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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 批 准:发布日期:2017.12.30 实施日期:2017.12.30 编 制 说 明 受 控 文 件 序 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实施、过程检查和监督、验收等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鲁建管发20104 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
2、论证办法、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GB50656-20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870-20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其他现行安全技术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四个凡事”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要求总部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相关处室和项目部遵照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对部室职能和相关岗位说明书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其可靠、准确、有效地指导工作。以后将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文件的更改、发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集团公司
3、内部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山东省以外的工程项目除执行本管理流程外,还应执行当地有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流程由技术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共同监督执行。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 2010年发布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同时废止。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表 附件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流程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表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危
4、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专家论证)1 土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 3m 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支护、降
5、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
6、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4 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5 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1、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2、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6 脚手架
7、工程 1、落地式(扣件式、碗扣式、门式)钢管脚手架。2、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3、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7 爆破、拆除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码头、桥梁
8、、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8 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9、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二: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管 理 流 程 分部分项工程 编 制 条 件 专 家 论 证 条 件 承包方式 方 案 编 审 阶 段 安全技术交底阶段 实 施 阶 段 验 收 阶 段 编 制 审 批 专 家 论 证 实施 过 程 检 查 过 程 监 督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A 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本专业
10、中级以上职称)主持编制。分公司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批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5 名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的非本工程参建各方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半数。)(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方案编制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参加论证会)项目主任工程师或方案编制人向施工员、安全员、等管
11、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员组织实施。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组织分公司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进行检查。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公司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巡查。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需要进行施工监测的,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实施。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两级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等人员。验收合格的,经主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经专家
12、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公司技术副总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等人员,必要时,公司的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参加验收。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1、工具
13、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其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分公司技术处。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对于超过
14、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5 名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的非本工程参建各方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半数。)(公司及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论证会)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其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项目施工员组织实施。分包单位或其项目施工、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或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
15、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分公司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进行检查。分包单位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需要进行施工监测的,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实施。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或其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分公司项目主任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16、分项工程由分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由分公司技术副总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等人员,必要时,公司的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参加验收。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扣件式、碗扣式、门式)钢管脚手架 2、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爆破、拆除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
17、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18、。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A 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主持编制。分公司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
19、师签字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5 名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的非本工程参建各方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半数。)(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方案编制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参加论证会)项目主任工程师或方案编制人向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员组织实施。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经专家论证的,还应由分公司分
20、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进行检查。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公司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巡查。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按规定需要验收的,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两级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等人员。验收合格的,经主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经专家论证的,由分公司技术副总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技术、安全、质量、施工等人员,必要时,公司的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参加验收。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
21、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B 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编制安/拆/顶升专项方案和安/拆/顶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其施工、技术、设备、安全等部门审核安/拆/顶升专项方案和安/拆/顶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分公司技术处。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
22、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5 名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的非本工程参建各方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半数。)(公司及安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和设备员参加论证会)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其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安装单位或其项目施工、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或人员现场检查;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定
23、期巡查。分公司项目安全员、设备员现场检查。经专家论证的,还应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进行检查。安装单位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现场监督。安装单位进行自检、试运行、向分公司项目部进行使用说明。分公司项目经理组织项目设备员、安全员和出租、安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经专家论证的,由安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由分公司技术副总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技术、安全、设备、质量、施工等人员,必要时,公司的技术、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参加验收。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
24、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 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B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其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分公司技术处。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副总审签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5 名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的非本工程
25、参建各方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半数。)(公司及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论证会)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其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项目施工员组织实施。分包单位或其项目施工、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或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分公司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经专家论证,还应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组织分公司技术、安全、质量、设备、工程等部门进行检查。分包单位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
26、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包单位(或其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分公司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专家论证的,由分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由分公司技术副总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分公司和项目技术、安全、设备、质量、施工等人员,必要时,公司的技术、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参加验收。吊篮脚手架工程。无 B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其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分公司技术处。技术处组织工程、设
27、备、安全、质量等处室审核;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无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其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项目施工员组织实施。分包单位或其项目施工、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或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分公司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包单位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分包单位(或其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分公司项目经理确认后使用。临时用电工程 1、临时用电
28、设备在 5 台及以上。2、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无 A 项目经理组织,电气工程师编制。分公司技术处组织工程、设备、安全、质量、安装等处室审核,技术副总审签后,直接报总工程师签字审批。无 方案编制人向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具体实施的持证电工交底。施工员组织持证电工具体实施。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等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安全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项目经理组织方案编制人、安全员、实施电工验收,分公司安全处参加验收。注:A公司总包自己施工;B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不包括业主直接分包工程)或专业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的施工。公司指 有限公司;分公司指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