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课堂笔记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课堂笔记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doc(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罪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六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 第九节 组织、逼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人们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形成的秩序。重点罪名: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赌博罪妨害国家机关运营、破坏国家法律实行的犯罪一、妨害公务罪A277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2、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的认定:1、对象正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人员。对上述主体超越职权的活动、违法活动进行阻止,不构成本罪。问: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其在周末出门到菜市场买菜时,与摊贩发生冲突,为报复就以执行公务为由,要没收摊贩的物品。摊贩对张三进行阻止,是否也许构成妨害公务罪?2、客观方面暴力、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执行公务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构成本罪,规定必须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2、红十字会:自然灾害或者冲突事件中3、2023年最高人民检
3、察院批复:事业单位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注意:只要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并无规定其必须是在编人员或者干部身份,就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注意: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两种情形:符合第一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但是导致严重后果的。4、明知5、罪数 (1)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手段触犯其他罪名:原则上应当从一重罪处罚,原则上按照重罪如故意伤害罪处罚。(2)妨害公务是其他犯罪的手段:牵连犯,原则上从一重罪处罚。以天上人间为例例外2个
4、:594(1)A157:“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别人偷越国边境罪妨害公务的以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别人偷越国边境罪处罚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行罪A278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行的行为。 1、抗拒“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2、举动犯:一旦实行煽动行为,不管对象是否接受,犯罪既遂三、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1、冒充+谋取非法利益2、冒充:(1)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
5、人员(2)下级冒充上级(3)此部门冒充彼部门3、谋取非法利益:物质性利益或者非物质性利益举例4、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不同。招摇撞骗罪与冒充诈骗的区别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冒充对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许冒充任何人目的目的存在多种也许,非法占有财物是其中之一非法占有财物定罪起点冒充行为即可以定罪数额较大竞合时重罪解决重罪解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非物质利益的,二个罪名竞合:(1)若法定刑档次一致,特别法优先合用,招摇撞骗罪(2)诈骗罪更重,定诈骗罪5、刑事责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关于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1)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在2023以上有期、无期和死刑的范围内处
6、罚(2)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按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问题:冒充武警进行招摇撞骗的如何处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4个罪名)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队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1、犯罪对象(1)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队:印章(2)A.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队中的“公司、公司”:国有+非国有B.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7、2个,A28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机密文献、资料、物品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A111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关系。妨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4个,A285、286)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A285:“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修正案七: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长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解决或者传输的数
8、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修正案七: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和工具,或者明知别人实行侵入、非法控制的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删除、修改、增长、干扰思考: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袭击计算机系统及通讯网络,如何认定?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4个290、29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合秩
9、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聚众扰乱公共场合秩序、交通秩序罪:首要分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是法条竞合,特殊法优于普通法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个,A294)2023年4月28日立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有以下特性(对保护伞无规定) (1)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
10、活动;(经济特性)(3)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行为方式)(4)通过实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限度)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港澳台入境可够成本罪)或者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传授犯罪方法罪(无死刑) 妨害社会风尚的犯罪寻衅滋事罪(A609 客观方面、与抢劫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随意殴打别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
11、、恐吓别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恐吓或者纠集别人多次实行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规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与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人以上(男女不限)+自愿+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与盗窃、欺侮尸体罪1、尸体2、认定:(1)杀人焚尸、抛尸: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2)杀人后为损害死者尊严或者生者尊严而故意欺侮尸体:数罪并罚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为赌博提供场合、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
12、、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赌博罪中的开设赌场、提供赌具等方式,一般多为临时性的,若发展成规模,则应成立开设赌场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一)一、 伪证罪二、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 妨害作证罪三、 妨害作证罪四、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五、 打击报复证人罪六、 扰乱法庭秩序罪七、 窝藏、包庇罪八、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二)九、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一、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十二、 破坏监管秩序罪十三、 脱逃罪十四、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十五、 组织越狱罪十六、 暴动越狱罪十七、 聚众持械劫狱罪305-317条17个罪名一、
13、伪证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别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一)伪证罪的特性1. 客观方面:(1)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备案之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2)对象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涉及定罪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2. 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3. 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而向司法机关提供,或明知是罪证而执意隐匿。(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关系 (课下看)犯罪发生时间不同犯罪方式不同(个别情节伪证与捏造犯罪事实)犯罪主体不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4、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时间: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代理人,不限于刑事律师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1、时间:诉讼活动2、对象:妨害作证罪:证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证据思考: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如何处罚?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比较1、伪证罪刑事诉讼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刑事诉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妨害作证罪 诉讼一般主体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诉讼一般主体 打击报复证人罪时间:证人提供证言之后实行对象:证人和家人的人身、名誉、财产等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1、明知是犯罪的人,故意加以窝藏或者包
