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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空1、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的法律职务涉及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2、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机构,由他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3、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涉及:(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有逮捕必要。4、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案件性质可分为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监督。5、在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检察人员第一次询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征询、代理申诉、控告。6、检察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时
2、不得少于2人。7、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8、我国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9、刑事诉讼由以下四个因素构成:(一)申诉主体(二)申诉客体(三)申诉管辖(四)申诉效力10、刑罚执行监督的方式重要有派驻检察、实行“三化”检察和办案。11、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12、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3、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14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
3、执行法律。15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不妥或解决案件有错误时,有权_纠正或撤消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错误决定。16在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检察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征询、代理申诉、控告。17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18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19我国的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20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或者再审程序。21依照法律规定,检察官的法律职务涉及检察长(副检察长)、检
4、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2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_、社会团队和个人的干涉。23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机构,由它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24检察人员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25审查决定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26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27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一方面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8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出席法庭_、庭外调查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9我国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
5、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30刑罚执行监督的方法重要有派驻检察、实行“三化”检察和办案。31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_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2检察机关工作人员_行使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导致损害的,不能请求刑事补偿名词解释1、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起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2、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起诉的决定。3、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6、。4、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5、刑罚执行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6、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7、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责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8、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等对人民法院已发
7、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解决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解决的请求。9、提起公诉:使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10、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发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机关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11.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代行或者协助实行与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12.派驻检察:为履行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在刑罚执行场合设立专门的检察机构全面地履行法
8、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改造场合的正的确施。13.刑事补偿中的追偿制度:是指根据国家补偿法的规定,补偿义务机关向补偿请求人补偿损失后,对具有法定情形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所有补偿费用。14.鉴定:是指检察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简答题1、检察官的职责?答:1、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2、代表国家进行公诉;3、对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2、侦查活动监督的方法及合用?答:方法:(一)口头告知纠正,1、合用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2、可以由履行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
9、直接提出,3、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二)发纠正违法告知书,1、合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2、必须经检察长批准,3、注意监督贯彻情况。(三)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备案侦查,2、审查批捕部门或审查起诉部门应当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移交检察院法纪或反贪部门进行。3、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那些特性?答:第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第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第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第四,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行。4、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意义?答:1、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活动,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2
10、、保障及时准确地处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4、促进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5、人民检察院有那些职权?答: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行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
11、、属于存疑不起诉中“证据局限性”的情形有那些? 答: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有其他也许性的。7、什磨是民行检察中的提请抗诉? 答:提请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检察活动。8、审查批捕、决定逮捕的意义? 答:1、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3、及时发现漏罪和漏犯,防止打击不力,4、有助于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9、人民检察院对监狱
12、等刑罚机关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执法活动监督的重要内容有那些?: 答:(一)人民法院是否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二)执行机关是否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的罪犯交付执行死刑。(三)执行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按期提出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的意见,高级人民法院是否依法裁定减刑。10如何理解公检法三机关关系中的“互相制约”?答案: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刑诉法的一项重要原则(1分),其中的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机关按照职权和工作分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各守关口,互相牵制和约束, 坚持真理,防止也许发生的错误和偏差,使已经发生的错误
13、及时纠正(3分)。制约是诉讼运营中的一种机制,它表白某一项诉讼职权和行为的存在和变化要以另一种职权和行为的存在和变化为条件,失去制约,就也许导致滥用职权,甚至走向腐败(2分)。制约与监督不完全相同,诉讼中的监督是一种法定职权,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职能由人民检察院行使(2分)。11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理解“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含义? 答案:逮捕的条件是: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有逮捕必要。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1分),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
14、实行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行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12简述不起诉的概念和种类。属于存疑不起诉中“证据局限性”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分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去刑罚的不起诉,即酌定不起诉;证据局限性的不起诉,即存疑不起诉,其中,属于“证据局限性”的情形有: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事实要件缺少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有其他也许
