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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集合8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该土地权属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亩。 土地用途:。 其次条托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为其供应居间效劳,并帮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帮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
2、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全都,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商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效劳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效劳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效劳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效劳费人民币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
3、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担当。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商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担当,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状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担当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行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根据转让合同商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担当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
4、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隐秘。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2 公司地址: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托付方托付,双方就居间方向托付方供应有关居间效劳、参谋效劳等事项,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托付方供应土地的转让。 其次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
5、积极仔细地把托付方介绍给工程业主,并准时沟通状况。 2、居间方帮助托付方做好该宗土地工程的前期投资筹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冲突,促成托付方与工程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帮助工程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工程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工程胜利签约。 第三条:托付方义务 托付方承诺一旦本工程业主与托付方签订工程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托付方即应担当向居间方支付效劳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效劳费 1、居间效劳费的标准: 托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工程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管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 2、居间效劳费的支付方法
6、: 托付方与工程业主签订合资或工程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详细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假如托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托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托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展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恳求托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效劳费。 2、假如托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工程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恳求托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效劳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需积极推动
7、本工程业主与托付方进展实质性洽谈,并帮助托付方和本工程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托付期内托付方未能与工程业主方达成协议时,托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信息给托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托付方发觉居间方供应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托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效劳费标准版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托付方: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
8、人 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日期:_日期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3 托付人: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托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工程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参加甲方购置位于_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其次条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_ 土地面积:_ 土地用途: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协作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
9、,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供应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供应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_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供应不低于人民币_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展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终打算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照实、准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状况,不得
10、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供应虚假状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说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商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隐秘。 第五条居间酬劳及酬劳支付时间 5.1、居间酬劳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_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局部作为乙方的居间酬劳,由甲方按本合同商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酬劳的支付时间为_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
11、日起_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酬劳;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酬劳。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情愿购置的,双方另行商定居间酬劳。 第六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商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酬劳的数额,居间酬劳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局部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局部连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酬劳商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商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需无条件协作。 第八条
12、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商定履行后,因乙方缘由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_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商定履行后,因甲方缘由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的,每逾期_天,按应付款项日_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其他商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酬劳,亦不担当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托付乙方代
13、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不包含在居间酬劳之内。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担当。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酬劳中,按居间酬劳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_%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酬劳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怜悯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担当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假如托付方与
14、投资方在本合同托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托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展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恳求托付方按本合同商定支付效劳费。 2、假如托付方以相关企业或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土地工程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恳求托付方按本合同商定支付效劳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付期)为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需积极推动本工程业主与托付方进展实质性洽谈,并帮助托付方和本工程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托付期内托付方未能与工程业主方达成协议时,托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需供应真
15、实有效的信息给托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托付方发觉居间方供应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托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效劳费标准的_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4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在公平互利的根底上,全都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供应居间效劳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托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托付乙方报告商业时机
16、、供应居间效劳。 2、甲方全部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全部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托付期限 托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供应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托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查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酬劳。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查找
17、意向受让方,尽力帮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照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托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查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托付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酬劳: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查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商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
18、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托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酬劳。 六、居间酬劳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胜利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酬劳;上述土地未胜利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酬劳: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供应的商业时机,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管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酬劳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酬劳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19、: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帮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托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酬劳,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查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酬劳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酬劳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反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
20、律责任。 九、保密商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隐秘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将位于
21、光石二队大路前边()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种植绿化树木,土地面积为( )公顷。承包条件: 1.甲方每年以每亩伍佰元转让给乙方,合同期限为壹拾年(20_年-20_年),第一年缴俩年租赁费()元,抵押一年租赁金,20_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商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租赁费依据当年四周他人土地租赁费上下进展浮动。 3.假如合同期未满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赔偿损失100万元/公顷。所剩土地转让年限由甲方来支配,与乙方无关,土地租用合同终止。 4.假如乙方所租赁土地
22、在租赁期间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土地征用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租赁土地地外表的补偿款归乙方全部(除大棚以外),甲方无权干预。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协调赔偿事宜。在租赁期内土地被征用,甲方退还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赁费,到时双方的合同终止。 5.另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村民签章: 日期:年日同意本合同 乙方签章:月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6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
23、、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在公平互利的根底上,全都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供应居间效劳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托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托付乙方报告商业时机、供应居间效劳。 2、甲方全部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全部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托付期限 托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供应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托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
24、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查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酬劳。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查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帮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照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托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查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托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酬劳: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 (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
25、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查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商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托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酬劳。 六、居间酬劳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胜利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酬劳;上述土地未胜利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酬劳: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供应的商业时机,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管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酬劳的
26、%,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酬劳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帮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托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酬劳,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查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酬劳如期
27、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酬劳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反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商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隐秘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转
28、让居间合同 7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托付人就托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托付事项 甲方拟购置位于宗土地,现特托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胜利交易。 其次条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协作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协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供应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3、甲方应按合同商
29、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胜利交易。 2、乙方应照实、准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状况,不得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供应虚假状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隐秘。 第五条为确保胜利促成该宗土地胜利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根据合同商定取得居间酬劳,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托付该所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胜利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酬劳的数额,居间酬劳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局部在三日内由律师
30、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局部连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商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第六条居间酬劳及酬劳支付时间 1、居间酬劳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效劳的酬劳根据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效劳。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根据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效劳费用。 2、居间酬劳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酬劳;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
31、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酬劳。 第七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商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其他商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酬劳,亦不担当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怜悯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担当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8
32、 居间人:湖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托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工程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参加甲方购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其次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协作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
33、方供应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供应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供应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展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终打算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照实、准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状况,不得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供应虚假状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
34、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说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商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隐秘。 第五条 居间酬劳及酬劳支付时间 5.1、居间酬劳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局部作为乙方的居间酬劳,由甲方按本合同商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酬劳的支付时间为: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酬劳;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
35、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酬劳。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情愿购置的,双方另行商定居间酬劳。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商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酬劳的数额,居间酬劳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局部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局部连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酬劳商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商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需无条件协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商定履行后,因乙方缘由未能
36、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商定履行后,因甲方缘由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商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酬劳,亦不担当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托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
37、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酬劳之内,甲方不再担当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担当。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酬劳中,按居间酬劳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酬劳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怜悯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担当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