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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民间融资的视角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以重庆为例众所周知,中小企业对中国经济的贡献超过了半壁江山。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9%,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占到75%,工业产值和利税分别占七成和四成半,中小企业已是许多市县发展经济的重要力量。而且,我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也都来自于中小企业。可以说,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今天。但中小企业的发展却非一帆风顺,官方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据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四季度以来,中央银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的推出,使得近几个月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有了显著的增长。2009年1月
2、份的新增贷款量就高达1.62万亿元之巨(这相当于2008年全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然而,贷款资金的高速增长并未使广大中小企业得到惠泽。由于贷款主要集中在票据融资和中长期贷款上,国有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成为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主要领域。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依然“嗷嗷待哺”,其融资困难的状况并未有明显好转。也就是说,天量的贷款资金投放大部分仍然流向了大企业、大项目,只是起到了为国有部门基本建设项目融资的作用,民营中小企业仍难从中分得到一杯羹。资金短缺,融资困难,融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始终得不到明显改善。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以重庆为例 截至2007年底,重庆全市中小企业达15.1万户,实现增加
3、值1499亿元,占全市GDP的36.5;实现税收273.4亿元,占全市税收的50.9;实现出口额211.7亿元,占全市出口额的65.2;从业人员363.5万人,占全市二、三产业就业总人数的41.9。到2008年9月底,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1464亿元,同比增长22.6,全市同比增长15.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700.2亿元,同比增长37.7 ,全市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 30.4;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地方财力、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还较为落后,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当前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融资难。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4、(一)资金缺口大根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200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 数据来源:2006年12月4日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首度公布的重庆中小企业融资调查报告。:重庆市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占四成以上,其中,微小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自有资金比例占了六成以上。大部分中小企业在银行没有账户,或者账户上余额比较少,日常主要依靠现金交易。调查显示,约71%的企业认为贷款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到2006年6月底,全市范围内一大批技改、扩建、新建企业因流动资金严重缺乏,开工不足甚至停产;合川、璧山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缺口分别达5.5亿元和8亿元;荣昌60%的中小企业都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另据重庆市政府金融办
5、问卷调查显示 数据来源:2006年重庆市政府金融办公布的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报告。:82%以上的中小企业认为资金不足是制约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如合川区90户中型工业企业,资金缺口达7.7亿元,占资金总需求的60以上;石柱县中小企业流动和技改资金缺口达3.5亿元,占资金总需求的66%;在巴南区调查的112户中小企业中,91%的企业无法满足资金需求或只能满足部分需求,仅10户企业可以满足融资需求。 由于资金需求难以满足,使52.7%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43.5%的企业规模扩大受到影响,39.6%的企业设备陈旧而无法更新,30.4%的企业技术开发不能顺利进行,25.8%的企业产
6、品不能实现更新换代。(二)融资渠道窄根据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如表1所示:表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调查表融资渠道商业银行股东筹资政策性银行租赁其他渠道比例60.5%42%23.5%2%4%中小企业除业主自有资金外,商业银行贷款是当前全市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80%以上的企业将银行贷款作为融资主渠道。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只有10%左右的银行资金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据了解,在重庆,能够贷到款的小企业,通常需要几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担保。实际上,真正获得银行贷款的小企业,几乎寥寥无几。在银行融资困难时,企业更多地考虑民间借贷和企业间拆借,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公布的重庆中小企业融资
7、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162家企业中,民间融资行为的有64家,约占四成。其中,民间融资是微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约占其资金来源的45%,主要来自向亲友借款、一般社会关系借款和租赁典当借款三种方式。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此外,由于总体规模较小,民间借贷仍处于“卖方市场”,不能“按需”借款,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利率会更高。在资本市场中,中小企业难以满足条件,调查的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仅占0.3%,而且只是极个别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窄。(三)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融资主渠道的成本都比较高。从银行贷款来讲,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会在基
8、准利率基础上上浮达10%以上,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企业还要承担贷款总额2-3.6%的担保费用和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中介费用;国外银行如渣打银行贷款,其小额信用贷款利率高达18-20%,其部分质押贷款利率也实行上浮,此外企业还要额外承担1.5%的手续费,加上存款质押利差,成本也很高。总体而言,中小企业平均信贷融资成本高达13%左右,比大企业信贷融资成本约高5个百分点以上。从民间借贷来讲,年利率一般超过20%,高的甚至超过100%。不论银行贷款还是民间借贷,全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都显得高昂。过高的融资成本,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遏制了企业发展动力,也降低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原
