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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荒山承包合同集合七篇 甲方:山西省永和县阁底乡辛角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进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进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xx元)
2、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争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进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治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帮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
3、木的治理防护,乙方必需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退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实行灭火措施外,应准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准时组织人力、物力参加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协作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
4、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全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署): 公证处: 乙方(签署) 年
5、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 承包方(乙方):_住宅:_ 二、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将_大队_号地耕地面积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 按_省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 当年_月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仔细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
6、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全部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视、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商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商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商定为乙方供应生产、技术、信息等效劳; 6.敬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
7、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商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实行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需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仔细履行合同中所商定条款,按商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实行有效措
8、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消失弃耕、荒凉、转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殊严峻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立征地、统一规划农田根本建立、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行预见的大事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依据状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
9、 发包责任人(签字):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 签订日期:_ 签订地点:_ 乙方(承包方签字):_ 身份证号码:_ 签订日期:_ 签订地点:_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托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供应给乙方经营开发建立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全部,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
10、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治理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11、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供应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预、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爱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
12、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帮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供应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担当。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展自主的利用和治理,甲方不得无理干预。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缘由给乙方带来的的优待、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单独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13、6、租赁期内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状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展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局部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全部,所剩余局部连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工程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需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缘由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
14、方全部担当。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有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状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全部。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商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立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值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正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需征得甲方同
15、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商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16、):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郑建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讨论打算,双方本着公平、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全都,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根本状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
17、。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连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连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计人民币:¥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展监视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假如国家对荒山荒坡进展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转变用途的状况下进展
18、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全都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假如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 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假如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 ¥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20xx年1月1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xx市xx区xx村委会xx村
19、民小组 负责人:xxx 身份证号: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 为进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进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x 的荒山 x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x ,北至x,东至 x,西至x。 二、承包期限为x 年,自x 年 x月 x日起至x 年 x月x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x 元,共计 x元(大写:x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 x年承包费用 x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
20、,以后每年x月x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x 年 x月 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争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视、检查、催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觉问题准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治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酬劳
21、由乙方担当。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作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治理防护,乙方必需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退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实行灭火措施外,应准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准时组织人力、物力参加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需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
22、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全部。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以下情形发生转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商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转变、甲方分别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
23、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立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24、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实行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转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立。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供应的收据有甲方
25、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全部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全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帮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预、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爱护乙方合法权利不
26、受侵害,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全部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帮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供应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担当。 6、甲方应准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忙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展自主经营利用和治
27、理,甲方不得无理干预。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缘由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待、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单独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状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浇灌等设施进展合理改造,也可建立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
28、,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局部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全部,所剩余未征用局部连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公平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工程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缘由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
29、,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有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状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全部。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商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值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情愿连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连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
30、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行抗拒力(自然灾难、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丢失承包经营力量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患病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
31、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假如消失以下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连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打算。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根据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
32、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商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商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
33、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打算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详细事宜协商全都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全部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全部权不变。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 ,详细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展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
34、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承包费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工程,自负盈亏,在不转变土地权属的状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依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协作。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的各种优待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担当。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
35、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消失争议准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准时按乙方要求,协作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全部需要甲方协作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展承包经营。 8、承包期
36、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担当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连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局部由乙方自行处臵。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全部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处臵,到期无法处臵的全部财产无偿属于甲方全部。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行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需仔细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商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治理和办理手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