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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 2004 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 号)要求制定的。汽轮机、水轮机(包括燃气轮机)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为适应高参数、大容量发电机组的迅速发展及厂网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格局的形成,本标准从全过程技术监督的角度制定了监督的任务、措施和技术管理内容。本标准的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F、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试验研究分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
2、学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电力试验研究所、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湖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丰、郭芸、黄青松、姚泽、林清如、阚伟民、马斌、何宏明。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汽轮机和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水轮机技术监督的任务、措施和技术管理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在 15MW 及以上各种类型水轮机和单机容量为 125
3、MW 及以上汽轮机的技术监督。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厂汽轮机、联合循环发电厂燃气轮机的技术监督。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578 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技术条件GB 7520 汽轮机保温技术条件GB 8117 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GB 9782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范围GB 11120 L-TSA 汽轮机油GB/T 8174 设备及管道
4、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8564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9652.1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GB/T 9652.2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GB/T 10969 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 11348 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GB/T 11805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T 13399 汽轮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GB/T 14478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GB/T 11541 电厂用运行矿物汽轮机油维护管理导则GB/T 15468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15469 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GB/T 15
5、613 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GB/T 17116 管道支吊架GB/T 17189 水力机械振动和现场测试规程GB/T 18482 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验规程GB/T 50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Dl 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 44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DL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47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501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T 443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DL/T 445 大中型水轮机选用导则DL/T 496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
