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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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水利部 2007 年 11 月 26 日以 SL401-2007 发布 自 2008 年 2 月 26 日起实施1 总 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进行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特制订本标准。1.0.2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

2、编制。1.0.3 本标准规定了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1.0.4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文明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1.0.5 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专业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 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熟悉、掌握和遵守配合作业的相关工种的安全 操作规程。1.0.6 施工班组应坚持执行工前安全会、工中巡回检查和工后安全小结的每日“三工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1.0.7 新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以及转岗的作业人员,作业前,施工企业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学习培训,考

3、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1.0.8 施工企业应坚持定期培训、教育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本专业安全技术和本标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应上岗。1.0.9 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热喷涂操作安全(GB11375)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6

4、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上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0.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2.0.1 凡从事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输等工种应遵守SL398 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工种应熟悉

5、本专业安全规程及相关专业安全规程。2.0.2 作业人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2.0.3 作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作业,不应擅自离开作业岗位。作业中不应说笑打闹,不应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2.0.4 未经许可,不应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应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2.0.5 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穿凉鞋、穿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2.0.6 不应靠在机器的栏杆、防护罩上,以及在皮带机上休息。2.0.7 严禁人员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休息。2.0.8 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注意各种警示标志和信号,

6、遵守交通规则。2.0.9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2.0.10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应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2.0.11 严禁在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0.12 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 应及时排除。2.0.13 施工现场所有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拆除作业,拆下的材料应随拆随清,不应妨碍交通。2.0.14 机械设备不应带“病”运转及超负荷运转。试运转应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2.0.15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应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

7、或停工休息时,应拉闸加锁。2.0.16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应在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业。2.0.17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2.0.18 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 保证齐全有效。2.0.19 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外,还应戴绝缘手套。2.0.20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2.0.21

8、 机械的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应停机、停电。2.0.22 应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作业,应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2.0.23 作业地点及通道应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应整齐、稳固。行车道、厂区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2.0.24 应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应保持良好,不应乱用、乱迁。2.0.25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2.0.26 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设备

9、。2.0.27 当班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工具、设备进行清点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2.0.28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3 施工供风、供水、用电3.1 空压机工3.1.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1.2 空压机房应保持清洁和干燥。3.1.3 不应将汽油、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机房内和储气罐附近,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3.1.4 储气罐放置处应通风良好。距储气罐15m 以内不应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3.1.5 空压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应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作业。3.1.6 安装或检修后的空压机,应进行试运转,应在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带负荷

10、运行。3.1.7 操作高压开关柜,应站在绝缘胶皮垫上,并戴上绝缘手套。3.1.8 严禁使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空气滤清器、气缸和其他压缩空气管路等零件。不应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3.1.9 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管口对着人体或其他设备。3.1.10 内燃机冷却水温过高需要打开水箱盖时,应戴手套或用厚布衬垫,人的面部应避开水箱口。3.1.11 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源。3.1.12 作业人员使用移动式油动空压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 起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 各连接部分应紧固可靠,各运转部分和阀门应动作灵活,加满冷却水;检查并添加燃油、润滑油;检查各油、水、气管道应无渗漏。

11、2) 确认柴油机减压杆放在起动位置。3) 确认燃油调整杆放在低速位置。4) 确认主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5) 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储气罐内无存水。2 起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分离起动机离合器,打开汽油箱油阀。2)接通点火线路,将化油器风门关闭。3)套上起动手轮,缓慢转动至感觉手轮的阻力较大时,急速转动 23 次后,打开化油器风门,再转动手轮,直到发动为止。3 起动柴油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动机运转预热后,方可将变速箱手柄搬到高速位置。 2)将接合机手柄向后拉,使起动机小齿轮与柴油机飞轮齿圈啮合。若啮合不顺,可短暂接合起动机离合器。3) 松开调速器弯杆,将离合器手柄后拉,平稳地接合起动机离

12、合器。4) 起动机以正常转速带动柴油机,将减压杆手柄推向预热位置,待柴油机运转加热后,把燃油调整杆放在中间位置,再将减压杆推向作业位置。5) 应密切注视机油压力。6) 柴油机发动后,及时将起动机离合器分离,关闭汽油箱油阀,待汽缸内汽油烧完后切断点火线路,停止起动机,起动机连续运转时间不应超过 15min。7) 柴油机起动后,应分别用低速、中速、额定转速进行加热运转,同时注意各仪表读数应正常,水温升至 55以上后,方可带负荷运转。4 运转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注意柴油机仪表读数,倾听机械运转声音应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2) 空压机的排气温度不应超过 160,润滑油温度为 508

