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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管理: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治理35 项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治理制度 1.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辖区内卫生资源的状况,对各科手术根据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三级、二级以及一级,三个档次与医院等级相对应,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 2. 分级治理范围应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工程。 3. 三级医院可以实施三级及以下等级手术;二级医院可以实施二级及以下等级手术,制止实施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仅可实施一级手术,制止实施二级及以上等级手术。 4. 医院实行手术分级治理范围应与其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力量相全都,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
2、。 5. 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治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名目,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6. 医院应依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治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治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别身份病人等特别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担当。 7. 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需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依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力量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担当的相
3、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展一次技术力量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力量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8. 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临床工作1 年以上的外科医师,应由医疗治理部门对其技术力量和资质进展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9. 对于开展如人体器官移植等类的重大/特别手术(诊疗技术),必需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资格前方可开展。 10.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需进展术前争论的治理措施,手术者及麻醉师须参与争论。术前争论应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及麻醉的选择、 术中医疗风险以及手术后并发症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11.各级手术医师应敬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手术
4、者(或第一助手)向病人(或托付授权人)及其家属就病人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可实行的措施等进展充分、明确的术前告之,并有签字认可。 12.假如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其亲属(或托付授权人)交待并获得签字同意前方可进展。对病人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病人(或托付授权人)及其家属同意。 13.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24 小时内完成书写,具体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状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
5、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物业经理人: 篇2:医疗治理:患者评估治理制度 医疗治理35 项二十二、患者评估治理制度 1. 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根本的现状和诊疗效劳的需求,为制定相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规划)供应依据和支持。 2. 对患者进展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治理监控环节。 3. 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 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 病人评估资料是
6、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相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规划)和会诊、争论供应支持,留意患者隐私爱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 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标准与程序,包括有评估工程、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 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医技部门帮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峻程度、全身状况支持力量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篇3:医疗治理:临床试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医疗治理35 项二十一、临床试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 临床试验(
7、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标准,包括对患者的预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展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开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掌握。 2. 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3. 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准时送达检测,避开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 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标准的标本应准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 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纳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放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 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特地盛具准时送检。 7. 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大事,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