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讲义(PPT 55页)17978.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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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经济法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陈治陈治 产品质量法研究产品质量法研究n一、产品质量法的总体框架及其特点一、产品质量法的总体框架及其特点n总则(产品的含义、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一般质量管理规定、总则(产品的含义、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一般质量管理规定、政府在产品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政府在产品质量管理中的作用)n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查制度)国家干预;事前规制;证据意义国家干预;事前规制;

2、证据意义n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n瑕疵担保责任(违约责任)与产品责任(因缺陷产品引发瑕疵担保责任(违约责任)与产品责任(因缺陷产品引发的民事侵权责任)的民事侵权责任)事后规制事后规制n罚则(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其他政罚则(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为生产销售违法府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为生产销售违法提供便利或技术的运输、仓储、保管人等主体承担的行政、提供便利或技术的运输、仓储、保管人等主体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刑事责任)n1.利益平衡

3、利益平衡n产品范围,归责原则,免责条款,时效限制,赔偿范围,产品范围,归责原则,免责条款,时效限制,赔偿范围,责任保险等制度设计责任保险等制度设计n2.管理法与救济法平分秋色、功能互补、均待完善管理法与救济法平分秋色、功能互补、均待完善n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与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与产品责任法律制度n质量管理法质量管理法 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政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政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经营者经营者经营者经营者产品使用者产品使用者n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n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49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生产、销售,没收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说明什么问题)(能说明什么问题)n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1313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

5、康和人身、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要求。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要求。(能说(能说明什么)明什么)n说明以下问题:说明以下问题:n实施强制性标准是生产、销售者必须履行的产品质量保证实施强制性标准是生产、销售者必须履行的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重要内容,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将承担行政责任、义务的重要内容,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将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

6、任,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n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成为生产者免除其产品质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成为生产者免除其产品质量责任的理由量责任的理由n当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缺位时,生产者、当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缺位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并不免除,而仍然应当对由此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并不免除,而仍然应当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产生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n案例案例n2005年年1月月9日发生在杭州的一起车祸中,一辆车牌号为沪日发生在杭州的一起车祸中,一辆车牌

7、号为沪D25627的的广本雅阁被撞成两截,导致广本雅阁被撞成两截,导致3死死2伤。车主吴某由此对雅阁车身质量产伤。车主吴某由此对雅阁车身质量产生强烈质疑,认为广本雅阁存在质量或设计缺陷问题,并以广州本田生强烈质疑,认为广本雅阁存在质量或设计缺陷问题,并以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汽车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n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组织的专家组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检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组织的专家组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检测鉴定,国家质检总局专家也介入该事件调查。鉴定,国家质检总局专家也介入该事件调查。3月月25日,专家组出具日,专家组出具的报告对该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系

8、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的报告对该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以及车身断裂原因等以及车身断裂原因等6项内容作了技术分析后得出结论:项内容作了技术分析后得出结论:“转向系统转向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制动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安全气囊是在撞击水泥未发现异常情况;制动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安全气囊是在撞击水泥隔离墙端面时弹出,属正常弹出;车身断裂部位的结构、制造工艺符隔离墙端面时弹出,属正常弹出;车身断裂部位的结构、制造工艺符合图纸和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断裂的原因是车身右侧与狭窄的刚性隔合图纸和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断裂的原因是车身右侧与狭窄的刚性隔离墙端面猛烈撞击所致,其碰撞力度超过了车身结构

9、本身的设计强度。离墙端面猛烈撞击所致,其碰撞力度超过了车身结构本身的设计强度。”n据了解到事发为止,我国尚没有汽车侧撞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据了解到事发为止,我国尚没有汽车侧撞的国家和行业标准。n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制度n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5050条,条,“在产品总掺杂、掺假,以假充在产品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责令停止止生产、销售,生产、销售,没收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

10、以下的罚款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吊销营业执照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说明什(能说明什么)么)n以下问题值得重视:以下问题值得重视:n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是生产、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是生产、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违反规定,将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造成损量义务,违反规定,将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失的,承担民事责任。n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并不排除生产、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并不排除生产、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

