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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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多篇) 第一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空1分) 1、制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承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以下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实行欺诈、威逼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局部无效的,假如不影响其余局部的效力,其余局部仍旧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

2、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卑视。 4、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商定其他内容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6、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3、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7、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8、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展安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需经过特地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 1 / 4页 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0、不得安排

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1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5、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1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6、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商定效劳期。 劳动者违反效劳期商定的,应当根据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效劳期尚未履行局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7、除劳动者违反培训效劳期商定和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 商定由劳动者担当违约金。 1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

7、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2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酬劳;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酬劳。 2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8、2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商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酬劳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5、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

9、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简答题: 2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简答:10分)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10、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7、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简答:10分)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8、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简答题:20分)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

11、失劳动力量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理解 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一些熟悉 201*广告2班贺轶群学号:201*2312310054 国家于1998年通过劳动法,又于201*年通过劳动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劳动者义务,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敬重劳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表达。 劳动法在开头就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公平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

12、安全卫生爱护的权利、承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有利于明确自己的权利,进而更好地维护,在权益受侵害时,能够敏感觉察。在规定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劳动法也说明白作为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如: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众所周知,权力与义务具有全都性,享受权利以履行义务为前提,作为劳动者也一样。所以,劳动者要尽心尽力去工作,努力奉献,制造价值,在工作中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酬劳全等上述权利才可以实现。 从劳动法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国家在努力为劳动者制造优越的劳动环境;首先

13、,国家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公平的就业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进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供应就业效劳。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卑视”。所以,无论民族、宗教、性别、党派,都可以公平地实现就业,劳动者也有就业的自由,自由选择职业,以实现自身价值。其次,国家为劳动者进一步培训深造制造了条件,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进展职业教育”,一方面,这是对学问的敬重,和对教育的重视,另一方面,劳动者素养的提高,进展学问经济以及技术密集型企业,进而转变进展方式,实现可持续进展、科学进展。再次,国家鼓舞劳动者技术创新,“国家鼓舞和爱护劳动者进展科学讨论、技

14、术革新和创造制造,表彰和嘉奖劳动榜样和先进工。”,此举有利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制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增加企业活力,带动社会进步。最终,劳动法对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做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如:“工资安排应当遵循按劳安排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进展的根底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进展了脑力、体力付出,应当获得相应的物质回报,以实现其生存进展。劳动法这些规定有 利于保障劳动者获得酬劳的权利,也有利于理顺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缓解冲突、稳定社会、促进安排公正,保障效率。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社会权益的保障,以法律形式爱护劳

15、动者医疗、养老等社会权利,可以使劳动者免除后顾之忧,以增加劳动积极性,制造更大的价值;也有利于带动消费,进展经济。 劳动法对工会也进展了一系列的规定与保障。“劳动者有权依法参与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民主治理或者就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展公平协商”。工会是劳动者之间成立的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对劳动者权益的得失具有监视作用,同时可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上述规定是对工会存在合理性的确定,有利于工会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更好地团结、爱护劳动者,到达“和谐进展”这一目的。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16、法都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一事做出了规定。在劳动法中表达了劳动合同签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的原则。双方独立决策、互不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签或不签的自由,只有在双方协商全都,利益全都时,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看来,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涉及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要遵循透亮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劳动者全面了解用人单位,从而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做出正确的选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知情权,防止聘请

17、欺诈。 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加班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但是,结合现实,我们可以发觉这一规定并没有很好地落实,超额、超量工作时有发生,前不久发生的富士康员工集体自杀大事,就与工作量大、酬劳不到位有亲密关系。这些现象需要直面与反省:必需注意对法律的落实,对于企业,不行知法犯法,对于劳动者,要擅长以正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对监视体系也做了系统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视治理。县

18、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视治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只有监视到位,才能确保法律条文落到实处,才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所以,有必要发挥政府、工会、社会组织等在劳动问题上的监视作用,使劳动法可以很好的执行,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进展与社会稳定。 只有劳动可以制造价值,进展经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就是表达。国家供应完备的法律,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作为公民也要擅长维护自身劳动权,自觉监视,自觉维权,这是个人法律意识的表达,也是法律得以落实的前提。 第三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期末试题

19、 一、选择题(2x15) 单项选择 1、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 2、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产假。 a 3个月b 2个月c 1个月 3、劳动合同法于()起施行。 a 201*年6月29日至201*年1月1日 b 201*年6月29日至201*年8月1日 c 201*年6月28日至201*年1月1日 4、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书面劳动合同b 口头劳动合同c 书面或口头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20、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3个月b 6个月c 1年 6、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死亡;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发生严峻经营困难;劳动者开头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a.b. c 7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其“区域”是指() a.市级以下区域内b.县级以下区域内c.省级以下区域内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a外国使馆b家庭c企业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

21、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构成犯罪的,应当由()担当刑事责任。 a 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b.用人单位c.直接责任人员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共同讨论解决有关 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b集体协商机制c联席会议制度 多项选择 1、劳动合同法第21条,以下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 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c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12条,劳动合同类型有

22、()。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14条,有以下( 情形的,劳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法第53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c 同

23、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以下事项属于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爱护的有()。 a 女职工不能从事矿山井下作业b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c 哺乳期女职工不得被安排加班加点 二、是非题(1x5)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3、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上 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