6、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 507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61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3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DL/T 571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DL/T 586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DL/T 606 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DL/T 6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41 电站阀门电动装置DL/T 710 水轮机运行规程DL/T 711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DL/T 712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DL/T 792 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运行规程DL/T 801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
7、术要求DL/T 827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834 火力发电厂水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DL/T 838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55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63 汽轮机启动调试导则DL/Z 870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定检定修管理导则DL/T 892 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5026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6 水力发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070 水轮机金属蜗壳安装焊接工艺导则DL/T 5071 混流式水轮机
8、分瓣转轮组装焊接工艺导则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186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 5208 抽水蓄能电站设计导则JB/T 8188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范围JB/T 8660 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养规范JB/T 56078 大型水轮机产品质量分等SL 142 水轮机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3 总则3.1 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是电力建设、生产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应实现设计、选型、制造、监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3.2 基建期间技术监督既区别于工程项目管理,又区别于工
9、程监理。主要是根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管理法规,对建设质量提供技术监督和支持,以使机组在良好状态移交商业运行。3.3.监督工作的职责应参照 DL/T 1051 的规定执行。3.4 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应自上而下,分级建立技术监督网络,明确各级技术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职责和职权,以及相互的配合关系。3.5 各发电企业应成为技术监督工作的主体,科技投入的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加大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的投入,以保证技术监督工作顺利开展。3.6 各电力试验研究院宜成立以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监督机构,配备必要、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标准试验室,设立技术监督专责。宜根据本导则制定专业技术监督条例和考核办法,严格履行
