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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作开发合同集合九篇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进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立,*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 )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根底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其次条 目标公司根据公司法
2、,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当,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当。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全部投资、经营、治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举,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爱护、公司的经营治理进展监视。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举二人,乙方推举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方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其次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
3、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根底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依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依据用款规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其次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
4、协议生效后其次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xx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立,在以下条件同时具备的状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立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供应必要的帮忙,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讨论批准由目标公司担当,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转变公司股权构造。: 5.1 景区约15-20平方公里的规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实施; 5.2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完成征地400亩以上,并办理完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5.3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5.4 目标公
5、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5.5 目标公司担当向个人、企业或机构的融资利息,原则上融资本钱不高于12%的年利息,银行融资以银行利率执行; 5.6 假如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大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详细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进展理
6、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立,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立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消遣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进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爱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消遣、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
7、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特地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当进展。 11.2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立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待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当推动。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待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起5年内根据“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目标公司所缴的其它地方级税金费收入,返回金额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投入景区开发建立。
8、 11.3 *景区的遗留问题(详细问题解决方案及期限由本协议附件商定),由目标公司供应人民币2200万元,由甲方负责包干解决,缺乏局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工程立项报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同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旅游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爱护等工作,并在根底设施建立、旅游环境改造等方面赐予积极支持,费用由目标公司担当。 11.4 甲方协作目标公司做好*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筹划的编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参加、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已托付 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
9、修建性具体规划自本协议签订后整体移交目标公司,全部费用由目标公司担当,全部规划经论证后报甲方审批。 11.5 甲方根据控规要求对规划区内的溪流、水库、田地、林地加以严格治理;严格掌握在景区规划区域内的水源周边及上游新办可能污染水源的养殖、加工企业,以确保水源的清洁无污染;制止在通往景区的何岭大路、古道两旁一重山的生态林、山地中违章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修建坟墓、陵园,以保持美丽的自然景观,并负责监视目标公司按*景区开发的相关规划进展实施。 11.6 甲方为目标公司聘请的相关人员的子女供应必要的就学便利条件。 11.7 甲方负责做好从 高速大路互通口到景区的道路规划建立,争取在5年内建成通车
10、。景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或旧村改造等根底设施工程,甲方应负责将其列入本县根底设施建立规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11.8 甲方负责将*景区内道观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建立纳入景区的统一规划中,并理顺宗教治理体制,确保*道教祈梦文化得以连续和发扬光大并成为景区的主流宗教文化,积极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甲方负责依据宗教政策协商制定道观寺庙等宗教场所治理方法,并尽量促使*宗教收入大局部用在景区内与宗教相关的根底设施建立和维护上。 11.9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开发建立所需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
11、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 乙方负责在正式协议生效后3年内按上述第四条商定向景区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6年内按本协议第五条商定,筹措或通过目标公司融资2.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包括入股的8000万元),用于景区开发建立、旅游地产(不含房地产)和运营治理等。 12.2 乙方负责在目标公司成立3年内争取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费用由目标公司担当。 12.3 乙方应优先从*景区现有工作人员中聘用所需合格员工,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供应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资、奖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详细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甲方审批的*景区开发相关规划进展景
12、区开发建立、经营治理等活动,不得进展任何破坏景区资源和景观的行为或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全都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立工程或经营性工程转包第三方经营。为加快景区建立,乙方负责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工程共同投资开发,详细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12.5 乙方负责对景区内原有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全部资源和资产进展妥当爱护、维护和经营治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并须积极协作甲方理顺与寺庙、景区周边居民的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进景区的建立和经营顺当开展。 12.6 乙方保证前8年全部门票以及景区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全部投入