9、因分析根据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需求调查报告显示,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如下表2所示: 表2: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调查表融资难原因企业自身条件限制金融机构支持不够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担保机构发展滞后其他比例17%52%53%36%1.00% 由上表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内部原因和外在金融环境、政府政策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企业自身条件和信用等级差,融资能力低下重庆地处内陆欠发达地区,很多中小企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与大企业相比,大多数中小企业自身条件难以满足金融机构较高的融资门槛要求,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管理方式落后,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有的企业针
10、对工商、税务、银行及业主自己有多本账簿,银行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需花大量成本核实。二是一些业主信用观念淡薄,不注重诚信建设,逾期还款和赖债、逃债等有损信用的行为时有发生,信用等级差。三是缺乏有效足质抵押物,既不能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抵押要求,也不能满足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要求,企业很难通过银行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实现融资。四是我市中小企业多数是给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或配件,没有属于自身的品牌,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大大高于全市整体不良贷款率,高风险制约了银行的放贷行为。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统计(见表3):企业规模越小,贷款申请的银行拒绝率越大。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
11、贷款的拒绝率一般是大企业的23倍以上。表3:不同规模的企业贷款申请商业银行拒绝率比较企业规模(人数)申请数量(家)申请次数(次)拒绝数量(家)拒绝数量的比率%拒绝次数(次)拒绝次数的比率%50736153747864.95121378.9251-10036064820356.3937557.87101-5001595076540.8822444.18500461521226.093724.34合计1301284475858.26184965.01(二)银行信贷体制不健全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 首先,银行信贷体制决定中小企业融资处于劣势。我国银行业的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首先保障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需
12、求。各银行纷纷争取大企业为基本客户,而不重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无从了解银行信贷政策的偏好。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建立长期关系的相互承诺。对中小企业融资,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这和银行长期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养、缺乏甄别中小企业质量的能力、缺乏保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技术方法等有着紧密联系。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漠视中小企业市场价值的同时,一直强调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规模较小、存续期限短、企业信用差、担保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不利于银行服务的问题。所以,35.9%被调查企业认为担保条件过于苛刻是其获得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其次,银行信贷政策不合理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从信贷结构层面看,在贷款权限上
13、,一些最了解当地企业情况的基层银行不具备贷款权限;在贷款期限管理上,没有根据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周期合理确定期限,银行放贷与企业求贷意向错位。第三,银行追求收益最大化使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无论银行贷款数额的大小,一笔贷款的信息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差别不大,大型企业贷款量大,银行的单位贷款成本相对较低;而中小企业申请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与大型企业贷款大致相同,若贷款的中小企业数量增多,必然导致银行的贷款单位交易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在市场经济作用下,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也会倾向于风险小、利润大的大型企业,而对中小企业“惜贷”。(三)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中
14、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 一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加剧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恐贷”心理。目前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大多数是宏观指导性的意见,加之一些人为因素,一些地方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院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银行在维护金融债权的过程中“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也多次发生,加剧了银行“恐贷”心理。同时银行也很少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调查显示,在熟悉贷款政策的企业中,仅36.6%的企业是银行主动介绍得知的。二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培育,我市担保行业发展迅速,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担保行业较发达的省市相比,与建设长江上游
15、地区金融中心的要求相比,我市担保行业的整体实力不强,支持中小企业不够,作用发挥有限。 从整体实力看,我市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资金规模与担保行业较发达的省市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市现共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73家,注册资本金48.8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约为6600万元,其中亿元以上的只有10家。目前,全市还有南川、垫江、彭水、丰都、奉节、城口6个区县没有一家备案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据调查,全市已经设立而没有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约占20%。(四)政府不重视,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是抓大放小的政策,支持大企业发展,在这一政策背景下,相应
