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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简单货物买卖协议(5篇)有关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一 甲方(出卖人) 住宅: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托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诞生年月日: 住宅(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宅(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其次条 数量与价款
2、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 购车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担当。 出库费 元,由 方担当。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托付甲方代理上牌等效劳的,双方应另签托付效劳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酬劳。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局部或全部余款
3、。但以下状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商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需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根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需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名目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治理部门的检测,可
4、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2) 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托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供应: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效劳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根本使用功能等进展仔细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全部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1.双方商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商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殊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
6、%,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担当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交付商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商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状况导
7、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供应证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担当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消失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修理站进展修理、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有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
8、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消失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根据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的确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见赔偿,甲方有积极帮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别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说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担当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削减价款的违约
9、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根据生产厂公布的”详细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恳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爱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转变,必需准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展商定。本合同
10、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冲突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 一、托付效劳备忘录 二、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二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卖方:_ 地址:_ 邮编:_ 电话_ 买方:_ 地址:_ 邮编:_ 电话:_ 买卖双方本着公正、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
11、和国民法典,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情愿购入、卖方情愿售出榴莲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行分割局部,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展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爱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惊、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对上”、“当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
12、志。 4.供货履约担保(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供应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商品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效劳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托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
13、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缘由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展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具体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展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
14、称承运人),买方担当从境外卖方装运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_(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
15、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缘由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由于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赐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由于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缘由,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帮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担当。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供应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效劳;进
16、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担当,详细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供应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担当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
17、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账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账户开户行:_供货方开户名称:_有限公司 帐号:_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商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根据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效劳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局部货物并担当相关费用,买方须托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局部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行抗力卖方如因
18、洪水等自然灾难、战斗、罢工等不行抗力缘由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打算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_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展仲裁。 12.有效(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行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
19、三方共同认可。 卖方(签章):_日期:_ 买方(签章):_日期:_ 有关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三 供方: 需方: 依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恳守信、仔细实施好工程为根底,效劳地方畜牧业进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种子质量标准:以国外供货商供应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三、付款方式: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合同签订后,供方根据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进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准时向供方供应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展
20、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视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治理技术等缘由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六、免责条款: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七、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
21、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有关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_ 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用。 第一条、产品数量、价格 其次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效劳承诺 2.1质量要求:_ 2.1.1材料:_报价单 2.1.2规格、型号等:_图纸 2.2技术标准:_按验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付款 3.1交货地点:甲方住宅 3.2交货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 3.3
22、全部货到并安装完毕付60%货款,阅历收通过后付至95%,质保期一年后全部付清。 3.4分期制作则需制订分期交货、安装、付款时间表。该表作为本合同的一局部。 3.5付款方式为转账,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供应国内有效的一般销售发票。 3.6甲方款项未结清前,全部货物的全部权仍归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货物和赔偿损失。 第四条、运输、安装 4.1运输方式:汽运,运输及运费有乙方负担。 4.2安装由乙方负责,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安装时间: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内,因甲方缘由不能安装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验收标准 5.1验收标准: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23、 5.2验收时间:安装完毕,有甲方组织乙方协作,申请验收。 第六条、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6.1甲方假如发觉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收到货物后应代为保管,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货到安装后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认可。 6.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负责组织对货物的准时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7.2因甲方缘由货到现场不能准时安装,甲方应付货物的保管责任,超过安全期限七天还不能安装则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7.3负责对乙方供应图纸审核及签
24、字确认。 7.4负责根据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负责材料的选购和保管,保证选购的材料规格、品质到达合同上的质量要求 8.2根据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细心加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8.3保修一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除不行抗力的自然缘由和社会缘由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商定,否则,违约方须担当违约责任。 9.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9.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4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甲方超过付款期限一个月未付款,乙方解约权利。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
25、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其他 11.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调,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方式解决: 11.4.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须双方盖章认可,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_乙方:_ 签订日期:_签订日期:_ 有关国内买卖货物协议书简短五
26、买卖合同书(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买卖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修理、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供应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供应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27、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效劳”是指出卖人依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供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终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依据详细工程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其次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置,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工程(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
28、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修理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给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给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阅历、安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展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效劳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9、。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依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待价格供应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其次章规定供应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局部: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效劳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局部: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效劳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30、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局部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局部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展。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方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
3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行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 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行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
32、交的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 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
33、,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假如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状况)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展。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
34、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方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行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
35、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具体装箱单一式 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以下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6、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完毕确实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以下方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
37、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详细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其次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马上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假如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
38、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状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39、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规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急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急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别要求和留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供应草图一式 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头制造。至迟不超
40、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规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急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形状包装草图和危急品运输措施及留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给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
41、)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急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以下文件,每件一式 份: (1)发运货物的具体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形状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形状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急品的品名、性质、特别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惊等有特别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别留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