24、动行政部门代表担当。()5、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峻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三、辨析题(5x4) 、制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社会保险旨在向全体公民供应一系列根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难。()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方可申请仲裁。()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 四、简答题(5x3) 1、什么是劳动合同?有何特征? 2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3、集体合同订立的步骤? 五、案例分析(15x2)

25、1、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效劳。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当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该企业老板准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清扫卫生时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准时将苏阿姨送到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于医疗费相互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试分析: 苏阿姨受伤所求赔偿,该由谁付?2 职工黄某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黄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0天

26、,黄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黄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黄某回厂上班。同时,与黄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盼望让黄某回厂,但合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试分析: (1)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担当责任? 答案: 一: baaaccb cba ababcacabcab 二: 1 对2 对3 错理由: 不得设立 4 错理由:应当是同级工会代表 5 错理由:追究刑事责任 三: 、(非)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我国对未成年工实行特别劳动爱护制度,而并不制止使用。我国制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

27、童工。 、(非)社会保障旨在向全体公民供应一系列根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难。社会保险只是社会保障的一局部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于因丢失劳动力量或劳动时机而不能劳动或临时中断劳动的劳动者供应肯定的物质帮忙或相应的补偿,使其至少能维持根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非)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非)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四: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生

28、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法律形式。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变更、解除,调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既能使劳动者有肯定的择业和流淌自由,又能制约劳动者在合同期履行劳动义务和完成应尽职责,从而使劳动力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合理的流淌性。 劳动合同的特征是(1)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特定的;(2)法律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相互选择确定合同当事人;(3)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制造,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4)劳动合同在肯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2. (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酬劳。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

29、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 (1)职工与用人单位应实行公平协商的方式,就集体合同草案进展商谈,形成共识;(2):将协商全都的草案提交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3):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4):用人单位应当自签字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对其合法性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5):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五: 1在劳动合同法公布以前

30、,这种状况是这样处理的,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担当民事责任。”苏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是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担当。 但是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了新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假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苏阿姨的医疗费既可以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付的义务。 2 (1).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2)由于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3)黄某只

31、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4)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合 资企业应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单项选择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三日b.一周c五天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照

32、本法其次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a不担当任何责任b担当全部赔偿责任c担当赔偿责任 3、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的b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 4、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商定效劳期,在效劳期中可商定劳动者违反效劳期商定的,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a.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b.应等于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c.可以大于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 5、劳动者被派遣到承受单位2、职工患病

3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a.即时终止b.续延一年后终止c.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6、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打算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7.工作满法定期限,承受单位连续使用该劳动者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由()。a.承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b.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c.派遣单位与承受单位都必需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8、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的数额,应当

34、()。a.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根据本单位 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一样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 9、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劳动者可以向()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a.当地人民法院b.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c.当地人民法院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0.受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是由()支付。 a.形式上的雇主b.承受单位c.劳动者派遣机构 多项选择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酬劳 b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供应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c执行地方劳动标准,供应

35、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b 帮助性c替代性3、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有()状况的,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a退休b失业c患病、负伤 4、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局部无效。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解劳动者权利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

36、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等状况。 a.用工单位b.派遣期限c.工作岗位二、是非题(1x5)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请连续关注)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准。()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3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需商定试用期。() 三、辨析题(5x4)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类型可分为:有固定期

37、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肯定的费用。() 四、简答题(5x3) 1劳务派遣概述 2.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状况 3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15x2) 1、张某等6人系某县中学教师,自1981年起即在该中学任教,与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始终未转入正式编制。

38、1999年2月县政府为削减财政压力,公布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某中学依据这一通知,将张某等6人辞退。张某等6人认为已任教多年,被辞退时某中学应按劳动法规定向6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认为多年来6人以民办教师身份任教,某中学赐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补足低于最低工资局部,即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裁决该中学支付6人经济补偿金和补足多年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局部的劳动酬劳。 问题: 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 的适用范围 ? 2、张某某于201*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当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

39、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3年,从201*年i0月5日起,到201*年10月4日止。 其次条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第三条每月工资201*元。 第十二条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试分析: (1)张某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1*年3月,张某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厂长史某当即宣布,既然合同的有关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如有意见,就另请高就。张某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 (2)张某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无效规

40、定是否导致整个合同无效?答案 一: acba ccaca cababcabcabc abc 二: 对对错错 三:对对 错(应当是满一年) 错(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应当是一个月而不是一年) 错(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四: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 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2(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头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

41、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打算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 1:张某等6人

42、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不应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本案一方当事人张某等 6人所在中学属劳动法规定的事业组织,依据劳动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 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其工资等关系不适用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2 1工作时间与劳动法不符。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 2劳开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商定无效的缘由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

43、行外,其余条条款仍须连续执行。双方劳动关系应连续维持,被告因此而终止合同,停顿原告工作的打算是错误的。 第四篇:201*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读 201*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读 1、立法宗旨特别明确,爱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根据立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全都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特别明确,就是为了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是解决目前比拟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三

44、是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 2、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劳动者可自主选择 劳动合同法是比拟完整地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在涉及劳动关系双方根本权利方面都赐予了充分保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一个根本权利。劳动者在就业方面有一个自由流淌、自主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一个用人用工的自主权,今后不允许对劳动者的流淌加以特殊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根本的原则是提前告知。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41条,比照劳动法的相关条款,有了很大调整,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得到充分保障。 以前的用工形式许多,有正式工、临时工、农夫工、周转工、农转非等。劳动合同法标准了用工形式,明确规定3种用工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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