16、的信贷政策也向国有大型企业倾斜。在不考虑效益的情况下,把资源优先配置给大企业,结果使不少大企业发展滞后,需要采取资产重组等方式注入新活力,而中小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没有公平合理的政策环境,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就不会得到满足。纵观世界各国,凡中小企业发展较成功的国家,都有良好的政策配套环境,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奠定了基础。美国在中小企业筹建阶段,除了可以向个人投资者出售未上市的股票筹集资金外,还可以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并从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得到政策性贷款和融资担保。三、规范民间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综上分析,寄希望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改革体制、观念及信贷流程等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贷
17、款需求是极不现实的。尽管类似的改革也许会起到一些作用,但决不是广大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的最佳选择,也决非国有独资银行经营策略的最优抉择。因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的最优选择应是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以民间信用为基础的一种非正规金融活动。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它是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的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租赁典当等形式。(一)民间融资的诱因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民间融资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约占其资金来源的45%,和其他融资渠道相比,民间融资具有很大的优势。 1.信息优势中小企业经营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企业信息
18、不透明、不真实,这也被认为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民间金融由于地域、人缘和血缘等原因,交易双方可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收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息成本很低,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逆向选择等问题。这种较透明信息的把握使得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了解贷款的风险性,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而这一点恰恰是正规金融所不具有的,也解决了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这一最大的融资障碍。2.成本优势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不相适应
19、,等贷款审批下来可能已经延误了企业的投资时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相比之下,民间金融更具有灵活性的交易成本优势,再者,民间金融的借贷双方空间距离很近,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大家倾向于长期的互惠合作。如果借款人违约,其违约成本非常高昂,尤其是社会成本和信用成本损失巨大。这就为低成本的社会监督创造了条件,有助于民间金融借贷契约的履约。3.信用优势民间金融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借贷双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或者用一些不被正规金融机构
20、认可为担保品的财物作为民间金融活动的担保品。借贷主要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即所发生的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一旦借款人违约,则这种信用关系会被破坏,其带来的损失可能会抵消或大于违约带来的收益,这就强化了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对借款人的行为构成约束,有助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活动的开展。(二)民间融资的风险近年来,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社会资金的融通。同时民间金融活动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民间金融的发展形成了与正规金融的互补效应,可以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但民间金融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民间融资的自发性和隐蔽性,及一些行业高利润
21、的诱惑,极易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蕴藏了巨大风险。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直接产生于交易双方的商业选择,可以细分为违约风险和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正规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的管理上采取了抵押、担保、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等诸多措施来规避信用风险,而民间金融是关系型合约而非契约型合约,这种合约具有的特点是建立在血缘、亲缘、业缘和地缘之上的信用为基础,借贷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合约的达成和履行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这种纯信用的软约束(无抵押、无担保)下,一旦危机出现,(如借款人亏损、破产导致无力偿还)必然导致大量违约现象的发生,从
22、而加大民间金融的信用风险。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化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可能带来的损失。既然中小企业从银行正规渠道贷不到款,那么这种需求势必会营造出另外一个市场,由于民间金融的融资期限多为短期,所以借贷合约具有利率较高和期限较短的特点,而且在市场不均衡时向上攀升的幅度大,往往对整个社会资金供求缺口呈现一种放大反应。如果在国家紧缩银根的情况下,使银行信贷边缘的企业更不容易地获取资金,企业的资金需求迅速转向民间借贷,在需求的推动下,利率注定攀升,更重要的一点是,紧缩银根会释放出一个信号社会资本利率在上升,民间借贷利率很有可能会水涨船高。3社会风险 民间金融的存在尽管有它的必然性,
23、但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由于民间金融的手续不规范,且涉及人员较多,金额较大,一旦不能到期兑换付,容易引发社会风险。此外,民间借贷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不利于资金规模和投向的控制,不利于产业政策的实施,不利于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容易造成不合理的社会资金投向。(三)规范民间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1.培育合格的民间金融主体民间融资目前仍处于“灰色地带”,国家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的优势作用,首当其冲的是为民间融资“正名”,将实际存在的民间融资行为合法化。当前中小民营企业,要想解决资金瓶颈,民营企业只能直接面向自然人进行借贷了,但又冒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4、”的罪名,一些知名企业家因为这方面出现问题纷纷落马。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民间融资的制度困境和金融业的垄断是有关系的,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相配套的融资体制建设落后造成的。如果企业融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并向有关部门申报了备案,手续齐全、资金运行良好,没有对借款对象造成伤害,应当予以许可和支持。二是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对于民间融资行为,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对融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民间融资进行申报备案,建立健全民间融资担保机制。对于不经过金融监管和政府部门备案同意的融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使民间融资的自发行为置
