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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税收的原则涉外税收的原则-国际涉外税收的负担原则-我国涉外税收的政策原则 国际涉外税收的负担原则国际涉外税收的负担原则概念:概念:一国政府确定涉外纳税人税收负担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意义:意义:涉外税收负担原则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财政意义和经济意义经济意义。其财政意义财政意义体现在它通过影响一国的近期税基大小与长期的税源发展状况,最终会影响到有关国家的税收收入水平。其经济意义经济意义体现在,它不仅会引起国际投资流向、规范与结构的变动,还会影响国际贸易的规模和结构,也会影响国际先进技术的转移,甚至影响有关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它广泛地涉及了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信贷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和国际技术合作关
2、系在内的国际经济关系的一切方面。因此因此,一国政府往往从本国实际出发,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涉外政策的要求,慎重地确定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目前,世界各国所制定的涉外税收负担原则按涉外税负的国内税负的水平来衡量,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优惠负担原则一是优惠负担原则二是平等负担原则二是平等负担原则三是最大负担原则三是最大负担原则优惠负担优惠负担原则,又称为鼓励原则,即赋予外国纳税人低于本国纳税人税负的特殊优惠权利。方式:一国采取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起征点,再投资退税,投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措施,使外国纳税义务人的税负低于本国纳税义务人。按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特定优惠特定优惠和全全面优惠面优惠原
3、则。发展中发展中国家实行的优惠原则比较突出比较突出,发达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采用不同程度采用。特定优惠:特定优惠:适用同一税法,对外国纳税人在某些特定项目或地区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特点:税制简化、内外税负合理、有针对性实施优惠、税务成本较低。全面优惠:全面优惠:分别制定两套完全不同的税法,使外国纳税人整体税负低于本国纳税人。特点:放弃的税收较多,影响一国的财政收入水平,不利于发展民族经济。世界上多数多数国家采用的都是特定优惠特定优惠原则。优惠负担原则实现条件:优惠负担原则实现条件:实行优惠负担原则的国家原定税负较高,采取优惠后的税负大体相当于该外国纳税人在其居住国所应承担的税负;实行优惠负担
4、原则的国家实际税负低于该外国纳税人在其居住国所应承担的税负,但经签订协议,对方国家给予税收饶让,对享受优惠部分不再补征;不论实行优惠负担原则的国家税收优惠程度如何,其居住国政府都采取免税的办法。平等负担平等负担原则即指对同一种收入征税,涉外税收负担等同于国内税收负担。方式:一国政府对外国纳税义务人和本国纳税义务人按照同一套税法规定的相同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税,使外国纳税义务人和本国纳税义务人在税收上承担相同的负担。思想:鼓励不同纳税人同等的自由竞争。涉外税收实行平等原则的多是发达国家。Eg:日本,美国(对本国居民来源国内国外的收入,对本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采取同一税率同一税率
5、)。最大负担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为从重负担原则,即指对同一收入征税,涉外税收负担要高于国内税收负担。该原则易影响国外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从事跨国活动的积极性,所以实施该原则的国家一般不单独对外国投资者制定专门的税制,而是在某些所得或收入项目规定较高的税率。一般来说,实行从重负担原则的多是有得天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独厚的自然资源的国家,由于国际市场对其能源和一些初级产品的急需,而且投资于这些行业成本低,利润高,所以尽管税率高,对国际投资者仍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Eg:委内瑞拉,沙特阿拉伯。我国涉外税收的政策原则我国涉外税收的政策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维护国家主权
6、利益原则维护国家权益是涉外税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根本和立足点,涉外税收关系到国家之间的利益划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从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的角度出发,我国实行的是纳税人居住地纳税人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收入来源地相结合的税收管辖权原则,即同时奉行居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来源地管辖权。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平等待遇的原则,目的是限制限制各国的国内税收保护保护和歧视歧视,它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税收准则,为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并成为处理涉外税务问题的行为规范。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从实质内容和法
7、律精神上来看没有本质区别,我国涉外税收中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也是我国国内经济发展,国际趋势和加入WTO的需求所致。自1978年对外开放以来,我国涉外税制的国民待遇原则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4)2008年1月1日,我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3)1994年配合我国工商税制改革,废止了原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实行与国内企业相同的流转税制。1994年通过改革,我国形成了一套内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8、。(2)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14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1986年颁布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91年人大审议并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1)1980年和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初步建立涉外税制框架。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政策取向优惠总量要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惠项目的选择要考虑投资对于税收优惠的弹性大小;注意税收优惠的导向性,重点要由地区转向产业、技术;注意优惠机制的灵活性和严肃性;注意税收优惠的成本效益分析。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