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pdf

上传人:索**** 文档编号:83226581 上传时间:2023-03-28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24.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资的概念:1、什么是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2、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还可以分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3、什么是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4、什么是辅助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二、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

2、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 2000 年 11 月 20 日市人民政府第 7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其中第6 条,对最低工资的解释是: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三、工资的构成: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

3、了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章第五条对计时工资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4)津贴

4、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其中(1)、(2)2 项是根据工作制来确定的,我们公司实行的是第一种按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即基本工资其中(3)、(4)项在很多企业都统一归纳为奖金一项四、工资和基本工资

5、的区别:根据国家统计局 1990 年 1 月 1 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 年 1 月1 日局令第 1 号)和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 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

6、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系到工资总额的概念。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

7、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劳动法对员工休假相关规定员工休假分为 3 大类:(以薪酬待遇来分的话)有薪假,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有相关规定的有薪假,如产假、病假、工伤假等无薪假,即事假(一)、有薪假:根据劳动法第40条(第四十 条 用 人单 位 在下 列节 日期 间 应当依 法安 排劳 动者 休 假:)和 51条(第五 十一 条

8、劳 动 者在 法定 休假 日和婚丧假 期间 以及 依法 参 加社 会活 动期 间,用 人单 位应 当依 法支 付工资)的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 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二)、产假: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 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 90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

9、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产假也是属于有薪假。(三)、病假:1、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作出了规定: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

10、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 号文发布)执行。)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对病假的解释是: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2、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二)实

11、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第四条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

12、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3、病假期间待遇: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 20 年不满 3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 30 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 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

13、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 20 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4、医疗期的管理规定:1992 年 6 月 9 日由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

14、易办公室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一个关于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劳险字199214 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长期病假员工作出了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5、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 200047)的通知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关于病假的制度:员工劳动报酬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关于公司员工请假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四)、事假: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过,并公示了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