10、技术监督的职责。3.7 各发电(集团)公司及/或下属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应由技术主管/总工程师统一领导,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设技术监督专责。4 监督的任务4.1 基建期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4.1.1 设备选型阶段:参加设备的招评标(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核等),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当前技术水平和实际条件,使所选设备可靠、先进、实用。4.1.2 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供货厂家设计方案、图纸、设计单位设计资料(包括软硬件、布置、选材等)和原理图纸等进行审查。4.1.3 设备监造阶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技术监督人员(包括携带必要的检测设备)应到达制造厂,根据技术方案、设计资
11、料和技术指标等,协作对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和确定处理方案;对重要技术环节,应派遣有经验、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运行、调试中和其他同类型机组暴露出来的问题,应进行调研、总结和重点防范,与厂家一起制定防范措施。4.1.4 设备验收阶段:根据供货合同、清单和有关验收标准,对进厂主要设备进行验收。对进厂后设备的现场储存保管进行监督检查;对水轮机而言,如有模型试验的应首先待模型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设计和制造阶段。4.1.5 设备安装阶段:根据厂家设备安装要求、有关设计、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对设备安装实施监督。4.1.6 机组调试阶段:根据制造厂运行维护说明书有关技术规程、
12、规范、标准和合同,对分部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过程中所有试验方案、技术指标、主要质量控制点、重要记录进行监督。4.1.7 性能验收试验阶段:根据试验合同、验收试验技术规程和指标,对试验的过程、结果进行监督。4.2 生产期间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4.2.1 了解和分析机组本体、辅助设备和附属机械的运行状况,收集有关资料、运行数据。必要时,对重要技术监督指标定期进行测试。4.2.2 对各种参数异常或潜在故障隐患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整改、告警处理意见。这些意见包括改进机组安全性、经济性等。4.2.3 重大设备故障、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意见和反事故措施。4.2.4 根据机组运行状况,在检修
13、前提出建议。实施检修技改项目质量技术监督,对其中发现的缺陷提供处理建议。4.2.5 协助对本体、辅助设备和附属机械进行技术改造,对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审查和调研,并为改造方案的制定提供建议。4.2.6 对定期试验和维护的内容、方法和周期等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5 设备选型5.1 汽轮机5.1.1 汽轮机的选型应符合 GB/T 5578、DL 5000、DL/T 892 等标准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1.2 机组容量应根据系统规划的容量、负荷增长速度、电网结构等因素进行选择,优先选用高效率、大容量的机组。5.1.3 汽轮机的选型,应充分考虑
14、电网调峰的需要。新建机组的调峰能力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 35%45%,各有关辅助设备的选择和系统设计应满足相应的要求。5.1.4 汽轮机的各项性能保证如效率、热耗率、功率等应满足要求。热耗率的保证可以是热耗率验收(THA)工况或最大连续功率(T-MCR)工况。5.1.5 汽轮机应在保证寿命期内,满足夏季运行、机组老化以及考虑设计、制造公差等因素后,仍能带额定负荷安全连续运行。5.1.6 高压内缸、喷嘴室及喷嘴、中压内缸、导流环等部件应选用在高温下持久强度较高的材料,符合 DL 438 的要求。5.1.7 机组 A 级检修间隔应满足 DL/T 838 的要求。宜采用新型汽缸的结构,延长机组的 A
15、级检修间隔。5.1.8 汽轮机叶片的设计应是先进的、成熟的,并采用新型高效叶片。低压末级及次末级叶片应具有必要的抗水蚀措施,为适应调峰低负荷运行,可适当提高末级长叶片根部的反动度。5.1.9 对于高参数、大容量的机组,尤其是配直流锅炉的汽轮机,应考虑防止固体颗粒侵蚀 SPE(SolidParticle Erosion)。5.1.10 汽缸上的压力、温度测点应齐全,位置正确,符合运行、维护、集中控制和试验的要求,并具备不揭缸更换的条件。5.1.11 汽轮机应按 GB/T 5578 的规定执行配备保护监视项目,安全监视装置技术的要求、设计、配套选型可按 GB/T 13399 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5
16、.1.12 汽轮机主汽门、调节汽门应选择较好的阀腔室及合适的通道型线,减少冲击波和涡流损失以及降低汽流激振力和噪声,并具有良好的流量特性,能适应与其相连接的管道的焊接要求。5.1.13 轴系各阶临界转速应与工作转速避开-10%+15%。轴系临界转速值的分布应满足有安全的暖机转速和进行超速试验。5.1.14 汽轮机轴径向振动的测量方法、仪器及评定准则宜满足 GB/T 11348 的要求,轴/轴承座振动值应满足 DL 5011的要求。超速试验过程中,轴或轴承振动应不超过振动限制值,轴承的失稳转速不小于4000r/min,超速试验过程中,转子各轴颈不允许出现显著的低频振动分量。5.1.15 轴系稳定
