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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范文汇总6篇特许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进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治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进展,甲乙双方经仔细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全都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学问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治理模式、方案等。上述学问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全部商标、效
2、劳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全部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其次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效劳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听从甲方统一的标准治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
3、方自行聘请,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担当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状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局部产品零售价依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前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
4、义务 4.1、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依据全国各地市场进展变化状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供应建立性、参考性意见;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状况随时进展检查核对; 、乙方假如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峻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乙方不交纳后期效劳、宣传、询问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严格执行“区域限制进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肯定区域
5、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其次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需保证货源充分,供应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负责随时供应系列产品供应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全程向乙方供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治理; 、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供应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帮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据当地市场。 、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甲方免费供应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
6、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商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负责加盟店的人员聘请、业务治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有权享有参与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沟通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担当; 、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效劳工作。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效劳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需遵守甲方供应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按时向甲方供应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
7、,与甲方保持常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供应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担当装修费用。 、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担当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置,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需在公司统一选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
8、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效劳询问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效劳询问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进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爱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爱护总 部的学问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开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标准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全部加盟店共同进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效劳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的确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依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
9、品在不影响其次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供应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需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其次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10、、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需到甲方处进货(注:局部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行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大事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
11、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连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全部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全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状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进展有限公司 乙 方:
12、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赐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其次条特许经营工程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工程为_。 总部依据经营(制造/销售)_的胜利阅历,建立起以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
13、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担当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商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担当责任。 第四条根本原则 公正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根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正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冲突,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其次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安康,年龄在_岁至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 (三)有_年以上_行业
14、的从业阅历; (四)无刑事犯罪及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记录; (六)有_万元以上至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万元以上至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治理制度; (九)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万元以上至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治理制度; (七)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15、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展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平方米至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 加盟店应当根据总部的规定进展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担当。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的特许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隐秘、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产品(效劳)商标,注册号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
16、中的字号_,登记号为_,登记机关为_工商行政治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创造(有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专利有效期截止_年_月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年_月_日; (五)商业隐秘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的技术,以及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等等; (七)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以下第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
17、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一样或相像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效劳)。 第十条权利的保存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存: (一)在客观状况变化时,假如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
18、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效劳); (三)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市_路_号建筑物_层,面积_平方米,产权系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需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
19、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截止日期为最终一个年度的_月_日。 假如加盟店满意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意以下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元的续约费; (五)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根本内容进展重大修改;
20、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具体载明加盟店操作规章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批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展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担当。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担
21、当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依据加盟店的实际状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展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详细状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学问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全部。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视、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实行措施予以订正,并进展惩罚。 其次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
22、营手册的全部权属于总部全部,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其次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展为期_天的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详细安排。 加盟店应当根据规定选派参与培训的人员,并将参与培训人员的状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拒绝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治理、经营及促销; (二)_。 其次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
23、营合同履 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展以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治理水平: (一)每年_月前,在年度总结根底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展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详细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次向加盟店供应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精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阅历; (五)_。 其次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一般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根据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
24、进展培训与考核。 其次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全部人员必需参与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其次十五条培训费用 依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与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其次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头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供应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
25、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进展; (四)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阅历丰富的治理、技术及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个月,并应依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供应辅导与支持。 其次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供应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治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部门详细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以下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供应辅导与支持; (二)供应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与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良意见; (五
26、)准时提出应对突发性大事的应急方案; (六)_。 其次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详细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治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准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处处罚的,总部应当担当责任。 其次十九条效劳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
27、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供应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询问及其他效劳。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供应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供应效劳时,根据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效劳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根据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意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详细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选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
28、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选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本钱价的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状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修理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担当_责任。使用期间的修理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根据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担当。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
29、品,由加盟店_选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给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根据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选购 加盟店应当根据规定,向总部推举的供给商选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给商选购。 加盟店向供给商购置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给商处猎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给(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担当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设备与物品的质
30、量问题,由供给商担当质量责任。在指定供给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给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名目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布产品销售名目。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名目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担当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选购 产品名目范围内的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选购。 产品名目范围内的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给商选购,不得向其他供给商选购。 产品名目范围内的_类产品,由加盟店根据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
31、等要求自行选购。 第四十一条供给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给商进展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给商选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对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前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给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给商实行“供给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公布批准的供给商及产品名目。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给商,根据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给商根据产品的销售量(额)赐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根据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安排。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举的供给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安排状况通知加盟店。
32、加盟店在接到总局部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丢失销售返利的安排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根据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展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效劳),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详细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依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给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给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商定担
33、当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给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担当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给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根据本钱价格加治理费的方法确定,但治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本钱价格的_%。本钱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构成。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根据总部与供给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供给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给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
34、店应当根据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效劳)。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假如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状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依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状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打算。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元。假如连续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根据总部 与供给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35、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治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根据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治理系统,对产品的供给、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治理。 计算机信息治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局部,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章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以下规章: (一)加盟店依据产品销售状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治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规划,配送中心将依据该规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规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展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担当; (五)_。 第十章
36、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商标、_商号和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存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以下限制和保存: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局部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方式制造(销售)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竞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存。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
37、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治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担当。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规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供应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规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
38、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费用,并赔偿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根底上对商标进展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缘由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39、;_由加盟店根据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隐秘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一般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隐秘的权利。 商业隐秘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隐秘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根据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隐秘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隐秘,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隐秘的构成条件 特许经营合同 篇3 甲方:_ 办公地址: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邮政编码:_ 乙方:_ 办公地址: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邮政编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