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82402761 上传时间:2023-03-25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doc(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特钢锻造公司(以下简称锻造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违反规定有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锻造公司所有部门。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3.2各车间、部门负责按标准执行。4 标准与要求4.1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整。4.1.1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佩戴规定标志的。4.1.2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自行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不按规定停放的;在厂房内

2、骑自行车的;行人不走安全通道乱穿行的。4.1.3袒胸露背,穿拖鞋上下班的。4.1.4在公司厂房门口及院内露天场地席地而坐、乘凉的;聚众聊天,嬉笑打闹的。4.1.5在生产现场乱泼乱倒、乱扔杂物的。4.1.6设备及周围的环境脏乱、有垃圾、积尘、积水、油污不能及时清理的。4.1.7以上行为责任部门累计发生三次对部门领导及兼职安全员分别罚款100元。4.2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整。4.2.1没有落实危险源(点)点检、巡检的或没有记录的。4.2.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部件不齐全的;未匹配有效灭火器材的;证件无效的;违章带人的及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4.2.3在重点防火部位存在有烟

3、头的。4.2.4安全防护设施存有下列问题的。1) 沟盖板损坏,移位,塌陷的。2) 检修或其它作业后,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的。3) 防护装置,防护网,防护屏蔽破损的。4) 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4.2.5叉车、电瓶车等场内机动车在公司院内不按规定时速行驶的。4.2.6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操作顺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不熟的。4.2.7操作人员尚未取得操作证,提前上岗实习的;学徒期未满独立操作的。4.2.8未按要求组织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安全检查记录不齐的。4.2.9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活动未按期召开的及记录不齐的。4.2.10电焊机的电源线没有采用多股铜线的;一次线超过2米的;二次

4、线超过30米的。4.2.11以上行为责任部门累计发生三次对部门领导及兼职安全员分别罚款200元。4.3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罚款200300元整。4.3.1操作人员未按要求使用与介质特点安全要求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工具的。4.3.2天车操作工未执行“十不吊”的;司索工未执行“五不挂”(即:吊物重量不明不挂,中心位置不明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或不穿荧光坎肩的。4.3.3检修施工方检修施工前,未办理三方确认签字手续的;在检修设备的开关或阀门处,未挂上检修停机牌的;未按要求制定相应的检修安全措施或安全预案的;安全措施未落实

5、的。4.3.4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使用折叠梯、立式梯无人监护的;未按要求使用登高车的。4.3.5使用不合格吊索具的;吊带、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仍在使用的。4.3.6检修现场动火作业没有清理周围易燃物的;未设专人监护、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未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4.3.7消防器材过期、掉压、失灵和无人负责的。4.3.8电焊机电源线及电焊机引出线绝缘层出现破损老化,导线裸露的;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柱有松动和严重烧损情况的.4.3.9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的。4.3.10建筑施工现场“三保”措施(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防火措施)不落实的。4.3.11以上行为责任部门累计发生三次对部门领导及

6、兼职安全员分别罚款300元。4.4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罚款300400元整。4.4.1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小于5米的;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的。4.4.2乙炔瓶卧放的;乙炔瓶和氧气瓶混装、混放的。3.氧气瓶搬运时野蛮装卸的;露天暴晒的;胶管粘有油脂的;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去接氧气瓶阀和减压阀的;气瓶没有防护帽和防震圈的;4.4.3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压力表和回火器的。4.4.4氧、乙炔气胶管互相混用和代用的;胶管老化的;胶管和气瓶、割把、焊把接头处连接不严密有漏气的。4.4.5操作中带火焰调整乙炔瓶和氧气瓶压力和流量的。4.4.6使用后将焊(割)炬与胶管、气源作永久性连接

7、的。4.4.7电焊钳及电焊专用手套出现破损漏电现象的;电、气作业没有清楚周围易燃物,或没有进行覆盖、隔离的。4.4.8电焊机没有保护性接地的;电源和焊接电缆线的接头没有屏护罩。4.4.9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没有按期检测的。4.4.10工作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开关不灵敏,线路有破损的;没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4.4.11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电压大于36V;金属容器内及潮湿地点,电压大于12V的。4.4.1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4.4.13户外敷设的临时线路违反安全规定:1)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

