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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经济法1、案例分析题(共40分)1、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2000 年 7 月 9 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2001 年 7 月 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问:(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案例分析题(共40分)1、甲厂委托乙研究所研制一种水稻收获机,研究经
2、费由甲厂负担,双方末就技术成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并交付甲厂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甲厂为满足市场需要,许可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水稻收获机。吴某从丙厂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乙发现后向甲、吴某提出交涉,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并认为乙将自己出资委托其开发的技术申请专利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吴某认为是从丙厂处购进的产品,自己没有侵权。从而引起诉讼。精品文档.问:(1)专利权属于甲还是乙?为什么?(2)乙是否侵权?甲是否有权许可丙厂使用技术生产?(3)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是否侵权?吴某销售该专利产品是否侵权?为什么?侵权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案例分析题
3、(共40分)1、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 1993年 4 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 年 9 月,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 分贝,所处区域为D 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 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 元;(2)追缴滞纳金 1500 元;(3)罚款 5000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污染源
4、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2)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问题:(1)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该案的问题?1.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精品文档.我国环境噪声污染仿制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违法行为包
5、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 年 4 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费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3.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处罚,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E 类混合区的要就,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4、案例分析题(共40分)1、A 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
6、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位于B 县的镜花湖。2007 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 2007年 6 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 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 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 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 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 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 万元,硫酸厂赔偿15 万元。问:(1)周某在诉讼中是否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为什么?(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3)硫酸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