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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工厂仓库管理制度(5篇)一、全部物料、原料、配件按以下规定进展请购,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后,交选购部询价、选购。 .常用零配件、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物料仓治理员按月规划填写请购单(三联单:一联选购部,二联部门留存)。 .备件、修理材料、五金工具由各主任提报月规划,经主管审核后报生产厂长审批。 .生产急需用件由车间、部门填写请购单,由生产厂长审批。 .燃料由燃料库治理员报规划,厂长审批。 .化工料、材料由科研室主任报规划,总经理审批。 .纸箱等包装用品由纸箱仓仓管员报规划,主管审批。 二、入库: .各仓管员必需凭相关主管审批的规划通知单,按规格、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入仓,阅历收入库的
2、物资,必需完整无缺,符合质量标准,由仓管员填写收料单,签名认可。 .化工原料,入仓后必需准时送科研室化验,经检验合格,由技术总监签名认可,加盖合格章。 .物资材料验收时,若发觉实物名称不符、规格不同、质量差异或数量短缺等特别状况,应妥当保管好物资材料,分开堆放,不予收货入帐,并准时通知选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物料在保质期及领用后发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确属质量问题,要准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三、治理: 、推广和运用物资、材料现代化的治理方法,按物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排列,标志明显,便于清点、盘点和物资发放。对各物料进展设卡登记,做到卡、帐、物三相符。 、仓库治理工作,要树立防火、
3、防盗、防事故观念,仓库内严禁吸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存物资材料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不损坏、不混乱、不受潮,对易腐、对易挥发的物资要常常检查、保养。对易燃、易爆物资要严格执行安全保管规程。 、仓库治理人员要做好材料、物料的合理储藏。如发觉物料超储或短缺,应准时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搞好仓库治理工作。 、仓库治理人员应做好每月的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收发数字精确,手续完备,票据齐全,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库存报表要准时精确(月报表要求在每月截数后其次天报财务部)。盈亏损耗应有书面说明缘由,报主管部门审批,由主管部门报厂处理。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差异,应按情节进展惩罚。 四、领用: 、物资材
4、料领用发出,必需按物料领用治理规定办理。如手续不齐全,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材料领用发出须经双方当场验明,由领料人在发料单上签认。 、各车间班组每月20日应做出班组月度生产规划,交车间审核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交物料仓。 、各车间班组或个人领用规划外工具、物料时,仓管人员需凭车间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规划发放。晚上急需领用材料,事后二天内须补办审批手续。 、各车间、班组、科室或个人需领用五金、工具物料的一律要登记五金、工具保管领用卡,车间和仓库应设有底卡,并由车间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发放。 、对一切五金工具物料(包括电器、五金备件)发放,原则上以坏换好。对于价值高的珍贵物料应由公司领
5、导严格审批,并按规划到仓库领用,否则一律不能发放。对所换坏件应集中存放,有规划地进展修理处理,尽量翻新再用。 、仓内的一切物资、工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须经部门主管以上批准方可借出。物资、工具外借时应做好登记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5天,仓管员对所借出物品负有催收归还的责任。因生产特别急需,仓管人员有责任提前追还。 、纸箱等包装用品由各班班长直接在纸箱仓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由仓管员备案。 、化工料由使用人在化工仓领取,所发原料应有合格标记,领料双方进展数量、品质等确认后,填写出料单方可出料。 、各类物资必需经仓管员验收前方可发放和领用,供给人员不得兼领所选购的物资。如违反本治理制度,将追
6、究当事人责任。 化工厂仓库治理制度2 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治理、消防治理,爱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依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治理部门负责。 3).化工仓库安全治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当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展治理。 4).仓储治理员(库管员)应当熟识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相关安全制度,把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治理员
7、(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前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治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化工厂危急化学品治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治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治理。 2).属于危急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需露天存放时,相宜实行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急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简单相互发生化学反响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需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安康危害、急救措施、
8、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需在阴凉、通风、枯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掌握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枯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根据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掌握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坚固、密封,发觉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状况时,应当准时进展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展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
9、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库区的全部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需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需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需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急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急库区,必需严格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急化学品时,特殊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惊、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实行消退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当对库区、库房
10、进展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四周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需专人治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急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需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需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实行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
11、,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急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需符合有关爆炸危急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急化学品特殊是不易受高温照耀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需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行用时,必需准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标准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枯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急化学品治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掌握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化工厂仓库治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
12、强公司的安全治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具体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全部治理部门及生产部门,全部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效劳。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治理部门。 4.治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治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治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视治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
13、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治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视治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
14、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觉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规划费用、实际费用、规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治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
15、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工程(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视治理部门和归口治理部门应仔细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化工厂仓库治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现场治理,提升现场治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及文明、
16、舒适的生产环境,特制订本方法。 2.本方法规定了实现现场治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治理对象、治理内容及检查考核等。 3.本方法适用于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 4.本方法的区域划分见表,期限为一年制。 二、理内容与要求: 1.分区承包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扫、维持; 2.现场“跑、冒、滴、漏”的检查发觉与记录,便于停车后检修; 3.设备日常保养、润滑; 4.设备外表的物料,油污等处理(电机与转动局部除外); 5.工艺隐患的防范; 6.设备的防冻; 7.各疏水器的工作状况; 8.酸水泵的循环水的流淌状况; 9.各岗位泵区下水管道疏通状况; 10.各区的压力表、真空表、液位计等仪表远传的精确度及更
17、换; 11.各区设备、工艺的担心全因素的发觉、整改、上报; 12.各区适于操作、清洁生产、削减劳动强度劳动量、节能降耗的整改意见; 13.各釜、罐的液位测量(老设备); 14.废弃物料与可回收料的分开存放; 15.检修工具的摆放; 16.安全通道的畅通、栏杆、楼梯扶手是否松动; 17.消防器材的摆放; 18.检修现场动火后的检查处理; 19.露天摆放物料的遮盖; 20.各区防爆膜、电动蝶阀的防雨工作; 21.固体成品物料的堆放及防雨、防火措施; 22.检修后现场的废品、杂物、粉尘、油污的处理; 23.卫生工具的摆放; 24.转动设备的滑动、转动及紧固件是否有松动; 25.微机报警、联锁装置的校
18、对与试验; 26.绿化区无杂草、枯草、杂物、树叶等; 27.各区的雨排水系统的通畅; 28.道路常常清扫,做到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油污、无垃圾、无金属屑; 29.掌握室的物品,无撕拉乱扯、无晾晒衣物、无垃圾、无油污等; 30.操作台、配电柜无灰尘、无油污,四周无杂物; 31.应急抢修工具装备的摆放与整理; 32.现场做到台有栏、轴有套、轮有罩、坑有盖; 33.各区的节能减排措的开掘。 化工厂仓库治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全部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治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治理,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全部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
19、治理工作。设备治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给、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等(以下简称设备)治理工作。动力治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治理和监视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治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进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规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治理与群众治理相结合,技术治理与经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展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养,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
