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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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1.1 质量监理1.1.1 审查工程分包 1、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经管,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报业主批准。 2、监理工程师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业主。 3、监理组(组)应做好现场的非法分包、转包情况监督,有发现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及时上报总监办进行核查。1.1.2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 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

2、30%抽测。 设计交桩监理和施工共同复测核算通过业主请设计复测总监办:1、书面接收桩点2、建立控制网总监办:测量控制网检查认可1、现场复测;2、计算复核桩点坐标;3、控制网认可;4、水准点复测。施工单位复测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办书面通知监理组监理组、总监办施工定位测量检查许可:1、审核测量方案;2、复核测量方案;3、检查测量操作记录;4、抽样复核;5、认可。施工单位:施工放样、开始施工施工单位重测复测结果复测结果复测结果准确无误有错误有错误有错误准确无误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1.1.3 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实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和混合料实验资料。对各

3、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实验;对混合料应在施工单位规范实验的基础上进行平行复核实验,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验证实验。1.1.4 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经管、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定期进行核查。 1.1.5 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定期进行核查。施工

4、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 1.1.6 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审查是否具备合理性、可操性、指导性、创新性,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实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1.1.7 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对拟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测量、实验、保证体系等方面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由工程总监办总监(总监代表)批复其开工申请。(1)承包人在分项、分部工程计划开

5、工前至少14天向监理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技术方案(含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由监理组审查后, 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办审批,批复后的施工组织作为开工报告的一部分,开工报告报工程总监(总监代表)审批后工程才能开工。(2)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在满足如下审批的条件后,监理组应及时审批,但不免除审批过程中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责任。 开工时需采用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复核无误,必须已经技术交底。 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未得到监理组的审核,或审核不能满足开工条件的,不准开工。 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在已经认可复测、联测前提下,应具有测量资料的批复

6、文件。开工报告中必须包含工程量报表。开工报告中应包括主要原材料指标要求、配合比相关说明、以及设计文件或相应规范中要求该分项、分部工程应达到的施工质量规范(含检测工程、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前道(项)工序(工程)未经检验,后道(项)工序(工程)不准开工。对于更改设计要求或投标承诺的施工方案、技术复杂且在施组中难以说清、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总监办或业主另有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应急抢险类的工程可在各方研究同意后先行开工,工程开工后必须按上述程序完善批复手续。1.

7、1.8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施工单位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1.1.9 巡视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不少于一次,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点巡视的内容有: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经管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是

8、否按规定进行了标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对每道工序巡视后,按监理规范附录B.1 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巡视记录编写: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巡视完成后按监理规范附录B.1要求将有关巡视情况汇总至监理组,由监理组长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统一编写;总监办各部门监理人员每次巡视完成后按监理规范附录B.1要求将有关巡视情况汇总,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统一编写。1.1.10 旁站 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宜旁站的工程见监理计划第5章。旁站监理人员

9、应重点对旁站工程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第1.1.9 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 旁站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记录编写: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每次旁站监理完成后将有关旁站情况按监理规范附录A.1要求进行编写。1.1.11 抽检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胶水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

10、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1.1.12 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质检工程师提交的检查记录表和报告单后,确认承包人的工序自检已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如检查合格则签认原始记录表和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同意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对检查不合格的工序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则不能进行后道工序施工。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工序检验合格后签认工序检验申请批

11、复单。在分项工程完工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监理组和总监办按照交验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交验。1.1.13 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1.13.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

12、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序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1.1.13.2质量缺陷工程的处理程序1、监理工程师首先发出质量问题工作指令,严重者发出停工令。2、承包人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写出专题报告和处理方案。3、总监办对承包人的专题报告和处理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提出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定批复