17、性应由汽轮机制造商统一负责,进行轴系稳定性计算。为有效防止高参数、大容量汽轮机蒸汽汽隙振动引起的低频振动,应考虑高压缸汽膜的刚度和阻尼,选择合适的汽封结构形式及间隙。5.1.16 汽轮机在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可能意外发生的超速、进冷汽、进冷水、着火和突然振动。防止汽轮机进水可参照 DL/T 834 执行。5.1.17 应充分考虑机组结构、旁路、制造商成熟的经验和传统,合理采取高压缸/高、中压缸联合/中压缸启动方式。对中压缸启动,应配套中压缸启动时可靠防止高压缸过热的系统。5.1.18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性能应满足 DL/T 711 的要求。对于纯电调 DEH,应具有灵活的阀门管理功能,能实现重
18、要电磁阀在线活动、汽轮机要求的各项启动/验收/例行维护试验,如严密性试验、阀门松动/(全行程)活动试验、超速试验等,并具有成熟、安全可靠的试验逻辑。DEH 系统还应满足电网对机组调节性能的具体要求。5.1.19 超速保护限制系统 OPC(Over-speed Protection Control)宜与 DEH 在设计上分开,采用独立的硬件和软件实现,转速及触发信号测量的快速性、准确性应予以保证,关闭调节阀的动作转速一般为额定转速的 103105%。5.1.20 高压抗燃油 DEH 调节保安系统,转速保护有冗余两套以上的,可以设 1 个/2 个或不设机械式(飞锤/飞环)危急遮断器。5.1.21
19、应根据电网容量、要求、机组所处的负荷位置等统筹考虑是否具备 FCB(Fast Cut Back)功能。对于设计需具备 FCB 功能的机组,汽轮机及其辅机、系统均应满足额定转速下空转或带厂用电持续运行的时间要求。5.1.22 应根据电网对机组的要求,结合机组本身的实际情况,如转子轴系扭振、叶片应力和热力系统等,决定调节汽门是否具有快控 FV(Fast Valving)功能。轴系设计的扭振频率,应保证机组在任何工况下不发生机电谐振。5.1.23 汽轮机宜配套提供高、中压转子热应力监测或监控设备和寿命管理系统,并对各种启停工况给出寿命损耗分配次数的建议。5.1.24 汽轮机组的辅助设备、附属机械、管
20、道及与汽轮机有关的其他工程均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管理法规和业主的具体要求。5.1.25 汽轮机组可根据需要采取电动、液动或气动旁路。旁路系统的设置及其形式、容量和控制水平,应根据汽轮机和锅炉的类型、结构、性能、启动方式及电网对机组运行方式(如是否具有 FCB 功能)的要求确定。直流锅炉旁路系统容量应满足冷、热态冲洗的需要,一般不小于 35%最大蒸发量。5.1.26 低压缸与凝汽器的连接方式可采用刚性或柔性连接,凝汽器与基础的连接方式,应考虑其抽真空对低压缸的影响。5.1.27 凝汽器面积、冷却介质流量、冷却塔面积以及汽轮机末级叶片长度等发电厂的“冷端”主要参数宜通过优化确定。5.1.2
21、8 凝汽器管材的选用应根据管材的腐蚀性、使用年限、价格、维护费用及凝汽器结构等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具体可按 DL/T 712 执行。5.1.29 对采用给水加氧处理 OT(Oxygenated Treatment)方式运行的机组,其高、低压加热器材料应与之相适应。5.1.30 应根据机组运行冷却水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用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5.1.31 阀门电动装置的基本技术条件可按 DL/T 641 执行。5.1.32 锅炉给水泵配置的型式可以按 DL 5000 选择,泵的选型应便于全厂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5.1.33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与机组的类型、运行方式相适应。5.1.34 汽
22、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至少应满足 JB/T 8188 和 GB 9782 的要求,满足机组正常运行第一个 A 级检修期的需要。5.1.35 供热机组的选型,应根据“以热定电”的原则,并根据热负荷的大小和特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5.2 水轮机5.2.1 水轮机选型的技术要求应按 GB/T 15468、DL/T 445、GB/T 15469、DL/T 5186 执行。5.2.2 水轮机的类型选择应根据水电厂的运行水头范围及其运行特点,保证机组安全、稳定、可靠、高效运行。在制造厂商所提供的水轮机机型方案中,从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能量指标、经济指标、设计制造经验等方面,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比较后选
23、定。5.2.3 水轮机比转速的选择应根据水头、空化特性、水质条件和设计制造水平等条件综合比较,合理选择,应优先考虑水轮机的稳定性和效率。对水头变幅大的大型水电厂水轮机的类型进行选择时应主要考虑水轮机运行的水力稳定性要求;对于水泵水轮机比转速的选择,宜以水泵工况的比转速为主,除了根据上述条件外还应考虑最大扬程和最小扬程。5.2.4 水轮机转轮公称直径应在保证发足额功率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选取。5.2.5 水轮机参数的选择应避免与引水系统产生水力共振。5.2.6 反击式水轮机的吸出高度的选择应满足水轮机在规定的运行范围内稳定运行和节省投资、经济合理的要求,按各特征水头运行工况及其相应的电站空
