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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考试考试大纲大纲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论论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法律基础法律基础 一
2、、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
3、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二)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法凭借国家强
4、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法律
5、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三、法律事实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件和法律行为。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
6、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根据:合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如合法行根据:合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
7、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表示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四、法的形式与分类四、法的形式与分类 表一、法律关系表一、法律关系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法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外国社会组织主体(双)国家权利内容 义务积极、消极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客体人身表二、法律事实表二、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绝对事件
8、(自然现象) 事件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表三、法的形式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规律宪 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 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 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
9、务院各部委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办法条例实施细则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地方办法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记忆口诀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法成不成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诚实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
10、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祖国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目的是为了开公司(一)法的形式(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 (二)法的分类(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等。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
11、法等。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又称部门法。又称部门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
12、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法法律部门。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六、经济法概述六、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
13、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金融调控关系等。调控关系等。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2.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规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规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同时规范、约束政府监管机关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同时规范、约束政府监管机关的市场监管行为,从而保护的市场监管行为,从而保护消费消费主体利益,保障市场秩序。具体表主体利益,保障市
14、场秩序。具体表现为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现为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者权益等。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第第 2 节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表五、经济仲裁表五、经济仲裁适用“平等主体” “合同纠纷” “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范围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行政争议(不平等主体)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注意】组成人员中专家不少于 2/3形式必须书面!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协议 效力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 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六、民事诉讼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回避制度;开庭并公开级别管辖
16、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住国外、找不到人、被关押原告住所地特殊管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 生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除外)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诉讼管 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合同纠纷(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地)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 年
17、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 年:“身体” “质量” “租金” “寄存”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 年诉讼时 效【注意 1】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注意 2】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丧失的是“胜诉权”中止(客观原因导致暂停)“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断(主观原因导致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 、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 “同意履行义务”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不上诉生效 判决 二审终审判决执行常识理解 9 种强制执行措施表七、行政复议表七、行政复议复议事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机
18、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 (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复议范围 排除事项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未行使行政权)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复议机关【注意 1】参加人不包括复议机关【注意 2】不收费【注意 3】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复议决定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举证责任倒置(由“被申请人”承担)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法律规
19、定少于 60 日的除外决定种类: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复议程序强制执行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表八、行政诉讼表八、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诉讼范围不受理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级别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注意】按行政诉讼法最新规定取消;调整为县级以上诉讼管辖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 “不适用调解” (赔偿诉讼除外) 诉讼程序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不上诉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经济纠纷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
21、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引起的权益争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二、仲裁二、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一)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的特征包括:仲裁的特征包括: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
22、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进行裁判;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仲裁法,不属于,不属
23、于仲裁法仲裁法所规定的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四)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24、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五)仲裁协议(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订立
25、。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3.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
26、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六)仲裁裁决(六)仲裁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
27、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三、民事诉讼三、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
28、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审判制度(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三)诉讼管辖(三)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诉讼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
29、管辖和地域管辖。域管辖。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管辖。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按照地域标准也即按照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按照地域标准也即按照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称地域管辖。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称地域管辖。
30、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四)诉讼时效(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法定期间。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31、是指由民事普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诉讼时效为 2 年。年。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身
32、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
33、效期间的最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约定 2014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12 月 1 日,该地区发生洪 水,危害直至 1 月 31 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34、是( ) 。A.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B.2015 年 7 月 31 日之前C.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前D.2016 年 7 月 30 日之前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 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题目中,法定事由持续期间是 12.1-1.31,为期 2 个月,但只有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1 个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所以最终诉讼时效期间顺延 1 个月, 是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例题单选题】甲乙双方于 2013 年 1 月 1 日签订 100 万元借款合同,双方
35、约定借款 1 年到 期还钱,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甲未还钱且对乙避而不见,2014 年 6 月 1 日乙于同学聚会 中与甲相遇,并进行催讨,甲承诺在 1 个月内还清,至 6 月底甲仍未还钱,则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B.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C.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D.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当事人一方提出请
36、求履行义务的要求以及当事人一方同 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2 年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3)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法
37、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法院审查确认以后决定延长的制度。院审查确认以后决定延长的制度。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五)判决和执行(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判决。 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硕癘鄴颃诌
38、攆檸攜驤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2.执行。执行。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四、行政复议四、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一)行政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39、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二)行政复议申请(二)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日的除外。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
40、申请。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依照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称之为行政复议机构。称之为行政复议机构。 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四)行政复议决定(四)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复议
41、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 60 日的除外。日的除外。 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
42、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五、行政诉讼五、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二)诉讼管辖(二)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管辖下列
43、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
44、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三)起诉和受理(三)起诉和受理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
45、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院提起诉讼。 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四)审理和判决(四)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
46、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 3 人以上的单数。人以上的单数。 挤貼綬电麥结鈺贖哓类。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
47、院第一审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律效力。 赔荊紳谘侖驟辽輩袜錈。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有特
48、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塤礙籟馐决穩賽釙冊庫。(五)侵权赔偿(五)侵权赔偿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部赔偿费用。 裊樣祕廬廂颤谚鍘羋蔺。第三节
49、第三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违法行为是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违法行为是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现行法律允许范围以外的危害社会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现行法律允许范围以外的危害社会的活动。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不构成犯的活动。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罪的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仓嫗盤紲嘱珑詁鍬齊驁。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法律关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