13、实施和备案。4、承包人根据批复的方案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待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1.1.13.3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理权限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处理权限如下:1、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按监理程序发布停工令,进行初步调查,上报业主。由业主组织复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实施。2、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权属于省交通主管部门。由监理工程师按监理程序进行停工、调查、提出事故类别,编写事故记录和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呈报业主。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研讨会,立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一般事故调查,作出处理决定批复给业主、总监办执行。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权属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立案程序同于第2点,将材料上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呈报交通运输厅进行事故调查、审理、分析作出处理决定并批复各有关单位执行。1.1.13.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业主、监理单位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在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业主、监理单位。(2

15、)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3天内书面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广东省交通厅,同时报告交通运输部。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3、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必做好下列工作,做好事故现场保护:(1)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拯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业主、监理单位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因拯救人员、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2)对一般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下达停工令、封

16、存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初步调查及了解情况。(3)主持检查:实验、测量、察看现场、督促事发单位上报资料,编写好检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业主。4、业主接监理工程师报告后,由业主法人或委托分管人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或召开现场会,技术分析会或专家技术会等,对事故作出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1.1.14 首件工程制度 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及新开工的分项工程组织进行专项的审批、跟踪及验收,并建立相应的经管台帐。1、执行范围(1)各合同段按要求须开展的实验段工程,如路面加铺、粘贴钢板、粘贴纤维布、裂缝灌胶,现浇、预制等外露工程实验段的施工。(2)对于施工范围内新开工分项工程

17、。2、审批及验收要求(1)监理组认真做好各分项工程、各实验段工程的开工报告审查工作,建立相应的审批台帐,根据各施工队伍的施工里程明确新开工工程,将审查意见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各职能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施工条件(包括: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人、机、料的进场及质量情况,施工工艺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核实及审批。(2)经审批后确定为分项工程的,总监办在监理组的协同下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旁站、检查监督,完工后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对验收合格的专项工程,及时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总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析、下一施工中应采取的技术方案及注意事项),上报总监办。

18、(4)总监办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送业主,同时对该专项进行监理工作总结。3、首件工程验收合同段首个验收的分项工程定性为首件工程验收,该工程由总监办组织验收。(1)适用范围:、路基工程:主要是防护工程、地基注浆。、桥涵工程:主要指桥梁的桩基、预制构件、现浇构件、混凝土护栏、砼表面防腐涂装、裂缝封闭及灌胶、纤维布粘贴、钢板粘贴、体外预应力、支座更换、斜拉索更换等。、路面工程:主要是各路面结构层。、隧道工程:主要是二衬防水板铺设、二衬砼浇筑、注浆。、交通设施:主要是各交通设施的安装。(2)、验收工作首件验收工作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共同成立验收小组,依据首件验收的考

19、核内容开展验收工作。首件验收工作的基本步骤按下列进行:、业主和总监办联合成立首件工程验收小组,负责首件工程的验收工作。、首件验收的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完成后进行承包人自检、监理抽检工作,合格后由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验收的工程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后,提交给首件工程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小组对被验收的工程进行考核,统一意见后由验收小组在考核表中填写考核意见。、承包人依据验收小组的意见进行下一步工作。通过验收的,承包人即可开展大规模施工;未通过验收的,承包人应再次执行本验收程序,直至通过验收为止。1.1.15 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承包人

20、在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工程师、技术主管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自检,自检合格后,按要求的表格内容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将该分项工程所有原始记录表,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质检人员一起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对质量检验报告单进行签认;如不合格,责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其他补救措施。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一分项工程工程的施工。一般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由监理组组织、总监办参与,监理组根据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

21、验收由总监办组织,监理组协助,同时邀请业主参加。1.1.16 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分项)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驻地监理工程师按总监办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并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名认可。1.2 施工安全监理1.1.1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逐级上报监理组、总监办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1、安全经管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经理、专职安全经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

2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经管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工程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1.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1.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

23、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规范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1.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总监办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 总监理工程师和驻

24、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1.1.6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3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1.3.1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1.3.2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1.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

