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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江阴华润制钢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安全,爱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级,分为特殊重大环境大事(级)、重大环境大事(级)、较大环境大事(级)和一般环境大事(级)四级。 1.3.1特殊
2、重大环境大事(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殊重大环境大事: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大事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峻丢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峻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峻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展人为破坏大事,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峻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急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峻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环境大事(级)。 凡符合以下
3、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大事: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丢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大事。 1.3.3较大环境大事(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大事: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
4、影响; (3)3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l.3.4一般环境大事(级)。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大事: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大事处置力量的应对工作。 l.5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急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视治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准时掌握、消退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
5、事故防范和处理力量,尽可能地避开或削减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退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安康,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治理,分级响应。承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局部。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响力量。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治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实行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预备、物资预备、技术预备、工作预备,加强培训演练,
6、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供应效劳,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公司根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置;气象及水文资料;四周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产品在从原料产品存储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根本状况,包括事故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可能发生事故的时空特点。 3.2预防工作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展调查,把握
7、本公司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状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 3.3预警及措施 根据突发事故严峻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展分级。依据事态的进展状况和实行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马上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实行的措施: (1)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公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展妥当安置。 (4)指令各环境
8、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境监测部门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把握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马上在1小时内向新店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威远县环境爱护局报告,并马上组织进展现场调查。紧急状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
9、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觉大事后马上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根本状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大事处理完毕后马上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状况、大事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状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根底上报告有关准确数据,大事发生的缘由、过程、进展状况及实行的应急措施等根本状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纳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根底上,报告处理大事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大事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指
10、挥和协调 4.3.1指挥和协调机制 依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文章版权归原与原出处全部,由-物业经理人-为您编辑整理。 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状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马上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觉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亲密协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需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坚决掌握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掌握
11、大事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大事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快速对大事信息进展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依据大事进展状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进展趋势作出科学猜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供应科学依据;参加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大事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供应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展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展大事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准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供应应急救援有关的根底资料 4.3.2指挥协调主要
12、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消失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气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逼的周边地区危急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戒备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准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状况。 4.4应急监测 公司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展环境应急监测,把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协作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展应急监测工作。 依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
13、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询问和争论的方式,猜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进展状况和污染物的变化状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信息公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准时公布精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实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觉场程序。 4.6.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实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依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
14、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应急终止 4.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意应急终止条件: (1)大事现场得到掌握,大事条件已经消退;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大事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退,无继发可能; (4)大事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连续的必要; (5)实行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爱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大事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大事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
15、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依据有关指示和实际状况,连续进展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完毕后,应组织相关部门仔细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准时进展整改;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规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养和反响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参与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5.2装备保障 5.3通信保障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
16、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5.4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识环境应急学问,充分把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气;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参加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大事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快速到位,为指挥决策供应效劳。 5.6宣传、培训与演练 5.6.1应加强环境爱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大事预防常识,增加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怀理预备,提高公众的防范力量
17、。 5.6.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治理,培育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特地人才。 5.6.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加实战力量。 5.7应急力量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良,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状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状况、队伍的建立和人员培训与考核状况、应急装备和经费治理与使用状况等,在环境应急力量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视、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规划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爱护法律法规的经济
18、、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缘由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安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大事。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逼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马上实行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开大事发生或减轻大事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马上实行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急化学品、危急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
19、大事发生泄漏时的所实行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准时、得当,避开重大大事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掌握和泄漏物处置两局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状况下,为发觉和查明环境污染状况和污染范围而进展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规划的有效性、应急预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力量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展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依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展的联合演习。 7.2预案治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觉存在的问题和消失新的状