24、化系数p进行计算。电站空化系数根据初生空化系数1确定。水泵水轮机的吸出高度按水泵工况无空化条件选取,水轮机的安装高程按 DL/T 5186及 DL/T5208 经经济比较后选取。5.2.7 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保证,一般水质条件下应符合 GB/T 15469或合同的规定。含沙量较大时,其对水轮机的磨蚀失重保证值,可根据过机流速、泥沙含量、泥沙特性、运行条件及电站水头等情况由供需双方商定,冲击式水轮机的空蚀保证应符合 DL/T 445 的规定。5.2.8 所选择的水轮机应在空载工况稳定运行和并网,水轮机稳定运行的功率范围应满足GB/T15468 和 DL/T 445规定的要求,即在电站规定的最大和
25、最小水头范围内,水轮机应在表 1 所列功率范围内稳定运行。表 1 水轮机稳定运行的功率范围水轮机型式混流式定桨式相应水头下的机组保证功率范围(%)4510075100转桨式冲击式35100251005.2.9 对于混流式机组和轴流定桨式水轮机在采取除强迫补气之外的其他必要措施后,尾水管锥段内规定部位所测得的压力脉动值(混频峰-峰值)与相应水头的比值(A=H/H)在最大与最小水头之比小于 1.6 时,其保证值应不大于 311%,低比转速取小值,高比转速取大值;原型水轮机尾水管进口下游侧压力脉动峰-峰值应不大于 10m 水柱。5.2.10 选用的水轮机应取得制造厂提供的功率、效率和流量保证,空蚀或
26、磨蚀损坏保证,飞逸特性、运行稳定性和噪声保证、调节保证、可靠性保证以及水轮机模型综合特性曲线、水泵工况模型综合特性曲线、水泵水轮机全特性曲线(包括流量、转矩特性曲线)等技术资料。水轮机的空蚀保证应满足 GB/T 15469的要求和条件。5.2.11 反击式原型水轮机的效率修正按 GB/T 15468中的公式计算,但在技术协议上应写明选定的公式和系数 K 值,冲击式原型水轮机的效率应不低于其模型水轮机的效率。5.2.12 水轮机/水泵水轮机额定转速的选择:a)应根据所选择的比转速或根据水头、功率、转轮直径等参数在发电机同步转速系列中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取。b)对于水头变幅大的水泵水轮机,可研究、论
27、证采用分挡变速或连续调速技术的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5.2.13 水泵水轮机在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应重视提高综合加权平均效率,注意发电和抽水的容量、水量平衡。5.2.14 水泵水轮机确定拆卸方式应考虑厂房布置、制造厂家经验、机组运行与维修经验,一般宜选择上拆和中拆方式。5.2.15 选择水轮机时应研究水轮机科技发展的最新成就。采用新型号的水轮机转轮如果没有经过运行考验,应由供方提供完整的模型试验资料,必须进行模型验收试验。5.2.16 水轮机的结构设计应合理,在保证设备部件刚度和强度的条件下应做到便于运输、拆装及运行、检修、维护方便,应保证在不拆卸发电机转子、定子、水轮机转轮、主轴等部件的
28、情况下对水导轴承、主轴密封等部件及易损部件进行检查和更换。对水轮机通流部件的易空蚀和磨蚀破坏部位,应采取抗空蚀和耐磨蚀的技术措施。5.2.17 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重大结构改造,应经工业试验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5.2.18 水轮机调速器选型的技术要求参照 GB/T 9652.1及 DL/T 563的规定执行。同时还应考虑当前技术水平和实际条件,使所选设备成熟、可靠、先进实用,并经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比较后选定。5.2.19 进水阀门的选择按 GB/T 14478 执行,应根据水头、直径及输水管道布置方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选用阀门的类型。阀门应能动水关闭,其关闭时间不应超
29、过机组在最大飞逸转速允许运行的时间。对于径流式或河床式水电厂的低水头单元输水系统,不装设进水阀的,应采取其他防飞逸措施。5.2.20 大型水电厂、抽水蓄能电厂的调节保证计算应采用计算机仿真系统进行计算,优选导叶关闭规律和调节系统参数,机组甩负荷时的最大转速升高率和蜗壳最大压力升高率应符合 DL/T 5186、DL/T5208 的规定。5.2.21 水轮机的运行可靠性保证按 DL/T 445 执行。即水轮机可用率不少于 95%;水轮机无故障累计运行时间不低于 16000h;A 级检修周期应不少于 8 年或总运行历时不低于 32000h(对多泥沙河流的水轮机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但不得低于 5
30、年);水轮机使用寿命不低于 50 年。6 设计阶段6.1 汽轮机6.1.1 汽轮机组的设计应符合 DL 5000 等标准的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6.1.2 汽轮机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性能试验所需测点,以保证性能试验测点的完整、可靠。6.1.3 对首台开发/改型的大容量机组,其主、再热蒸汽等管道的管径及管路根数,回热系统应经优化计算后确定。6.1.4 汽轮机疏水系统设计除按 DL/T 834执行外,还应结合机组的具体情况和运行、启动方式,做出最优处理。6.1.5 汽轮机管道设计应根据热力系统和布置条件进行,做到选材正确、布置合理、安装维修方便,并应避免水击、共振和降低噪声。汽轮机本体范围内