13、5,润滑油压力应为98294kPa,但不应低于 98kPa。3) 储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应超过铭牌规定的压力。4) 所有连接部分不应有漏气、漏油或松动现象。5) 每工作 24h,应开启中间冷却器和储气罐的冷凝油水排放门 12 次。6) 做好机器的清洁工作,空压机长时间连续运转后,严禁用冷水冲洗。5 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 停机时应逐渐开启储气罐的排气阀,使气压逐渐降低,并相应地降低柴油机转速,使空压机在无负荷、转速在 550600r/min 情况下运转 510min。2) 脱开主离合器,空压机停止运转。3) 将柴油机转速降至 500550r/min,继续运转 5min,然后停止供油,使柴油机停止

14、运转。4) 关闭柴油机出油阀。5) 冬季温度低于 5时,停机后应立即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6) 其他机型起动、运转、停机等操作按其说明书执行。3.1.13 作业人员使用固定式电动空压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 起动前的准备和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清除机体和电动机附近的工具和杂物,并清扫干净。 2)曲轴箱中的油质和油量应符合要求。 3)压气管路各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开机前的位置。 4)长期停机后,应向齿轮油泵内注满机油,摇动齿轮油泵使油压升到 100kPa 以上。5) 各连接部位无松动现象,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电动机及电气设备应正常、并应保证电器设备的外壳有良好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4

15、;起动设备动作灵活, 操作把手应置于零位,油断路器在断开位置,可控硅励磁装置所有开关均处于停机位置。6) 中间冷却器如有气压,应进行排放;调节卸荷器,使空压机处于无负荷状态。7) 打开冷却器进水阀,并调至适宜流量;向注油器内注入清洁的压缩机油至规定高度,摇动注油器手柄,向汽缸内注油,并确认油已进入汽缸。2 运转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仪表指示,各部油位、油温、油压、水温、排气温度及气压等应符合要求。 2)电动机及机械部分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电气各部运行正常无过热现象,电流表、电压表的指示应在规定范围内。3) 注油器工作应正常。4) 中间冷却器及各管路等部位无漏水、漏气等现象。5) 冷却水流

16、量应均匀,不应有间歇性的排气及冒气泡等现象。6) 卸荷器和安全阀压力调定后不应变动。7) 中间冷却器及储气罐内积水和油每班应排放 23 次。8) 各部位螺丝、销子无松动现象。3 空压机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人员应停机检查: 1)压缩机发生严重漏气或漏水;冷却水突然中断。 2)润滑油压力降到 100kPa 以下或突然中断;润滑油温度过高。3)中间压力、二级排气压力或排气温度超过允许范围。 4)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表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5)压缩机或电动机有不正常声响;电动机的滑环和电刷间,有严重跳火现象。4 作业人员在停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逐渐关闭减荷阀门,使空压机空载运转。 2)

17、应先关小冷却水的进水阀门,15min 后全部关闭。3) 排 放 冷 却 水 须 待 水 温 降 到 60 以 下 后 进 行 。4)空压机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的废弃物(含油料)应集中保管处理,不应乱扔乱倒。3.2 水泵工3.2.1 水泵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2.2 安装水泵前,应仔细检查水泵,水管内应无杂物。3.2.3 吸水管管口应用莲蓬头,在有杂草与污泥的情况下,还应外加护罩滤网。3.2.4 安装水泵前应估计可能的最低水位,水泵吸水高度不应超过 6m。3.2.5 安装水泵宜在平整的场地进行,不应直接在水中作业。3.2.6 安装好的水泵应用绳索固定拖放或用其他

18、机械放至指定吸水点,不宜由人直接下水搬运。3.2.7 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 检查原动机运转方向应与水泵符合。2 检查轴承中的润滑油油量油位、油质应符合规定,如油色发黑,应换新油。3 打开吸水管阀门,检查填料压盖的松紧应合适。4 检查水泵转向应正确。5 检查联轴器的同心度和间隙,用手转动皮带轮和联轴器,其转动应灵活无杂音。6 检查水泵及电动机周围应无杂物妨碍运转。7 检查电气设备应正常。3.2.8 正常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 运转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才能操作电器开关。2 开机后,应立即打开出水阀门,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情况,直至达到需要的流量。3 运转中应做到四勤:

19、勤看(看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水压表等)、勤听、勤检查、勤保养。4 应经常检查水泵填料处,不应有异常发热、滴水。5 应经常检查轴承和电动机外壳的温升,温升应正常。6 在运转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以及发现声音、温度、流量等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3.2.9 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 停机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再行停机。2 切断电源,将闸箱上锁,把吸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箱的存水放出。然后把机械表面的水、油渍擦干净。3 如在运行中突然造成停机,应立即关闭水阀门和切断电源,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机。3.3 柴油发电机工3.3.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合格方

20、可独立操作。3.3.2 在发电机附近不应存放燃油或其他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应迅速切断电源。3.3.3 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3.3.4 机房内严禁燃烧木柴或油料取暖。若采用电炉等保暖时,炉子应远离燃油箱,并应有防范措施。3.3.3 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应随意移动。3.3.4 发电机带电部分,即使绝缘良好,亦不应用手触摸;试验是否带电时,应使用试电笔或查看仪表。3.3.5 开机前应做下列检查准备工作:1 发电机在起动前,应检查各部整洁情况、接头连接和绝缘情况,配电器和操纵设备应正常,电刷无卡住

21、,各部螺丝应紧固,整流子或滑环应用布擦净。2 起动前应检查柴油发动机的储气瓶压力、机油油位、燃油箱油位。3 应检查一切连接发电机与线路的开关,励磁机磁场变阻器应在电阻最大位置, 发电机及有关设备应完好,临时短路线应拆除。4 发电机周围应无障碍物及遗留工具,机内无异物,“盘车”时转动应灵活,可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各部润滑系统正常,油杯完好无缺。3.3.6 正常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 发电机在运行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严禁在线路上作业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作业。2 发电机组和配电屏装设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应任意拆除。3 发电机组不应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发现不正

22、常情况,应停机检查。4 发电机运行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5 发电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机械,应经常倾听机械各部声响,留心观察仪表,并触摸轴承等部分,应无过热现象。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6 发电机在运行中,严禁任何保养、修理和调整作业。7 发电机在运行中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操作工人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并在靠近励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加铺绝缘垫。8 不应在柴油发动机运行过程中擦拭机组。9 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行前,应对转子与定子间进行检查,应无工具或其他材料遗留在内。3.3.7 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发电机运行时

23、升高的温度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数值, 如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机慢慢冷却,查明原因后予以消除。3.3.8 长期停用的发电机、励磁机应定期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其值应不小于 1m/kV。3.4 外线电工3.4.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 方可上岗操作。3.4.2 作业人员应符合 GB5306 的规定,并应掌握触电急救的基本知识。3.4.3 外线电工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其中由一人进行监护,严禁独自一人带电作业。3.4.4 地面立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作业工具应齐全可靠。3.4.1 进行换杆作业时,应先用临时拉线将该

24、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严禁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3.4.6 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应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作业,应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3.4.7 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作业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3.4.8 登杆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紧固适用。安全带应完好可靠。3.4.9 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3.4.10 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严禁登杆。3.4.2 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应无晃动现象;如有晃

25、动,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登杆后,应拴好安全带方可开始作业。3.4.125 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严禁登杆作业;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严禁登杆作业。3.4.13 在地面作业的人员应戴安全帽,不应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应离开电杆35m。3.4.14 杆上作业人员应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严禁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3.4.15 在转角杆上作业时,应有防止电线滑出击伤的安全措施。3.4.16 杆上作业时,严禁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3.4.17 杆上作业应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3.4.18 上下电杆应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

26、扣、踩板),严禁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不应用绳索代替安全带。3.4.19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应使用脚扣登杆。3.4.20 登杆带电作业,应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3.4.21 登杆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绝缘鞋,戴安全帽, 必要时加戴绝缘手套、护目镜。3.4.22 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作业。3.4.23 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作业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作业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3.4.24 作业时,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不应同时接触两线。3.4.25 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作业时,不应身体

27、互相接触或直接传递工具、材料。3.4.26 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作业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的导线遮盖。3.4.27 不应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作业需要应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3.4.28 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应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3.4.29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应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3.4.30 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不应登杆。3.4.31 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登杆前应检查高压试电器安全可靠,并准备好接地线和绝缘手套。3.4.32 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作业后方可开始作

28、业。1 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应无火花及放电声。2 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于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棒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3 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3.4.33 变(配)电站内,应在检修线路的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示标志,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3.4.34 作业完毕合闸前,应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全部拆除。3.5 维护电工3.5.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3.5.2 作业人员应服装整齐,扎紧袖口,头戴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