20、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视检查和由企业负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根据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展业务指导和监视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治理部门应根据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动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修理技术的讨论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依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治理方法和修理技术的根底上,进取采纳先进治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根底的各种修理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需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治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
21、,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治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治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需明确与设备动力治理相适应的治理机构和人员。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规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简单的大、中型企业,可托付设备副厂长详细负责设备动力治理工作。 其次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治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
22、分级治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治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视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沟通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治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治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加化工设备动力的进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治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视检查和协调效劳。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
23、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给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治理工作的阅历沟通。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治理工作供应信息和询问效劳。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加基建工程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加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治理的规章制度和打算,调查讨论把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阅历。 (二)组织、监视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根底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
24、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治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治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加重点根本建立工程、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规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规划完成情景。 (五)催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治理工作,参与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气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需做好设备的规划、
25、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治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规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给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展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阅历的根底上采纳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修理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治理部门参与下组织开箱检查,仔细对设备资料、
26、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展清点、验收,并准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觉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应制度,供应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效劳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根本要求: (一)设备必需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需具备设备治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解故障;并定期进展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
27、,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省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常常坚持干净,消退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留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展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准时消退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
28、规划检修为主,逐步进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根底的检修制度。 转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前方可执行。执行规划检修的设备必需具备以下根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依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规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规划,作为编制生产规划的依据,检修规划一经批准。必需严格执行,调整规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根据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其次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
29、备治理部门编制规划,统一把握使用,财务部门监视。设备进展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意技术提高的需要。 其次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根底,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治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规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展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其次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展修复利用。节省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其次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加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其次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需事先进展安全牢靠性和技术经济论
30、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前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根据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其次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管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其次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以下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猜测,连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意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峻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安康,进展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不能连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其次十八条:
31、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需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治理的根底工作 其次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需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展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工程厂(矿)领导必需参与。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需建立健全有关设备治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需建立健全完整、精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构造改
32、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需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藏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修理费用、设备事故等进展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治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治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
33、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治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需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治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规划的同时,应仔细做好动力供给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治理和监视使用,确保正常供给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规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本钱。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规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治理工作,进取采纳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
34、条:加强供热、风、冷的治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治理人员的素养,提高修理人员的修理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熟悉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治理及修理的后备力气。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治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治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局部设备动力治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治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治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治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
35、修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治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需实践阅历并到达化上系统治理岗位科、处长职务标准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第十章:嘉奖与惩处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依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治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赐予表彰或嘉奖。 第四十一条:企业依据设备动力治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展。对设备动力治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赐予嘉奖。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治理混乱、设备严峻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全部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