31、的汽水管道设计,除应符合 DL/T 5054 外,还应与制造商协商确定。6.1.6 管道支吊架的材料、设计除符合 GB/T 17116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各类管道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6.1.7 汽轮机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油漆的设计应符合 DL/T 5072.凡未经国家、省级鉴定的新型保温材料,不得在保温设计中使用。6.1.8 绝对压力大于 0.1MPa 的抽汽管道及汽轮机高压排汽管上应设有快速关闭的气/液动止回阀,至除氧器抽汽应配置 2 个串联的止回阀,止回阀气缸应侧装。6.1.9 供热机组供热抽汽管道应设计止回阀及快关阀。6.1.10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类型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
32、对循环水的水量、水温、水文和供水系统的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使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以参照 GB/T 50102 执行。6.1.11 汽轮机的凝汽器,对直流供水系统,如水中含沙较多,或因其他原因,能证明管子不结垢也不沉积时,可不设胶球清洗装置。当冷却水含有悬浮杂物且易形成单向堵塞时,宜设反冲洗装置。6.1.12 高压加热器水位高保护设置快速液、气压操纵联成(三通)阀,如不采用此类阀门,则高压加热器出入口给水电动门和给水大旁路电动门的开、关速度和逻辑,应满足锅炉不断水、高压加热器汽侧不满水、不超压及高压加热器管束温变率的要求。6.1.13 循环水泵出口液压蝶阀的开、关速度及逻辑应与水泵及配套
33、管路、设备的水力参数相匹配,其控制电源可靠。6.2 水轮机6.2.1 水轮机的设计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体现当前的经济和技术政策。除按GB/T 15468、DL/T5186、DL/T 5208、DL/T 445、DL/T 5066 的规范进行设计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和满足水电厂的设计要求。6.2.2 在完成规划选点设计,水电厂的装机容量已确定后,通常的设计程序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规划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6.2.3 水轮机的设计除遵循“参考设计”或“典型设计”外,在设计上应不断有所创新,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设计手段,如 CFD 和按 D
34、L/T 5026 要求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6.2.4 在水电厂的装机容量确定的前提下,单机容量和机组台数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原则:a)电力系统对水电厂在汛期和非汛期输出功率、机组运行方式和检修的要求,以及单机容量占电网工作容量的比例;b)水库的调节性能,水头、流量及水文特性与运行方式;c)枢纽布置条件;d)对外运输条件;e)河流及过机泥沙特性;f)机组设备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g)其他特殊技术要求,如水电厂自然环境特点和综合利用要求等具体情况。水轮机单机容量和台数的选择,首先拟定不同的单机容量方案(一般情况下机组台数应不少于两台),按以上主要原则,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6.2.5 机组
35、辅机及辅助设备的选择和布置根据所选主机的要求进行选择和布置,执行 DL/T 5186、DL/T 5066 及 DL/T 5208 等规范,并应特别重视厂内排水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安全可靠性。6.2.6 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安装、试验、运行、检修和维护等方面的合理需求,进行综合比较。并积极开展科学试验,从实际出发,慎重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6.2.7 水电厂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或“少人值班”的原则设计。为此,按照GB/T 11805的技术要求配备动作可靠、数量足够、性能优良的自动化元件。6.2.8 水力监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水轮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自动控制及试验测量的要求。常规测量
36、项目包括上、下游水位,水电厂水头、拦污栅前、后压差,蜗壳进口压力,顶盖压力,导水叶进、出口压力,尾水管进、出口压力及脉动压力,水轮机/水泵水轮机的流量。水泵水轮机应增加水泵扬程及转轮与泄流(底)环之间的水环压力,并应考虑电站枢纽布置、水轮机机型及设计制造的具体要求,增设测量项目。6.2.9 大型水电厂、抽水蓄能电厂的调节保证计算应根据模型试验结果、输水系统的类型和参数,对水轮发电机组甩负荷及蓄能机组发电工况甩负荷、泵工况断电试验等过渡过程用计算机仿真系统进行计算,优选导叶关闭规律和调节参数,必要时还应对调节系统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和计算。保证机组甩负荷时的最大转速升高率和蜗壳水压升高值等满足规范及
