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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生产力与社会形态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其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形态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亦是其内部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运动正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运动,推动着社会由量变到质变,促使人类社会不断地有低级向高级发展,然而,在推动社会形态变化的两对基本矛盾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更为根本。生产力是人类社会探索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一是劳动资料,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二是劳动对象。一切自然物质都是可能的劳动
2、对象,其中引入生产过程的部分则是现实的劳动对象。三是劳动者。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构成的经济结构是一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意识能动的反映社会存在,依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他当做决定其于
3、一切关系的原始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现存的生产关系相矛盾,而一旦这些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必将发生社会革命;随着经济基础上的变更,上层建筑也将发生相应的变革。因为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简而言之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特别强调指出:“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他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他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所以
4、人类始终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产过程的时候才会产生。”任何一种经济社会形态的产生和灭亡都取决于物质条件,见解如下:生产力在质的方面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因此,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相适应也是有阶段性的。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其产生后的一定阶段中,是同生产力基本相适应的;但是随着一种新的生产力的获得,生产方式就会发生变化,生产关系就必须相应调整和变革。只要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同现有的利益关系基本一致,这种调整和变革就可以在现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进行。但是,如果这种调整和变革同现有的利益关系相冲突,处于支配地位的人们阻碍
5、这种调整和变革,新的生产力就只能冲破现存经济制度的束缚,调整和变革就会以革命的方式进行;其结果,将是以一种新的经济制度代替原来的经济制度。一定的物质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决定一定的社会形态。社会生产是永恒的主题。人类之所以要进行生产,就是为了满足人本身不断增长和发展的需要。不管单个人乃至整个阶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遭受多少苦难和牺牲,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类自身总体发展的利益始终是一致的。因此,发展生产力就成为人类世世代代的头等大事。但是,人类的生产是社会性质的生产,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进行。为了发展生产力,生产的社会形式就必须同生产力相适应;是否相适应就成为至关
6、重要的事情。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同人为设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而是生产关系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导致旧的经济制度灭亡的革命的性质和新的经济制度的性质,完全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在具有质的区别的生产力条件下,革命的性质和新的经济制度的性质也有质的区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借以产生的生产力条件还不存在的时候,不可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也不可能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同样,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物质基础还未形成的时候,不可能发生社会主义革命,也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枪杆子可以出政权,但枪杆子本身不能改变生产方式;政权的更迭是否改变了经济制无论是新的经济制度的产生,还
7、是旧的经济制度的灭亡,都取决于物质条件是否充分。所谓“物质条件”,就是生产力条件和物质关系条件。主要包括:劳动生产率水平,利用一般社会力(社会结合力,科学和自然力)的能力,物化和积累起来的财富,人本身的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社会交往发展的程度,等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程度是相对的,只要现存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基本相适应,只要现存的经济制度对于发展生产力的潜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那么,这种经济制度就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同样,只要新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借以产生的起码条件还不具备,只要这种条件还需要在现有的生产方式中继续创造出来,那么,这种经济制度就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生产力
8、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决定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经济形态是社会形态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有决定性意义。因而,马克思、列宁经常把“社会形态”与“经济的社会形态”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说明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形态的本质方面。树立与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则是社会形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社会形态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所以,只要把全部社会关系归结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就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
9、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这一规律就内容看,概括了生产关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的状况决定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生及其变化发展的方向和形式;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对生产力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反之起着阻碍作用。从过程来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应到基本不合适,再到基本相合适;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
10、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内容,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作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基础的物质生产存在着双重关系,体现在生产力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体现在生产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这双重关系犹如社会历史的经纬线,构成了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矛盾。生产力发展既是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基础。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充分满足人名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社会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发展和变化,社会矛盾的进本尖锐化,会导致代表和拥护不同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法律制度的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化,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进而促使一定社会形态的变迁、更替。在同一社会形态的发展中,社会基本矛盾通常是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对社会基本矛盾的某一方面或某种程度的解决,从而促进社会发展。论生产力与社会形态的关系学院: 管理学院 班级: 金融112班 姓名: 徐丽萍 学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