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报名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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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高考报名政策 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与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考试及录用的各类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发动、三二分段、职教师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职班、单独考试等,均须按规定履行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安康的考生方可报名。 (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与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2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

2、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与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可以报名参与本科录用。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2023年参与中考条件外,截止到2023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23年被区内高中录用;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宅(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止到2023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

3、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宅(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与本科录用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选择“只报考专科”,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考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须技能考核合格。 (三)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者除外)。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赐

4、予暂停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6.一般高中应往届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生不具备高职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人员。 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8:30至2023年12月12日18:00。 全部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2023年高考担心排补报名。 (二)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

5、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 除以下状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报名。 1.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榜样围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 (3)蒙语授课各科类应届生; (4)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地点: (1)蒙语授课的往届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 (4)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3.朝鲜语授课考生统

6、一在乌兰浩特市报名。 内蒙古高考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详细操作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一般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方法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学籍及连续就读状况审查由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打印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状况审查表,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连续就读状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治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 (二)户籍审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户籍治理部门负责。截至到2023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缺乏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打印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机关户籍治理部门逐一审验并出

7、具详细的审核结论。 (三)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供应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四)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仔细核对考生本人父母的民族成份,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与父母双方民族均不符的,打印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审查表,由公安、民委等相关部门出具审核结论。 (五)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规划(简称国家专项规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规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8、专项规划(简称地方专项规划)的考生,资格审查暂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字20232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若教育部本年度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有调整,则按新的报考条件执行。 (六)对需核查学籍及连续就读状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和民族成份等状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须留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按要求供应完整的证明材料,帮助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七)报名期间,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下同)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等进展校验;报名完毕后,

9、考生报名信息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等进展校验。依据校验状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报名完毕后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23年3月15日前上报核查结果。 五、报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旗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民委、监察等部门详细实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亲密协作,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分别进展审查,形成审核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

10、,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各地要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消失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特殊要对本地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的从业和实际居住状况,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式进展审查。 切实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 报名期间,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需严格审查,考生手续不全、缺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模糊不清、填写内容不全等状况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各地要加强对相关考生报名完毕后实际就读及家长应具备条件的后续核查工作,发觉不

11、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考生培训和效劳。各中学要使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一般高考网上报名考生培训视频教材对学生进展培训,并组织本校学生进展网上预报名。中学校长与所属教育局局长要签订中学校长责任书(附件,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中学所在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据此确定符合报名工作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责任书的中学,取消组织报名资格。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2023年我区一般高校招生报名政策、规定和方法,重点宣传我区高考报名的条件、时间、地点和留意事项等。 (四)加大报名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报

12、名完毕后,自治区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类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要分别对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的考生信息进展公示,承受社会监视。 (五)加大报名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供应虚假报名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查实的高考移民等的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用资格,录用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受、违规更改民族成份、供应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的相关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厉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供应网上报名场所和开展相关培训的中学校长,赐予全区通报批判。 对不按规定开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点设置资格。 对各类违规行为,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展举报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对查实的举报,赐予首个举报人1000元现金嘉奖。 请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准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本地区各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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