25、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1.3.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1.3.4 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观察所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 1.3.5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

26、、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1.4 费用监理1.4.1 工程计量1.4.1.1工程计量工程计量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完成的工作量。监理工程师应抓好现场的计量,对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予以确认,在这些计量工作中,应避免一个人说了算,应按照计量监理程序执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公正、合理。1.4.1.2工程计量的原则、条件及依据1、工程计量不仅是对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原则:(1)对象要明确。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工程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工程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工程,承包人必

27、须完成了该工程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2)工作性质要明确。严格按合同中计量支付的规定执行,任何超出合同以外的工程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3)必须满足计量支付条件。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单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计量完成后方可支付;(4)实际计量方法应与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计量方法相一致。工程测量应该测量净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对不合理的计量应严以拒绝,不能支付款项。(5)计量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发现已计量的

28、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2、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计量的工程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工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工程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工程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数量,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的数量为准;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工程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工程,对于这些工程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工程变更工程中附有经批准的且纳入造价后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对于变更工程量清单工程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

29、进行计量。承包人为完成上述工程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工程的单价中,应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不予计量。(2)质量达到规范规范的要求工程计量必须是对质量合格的工程计量,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规范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3)资料齐全 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 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实验数据,同时各种实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上述验收手续和资料齐全后方能进行计量。3、工程计量的依据(1)工程清单及说明;(2)合同设计图纸;(3)合同

30、条件;(4)技术规范;(5)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和补遗书;(7)有关索赔时间及其金额审批表。1.4.1.3工程计量文件的编制工程计量文件分为计量正件和计量附件两部分。承包人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将计量正件和附件各四份逐级上报监理组、总监办、业主审核,逾期报不出者,本期不予计量。1、计量正件计量正件由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量表、中间计量表组成,计量正件应按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量表、中间计量表的先后顺序装订;各种计量表格填写的内容应齐全,承包人签认后,报监理组、总监办逐级审批,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应加盖公章。2、计量附件计量附件是确定该工程是否计量或计量数

31、量的支持性文件,其详细编制要求如下: 计量附件中必须有中间计量单,中间计量单必须填入计量桩号、部位、计算草图、几何尺寸和计算式,是变更的必须填入相应的变更编号; 计量资料(复印件)应紧附相应的中间计量单后,即每份中间计量单后应有附件资料,资料不得紊乱,主要为批准的开工申请表、设计图纸、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发送的相关计量函件、签认的检表、实验表、施检表,属于变更的应附变更纳入造价系统核准表、变更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在每月15日前整理完计量资料,并进行中间计量单的编制工作。1.4.1.4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细目和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要求增加的任何细目(已明确表示不予计量的细目除外),且

32、满足计量前提的所有工程均应得到计量。1.4.1.5计量人员1、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均委派计量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计量。2、已通知承包人,但承包人未参加,则认为承包人已默认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计量结果。3、已通知业主,业主表示不参加,业主可决定是否承认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结果,或有权对任何有怀疑的工程进行重新检查,检查结果若合格,则由业主承担相关修复的费用,否则,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1.6计量方法1、工地实测。2、按图纸计算。3、根据施工记录,结合图纸计量。1.4.1.7计量规则和方法及计量单位1、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应遵守合同中规定的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2、工程量的计量

33、单位应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单位相同。1.4.1.8注意事项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是预测数量,不应完全作为计量的数量,计量的数量应按合同文件和规范要求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数量。1.4.1.9不予计量的情况1、报表格式不符合要求。2、报表签章手续不全,份数不足。3、第一次申报的分项工程未附上开工报告批复单。4、计量支付的数量不是实际完成数量或有提前计量支付情况。5、无变更批复的变更工程。6、无计量支付附属资料。7、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数量。8、计量支付工程及指标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不符。9、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处理。10、隐蔽工程无检查签证。11、工程质量不合格虽返工,但未按规定填报质量事故。1