13、到景区的开发建立与运营治理中,股东不得挪用或分红。第8年后目标公司方可开头对公司产生的利润按股比进展分红。第2年起以景区综合营业收入的10%以上金额(缺乏100万元以100万计)投入景区的宣传营销上。 12.7 乙方负责协作目标公司在3年内首先解决根底设施改善和景观形象建立工程(包括第1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开工建立景区内环线步行栈道、景区入口综合效劳区、景区绿化改造、旅游标识系统等;第2年内修建*瀑布扩水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个蓄水设施、 2个停车场、规划并开工建立300个床位以上四星级酒店1家;第3年内建立景区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等),开发相关经营性工程,完善景区接待条件建立工程(修建餐饮购
14、物场所等)。详细工程在*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中确认。 12.8 为加快景区建立,乙方在确保按协议商定当年度股份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可将景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所得全额用于景区的开发建立,但抵押融资所得不得作为乙方股份资金投资额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商定的经营期限。 12.9 乙方负责引进人才,组建强有力的公司经营治理班子,完成目标公司制定的总目标。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目标公司成立的5至7年内整合其他配套工程包装上市。 第七章 景区的治理 第十三条 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生效日起,目标公司拥有*旅游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立权、经营治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
15、推广权、碳排林补权等,同时根据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进展独立自主经营。甲方对*旅游区行使资源、门票、水利、林政、环保、民居等监视治理权。 13.1 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和目标公司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共同收取景区门票,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目标公司担当,门票价格由乙方提议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8年内门票所得收入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用以景区的开发建立与营销活动。 13.2 风景区所在地群众可凭目标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景区从事生产或生活活动。*境内居民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门票或年票优待;详细实施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3.3 目标公司应敬重景区内宗教场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动,每年供应1300张免费
16、券给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动(仅限宗教活动使用),非本景区内的人员进入景区参与宗教活动可赐予购置优待门票待遇,详细优待方法由甲方牵头与乙方和道观寺庙另行商定。 13.4 目标公司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治理部门要求,做好景区安全、升级、达标、创优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实行自主经营的根底上,对于经营所需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风景区旅游开发所需山地、林地及农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征租费用由目标公司担当。 第八章 景区现有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景区与乙方合作之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合约、协议、租约、承诺书等,若有损害乙方利
17、益的,甲方应负责在双方签约之前自行妥当处理,详细处理方案经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负责将*旅游景区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所形成的债务、担保、抵押进展剥离和处理,确保*景区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的状况交由甲方指定单位与乙方进展合作开发。 第十六条 凡属于*景区资源、资产的证件或与双方合作经营有关的文件(甲方确认已征用土地3处,即*现停车场后侧10亩,*南北侧150亩,承璜公园东西两侧30亩),甲方负责催促有关单位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全部移交给目标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转至目标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托付土地收储中心
18、与目标公司合作,进展前期土地合作开发,并赐予目标公司开发收益回报。甲方帮助目标公司在5年内依据已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景区内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亩(其中水田200亩,山地600亩,第1、2、3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200亩以上,第4、5年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100亩以上),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担当。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征地费用赐予优待,所征土地应听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严格根据政府审批的规划实施,经营性土地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地块的出让金高于挂拍底价局部可作为目标公司受益,受益资金严格根据土地出让金支出规定纳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和列支,由目标公
19、司负责全额用于景区根底设施和配套设施建立)。 第十章 其它相关工程的投资 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考虑经营本身的需要,甲乙双方将着手讨论在可行条件下(有权部门批准),争取在*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地区供应约1300亩的山地,由目标公司租用,截止日期与本协议同步,用以修建体育运动休闲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由甲方帮助目标公司征用土地300亩(不含十七条中的800亩)用于该工程的配套设施建立。 第十九条 甲方以麦斜岩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以红线图界定为准)内现有根底设施和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乙方须追加投资20xx万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万元),乙方投资款到位时一并纳入目标
20、公司开发,甲乙双方股比不变,合作方式和条件原则上与*景区合作模式一样。乙方投资款未到位前, 景区仍由甲方治理,乙方及目标公司均不得干预。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到位后, 景区开发治理以及相关文件由目标公司接收(详细条款另行商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2年内全额到位追加20xx万元的投资款或未能签约,甲方对麦斜岩景区的开发建立有权另找投资方。 其次十条 为了连线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壮大旅游产业并以其发挥经济拉动作用,甲方同意金钟水库温泉开发工程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等条件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与乙方进展合作,合作详细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其次十一条 为了扩大*景区的宣传,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
21、优先将仙港大道的局部广告位跟标交由目标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其次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商定,逾期交缴本协议商定的投入股本金,按应支付金额的0.35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立与运营治理。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3个月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3年内乙方800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6个月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担当1000万元的逾期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本协议生效后六年内乙方未能按
22、本协议第五条商定,通过筹措和融资手段完成累计2亿元的总投资额(不含入股的8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赔偿相当于所缺投资额的15%的损失用于景区的建立。 其次十三条 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如逾期解决遗留问题、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实,无法制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规划内违章建筑或擅自开发旅游工程等,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实际评估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其 他 其次十四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连续合作时,或协议终止公司清算时,目标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有政府审批,确定产权的资产,详细