15、庇明知是“实行了犯罪行为的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列为备案侦核对象2、窝藏、包庇思考:冒充犯罪嫌疑人,使其逃避的情形构成包庇罪3、窝藏、包庇罪认定的例外包庇对象是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构成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构成294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4、与共同犯罪的区别窝藏、包庇罪是在犯罪分子犯罪之后实行的,事前没有通谋否则,共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1、犯罪对象 2、客观方面:不作为或者作为暴力抗拒杂牌成执行人员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1998最高法司
16、法解释6号)3、主体:自然人4、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也是一种妨害公务的行为(特殊法条),不以使用暴力、威胁为要件;对象特定。交叉型发条竞合关系。破坏监管秩序罪(2023司考新增)对象:依法被关押的刑事已决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未决犯、行政拘留人员、劳动教养人员不是主体脱逃罪1、主体: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劳动教养人员和行政拘留人员不是本罪主体2、行为犯行为人摆脱了监管机关的实际支配就是既遂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A318-323一、 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罪二、 骗取出境证件罪三、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四、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五、 运送别人
17、偷越国(边)境罪六、 偷越国(边)境罪七、 破坏界碑、界桩罪八、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1、组织、运送别人偷越国边境行为(1)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有关部门检查:情节加重犯,本罪解决(2)对被组织者、运送者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行为的:数罪并罚(3)过失导致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本罪解决2、行为人为了走私而偷越国边境:牵连犯,重罪即走私罪论处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A324-329 一、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二、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三、 过失损毁珍贵文物罪四、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五、 倒卖文物罪六、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七、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八、 盗
18、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九、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十、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总结:损毁文物(省级以上),过失和故意都构成犯罪 损毁名胜古迹,故意才是犯罪倒卖文物罪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P638-640) 对象对象目的倒卖文物罪一切文物 无规定 牟利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珍贵文物、合法收藏 外国人无目的 2、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对象对象主体主观倒卖文物罪 一切文物 无规定 一般主体 牟利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国有文物藏品 非国有单位、个人 收藏文物合法资格 的国有单位无规定盗掘古
19、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从中盗窃珍贵文物或者导致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按照本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不再另定故意毁损文物罪、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或者盗窃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11个,A330-337)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边境卫生检疫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1)危险犯(2)传染病:甲类(鼠疫、霍乱)(3)自然人或者单位二、妨害血液、血液制品的犯罪1、客观形态非法组织卖血、逼迫卖血罪:行为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危险犯2、非法组织卖血、逼迫卖血中的罪数非法组织卖血、逼迫卖血,对别人导致伤害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
20、罚。转化犯。三、妨害医务活动的犯罪(一)医疗事故罪1.侵犯的客体国家医务工作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医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涉及医疗人员、卫生防疫人员、护理人员、医疗技术人员(化验师、药剂师、麻醉师、放射人员等)。国家、集体医院的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二)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构成特性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未
21、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三)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线P649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4个,A338-346)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二、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四、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五、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七、 非法狩猎罪八、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九、 非法采矿罪十、 破坏性采矿罪十一、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十二、 非法收购、运送、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十三、 盗伐林木罪十四、 滥伐林木罪十五、 非法收购、运送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一、破坏自然资源保护的犯罪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12个,A3
22、47-357)一、 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 二、 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四、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五、 走私制毒物品罪六、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七、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八、 非法买卖、运送、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九、 引诱、教唆、欺骗别人吸毒罪十、 逼迫别人吸毒罪十一、 容留别人吸毒罪十二、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一) 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的概念和构成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的行为。本罪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而本罪中走私毒品的行为还
23、侵犯了国家进出口管理制度。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这四种行为之一。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行贩卖毒品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假如实行走私、运送、制造毒品行为则不构成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明知。假如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行运送毒品等行为的话,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不以牟利为目的。例如,戒毒后将剩余毒品卖出(二)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的认定毒品数量的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本罪中贩卖假毒品的行为与诈骗罪的区别关于把假毒品误认为真毒品贩卖的定性关于本罪的共犯非法持有毒品(
24、一)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概念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本罪属于数额犯,即非法持有的毒品必须达成法定数量,才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假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持有了毒品,就不能以犯罪论处。(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一般是个人为吸食而持有,或者司法机关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毒品是否用于或者来源于走私、贩卖、制造、运送、窝藏、转移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对象:
25、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对象: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多获得的钱或者物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送、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第八节 组织、逼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7个,358-362)一、 组织卖淫罪二、 逼迫卖淫罪三、 协助组织卖淫罪四、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五、 引诱幼女卖淫罪六、 传播性病罪七、 嫖宿幼女罪组织卖淫罪与逼迫卖淫罪1、对象:男或者女2、组织卖淫罪与逼迫卖淫罪的区别组织卖淫罪的对象一般规定多人,逼迫卖淫罪不一定。组织卖淫罪中往往也涉及了逼迫卖淫行为,但是组织行为自身的特性,直接定组织卖淫罪。3、组织卖淫罪与逼迫卖淫罪中的强奸行为定本罪,加重情节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