29、,手戴干燥线手套,不应赤脚赤膊作业,不应戴金属丝的眼镜,不应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3.5.3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如试电器、绝缘手套、短路地线、绝缘靴等,并应符合规定。3.5.4 维护电工作业时,应有两人一起参加,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3.5.5 常用小工具(如验电笔、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等)应放置于电工专用工具袋中并经常检查,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随身佩带,注意保护。2 按功能正确使用工具;钳子、扳手不应当榔头用。3 使用电工刀时,刀口不应对人;螺丝刀不应用铁柄或穿心柄的。4 对于工具的绝缘部分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能保证其绝缘性能时,不应用于带电操作,

30、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5.5使用梯子,倾斜角应不小于 20,但也不应大于 60,底脚应有防滑设施;严禁两人同登一个梯子。3.5.7 工具袋应合适,背带应牢固,漏孔处应及时缝补好。3.5.8 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应保持 45左右,梯脚应用软橡皮包住,两平梯间应用链子拉住。必要时派人扶住。3.5.6室内修换灯头或开关时,应将电源断开,单极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如用螺口灯头,“火线”应接螺口灯头的中心。3.5.10 设备安装完毕,应对设备及接线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合闸试运转。3.5.11 安装电动机时,应检查绝缘电阻合格,转动灵活,零部件齐全,同时应安装接地线。3.5.12 拖拉电缆应在停电情

31、况下进行。3.5.13 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管),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留人监护。3.5.14 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线,应采用电缆,如用橡皮线则必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内。3.5.15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不应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地方,应拆洗干净入库保管, 以保证绝缘良好。3.5.16 带熔断器的开关,其熔丝(片)应按负荷电流配装。更换后熔丝(片)的容量,不应过大或过小。更换低压刀闸开关上的熔丝(片),应先拉开闸刀。3.5.17 进户线或屋内电线穿墙时应用瓷管、塑料管。在干燥的地方或竹席墙处, 可用胶皮管或缠 4层以上胶布,且应与易燃物保持可靠

32、的防火距离。3.5.18 敷设在电线管或木线槽内的电线,不应有接头。3.5.19 应经常移动和潮湿的地方(如廊道)使用的电灯软线应采用双芯橡皮绝缘或塑料绝缘软线,并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3.5.20 临时炸药库、油库的电线,应用没有接头的电线,严禁把架空明线直接引进库房。库内不应装设开关或熔断丝等易发生火花的电气元件;库内照明应用防爆灯。3.5.21 熔丝或熔片不应削细削窄使用,也不应随意组合和多股使用,更不应使用铜(铝)导线代替熔丝或者熔片。3.5.22 操作刀闸开关及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3.5.23 40kW 以上电动机,进行试运转时,应配有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一个电源开关

33、不应同时试验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3.5.24 电气设备试验时,应有接地。电气耐压作业,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3.5.25 试验电气设备或器具时,应设围栏并挂上“高压危险!止步!”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3.5.26 耐压结束,断开试验电源后,应先对地放电,然后方可拆除接线。3.5.27 准备试验的电气设备,在未作耐压试验前,应先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合格者严禁试验。3.5.28 不应将易燃物和其他物品堆放在干燥室。3.5.29 施工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应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应任意拆、卸、装、修。3.6 通信电工3.6.1 通信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

34、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6.2 通信电工应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及工具、仪表仪器的使用方法。3.6.3 通信设备、线路及杆塔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雷雨前后应对防雷设施做认真的检查、测试。3.6.4 通信线路与低压交流线路“共杆”架设时,通信线路应在低压交流线路的下方,与低压交流线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 1.5m。3.6.5 在“共杆”上施工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3.6.6 应定期对线路、杆塔进行安全检查。3.6.7 通信电工还应遵守本章外线电工、维护电工及充电工的有关安全规定。3.7 充电工3.7.1 充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3.7.2 不应在蓄电池室内点火、吸烟和安装容易产生

35、电气火花的器具(如开关、插座等),蓄电池室门上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3.7.3 在调配电解液和向电池中注入电解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迅速散热。严禁将蒸馏水向硫酸内倾倒。2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耐酸胶皮手套,应围耐酸胶皮围裙和穿耐酸胶皮靴子。3 硫酸飞沫落到衣服上、脸上或手上时,应迅速用5的碳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4 硫酸应保存在玻璃缸或耐酸瓷缸中,缸应放在结实的筐内,筐上应有提耳,以便安全搬运。3.7.4 充电设备或安全防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并向上级报告。在未修复前,

