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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法制化原则摘要高校管理工作是一门系统化的管理科学,其中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处分权是高校管理部门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处分权的合理使用关系到高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当前国内高校对于处分权的规定却不甚完善,急需法制化原则进行合理约束。本文通过分析法制化原则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就如何运用法制化原则规范高校行政处分行为进行了相关研究。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处分权法制化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校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维持高校内部教学管理体制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处分权是高校管理部门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高校行政管理处分权是指高校行政管理部门
2、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的权利。在广义上说,高校行政管理的处分权还应当包括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内部行政事务的处分权。高校教育是一种公共行为,高校行政处分权应该是公权力的一种,需要受到相应的约束。另外高校行政处分权的对象一般为在校生,处分的结果相对较为严重,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前途,所以迫切需要对高校行政处分权利进行规范化管理,运用法制化的原则,让处分权正常发挥其作用。一、高校行政管理处分权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1.行政处分权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处分权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政管理处分形式主要分下列六种,即警告、严重警
3、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2.行政处分权的主要特点。笔者认为,我国高校行政处分权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做出处分决定的部门应当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来说,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处分权的主体,院系及基层教学单位无权对学生做出处分。二是行政处分权的基本原则是教育为主,就轻避重。高校行使行政处分权的目的在于维护高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是侧重于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这与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此外,在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时要遵循就轻避重原则,即尽量选择处罚程度较轻的处分形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权益。三是高校行
4、政处分权的行使有着完整的程序。高校在处分学生时要告诉学生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依据、听取学生的意见与申辩在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情况下,还应举行听证会,提供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法制化原则的重要意义1.法制化原则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引进法制化原则,规范行政处分行为,是依法治国原则在高等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2.法制化原则有利于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管理学理论认为,对行政权利的运行给予有效的制约,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权利的效能,并激发出其新的运转动力。当前根据法律和法规,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遵循法制化原则,无疑会极大地提
5、高行政管理及处分工作的水平。3.法制化原则是高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完善健全人格的人才。这需要高校为学生提供相对稳定、公平公正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而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引进法制化原则,可以保持行政权利的健康运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提供保障。三、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法制化面临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对于行政处分权利的管理存在严重的缺陷。2003年重庆市某高校发生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事件,学校以两学生违反有关行为准则及校规为由,做出将两者勒令退学的决定,两名学生则以“定性错误、于法无据”为由将母校
6、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销这一行政处分。最终当地法院以该案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学生要求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这个案件充分体现出当前我国高校行政权利法制化过程中的盲点。本案的核心环节是高校对学生做出的处罚行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而要理清这个问题,需要分析高校与学生之间是民事关系还是行政关系。有学者认为,由于高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二者之间是行政关系。还有学者认为虽然学校与学生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同时学校在行使行政权利,特别是处分权利时,学生有平等的申述、辩护权利,在法律意义上是平等的民事关系。笔者比较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也就是说,虽然高校行使了行政管理权利,但是只要其
7、实施了处分权利,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民事关系。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更好地推动高校行政管理法制化有着重要意义。四、对于如何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的思考笔者认为,规范高校行政权利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完善的高校行政权利管理法律机制。此外,建立完善的行政处分权利运行机制,提高学生诉讼救济工作水平也十分关键。教育管理部门要尽快清理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明晰上位法与校规的关系,对于高校依据有关法规制定的行政处分条例要进行备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分权利的运行过程,依据事实,认真调查,出具相应的调查结果,并依据事实结论结合有关规定行使处分权利。与此同时,要为学生的申述和辩护提供畅通的渠道,对于涉及勒令退学等严重处分的行为要组织听证,并为受到处分的学生提供救济途径。笔者认为,应当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受理学生针对学校行政处分的申述请求,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节。注释:段海峰.行政法视角下的高校管理.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高校处分权在合法与侵权之间./law/flpl/2003030511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