37、合同要求。常规电厂按 DL/T 5058 的要求执行,抽水蓄能电厂还应执行 DL/T 5208 的技术。7 监造和验收7.1 汽轮机7.1.1 监造应按国家/行业、制造厂的企业标准进行。7.1.2 监督监造单位,应根据签订的合同,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促进监造质量的不断提高。7.1.3 引进技术制造的设备标准,以引进技术标准为基础,按引进国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执行。7.1.4 监造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合同文件、厂家正式技术资料等,编制监造大纲和质量计划,内容可参照 DL/T 586,并经业主和技术监督认可。7.1.5 监造过程中,监造单位应定期
38、出具书面报告,结束后,及时提供出厂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在监造总结中,应对设备质量和性能做出评价。7.1.6 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验收依据、验收项目、验收情况、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结论及建议。技术监督人员对这些报告进行查阅。7.1.7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技术监督人员(包括携带必要的检测设备)应到达制造厂,根据技术方案、设计资料和技术指标等,协作对问题进行检测、分析,确定处理方案。7.1.8 对于重要技术环节,有经验、有资质的技术监督人员应参加现场监督。7.1.9 技术监督人员对运行、调试中和其他同类型的机组暴露出来的问题,与厂家一起制定防范措施。7.1.10 对重要检验/试验项目,技术监督人员协
39、助/代表业主参与/见证,结束后,提交技术监督报告。按有关标准、签订的合同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7.1.11 检验/试验结果应满足合同、厂家技术规范,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管理法规的要求,能证明下列各项:a)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b)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动作正确;c)达到业主要求的规定值;d)满足业主的其他特殊要求。7.1.12 如有不符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监督制造商应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并应向业主提交不一致性报告。7.1.13 监督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附属机械、合同设备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7.1.14
40、包装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7.1.15 设备到达现场后,协助业主与制造商,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7.2 水轮机7.2.1 水轮机在制造厂内的监造主要分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和在制造厂内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质量监造两大部分。模型验收试验是否列入监造内容或另请专家验收由业主决定。7.2.2 水轮机/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按合同技术协议、GB/T 15163及 SL142 执行,现场见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模型试验台检验合格,并持有鉴定合格证明,试验台在进行模型效率试验前原位率定综合误差应满足合同要求。试验水头应符合模型水轮机机型要求的水头。b)监测模型水轮机
41、通流部件尺寸和制造安装质量符合规程要求,原型与模型水轮机的全套装置必须自蜗壳(分流管)入口至尾水管(渠)出口全模拟;冲击式原型和模型水轮机的喷嘴数应相同,d0/D1应相等。c)按 GB/T 15163 规定的验收试验项目,并应在模型试验中对叶道涡、叶片进水边正背面空化、局部脱流及其他可能影响稳定性的水力现象进行观测和书面评估。d)双方合同技术协议规定所增加的验收试验项目。7.2.3 水轮机在制造厂内的监造及验收过程除按照合同要求外,还需执行的标准有GB/T 15468、GB/T 10969、GB/T 14478、DL/T 586、DL/T 679、DL/T 5070、DL/T 5071、JB/
42、T 56078 及相关的行业标准。7.2.4 检验/验收还包括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产地、材料的化学成分化验和强度试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主要部件的尺寸、型线、加工精度、表面粗糙度等的检验及报告以及厂内预安装记录。对铸、锻件和设备加工过程出现的较大的缺陷处理应征得用户意见。7.2.5 水轮机设备制造商应向负责驻厂监造人员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a)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结构设计说明书。b)需监造的主要部件设计图纸和主要工艺说明和流程。c)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开始制造前应提交制造进程表并要进行检验/试验项目的安排。d)在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重大缺陷及处理结果。e)厂内制造过程质检报告及质量验收标准。7.