8、经专用电闸箱出的;临时线路无可靠接地保护,未装漏电保护器的。2) 架设临时线未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的,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拉线的。3) 电器及用电设备没有防雨措施的。4.4.14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后使用部门未将全部临时线路拆除的,未通知该线路审批部门的。4.4.15在车辆、行人通行的施工现场,对沟、井、坎、穴等隐患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4.4.16以上行为责任部门累计发生两次对部门领导及兼职安全员分别罚款400元。4.5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罚款400500元整。4.5.1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品未按规定放置保管的;违规

9、使用的;超量存放的。4.5.2检修结束后,未进行三方安全联络和安全确认就擅自试车操作的。4.5.3防火要害部位进行电、气焊作业,动火前未按要求办理“动火证”的。4.5.4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4.5.5在进容器内(如油槽、气柜、锅炉)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进行焊接时,没有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胶垫、穿防护服、绝缘鞋、带皮手套、安全帽等)的。4.5.6登高进行焊接作业者,衣着要灵便,戴好安全帽,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违反上述规定的。4.5.7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随意拆除或改换接长,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没有采用移动电闸箱的;直

10、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的。4.5.8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没有进行更换继续使用的。4.5.9非专职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4.5.10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没有防护装置的;电源处没装漏电保护器的。4.5.11停电操作未验电确认的;未封地线的;未挂停电警示牌的。4.5.12起重机械向运输车辆作业前,汽车司机未按要求离开驾驶室的。装料超过车辆标高和额定载重量的。4.5.13车间内临时线路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1) 车间内临时线路未使用绝缘的橡套电缆线的,未采用钢索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的;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的;使用绝缘老化,破损导线的。2) 临时线路搁置于地面的部分,未加可靠的保护

11、;跨越人行道部分未套钢管保护;管口未装护口的。3) 三相电源未用四芯橡套电缆的;单相电源未用三芯橡套电缆的;4) 多尘、潮湿、高温场所的临时线路未穿管敷设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于同一电气管内的。4.5.14临时用电设备的外壳没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4.5.15易燃、易爆场所安装临时线的。4.5.16 500V以下带电作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雷、雨、大雾、潮湿天气或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潮湿环境带电作业的。4.6有以下行为的,对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罚款500-800元。4.6.1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4.6.2使用非清洗剂擦洗设备的,如稀料、汽油等易燃

12、气体。4.6.3大的检修或技改项目,未制订安全施工方案的。4.7有以下行为的,对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罚款800-1000元。4.7.1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违章动用明火的。4.7.2班前、班中饮酒,擅自离岗或将工作私交他人的。4.7.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4.7.4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开关、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的。4.7.5任意拆除和损坏安全报警装置、检测仪器及私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的。4.7.6对各类险肇事故隐瞒不报的。4.8有下列行为的,对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如下罚款。4.8.1各种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存放,各部门自行将废弃物存放箱体标识明确。责任到人。未标识明确,每发现一个给予责

13、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经济处罚。4.8.2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严禁混放,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经济处罚。4.8.3各种废弃物未按规定存放,随意乱扔、乱放、乱倒,一经发现将给予责任人200元经济处罚。4.8.4根据生产性质,各车间及时开启排风设备,将有毒有害的气体排出厂房。设立专人负责,定期开启,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修理更换,确保厂房内空气质量符合环保要求。未及时开启排风设施,一经发现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经济处罚。4.8.5各部门废弃物负责人及时监控存放量,根据存放量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因存放量过多,造成环境污染,根据污染情况和造成的影响给予部门责任人200-1000元经济处罚

14、,给予废弃物负责人100-500元经济处罚。4.8.6未经批准,擅自在露天焚烧各类工业废物,污染环境的,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经济处罚。4.8.7人为无组织排放各类污染物。擅自将有毒有害废物、废酸、废碱、废油、废乳化液、废磷化液、废漆等溢流地面,污染土壤或排入公司污水、雨水管网的,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经济处罚。4.9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设备、人身事故的相关人员,视情节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领导罚款500-1000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家工伤认定与处理规定伤残等级认定范围,在我公司日常生产中易发生的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处罚如下:4.9