34、2、成品、半成品缺少应有的实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实验并未确定合格。13、未按变更设计手续办理、擅自变更,追查其擅自变更的一切责任。14、其他与计量支付规定不符者。1.4.1.10工程计量的程序计量工作主要由总监办合同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监初审,由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和总监最后审核后报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对于计量中的数量问题有权更改或责令监理组进行复核计量;发现被计量的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认后,再予计量。根据计量性质和作用不同,各分项工程的计量分为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1、中间计量程序当分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形成工程量清单中所

35、列工程形式的产品,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即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形象进度组织中间计量工作,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总和,必须控制在该分项工程的总量控制值内。2、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当分项工程完工,即可进行完工计量工作,分项工程完成计量工作由总监办合同部组织,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过程中,应对已计量支付的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清理,检查是否有数量上的超计、重计或质量不合格但已进行支付的现象。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与中间计量程序相同。(1)承包人计量申请 承包人应有专门负责计量的计量工程师,对计量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在监理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并设立计量台帐。 首先由承包人计量工程师拟定该期计量内容,即计量

36、的分项名称、计量部位,承包人资料员协助计量员整理计量文件中所需资料,承包人计量工程师编制计量文件附件,确定计量数量,报工程经理审核,并签认。 承包人计量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中需明确计量工程名称、分项名称、清单编号、计量桩号、部位、计算草图几何尺寸及计算式,如是变更工程计量应录入对应的变更编号。将计量文件在每月规定日期前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审核。(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计量文件中附件资料(各级监理签认的表格)是否齐全(附件资料不齐全者不得计量),检查中间计量单中的计量部位、计量桩号、分项名称、计算草图几何尺寸、计算式是否正确,确定其计量数量,如发现承包

37、人计量数量问题,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核算并签认计量附件中的中间计量单;承包人计量工程师进行跟踪,详细了解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及时整改计量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完成计量审核,并将签认的计量文件转交给监理组长审核。(3)监理组长审核 监理组长在业主最后审批后的工程计量设立台帐,以免有重计、超计现象的发生;监理组长审核后签认。 监理组长根据施工图、有关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进行审核,计量附件可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 经过审核,确认计量数量,并签名认可,如不同意计量表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可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重新核算后,并签名认可,在计算式栏中注明正确的计算式和结果。

38、 承包人计量工程师进行跟踪,详细了解监理组长所审核数量,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作出整改。 监理组长审核计量后应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将计量文件上报总监办合同部审核。(4)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总监审核。 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可在总监的授权范围内代表总监办确定计量数量,总监可采取抽查的方式审核计量; 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或总监)根据施工图、有关文件、监理组确认的数量进行审核,计量附件可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 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或总监)经过审核,确认计量数量,并签名认可,如不同意计量表中监理组所确认的数量,可要求监理组重新核算后,并签名认可,在计算式栏中注明正确的计算式和结果; 承包人计量工程师进行跟踪

39、,详细了解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或总监)所审核数量,并对有问题的地方作出整改; 总监办合同经管工程师(或总监)审核计量后应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完成后报业主。过程施工并完工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向监理申请报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签认资料承包人按要求编制中期计量支付月报表向监理申请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办审核业主工程部审核业主总监理批准承包人、驻地监理、业主现场代表三方现场签认中间计量单及相关资料监理组长审核计量文件,并签认计量数量业主合约部审核业主总工审批中间计量支付程序框图(5)业主审批计量业主根据施工图、计量函件、总监办签认的计量数量进行审批,进入支付阶段。1.4.2工程费用支付1.4.1.2

40、工程费用支付工程费用的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量清单或业主批准的单价,按照已经计量的工程数量,向业主提供付款证明,由业主向承包人付款。1.4.1.2工程支付的条件1、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量是支付的必备条件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对已完成的工程工程才予以支付,对于完成但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不予支付。2、工程变更的工程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按施工合同条款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对任何施工工程的改变都是不允许的,不管这种改变是否必要,都不予进行支付。因为任何工程的变更,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后的工程规范是否能够达到原合同规定的规范进行审定,工程变更的费用也需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定。因