43、2.6 监造人员应参与水轮机转轮及水轮机在厂内的预装和出厂检查工作。7.2.7 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主要部件制造期间质量监造内容参照 DL/T 586-1995 或本标准的附录 A制定技术监督内容和监造方式。7.2.8 水轮机调速器的验收按照 GB/T 9652.1、GB/T 9652.2、DL/T 563 的规定执行。7.2.9 监造人员应参加设备运抵现场后的开箱检查验收。按合同要求及 DL/T 443 及 JB/T 8660、JB/T 56078 等的有关规定执行。8 安装8.1 汽轮机8.1.1 对承担安装工程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审查的文件应包括:a)营业执照、
44、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b)质量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完成相似工程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d)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e)财务状况;f)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拟在现场负责管理的人员及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g)近年涉及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h)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承包方情况。8.1.2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包括:a)主要施工方案;b)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c)项目管理班子配备;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f)确保工期进度
45、的技术组织措施;g)施工进度网络图表;h)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8.1.3 汽轮机安装应执行 DL 5011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以国家/行业、技术/管理法规和签订的合同为依据。8.1.4 对有关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或订货技术合同工程项目/设备空缺/不完善的检验项目,业主应根据 DL 5011和国家及行业的其他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正式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补充规定,与安装单位协调一致后,作为质量检验及评定的依据。8.1.5 施工完毕,由施工作业人员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复检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检验及评定签证。8.1.6 工程施工应按设计完成,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内部三级验收,并配
46、合和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四级验收。8.1.7 检查验收需遵照如下图纸、文件:a)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b)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c)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d)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8.1.8 安装期间应按 DL/T 855 的规定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管制度。8.1.9 施工企业应建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障体系,按施工人员数量的 3%配备具有一定安全管理专业知识的专职安全员。8.1.10 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检查,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8.1.11 制造商应根据设备情况和签订的合同,
47、提出必要的现场设备安装指导和服务计划,并按计划在安装中负责安装指导工作。8.1.12 新汽轮机油的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8.1.13 对于套装油管路,应在制造、运输、储存和安装中严格控制,保证油系统的清洁度。安装过程中应尤其严格控制油系统的清洁度。8.1.14 一次性安装油管和套装油管路安装时,可不做水压试验,但应采用氩弧焊打底。8.1.15 油循环冲洗对象应包括厂家供货油管道、非厂家供货油管道、设备及设备附属管道,其冲洗方法可参照厂家技术文件或相关标准。8.1.16 油系统冲洗油样化验达到有关要求的同时,还应按 DL 5011 的规定进行系统冲洗和清洁度检查。8.1.17 抗燃油的监
48、督应按照 DL/T 571 中的相关要求执行。8.1.18 凝汽器和低压缸排汽室喉部的焊接,应严格监视和采取措施控制焊接变形,将因焊接引起的垂直位移差保持在容许的范围之内。8.1.19 安装时,高压加热器在制造厂监造时水压试验合格签证书可作为现场水压试验的依据,不宜再做水压试验,以利防腐。8.1.20 汽轮机的保温应按 GB 7520 的规定执行。所有管道、汽缸保温应使用良好的保温材料,如硅酸铝纤维毡等,严禁含石棉制品,安装后应注意成品保护。8.1.21 新安装机组首次扣盖前,应对叶片的振动特性进行测定。对调频叶片还应鉴定叶片频率分散率和共振安全率。8.2 水轮机8.2.1 水轮机在安装阶段的
49、技术监督,执行本标准 8.1 中汽轮机在安装阶段的一般规定(汽轮机专业技术条款除外)。8.2.2 水轮机的安装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按 GB/T 8564、DL/T 5070、DL/T 679及厂家的规定进行。当制造厂的技术要求与 GB/T 8564 的要求不相同时,应按要求高的技术标准执行。8.2.3 在本阶段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为:a)设备到达接受地点的开箱验收、保管按 JB/T 8660 的规定执行。b)埋设部件安装(尾水管、蜗壳、座环、贯流式水轮机管型座和流道盖板等)包括埋设部件在电站的拼装、焊接、焊缝无损检测、安装中心、高程及相应高程的管路配置和管路耐压试验。c)大型水轮机转轮在电站的
50、焊接、焊缝无损检测、组装;转桨式(含贯流式)水轮机轮体装配、耐压及动作试验。d)导水机构预装、正式安装。e)水轮机主轴安装和主轴连接螺栓伸长值检查;主轴水平和垂直偏差调整;转动部分安装就位。f)水轮机各部件的安装中心和高程。g)水导轴承轴瓦研刮、安装、轴承冷油器耐压及油箱渗漏试验;主轴密封组装和安装,检修密封空气围带渗漏试验、充气、排气和保压试验。h)冲击式水轮机喷嘴,接力器严密性耐压试验、安装。i)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安装应符合 GB/T 9652.2 及制造厂的要求。j)进水阀门及伸缩节安装。由于水轮机机型不同及结构布置的差异,在具体安装项目和要求方面视所选用的机型再增减部分内容。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