25、于国家政策法规的有效监管之下,尽可能减小资金风险,建立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重庆市自2008年月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家,开业家,分布于全市31个区县(自治县),截至今年2月末,累计发放贷款12.2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相比,除了省去很多审批的麻烦外,所有贷款也不需要抵押物,正好切合中小企业的胃口。 不过,在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面前,目前注册资本金只有10.6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仍显得势单力薄。三是规范民间融资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民间融资机构和行业协会,规范和指导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放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明确借贷最高限额
26、、利率,并指导民间融资主体按规定进行登记,向税务机构纳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引导民间融资走上正轨。否则,堵住民间融资的正规化渠道,事实上就是主动放弃对其进行监管的机会。如果民间融资长期游离于整个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很容易成为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捷径。2.完善有关民间融资的法规体系建设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发展民间金融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因此,建议以合同法、公司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从法律上明确界定正当融资与非法融资的界限,对具有真实的生产性或消费性支出背景,利率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融资可视为正当融资,而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金融诈骗、高息揽存、高利贷、洗钱等融资活动应视为非法融资
27、。此外,要对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期限利率、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界定,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银监会和央行在2008年5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本文强调的是健全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3. 加强监管约束,建立民间融资监测机制一是加强民间融资发展状态的监测和预警。银监部门要密切关注民间融资的动向,定期对民间融资情况进行调查,做好借贷风险防范工作。二是深入探索适合民间金融发展的监管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民间融资利率实行定期监测、分析、
28、通报,为提高风险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经济金融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四是建立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要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把信用差、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列入“黑名单”,联手打击,共同制裁,共建“诚信社会”和“金融安全区”。4、完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控制民间融资风险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要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分散民间金融组织的贷款风险,为民营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也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从完善担保体系、降低银保
29、合作门槛、建立银保风险分担机制、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大做强担保行业,充分发挥担保资金的信用增级作用。一是建立完善的担保体系。加快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伞形担保体系,力争每个园区至少设立一个担保公司,专门为园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同时,组建市级园区担保机构,为区县园区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同时,推动各类民营和外资担保公司发展,每个区县至少要成立一家担保公司。二是引导建立银保风险分担机制。在担保机构承担全部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不再收取保证金;如果银行收取保证金,则相应承担贷款风险,放贷损失由担保公司与银行按一定比例分担。三是规范担保行业管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遏制
30、担保公司向企业转嫁银行保证金等行为。 5.加强民间金融与银政企的交流协作一是组建中小企业融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稳定的政银企信息交流机制,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银企对接。三是加强政府部门融资服务力度,切实落实担保公司反担保物的登记问题,推行动产抵押、农村宅基地抵押、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林权质押等新型抵(质)押方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抵(质)押难的问题。加强民间金融与银政企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使正规金融利用民间金融部门的信息优势降低其信息搜寻成本和监督成本;民间金融能够利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弥补民间金融机构资金不足,提高整个市场的金融
31、交易水平。合作将有助于民间金融组织的壮大和发展,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破解。6.加强宣传,合理引导,优化外部融资环境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备案手续。要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人包括信息采集、处理、交流、咨询等内容的信用体系,要注重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网络化、统一化建设和使用,形成有利于社会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管理,允许在合理的利率范围内开展民间借贷,严厉打击个别高利贷行为,维
32、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同时,在具体办理贷款手续时,要引导中小企业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正确引导中小企业从民间借贷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正常消费,尽量减少民间融资的风险。四、总结解决中小型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任何单项政策和措施的出台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现状。畅通和完善中小型企业的民间融资渠道,这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面共同采取措施,通过三个体系的有效运作,从主、客观等方面逐步改变制约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不利因素,才能使民间融资更好地为中小型企业服务,促进中小型企业尽快驶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