36、不应使用。3.7.5 焊接蓄电池桩头时,可用碳棒电阻焊或气焊,电阻焊用 814V 的低压变压器变压或用 612V 的蓄电池作电源焊接。严禁用自耦变压器降压焊接。3.7.6 扳手等手工器具,应在手柄上包绝缘层。3.7.7 蓄电池充电前应将各部洗净擦干,整齐地放在平台上。连线前应将塞盖打开保持通气孔畅通,同时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容量,如不足则添加蒸馏水。应将通过整流器的直流电按正负极正确地连接。3.7.8 充电操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时不应吸烟。2 应在专门隔离开的地方进食。3 吃饭前应先洗脸、洗手、刷牙漱口。4 不应用有伤口的手去直接接触铅的氧化零件。3.7.9 在充电完毕后,应立即脱下工

37、作服。洗净手、脸,有条件时可淋浴冲洗。3.7.10 废弃的电解液及硫酸应集中保管处理,严禁乱弃乱倒。3.8 汽车电工3.6.1 汽车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3.6.2 汽车电工应穿戴耐酸碱防护用品。3.6.3 车间内应备有苏打水和氨水溶液(含氨 10),作为中和落在作业人员身上的硫酸之用。3.6.4 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1 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充电机、试验台、电烘箱等)及用电器具的接零保护齐全良好,各种插头,开关绝缘良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2 检查通风设备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3 检查酸、碱容器及废液排放,处理装置应无异常情况,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修理。4 检查消防

38、器材齐全、有效,如缺少或失效时,应及时增添与更换。3.8.5 开始作业前,应打开通风设备,将酸蒸气及时排出户外。3.8.6 作业场所严禁明火与吸烟,电气闸盒应有防护罩。3.8.7 搬运蓄电池时,应做到稳搬轻放。3.8.8 从事铅作业人员应戴过溶式防铅或铅烟口罩,并定期更换或经常清洗所用的滤料。3.8.9 饭前及下班后应洗手,用肥皂刷洗或用 23醋酸先浸泡 5min,然后用肥皂刷清,严禁在车间内吸烟、饮食。3.6.10 在汽车上拆卸蓄电池时,应先将搭铁线、连接线、电动机线依次拆下,最后拆去蓄电池的固定架。安装蓄电池时则与拆卸反序进行。3.6.11 从车上拆下蓄电池进行小修时,应将蓄电池洗净、擦干

39、,然后将塞盖打开, 静放 3040min,再进行作业。3.6.12 按原车规定安装蓄电池连线时,若产生小火花,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 排除后方可重新连接。3.6.13 用高频放电器检查行驶车辆上的蓄电池,应先将蓄电池塞盖打开,静止3040min 后,才可进行检查。3.6.14 拆卸发电机、电动机时,应先切断电源总开关,或将蓄电池的搭铁线从桩头拆开放好。3.6.15 在车上拆装起动电动机时,应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3.6.16 检查车辆电路时,遇有油污和容易着火的部位,应用试灯或电表检查,不应用打火的方法进行检查。3.6.17 修理和调整带有高压的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进行断电后作业。3.6.18

40、 在试验台上试验发电机、电动机时,应紧固夹牢。4 起重、运输各工种4.1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4.1.1 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4.1.2 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 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病史。4.1.3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4.1.4 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4.1.5 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严禁上机。4.1.6 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4.1.

41、7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4.1.8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4.1.9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4.1.10 遇 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4.1.11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4.1.12 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4.1.13 用汽油、

42、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应乱放,废油不应乱泼,应集中妥善保管并处理。4.1.14 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牢固可靠。4.1.15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 PTO 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 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 次均未成功起动,则应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4.1.16 低温起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

43、得用明火烤油底壳。4.1.17 发动机起动后,应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 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 5060(正常工作水温 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应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4.1.18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按 4.1.12 条的规定,做到“十不吊”。4.1.19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鸣铃应按 4.1.13 条的规定执行。4.1.20 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

44、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4 发动机应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 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严禁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

45、松软泥土地面。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 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7 作业时,不应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4.1.21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 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应超过 78。3 作业时,不应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4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5 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应有人和障碍物。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

46、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应越过前支腿中心。8 臂杆向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应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9 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10 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应强行继续外伸。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12 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应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第三节缩回。4.1.22 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2 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3 副杆需外伸时,应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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