11、的可能。可能。n2001年原告的父母为原告购买了一辆广州市永华玩具厂生年原告的父母为原告购买了一辆广州市永华玩具厂生产的产的“小明星小明星”牌儿童自行车,在原告骑车的过程中,手牌儿童自行车,在原告骑车的过程中,手被童车卡住,发生右手拇指骨折,经医院治疗,最终在接被童车卡住,发生右手拇指骨折,经医院治疗,最终在接指手术失败的情况下将原告右手拇指上端截去。指手术失败的情况下将原告右手拇指上端截去。n2002年广东省消费者协会在省内各大报纸发出消费警示,年广东省消费者协会在省内各大报纸发出消费警示,指出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儿童单车链罩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指出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儿童单车链罩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生

12、产厂家将问题童车召回。原告父母向广东省消协投诉。生产厂家将问题童车召回。原告父母向广东省消协投诉。广东省消协对永华玩具厂进行调查,永华玩具厂称自己的广东省消协对永华玩具厂进行调查,永华玩具厂称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合格产品,不应对此事负责。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合格产品,不应对此事负责。原告父母决定起诉,要求永华玩具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父母决定起诉,要求永华玩具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n在法庭调查中,被告永华玩具厂出示了一份在法庭调查中,被告永华玩具厂出示了一份2001年由深圳年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进行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进行

13、的产品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的产品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检验合格”。n总结:总结:n其他在强制性认证、对特定产品的监督抽查中,都体现了其他在强制性认证、对特定产品的监督抽查中,都体现了对产品质量的行政管理(在自愿性认证、实施推荐性标准对产品质量的行政管理(在自愿性认证、实施推荐性标准等行为中,体现的是对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这种行政等行为中,体现的是对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这种行政管理的主要及直接的意义,在于从市场管理者的角度确定管理的主要及直接的意义,在于从市场管理者的角度确定生产、销售者的产品质量

14、义务和责任,其结果可以作为评生产、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其结果可以作为评判生产、销售者产品质量的尺度,但并非生产、销售者是判生产、销售者产品质量的尺度,但并非生产、销售者是否需向产品使用者承担民事责任的直接依据(直接依据:否需向产品使用者承担民事责任的直接依据(直接依据:产品有无瑕疵产品有无瑕疵产品有无缺陷,损失,因果关系)。产品有无缺陷,损失,因果关系)。n3.多重法律关系与多个法律主体,形成综合责任、责任连多重法律关系与多个法律主体,形成综合责任、责任连带、责任竞合带、责任竞合n主体: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其他政主体: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其他政府部门

15、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为生产销售违法府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为生产销售违法提供便利或技术的运输、仓储、保管人等主体提供便利或技术的运输、仓储、保管人等主体n综合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综合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n责任连带:生产者、销售者(第责任连带:生产者、销售者(第43条),产品质量认证机条),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第构(第57条第条第3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第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第58条)条)n责任竞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讨论)责任竞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讨论)n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相关问题探讨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相关问题探讨n(

16、一)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现状(一)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现状n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制度n基本规定:基本规定: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n两种形式:两种形式:n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自主性,依法进行)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自主性,依法进行)n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合相关条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合相关条文):适用、资质与适用、资质与性质、限制、责任性质、限制、责任n产品质量检验的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检验的特别规定QS制度制度n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

17、量安全质量安全”英文(英文(Quality SafetyQuality Safety)字头)字头QSQS和和“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Q”与与“质量安全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S”为白色。为白色。n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n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次产品出厂必须经检,其次产品出厂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

18、)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得出厂销售。n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12001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醋五类食品中推行。20032003年年5 5月月1 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并且未加印(贴)QS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32003年下半年,年下半年,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

19、饼干、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10类食品。类食品。20082008年起所有年起所有食品须加贴食品须加贴QSQS标志。标志。n2.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n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产品质量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进行检查和评定,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评定,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和技术要求的活动应标准和和技术要求的活动n认证机构、认证对象、认证种类、认证后的管理认证机构、认证对象

20、、认证种类、认证后的管理n(1)认证机构认证机构n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1414条第条第2 2款规定,认证机构是国务院产款规定,认证机构是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n(2)认证对象、认证种类)认证对象、认证种类 n普通产品与列入统一产品目录的产品普通产品与列入统一产品目录的产品自愿性认证与强自愿性认证与强制性认证制性认证n强制性认证(强制性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简称3C认证制度)认证制度)n对象:列入统一产品目录的产品