15、性的。1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哪些职权? (1)领导权;(2)司法解释权;(3)检察权;(4)干部管理权;(5)人员编制管理权。14.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是什么?(1)对执行死刑判决的监督;(2)对监管改造场合执行刑罚的监督;(3)对在社会上执行刑罚的监督。15.民事、行政抗诉的条件原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1)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不充足。涉及认定案件的重要事实错误、重要事实不清、重要证据局限性等; (2)合用法律确有错误; (3)审判违反法定程序,也许影响案件对的判决、裁定;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16最高人民
16、检察院依法行使哪些职权? (1)领导权;(2)司法解释权;(3)检察权;(4)干部管理权;(5)人员编制管理权。17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可以采用哪些强制措施 (1)拘传。(2)拘留。(3)逮捕。(4)职保候审。(5)监视居住。18刑事备案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1)公安机关应当备案而不备案侦查的案件;(2)公安机关不应当备案而备案侦查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应当备案侦查而不报请备案侦查的案件。19什么是民行检察中的提请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检察活动。20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是什 (
17、1)对执行死刑判决的监督;(2)对监管改造场合执行刑罚的监督;(3)对在社会上执行刑罚的监督21民事、行政抗诉的条件. 原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1)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不充足。涉及认定案件的重要事实错误、重要事实不清、重要证据局限性等。(2)合用法律确有错误。(3)审判违反法定程序,也许影响案件对的判决、裁定。(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22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是指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指导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活动的基本准则。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重要涉及: (1)依法独立行使检
18、察权原则。 (2)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3)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5)在合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7)依靠群众原则。(8)检务公开原则。 (9)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23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 (1)贪污贿赂案件,12个罪名。(2)渎职犯罪案件,34个罪名。(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职权实行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7个罪名。(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职权实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论述题1、简述“检务公开”的意义及重要方式答
19、:“检务公开”是指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的诉讼活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向社会、有关诉讼当事人公布,以保证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诉讼活动在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下依法公正进行。一方面,“检务公开”是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第二,“检务公开”可以使群众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于人民群众的联系,体现了检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第三,“检务公开”使新时期社会主义诉讼民主和公正的规定。“检务公开”的方式重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检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地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
20、罪案件地查办情况,在逮捕或提起公诉后,适时予以报道。二是充足发挥人民检察院“窗口”部门地作用。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地专用举报电话要配置自动受理举报系统软件,各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要热情接待人民群众地来信来访,出庭支持公诉是公布“检务公开”内容地重要方式。三是规定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足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诉讼权利。2、简述逮捕的条件答: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同时具有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行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行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二、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人民检
21、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否逮捕时,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和刑法的规定,分析判断是否有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假如犯罪嫌疑人不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不应当批准或决定逮捕。三、有逮捕必要。所谓有“逮捕必要”,是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对其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局限性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假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大,依法没有必要采用最为严厉的逮捕措施。假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则有必要对其合用逮捕措施,使其与社会隔绝,消除其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客观条件。3、述检察机关刑事补偿范围答:(一)检察机关在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
2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假如检察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实行了拘留,就是错误的拘留,应当承担刑事补偿责任。(二)检察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局限性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检察机关违反上述条件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是错捕,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三)检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别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由于刑讯逼供和暴
23、力行为发生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并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请求刑事补偿。(四)检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合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请求刑事补偿。(五)检察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用封查、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补偿。4、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应对的理解和解决好哪些关系?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应对的理解和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中国共
24、产党领导的关系(2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主线保证。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制定法律必须以党的政策为指导,执行法律也必须以党的政策为指导(2分)。因此,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坚持党的领导是一致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重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和组织领导,以及对查办重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但绝不是代替检察机关办案,更非包揽具体检察业务(2分)。第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2分)。在国家机关体系中,人民检察院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各级人民检察院都应依法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自 党接受监督(2分)。这不仅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矛盾,
25、并且是人民检察院排除干扰,严格依法办案的有力保障。权力机关发现人民检察院办案有错误时,可以提出纠正意见(2分)。第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2分)。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应当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严格区分对的监督和非法干涉的界线,以便不断改善工作,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责(2分)5.试述出庭支持公诉的基本规定。出庭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及其指派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能活动。概括起来,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基本规定是: (1)讲政治。 (2)讲法律。要依法出庭、依法讯问、依法举证、依法质
26、证、依法辩论。(3)讲事实。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求是,对案情既不夸大也不缩小。(4)讲证据。出庭支持公诉要以证据为中心,以证据证明犯罪。此外,还要注意讲文明、讲形象、讲策略、讲效果.2试述逮捕的条件。逮捕必须依法同时具有以下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行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也许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应否逮捕的法律尺度,是捕与不捕的分水岭之一。(3)有逮捕必要。这是犯罪嫌疑人