41、此,在工程支付的经管过程中,拒绝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工程工程予以付款,这对保证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3、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无论是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工程费用的支付,还是工程量清单以外各项费用的支付,均需符合合同条款。4、月支付金额须大于阶段证书的最低限承包人每月得到的中期支付证书款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期支付证书最低限额才予以支付,如果支付的金额小于最低限额时则该月不予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所证实的金额将按月结转,直到批准的付款总款达到或超过最低限额时才予以支付。1.4.1.3支付的基本原则1、支付应以工程量的计量结果为依据。2、支付应以合同中规定的支付条款为依据。3、支

42、付的单价应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明确的单价为依据。4、支付应以日常记录和相关资料为依据,如索赔、工程变更等。5、支付必须严格按照业主规定的程序进行。1.4.1.4支付的种类1、预付款预付款支付证书2、中期支付中期支付证书3、最终支付最终支付证书1.4.1.5中期支付证书1、中期付款的程序(1)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表,报表应说明已完成的工程价值,应扣还给业主的各项款额和财务支付申请。(2)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对错误和不属实之处进行修正,修正后报业主审核。(3)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批复。(4)业主接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后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43、。2、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经管(1)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经管职责如下:A 审查承包人的支付申请 审查付款申请中的各项“数量”的依据;承包人付款申请中的各项“数量”,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各类证明材料。 核对付款申请中的单价是否与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清单相符; 审查付款申请中的工程工程是否有质量不合格、质量尚未评定或尚未进行缺陷修补的工程。对这些工程不予支付款项。B 签认支付证书监理组完成上述审查和签认之后,报送总监办审核。(2)总监办在审核中,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支付工程或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工程一律予以拒签。以总监办审核并经业主审定确认后的支付证书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3)支付工程,下列工程构

44、成了全部的支付工程: 开工预付款比例:合同价的10%。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保函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30%。开工预付款的扣回按合同文件执行。 工程量清单内的支付工程有规范计量单位的工程为报价乘计量工程数量,总额支付的工程按规范和合同规定的办法计量,若无明确规定,以现场检查,按合同规定或业主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变更令和变更图纸数量计量,变更办法详见业主制定的相关经管办法。 索赔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索赔可加入支付报表中。其它支付工程见合同约定。

45、1.4.1.6最终支付最终付款证书签发的程序1、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最终支付报表草稿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只有完成下述工作,才具备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的条件;(1)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合同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有关合同方面的遗留事宜(如:费用索赔、工程变更、价格调整、中期支付中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业主协商达成共识,并按合同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3)竣工图及有关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4)对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

46、完善。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2、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一般应由以下文件组成:(1)正文(申请最终付款证书的总说明):主要阐明申请最终支付的合同依据,费用计算原则,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的款项,以及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或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退还业主的金额。(2)最终结算清单:对应正文中涉及的各种款额,由汇总表及一系列清单、表格组成。(3)最终结算证明资料:对应最终结算清单中汇总表及清单、表格中的款额,由相应的图纸、计算资料及附图、有关文件、票据等组成。3、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

47、进行审查:(1)相应的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2)相应的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3)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4、监理审查,业主审核,有异议处共同取得一致。5、承包人根据三方达成一致的意见,编制正式的最终书面支付报表申报。6、监理对最终支付报表进行审查后报业主。7、业主审核办理结算手续后进行最终支付。最终付款证书1、最终付款证书的文件组成(1)最终付款证书。最终付款证书包括最终合同金额支付总额和本期付款金额两部分,该证书是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和承包人颁发的一份属于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最终金额凭证,业主和承包人应同时在该证书上签名,以表示对属于合同要求完成的全部和最终工作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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