日。骨折不愈合、创伤性关节炎、距骨缺血性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关节脱位:误工 6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其中,肩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误工 609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肘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误工 306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手术治疗:

15、误工6012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60 日。髋关节脱位 非手术治疗:误工 9012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3090 日。手术治疗:误工 90150 日,营养 6090 日,护理 3090 日。其他关节脱位 胸锁关节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肩锁关节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腕骨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腕掌关节脱位:误工 3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掌指关节脱位:误工 306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指间关节脱位:

16、误工 3060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距骨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90日。跗骨间关节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60 日。跗跖关节脱位:误工 6012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90 日。跖趾关节脱位:误工 3060 日,营养 30日,护理 3090 日。趾间关节脱位:误工 3060 日,营养 30 日,护理 3090 日。跗足关节骨折脱位:误工 60180 日,营养 60180 日,护理 3090 日。关节韧带损伤:误工 70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6090 日。其中,膝关节脱位、韧带损伤:误工 90270

17、 日,营养 3060 日,护理 6090 日。主要肌腱断裂:误工 6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肢体离断: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其中,断肢:误工 90120 日,营养 90 日,护理 3090 日。断指:误工 6090 日,营养3060 日,护理 3090 日。断肢(指、趾)再植术后: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 周围神经损伤 四肢主要血管损伤 11 其它损伤 烧烫伤 冻伤 度:误工 15 日,营养 130 日,护理 130 日。度:误工 3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30 日。度:误工 60 日,营养 90 日,护理 6090 日。度:误工 140 日,营

18、养 90 日,护理 6090 日。其它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损伤参照有关条款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感染性休克:误工 7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损伤致异物存留在脑、心等重要器官内: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皮下软组织出血达全身体表面积的 30以上: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损伤引起挤压综合征:误工 90 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 颅脑损伤的分级 烧烫伤程度分级 10,度烧烫伤面积5。度烧烫伤面积 510。度烧烫伤面积 1120。度烧烫伤面积20。10,无度烧烫伤。度烧烫伤面积5。度

19、烧烫伤面积 514。度烧烫伤面积15。(规范性附录)使用标准的说明 本标准所指“三期”的期限,为各类损伤的一般原则,在具体案件的评定中,需因人、因伤情、因恢复治疗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机械照搬。受伤人员损伤后的实际“三期”时间低于本标准规定期限的,按实际发生的“三期”时间计算。多处损伤的,不能将多处损伤的“三期”进行简单累加;一般以“三期”时间较长的损伤为主,并结合其他损伤的期限综合考虑。对于一些损伤后恢复期比较长但已进入调解程序或诉讼程序的,误工期评定的上限可以至伤残评定前一日;但一般不超过 24 个月。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时,应根据实际治疗情况,或者比照本标准相类似损伤所需的“三期”时间

20、进行评定。损伤后经治疗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内未愈仍需继续治疗的,可酌情适当延长三期时限,但“三期”的上限不长于伤残评定的前一日,并应有鉴定人员意见说明。继发性损伤伴合并症或需二期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由于个体差异、潜在疾病、年龄等因素介入导致“三期”有所变化的,评定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评定“三期”。“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是指由于原发损伤较重,被鉴定人的伤情预后变化很大,或者出现严重感染、并发症、合并症等情况,不能单纯根据损伤就能确定预后恢复的情况,需要结合临床治疗情况予以明确;“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者”,“三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本标准由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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