21、对象:列入统一产品目录的产品n义务: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义务: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n机构: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n管理: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管理: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n(3)认证后的管理)认证后的管理n产品质量持续性达到认证标准产品质量持

22、续性达到认证标准n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跟踪调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跟踪调查n对违法使用认证标志者和未依法履行认证职责的认证机构对违法使用认证标志者和未依法履行认证职责的认证机构作出处理规定作出处理规定n3.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质量体系认证n认证机构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认证机构根据企业的申请,对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量管理水平进行的综合性检查和评定,并对符合质量体系进行的综合性检查和评定,并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n质量体系是指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质量体系是指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

23、过程和资源的整体。程和资源的整体。n特点:特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n认证的标准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标准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或其系列标准或其他公认的质量体系评价标准。如企业质量保证方针、编制他公认的质量体系评价标准。如企业质量保证方针、编制质量体系手册、设计开展质量管理问题诊断的程序、培训质量体系手册、设计开展质量管理问题诊断的程序、培训员工质量行为规范的办法等);员工质量行为规范的办法等);n认证的结论是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要求。认证的结论是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要求。n个别监督个别监督一般

24、监督,源头控制,一般监督,源头控制,“治本治本”n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n(1)特点)特点n本质上属于行政职权行为本质上属于行政职权行为n具有强制性(对职权机关而言,对行政相对人而言)具有强制性(对职权机关而言,对行政相对人而言)n具有统一性具有统一性 n(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n检查形式(以抽查为主要形式)检查形式(以抽查为主要形式)n产品范围(注意:三类产品范围(注意:三类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有关安全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

25、的产品)n5.5.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n根据制定的部门、单位以及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国家标根据制定的部门、单位以及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n根据实施效力,分为强制标准与推荐标准根据实施效力,分为强制标准与推荐标准n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化实施条例标准化实施条例规定强制性标准中涉及产品的有: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规定强制性标准中涉及产品的有: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产品生

26、产、储运的安全、卫生标准。准,兽药标准,产品生产、储运的安全、卫生标准。n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属于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属于推荐性标准n(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三鹿奶粉事件以三鹿奶粉事件为分析材料为分析材料n1.奶制品蛋白质含量检测的局限性奶制品蛋白质含量检测的局限性n现有检测方法(现有检测方法(“查不出来查不出来”)n排除违禁物质(排除违禁物质(“查不完查不完”)n免检制度(免检制度(“不查不查”)权力寻租;企业自律权力寻租;企业自律n名牌评比(名牌评比(“以评代查以评代查”)n监管困境(监管困境(“谁来查谁来查”)n2.对策对策n制订新标准制订新标

27、准n风险监测机制风险监测机制n完善产业结构,从源头保障质量安全完善产业结构,从源头保障质量安全 n思考:思考:n第一,标准化制度、抽查制度、检验制度、食品市场准入第一,标准化制度、抽查制度、检验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等制度设计的问题(产品免检)?制度运行的问题制度等制度设计的问题(产品免检)?制度运行的问题(障碍:技术的,经济的等)?(障碍:技术的,经济的等)?n关于免检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关于免检制度的历史与现状:n1999年年12月月5日国务院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干问题的决定(首次确立产品免检)(首次确立产品免检)n2000年年3月月1

28、4日发布日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产品免检条件)(产品免检条件)n2000年修订年修订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没有产品免检规定没有产品免检规定n2008年年9月月18日日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废止废止n关于免检制度的存废之争关于免检制度的存废之争n静态思维;负面影响的可能与现实;正面影响的夸大(免静态思维;负面影响的可能与现实;正面影响的夸大(免检标志信号功能)检标志信号功能)n第二,监管体制(监管机构、权责、地位、分工、协调等)第二,监管体制(监管机构、权责、地位、分工、协调等)独立性、专业性独立性、专业性n第三,行政问责制

29、第三,行政问责制n第四,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社团性中间层组织的第四,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社团性中间层组织的角色(行业协会)角色(行业协会)n第五,第五,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立法;法治进步的推动力立法;法治进步的推动力n关于关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n2009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七次会议通过n1.1.食品监管体制(行政监督;社会监督)食品监管体制(行政监督;社会监督)n第四条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院规定。n国务院