23、为食、住、购、娱类资产)按股比进展清算处置。景区根底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包括寺庙、祈梦等宗教设施)以及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立权、经营治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其次十五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连续合作时,目标公司应提前半年对合作期间所形成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进展统计与评估,提前2个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确保全部资产处于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对未经甲方许可而转让或抵押资产/资源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补偿金(详细补偿金额以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双方合作经营期满或协议终止当
24、日,目标公司全部资产的经营治理权等全部移交甲方,处置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全部。 其次十六条 合作期满后,乙方如需连续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进展经营,双方可再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工程的合作经营权,但应依法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其次十七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未尽未定事宜将在正式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即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由甲方任组长,负责正式合作协议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对景区范围的界定、总体规划确实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期限等。 其次十八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或省级以上仲裁委
25、员会仲裁,该仲裁委为终局。 其次十九条 本协议的全部附件,是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甲方所属相关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甲乙丙三方公平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囯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切实转变和改善龙场村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进展
26、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受益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建立工程概况: 乙方位于老凹坝乡政府东北面10公里处,因建立村庄规划和整治需求、群众承诺、政府诚信,将自己的承包土地集体全部土地、“长700米、宽60至80米,共计77亩”与丙方合作建立开发新农村集镇。为广场1个、街新建一条长650米左右,人行道宽共计4米、街宽硬化16米、下水道、电和水的根底设施建立,由丙方投资承建给甲方统筹安排给乙方使用。 其次、合作方式及范围: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群众诚诺将自的承包地集体全部77亩土地与丙方共同新建村庄开发建立,丙方负责前期集镇“街道”主干道路、地下管网、绿化配套资金的投入建立
27、。 第三、合作费用及收益安排: 1、丙方承建后免费归还甲方77间门面,统筹安排给乙方“每间4、5X12、5米”宅地基作为迁居群众居住用房,房物由群众自行修建,但必需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要求。 2、剩佘宅基地:归丙方全部,由丙方全权进展该工程的销售,甲、乙双方和当地群众没权参加销售等事由。 第四、合作期限: 工程工程甲、乙、丙签协议之日起至本工程工程运作周期结朿。 第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村委会及村民群众工作的协调,保证该工程运转正常。 2、所涉及民事纠纷均有甲方和乙方出面协调解决,丙方进入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协调解决所及工程内地界的电杆、光缆线、树苗和青苗的清理。 3、在建立过程
28、中,如涉及供水、供电、石料场,由甲方和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丙方该工程顺当实施。 4、在规划、拆迁及建立过程中,供应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5、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隐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必需由村民委会争论通过;群众参加,政府貝体落实。 2、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各种拆迁工作,并做好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拆迁过程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群众性大事等的处理工作落实。 3、年月日之前,乙方确保丙方顺当进场,做好工程开工建立的前期预备工作。 4、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隐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协议签订后不得与他人洽谈,签订协议后,将本协议商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
29、他人开发或其他人合作开发。 6、承建后期工作中的水、电设施,由乙方指向定位,丙方把“管网、线网”安装落实。 第七、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负责建筑方案,建立施工图及其他根底设施施工图的设计。 2、丙方负责工程施工,组建工程队的选定和工程队的施工治理及全部工程建立工程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工程资金的投资和工程工程的建立的一切工作,确保工程按预定工期结朿,到达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工程建成后,丙方可依照城乡房地产价格来定价,力求做到及照看农夫利益,又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新村建立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5、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立进展科学合理规划,丙
30、方依据详规设计新村建立施工方案和户型,严格根据城乡规划具体规划实施,力求做到设计新奇,美观有用,符合新农村建立的总体要求; 6、丙方负责新村建立内的道路、绿化、供电和排水设施建立,并纳入建立本钱核算; 7、协作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立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8、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隐秘,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丙方在建立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规。 第八、其他商定 1、本工程不涉及拆迁,无任何拆迁费用、任何赔偿费用; 2、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根据协议规*期丙方进场施工,任何人或其成员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甲方及乙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局部”,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止开发过
31、程的实旄。 3、本协议内容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争论、通过和决议,上报乡政府备案和批复,符合法律规定。 第九、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担当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未尽事宜: 1、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甲、乙、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全都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有商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第十一、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
32、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 甲方单位: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乙方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于: 甲方在山西省开展的综合再生利用废弃矿渣(山),整治修复压占损毁土地,建立工业农业循环联产是省综合改革示范重点工程。在浑源规划区内,现有权属于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生产的露天煤田内杨湾D采区1100亩尚未开采。为了协作解决甲方整体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工程施
33、工冲突经有关部门多方协商,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月*日与甲方签订了露天矿杨湾D采区股权转让合同书,(同时甲方另行给东邦做出了有关其它合作承诺)取得了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湾D采区1100亩露天煤田的全部权。本工程分两个工作程序完成:煤炭开采;采后综合治理;煤田开采权已具备如下合法文件。 1.煤矿名称: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见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晋煤办(20xx6号文件。 2.矿区名称:东邦露天煤矿杨湾D现采区。 3.矿区面积:股权转让煤田开采面积1100亩,见D采区坐标图。 4.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23121220236325),见(山西
