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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医疗保险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二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一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xx街xx社区卫生效劳站口腔科(以下简称口腔科)由乙方负责治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标 依据双方的实际状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实行目标责任制治理模式,乙方帮助甲方进展科室治理,负责口腔科局部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担当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掌握治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 街社区卫生效劳站口腔科建成xx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口腔科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口腔医疗 三、投资方式与资
2、金来源 在现在口腔科门诊的根底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贰拾万元,其中设备投入拾伍万元,其他伍万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供应医院二楼现有口腔科诊室和口腔科所需,水、电设施等。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依据口腔科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3、。 (四)甲、乙双方必需共同保证治理经营的口腔科的独立性,除口腔科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口腔科诊疗范围内病源甲方在一楼处供应宣传位,为二楼口腔科进展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口腔科的医疗新技术、治理模式,经济运行状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依据实际所需投资购置口腔科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治理、修理、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口腔科门诊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展装修、改造。 (三)乙方依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规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审定同意。 (四)口腔科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口腔科聘请,列入甲方聘请人员治理,工
4、资、奖金等费用由口腔科担当。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供应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听从口腔科治理,由口腔科另行安排工作。 (五)口腔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过失。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展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口腔科本钱。 (六)乙方在治理口腔科期间,全部收入必需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口腔科,乙方不得以口腔科或其他形式进展私自收费。 财务治理及经济安排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10 年,口腔科药品收入归甲方全部,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展效益安排。 1、甲方在口腔科收入中减去本钱支出(假牙加工费)每
5、月划拨40%作为甲方的收入;每月划拨60%作为乙方的收入。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乙方上缴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风险押金。 2;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工商税务卫生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依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展,口腔科不得另行收费。口腔科的耗材本钱费用,由乙方担当并由乙方自行选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工程合作开头即日起计算。 三、口腔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看费、检查费、医用
6、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口腔科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10年,自20xx年 8月 1日至2022年7月 30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仔细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当进展。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峻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缘由等造成口腔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
7、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全部的口腔科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的五倍,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全部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 甲方全部,并没收乙方押金)。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连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口腔科装修归甲方全部。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行抗力的缘由(地震、水灾、战斗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
8、的法律效力。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日期: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二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工程(包括一般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一般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依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法(深劳社规20_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深劳社规20_26号)等方法年度进展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夫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展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
9、评定结果进展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准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依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准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担当责任。乙方有特别缘由不能准时上报材料,应准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供应相关依据。因供应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
10、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展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夫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峻违规行为、为参保人供应满足医疗效劳,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方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局部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局部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局部30%归乙方,
11、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治理方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根据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
12、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局部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局部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方法按 市根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治理方法(深社保发20_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方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掌握,掌握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局部)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
13、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全部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工程费用,超标准局部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局部(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实行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局部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实行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
14、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一般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实行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全都的原则,计算近三年一般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一般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一般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
15、出局部的 90,按效劳工程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一般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局部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别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展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
16、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一般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根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根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名目范围内各类工程,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局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
17、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根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工程),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全部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名目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掌握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全部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夫
18、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全部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一般住院、
19、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省局部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省局部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省局部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
20、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名目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根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根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方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根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一般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一般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根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一般住
21、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一般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根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根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一般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夫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需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根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
22、医院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局部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夫工一般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纳单元结算方式。双方依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根本医疗保险用药名目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根本医疗诊疗工程范围内工程和局部少儿适用诊疗工程、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
23、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局部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工程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工程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工程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根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方法结算。年度总结算方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全部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治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依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平均医保费用为根底,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展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缺乏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