30、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n国务院国务院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

31、管理。n(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对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监管)对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监管)n第六条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n第七条第七条 食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

32、全知识。品安全知识。n第八条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护能力。n新闻媒体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n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n组织者;程

33、序(制定监测计划组织者;程序(制定监测计划组成委员会组成委员会实施评估实施评估作出结论作出结论采取措施)采取措施)n3.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n标准的强制性(第标准的强制性(第19条)条)n标准的统一性(第标准的统一性(第22条)条)n标准制定的专业性与民主性(第标准制定的专业性与民主性(第23条)条)n4.食品生产经营(按不同主体)食品生产经营(按不同主体)n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机构监督;内部安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机构监督;内部安全管理;原材料采购;相关产品生产者;新食品原料与添全管理;原材料采购;相关产品生产者;新食品原料与添加剂新品种使用:加剂新品种使用:4

34、348条)条)n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n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摊贩n食品销售者食品销售者n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n5.食品召回制度(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食品召回制度(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n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已经上市销售

35、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n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n6.食品进出口食品进出口n市场准入(产品符合标准并经检验、生产企业及代理商分市场准入(产品符合标准并经检验、生产企业及代理商分别经注册和备案);安全评估与许可(无国家标准或新品别经注册和备案);安全评估与许可(无国

36、家标准或新品种);风险预警;进口商的管理种);风险预警;进口商的管理n出口食品(抽检、备案)出口食品(抽检、备案)n信誉记录信誉记录 n7.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n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其实施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其实施n8.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n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n(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n(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n(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n(

37、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公布的信息。n9.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n三、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相关问题探讨三、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相关问题探讨n(一)产品责任法上的产品范围(一)产品责任法上的产品范围n1.关于产品范围的不同立法例关于产品

38、范围的不同立法例n广义:广义:包括了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经包括了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经过加工或未加工的,都是产品责任法上的过加工或未加工的,都是产品责任法上的“产品产品”。n示例:示例:n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第第2条:条:“产品包括天然产品产品包括天然产品和工业产品,不论是加工还是未加工过,是动产还是不动和工业产品,不论是加工还是未加工过,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产”n英国英国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任何天然或人工加工的物质,不任何天然或人工加工的物质,不论是呈固态、液态、气态或蒸汽状态,并包括构成其他商论是呈固态、液态、气态或蒸汽状态,并包括构成

39、其他商品或与其他商品混合的物质品或与其他商品混合的物质”,此外专门提到,此外专门提到“电电”n美国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具有真正价值的,为进具有真正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作为部件、零件交付入市场而生产、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作为部件、零件交付的物品,但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的物品,但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此外,此外,通过判例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更加宽松、灵活的定义通过判例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更加宽松、灵活的定义 n狭义:狭义:对产品作限制性解释(排除初级农产品、不动产)对产品作限制性解释(排除初级农产品、不动产)n示例:示例

40、:n德国德国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任何动产,即本法所称产品,是指任何动产,即使已被装配(组合)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之内。产品还包使已被装配(组合)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之内。产品还包括电。但未经初步加工的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养蜂业、括电。但未经初步加工的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养蜂业、渔业产品在内的农业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狩猎产品渔业产品在内的农业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狩猎产品亦然。亦然。”n我国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产品是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和军工产品,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和军工产品,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

41、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范围。属于产品的范围。n2.分歧分歧n(1)是否限于加工的物品)是否限于加工的物品n工业品(经过工业加工形成):普遍纳入调整工业品(经过工业加工形成):普遍纳入调整n天然品(未经过任何人工加工形成):大部分国家纳入天然品(未经过任何人工加工形成):大部分国家纳入n农产品(介于二者之间):大部分国家有条件排除(初级农产品(介于二者之间):大部分国家有条件排除(初级农产品),纳入专门立法农产品),纳入专门立法n(2)是否限于动产)是否限于动产n动产:普遍纳入调整动产:普遍纳入调整n不动产:大部分国家没有纳入不动产:大部分国