20、况,应准时修订完善预案。 7.3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沟通与合作。 7.4嘉奖与责任追究 7.4.1嘉奖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7.4.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11附表1: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序号工程 主要内容及要求 1.总则 1.3事故分级 按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峻性和紧急程度进展分级 1.4适用范围 应急规划区:危急目标(装置区、贮罐区、环境爱护目标)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应
21、急组织机构、人员;组织机构图 预防 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公司根本信息:自然概况、地理位置、气象及水文资料、环境爱护目标(居民点、敏感点); 厂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潜在事故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可能发生事故的时空特点 3.2预防 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和分布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和处置技术。 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掌握规定,医疗抢救与公众安康 3.3预警及措施 规定预案级别及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应急 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 4.3 指挥与协调 协调各级
22、、各专业应急组实施应急支援工作; 界定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掌握防火区域,掌握和去除污染(泄漏)措施及相应的设备 续附表1: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序号工程 主要内容及要求 应急 响应 4.4应急监测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展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展评估,为指挥部门供应决策依据 4.6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邻近区域、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的撤离组织规划及抢救 4.7应急终止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 邻近区域解除事故戒备 5应急 保障 5.3通信保障 应急状态下各组织机构间、外联机构的通讯方式 5.5技术保障 各专家组的根本状况 5.6宣传、培
23、训、演练 对公司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公布有关信息 篇2:蓄电站C3标工程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绩蓄电站C3标工程部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标准我工程部在环保设施运营治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大事应急工作的治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工程处置突发环境污染大事的力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削减环境污染突发大事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工程及公司的稳定,爱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工程
24、在施工治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急化学品废弃污染大事以及各类大事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工程部可掌握力量以外时,要马上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工程部进展处理。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大事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的应对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业主,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大事发生时要立刻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
25、发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治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询问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大事专家询问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大事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阅历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供应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加和指导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成立,其主要职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环保部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
26、境大事的技能,增加实战力量。 (3)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修理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展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缘由。针对于此对设备进展加装或改造避开下次有类似大事发生。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工程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大事作出完善的猜测预警机制,要根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4.2预防工作 (1)把握工程内危急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状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的大事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的处理技术信息、进展状况和形势动态。 (2) 开展突发环境大事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 4.3预
27、警及措施 根据突发大事严峻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大事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依据事态的进展状况和实行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大事的预警的公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大事马上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实行以下措施: (1)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行措施处理事故 (2)公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展妥当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马上开展
28、应急监测,随时把握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 (5)针对突发大事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 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大事的可控性、严峻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响应分为特殊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力量时,应准时恳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 突发环境大事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发觉废水、危急固废处理等的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大事后,应在1小时内向环
29、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马上组织进展现场调查。紧急状况下,可以越级。 (2) 突发环境大事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大事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觉大事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根本状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大事处理完毕后马上上报。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急废弃物、危急化学品的泄漏、废水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大事的状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大事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接到大事信息通报后,应马上派出
30、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觉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亲密协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大事的部门要准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供应应急救援有关的根底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供应大事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讨论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提消失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协调各部门力气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协调受威逼的周边地区危急源的监控工作、 协调建立现场戒备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处理
31、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实行应急措施 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缘由,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准时报告修理部门进展抢修,并准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废水处理设施消失故障时,尽量削减污染的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小,同时实行人工的方法进展处理。 消失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的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削减到最小。 消失故障时,公司应准时向主管的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展检查,对消失特别现象或隐患,应准时解决或 重点监视。 5.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依据不同类型环境大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实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
32、发觉场程序。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意应急终止条件: 大事现场得到掌握,大事条件已经消退;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大事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连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大事责任工程部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经过专家争论,取得全都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大事单位查找大事缘由,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消失。 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殊重大、重大环境大事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由应急领导
33、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相关部门领导人进展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依据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需要,提出工程支出预算报财务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气的根底上,依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急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立。 6.3 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的联络畅通。 6.4 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
34、发环境大事应急救援队伍,工程部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大事发生后,能快速参加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附则 7.1预案治理与更新 随着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觉存在的问题和消失新的状况,应准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嘉奖 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个人和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7.3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工作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甚至其部门赐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其他人员的生命构成危害的保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 不仔细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起突发环境大事的; (2) 不根据规定制定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拒绝担当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备义务的; (3)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大事真实状况的; (4) 拒不执行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不听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大事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 盗窃、贪污、挪用环境大事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 有其他对环境大事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本工程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