15、.1十级工伤:1)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 除拇指外,其余3-4指末节缺失;3)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4)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5)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6)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度以上者;7) 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8) 其它内容略。给予:a.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300元处罚;b. 生产部部长400元处罚;副部长200元处罚;安全员200元处罚;c.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500元处罚;d. 段长(班长)400元处罚;e. 组长200元处罚;f. 责任人200元处罚。4

16、.9.2九级工伤:1)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2) 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3) 一手食指2-3节缺失;4)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6) 除拇趾外,其它2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7)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8) 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9) 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10) 其它内容略; 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6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800元处罚;副部长400元处罚;安全员4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800元处罚;5) 组长400元处罚;

17、6) 责任人400元处罚。4.9.3八级工伤:1) 一手除拇指、食指外,乐指两指近侧之间关节离断;2) 一手除拇指、食指外,乐指两指近侧之间关节无功能;3) 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4)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 畸形;5)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6)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7)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9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1200元处罚;副部长600元处罚;安全员6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5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1200元处罚;5) 组长600元处罚;6) 责任人600元处罚;4.9

18、.4七级工伤:1)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2)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成丧失;3)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是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4) 一手除拇趾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 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不全;6) 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失;7) 一足除拇趾外,其它4趾瘢痕畸形,功能丧失;8) 一前足缺失;9)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12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1600元处罚;副部长800元处罚;安全员8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2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1600元处罚;5) 组长800元处罚;6) 责任人800元

19、处罚;4.9.5六级工伤:1)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联通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2)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3)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4)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5) 一侧踝以下缺失;6) 一侧踝关节机型,功能完全丧失;7) 下肢骨折成角畸形大于15度,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8)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9)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10) 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11) 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度-90度者;12)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1500元处罚;2)

20、生产部部长2000元处罚;副部长1000元处罚;安全员10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25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2000元处罚;5) 组长1000元处罚;6) 责任人1000元处罚。4.9.6五级工伤:a. 完全运动性失语;b.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c. 不完全型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d. 一侧前臂缺失;e.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f. 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丧失;g.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3指功能缺失;h.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3指功能丧失;i. 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j. 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

21、复破溃;k. 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l. 一侧膝以下缺失;m.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18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2400元处罚;副部长1200元处罚;安全员12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3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2400元处罚;5) 组长1200元处罚;6) 责任人1200元处罚。4.9.7四级工伤:1)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2) 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3) 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4) 一侧膝以下缺失;5) 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6) 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7) 其他内容略。给予:1)

22、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21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2800元处罚;副部长1400元处罚;安全员14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35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2800元处罚;5) 组长1400元处罚;6) 责任人1400元处罚。4.9.8三级工伤:1) 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2)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3)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4) 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5) 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6) 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7) 一侧肘上缺失;8)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

23、拇指对掌功能丧失;9) 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度-90度;10) 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1) 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12) 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3)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24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3200元处罚;副部长1600元处罚;安全员16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4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3200元处罚;5) 组长1600元处罚;6) 责任人1600元处罚。4.9.9二级工伤:1) 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2) 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3) 全身重

24、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4) 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5) 双下肢高位缺失;6) 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7)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8) 双膝以上缺失;9) 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0) 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1)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12)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27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3600元处罚;副部长1800元处罚;安全员18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45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3600元处罚;5) 组长180

25、0元处罚;6) 责任人1800元处罚。4.9.10一级工伤:1) 极重度智能损伤;2)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3)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丧失;4) 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5)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 其他内容略。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各30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4000元处罚;副部长2000元处罚;安全员20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5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4000元处罚;5) 组长2000元处罚;6) 责任人2000元处罚。4.9.11工伤死亡事故:给予:1) 分公司经理、分管工作的副

26、经理各5000元处罚2) 生产部部长4000元处罚;副部长2000元处罚;安全员2000元处罚;3) 车间主任、副主任各5000元处罚;4) 段长(班长)4000元处罚;5) 组长2000元处罚;6) 责任人2000元处罚,下岗2个月,责任重大者追究法律责任。4.9.12轻伤、微伤事故:给予:1) 车间主任200元处罚;2) 段长(班长)200元处罚;3) 责任人100至200元处罚。责任人:指事故分析后有责任的所有人。5 外委施工队伍、外用工及劳务派遣制人员一并纳入本考核细则中。同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考核外委施工单位。6 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考核发生冲突,以上级部门考核为准。7 本细则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8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