27、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对其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局限性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2向有管辖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移送必须的法律文书及材料。选择题1. 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情形是(曾被开除公职的)。2下列各项中,属于辞退检察官法定事由的是(因机构调整或缩减编制员额的)。3关于备案前的审查,对的的方法是(书面审查和必要的调查)。4人民检察院对担任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决定逮捕后,由(B县级检察机关)句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5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相应当报请备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决定备案侦查的,应当(D建议
28、侦查部门报请备案侦查)。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审查起诉的内容的是(D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是否扣押、冻结并随案移送)。7郑某与刘某为同事,某日因琐事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备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假如检察院认为刘某受伤与郑某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没有证据证明,后经补充侦查仍然不能得到充足证明,以下的说法对的的是(C 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8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某一民事生效判决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向(A 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9.检察长为(B检察机关的首长 )。10属于检察官享有的权利是(B参与培训 )。11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
29、的案件的备案条件是( C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2下列职权中属于检察机关具有的是(D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权 )。 13.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D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14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A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15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体是(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168有关刑事抗诉的对的提法是( A既涉及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也涉及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17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负有补偿义务的机关是( B检察机关)。18对未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次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能
30、超过(C 12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9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某一中级法院的民事生效判决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向( B高级人民法院 )提出抗诉。20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B提请抗诉 )。案例分析1、2023年1月5日,李某家发生了一起入室彩电被盗案(价值9000余元),由于行为人作案手段狡猾,公安机关一直未侦破。2023年2月,邻村村民黄某与别人闲谈中,认可自己5年前在李家行窃,将窃得的彩电出卖给别人,所得人民币900元事实。不久黄某被公安机关备案侦查。之后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黄某的哥哥找到曾学
31、过法律知识的段某,问段某其弟一案会如何解决?段答“法院将会判处有期徒刑2年。问:1.段某的回答对吗?为什么? 2.此案是否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3.假如你是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会如何解决?答:第八十七条犯罪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通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2023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
32、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2、某信用社职工甲向某检察院举报本社主任乙,乙运用职务之便,擅自将50万元贷款贷给办公司的老同学,并收受老同学电脑一台,人民币5万元。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并备案侦查。问:某检察院能否备案侦查?为什么?答:能,涉嫌受贿,属检察机关管辖3、某县公安机关下属派出所副所长,运用从属关系,强奸了本所的炊事员,经受害人及其丈夫多次告发,但行为人还逍遥法外。问: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可以备案侦查吗?为什么?答:、检察院对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权犯的一般刑事案件可以管辖,但必须经省级检察院批准4、某高校法学专业一班一组同
33、学在学习检察业务课程中开展小组讨论,甲同学就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发言。他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能延长。问:请你评述甲同学的发言。答:可以延长,同公安机关侦查期限的延长,经上级检察院延长一个月,经省级检察院延长两个月,在经省级延长两个月14、何某,男,25岁,系聋哑人,某福利厂职工。到邻居家串门,顺手窃取邻居家放在写字台上的人民币2023元。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决定相对不起诉,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何某后结案。问:县检察院做法在程序上是否对的?请说明理由。答:退回公安,由公安机关撤案。15、某国有公司的会计到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侦查局询问:1、我有重
34、大受贿案件要举报,检察院一定会备案吗?2、我的举报情况反贪局会保密吗?3、即使检察院不予备案,是电话告知还是书面告知?4、假如我对不备案不服,可不可以申请复议?问:假如你是检察官,如何回答上述问题?答:符合备案条件可以,肯定保密,书面告知,可不可以复议想不清了。16、某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2023,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对的,决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告知了区检察院。问:1、市人民检察院的撤诉是否合法?2、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发现该案确有错误,如何解决?是否可以阻止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答、可以
35、,继续审查,可以阻止17.案情:李某系私营公司振兴服装厂的厂长。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别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本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局限性,宣告李某无罪。西城区检察院对此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消了抗诉决定。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1996年9月1日,西城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
3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根据上述情况,现问:1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假如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补偿规定,补偿义务机关是谁?假如补偿义务机关拒绝补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补偿?2李某就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导致的损失提出补偿请求,补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补偿程序有哪些?3李某能否针对问题1、2所述两项损害一并向法院提起补偿诉讼?为什么?4对羁押导致的精神损害,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补偿规定?5李某能否就整个受羁押期间服装厂遭受的损失向相应补偿义务机关提出金钱补偿规定?为什么?6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公司享有何种权利?7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李某可以最迟在何时
37、提出国家补偿请求?答:1、西城区公安分局与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应分别对各自作出的拘留决定、逮捕决定承担补偿责任。由于1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无罪,所以本案中的拘留决定和逮捕决定都是违法的。假如补偿义务机关拒绝补偿,合用刑事补偿程序,根据国家补偿法第21、22条的规定执行。(3分)2、补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某可选择的补偿程序有“其一是直接向补偿义务机关请求补偿,如对答复不满意,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二是申请复议时一并提起补偿请求;其三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补偿请求。(3分)3、不能。由于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补偿,案件的性质不同,合用不同的程序,管辖法院也不同。本案中李某规定西城区
38、公安部局、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补偿,是合用刑事补偿程序,应先向补偿义务机关提出,虽然最终也也许进入法院,但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补偿委员会裁决,而不同于合用一般的诉讼程序。(3分)4、李某可以规定补偿义务机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存在一般意义上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精神损害补偿。(3分)5、不可以。由于这种损失不是羁押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国家补偿以补偿直接损失为原则,不涉及间接损失,即不涉及受害人的可得利益和可期待性意义。(3分)6、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和第42条规定,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而这里的权利重要就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持有的、当事人规定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回避、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3分)7、最迟应在1998年11月30日提出国家补偿请求,如该日是法定假日,可以延迟至法定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最后半年及在3月14日起存在影响权利行使的不可抗力事由,时效中止,至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国家补偿法第32条规定了两年的时效,及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其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