34、省国土资源厅20xx第0391号采矿许可证。 5.甲方与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20231年8月24日)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 就合作经营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矿杨湾D现采区500亩,达成如下条款: 本协议合作条件 1.因甲方缺乏开采和经营治理阅历,愿与乙方合作。 2.乙方应有足够的工程资金,情愿前期按股比出资。 3.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有关露天矿开采手续及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积和位置坐标精确无误。 本协议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500亩煤田,每亩造价25万元,总价为人民币1.25亿元。 2.乙方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
35、,用于支付前期工程开支,占40%的股份,分两次支付甲方。甲方占60%的股权,用于矿区农村,农夫,占地,拆迁,坟墓,树木,水,路补偿及采煤后填坑,整治,复垦,植被修复等工程支出。 3.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在浑源开设存款账户,乙方保证第一个月的工程费用。 4.甲方保证500亩煤田内,乙方的股份资源不低于140万吨(煤及矿石)超出局部按股比分成。 5.资源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红双方合作解散。 本协议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双方成立现场指挥部,有甲方出任总指挥,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经营治理。 2.由工程工程指挥部制定生产方案,雇佣工队工人,由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3.双方团结在工程总指挥四周,维护煤田及全部产权
36、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本协议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本煤田效劳期内长期负责协作东邦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完成采矿手续的年检,换证等工作。 2.甲方负责接待政府行政治理部门对煤矿生产及经营治理的随时检查指导与相关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煤矿所涉土地,村庄,树木,房屋,坟墓,电,水,路,农夫安置及才坑填埋,采区土地修复,生态恢复等工作。 4.甲方负责与公安协作购置配额火工品。 本协议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资金必需足额按时到位. 2.乙方按时足额出资后,享有煤矿40%的股权。 3.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出资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本协议。若乙方生产局部投入,甲方可在单方解除本协议时只退回本金。不负
37、任何连带责任。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字当日,乙方付甲方300万元整,剩余1200万元在七个工作日内附于甲方。生产正常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500万元整。不能按时出资时,超期后由甲方另寻合作,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违约 一方违约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行协商时,可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另处败诉方200万-5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本协议其他商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协议,与本协议一并有效。 2.本协议只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3.本协议不涉及法律事项时不转阅,不复印,肯定保密,一旦泄密时,泄密方按违约责任担当。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38、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4 讨论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宅: 邮编: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宅: 邮编: 联系电话: 讨论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宅: 邮编: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宅: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发 工程的力量。为共同完成 工程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39、 一、合作开发工程名称: 二、合作开发要求:(视详细状况列明) 1、 开发目的 2、 使用范围及方式 3、 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 合作开发讨论的地点、地域 5、 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其次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开发工程完成止,估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6、 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三、合作开发的投资: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展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
40、技术进展的技术投资,实行货币以外的形式进展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治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四、甲方主要义务: 1、 根据本合同商定比例对合作开发工程进展投资; 2、 供应场地、人员等(视详细状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隐秘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主要义务: 1、 根据本合同商定比例对合作开发工程进展投资; 2、 供应场地、人员等(视详细状况确定) 3、
41、完成 的研发工作 六、工作协作 双方应当根据合同商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气参与讨论开发工作,共同制定讨论开发规划,共同解决讨论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根据分工分别担当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局部的讨论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协作,直至完成讨论开发工程。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商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需履行的义务,都必需仔细履行。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工程实行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工程的任何信息供应给任何第三方。 八、风险担当: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
42、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状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局部根据甲方 %,乙方 %的比例担当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展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制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工程局部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局部,双方就已完成局部根据甲方 %,乙方 %的比例担当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局部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局部进展结算。 任何一方发觉可能致使讨论开发失败或者局部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准时通知另一方并实行适当措施削减损失。 3、 因不行抗力造成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的,
43、双方就已完成局部根据甲方 %,乙方 %的比例担当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展结算。 九、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全部。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 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实行其他补偿方法)。 3、 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隐秘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隐秘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
44、非专利技术或技术隐秘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实行其他补偿方法)。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根据合同商定进展投资,造成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工程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工程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根据合同商定的分工参加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根据合同商定与其他各方完成协作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工程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工程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根据合同第九条商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局部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隐秘的,应当停顿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