42、家没有纳入n(3)是否限于有形产品)是否限于有形产品n有形产品:普遍承认有形产品:普遍承认n无形产品:立法未明示,存在分歧无形产品:立法未明示,存在分歧n3.是否包括几种特殊商品是否包括几种特殊商品n智力产品智力产品n血液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人体组织n服务服务n4.立法选择的标准立法选择的标准n立法需要考虑的若干因素:立法需要考虑的若干因素:n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水平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水平n特定产品生产的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在各国的比较特定产品生产的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在各国的比较利益(责任主体的责任原则)利益(责任主体的责任原则)n立法技术上的限制立法技术上的限制 n其他法律的功能其他

43、法律的功能n5.我国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上产品的范围上产品的范围n“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n建设工程不属于产品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建设工程不属于产品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适用本法规定适用本法规定 n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以及初级农产品不是产品质量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以及初级农产品不是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法上的产品 n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上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上规定的产品规定的产品(不

44、应当局限于有偿交换)(不应当局限于有偿交换)n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赔偿责任另行规定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赔偿责任另行规定n(二)产品责任及其赔偿范围(二)产品责任及其赔偿范围n1.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中间商因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者或中间商因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而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损害而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n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n据以确定承担产品责任的基本准则,经历了以下变迁:据以确定承担产品责任的基本准则,经历了以下变迁:n(1)“无合同无责任无合同无责任

45、”(早期产品责任被纳入合同责任)(早期产品责任被纳入合同责任)n(2)疏忽责任原则(过错责任)疏忽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思考:重要意义与局限思考:重要意义与局限性性n(3)违反担保责任(同样放松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并不)违反担保责任(同样放松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并不考虑故意、过失或疏忽的问题)考虑故意、过失或疏忽的问题)思考:重要意义与局限性思考:重要意义与局限性n(4)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思考:重要意义思考:重要意义n从合同领域发展到侵权领域,从过错责任发展到严格责任从合同领域发展到侵权领域,从过错责任发展到严格责任n从有利于生产者发展到有利于消费者从有利于生产者发

46、展到有利于消费者n我国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从一开始确立了产品责任归属于侵权从一开始确立了产品责任归属于侵权责任,并对生产者与销售者分别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责任,并对生产者与销售者分别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的立法模式。错责任(推定)原则的立法模式。n3.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n基本条文基本条文n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41条: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第第42条:条:“由于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47、人身、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销售者不能指明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 n或者侵权人存在过错(对于销售者而言)或者侵权人存在过错(对于销售者而言)n缺陷产品致人伤害或财产损害缺陷产品致人伤害或财产损害n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应有因果关系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应有因果关系n第一,第一,“缺陷缺陷”的基本含义:的基本含义:“本法所称缺陷,是指

48、产品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是指不符合该标准”n(1 1)设计上的缺陷)设计上的缺陷n往往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如配方、处方的往往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如配方、处方的错误,原理的错误,结构的错误;但不容易认定,影响大错误,原理的错误,结构的错误;但不容易认定,影响大n(2 2)制造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n制造缺陷可产生于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制造缺陷可产生于产

49、品制造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n容易认定,影响相对小容易认定,影响相对小n(3 3)指示缺陷)指示缺陷n产品指示缺陷主要是在产品的信息传递中出现问题使得产产品指示缺陷主要是在产品的信息传递中出现问题使得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品存在不合理危险n认定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指示的时间,指示的内容认定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指示的时间,指示的内容,指,指示的充分性,指示的方式。示的充分性,指示的方式。n消费者期待标准:消费者期待标准:n判断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危险,是建立在消费者对产品安判断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危险,是建立在消费者对产品安全的合理期待上全的合理期待上,产品是否超过了购买该商品的普通使用,产品是否超过了购买该商

50、品的普通使用者的能够预见的危险范围或程度。者的能够预见的危险范围或程度。n这种标准是将关注点放在产品而不是生产者的行为上,是这种标准是将关注点放在产品而不是生产者的行为上,是带有一定主观性的判断标准,尤其是法官个人的判断。带有一定主观性的判断标准,尤其是法官个人的判断。n成本收益分析标准:成本收益分析标准:nBPL(B代表预防损害的成本,代表预防损害的成本,P代表损失发生的几率,代表损失发生的几率,L代表损失)代表损失)n这是一种借助定量的经济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这是一种借助定量的经济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进而判断生产者是否承担责任)的方法。它遵循市场效(进而判断生产者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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