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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方法依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的施行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的三个施行方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构造比例及最高等级操纵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构造比例及最高等级操纵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4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我校建立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开展目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方法。一、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与聘用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是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根底与前提。岗位设置与聘用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施行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师为主体,转换学校用人机制,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好老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队伍建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立高水平新型综合性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持。二、施行范围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通过公开招聘、通过省人事厅认可、办理了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教职工适用本施行方法。学校各党群部门
3、、行政部门、业务单位、教学和科研院(中心、室)、直属单位和后勤效劳集团(以下简称各单位)等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适用本施行方法。其他单位可参照本方法执行或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施行方法。三、岗位设置治理的根本原则(一)承前启后、深化改革。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2005年实行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实现科学评价绩效,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根底。(二)统筹兼顾、按需设岗。坚持从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效劳和引领先进文化使命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建立,兼顾各类人员构造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构造比例操纵标准,标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强化宏观调控和监视治理。(三)优化构造,
4、提高效益。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老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各级人员的构造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四)按岗聘用,标准治理。标准内设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全面施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完善人才的遴选、使用、评价、鼓励与保障机制,实现人员分类分级的科学治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展。四、岗位类别与等级设置学校岗位分为治理岗位、老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特设岗位五品种别,其中特设岗位为特别设岗位。(一)治理岗位1、治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治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治理岗位。2、治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厅级正职
5、、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治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二)老师岗位1、老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包括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才能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2、老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1)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岗位名称分别为教授(研究员)一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其中教授(研究员)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确实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岗位名称分别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一
6、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三级岗位。(2)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岗位名称分别为讲师(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3)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岗位名称分别为助教(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助教(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材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才能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类似于老师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但低一级设岗,共8个等级。(1)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其中正高
7、级岗位分为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六至七级。(2)中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九至十级。(3)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二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并与学校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保持一致。(四)工勤技能岗位1、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效劳等职责的工作岗位。2、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一般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工岗位不分等级。(五)特设岗位1、特设岗位是学校为完成特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效劳社会等工作任务,急需聘
8、用高层次人才而设置的,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构造比例限制。2、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省人事厅核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治理权限予以核销。五、岗位总量和等级比例设置(一)学校岗位总量依照江西省编办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和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依照岗位设置原则,治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5,老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0。(三)岗位等级比例1、治理岗位等级比例学校治理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占治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按1:2的比例设置。2、老师岗位等级比例(1)正高
9、级和副高级老师岗位占老师岗位总量比例的操纵目的分别为18%和35%。老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比例的操纵目的分别为16%、32%、52%。在初次聘用中,二、三、四级老师岗位按照现有正高级老师1.22.86的比例设置。老师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老师岗位之间的构造比例为244。(2)老师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老师岗位之间的构造比例为343。(3)老师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老师岗位之间的构造比例为55。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1)正高级和副高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比例的操纵目的分别为12%和24%。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岗位比例的操纵目的分别为3
10、8%、62%。在初次聘用中,三、四级岗位按照现有正高级人员37的比例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中,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构造比例为46。(2)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中,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构造比例为4.55.5。(3)初级岗位中,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之间不设构造比例,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治理文件执行。4、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操纵在25%以内,二级及以上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操纵在5%以内。六、岗位聘用岗位聘用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的三个施行方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
11、等文件的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展。(一)各类岗位聘用根本条件1、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的根本条件为:(1)恪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才能或技能条件;(4)具有习惯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各类各级岗位的详细任职条件详见相应附件。(二)岗位聘用工作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领导工作。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
12、计划、组织和协调等日常治理工作。2、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治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负责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的制订及聘用的组织、施行和考核工作。3、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的详细工作。4、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教职工提出的投诉和申述,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和答复。(三)岗位聘用工作程序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空缺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待遇等,实行公开聘用。2、申请应聘。应聘者向空缺岗位所在单位提出聘用申请。3、资历审核。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历和根本条件进展审核,提出拟聘用人员。4、学校审批
13、。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审议通过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委员会批准。5、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在公示期内,拟聘用人员如遭异议,则由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复议,并重新审核。6、签约上岗。获得聘用者与学校签订人员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目的、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岗位纪律、合同期限和合同变更等内容。(四)岗位聘期的治理1、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学校能够区别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受聘人员,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相结合的治理方式。2、聘期考核。聘用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展。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年度内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聘期考核与下一聘期聘用相
14、结合,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工作目的的情况,聘期内的业绩作为下一聘期岗位聘用的重要依照。3、聘期内需要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4、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投诉、申述与回避1、应聘者有权就各级岗位聘用工作机构的决定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投诉或申述,投诉或申述一般应在公示期内提出。2、任何投诉或申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照。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3、人员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
15、、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截了当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遇有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六)关于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按照一般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立规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4号),专职辅导员纳入老师岗位系列,并可依照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七、其他(一)初次进展岗位聘用时,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学校现有在岗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二)附中、附小的岗位设置由附中、附小依照本方法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的三个施行方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岗位
16、设置方案,报学校审批后施行。(三)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历或撤消其所聘用的岗位级别,且三年内不得应聘高一级岗位。关于情节严峻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故弄玄虚的;3、剽窃别人科学研究成果的;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6、有其他严峻违纪、违法行为的。(四)聘用工作人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收受贿赂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撤消其聘用工作人员资历。关于情节严峻的,给予
17、纪律处分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各类各级人员的聘用按照本方法所附四个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执行。(六)本方法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 一、治理架构和治理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二、老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四、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细则五、南昌大学教职工岗位说明书附件一:治理架构和治理岗位设置与聘用施行细则治理架构设置是学校治理的根底性工作,也是科学设置各级治理岗位和开展聘用工作的前提。学校治理岗位是指担负各级领导职责或治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业务单位、教学和科研院(中心
18、、室)和直属等单位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党务或行政性工作岗位。为标准学校各单位治理架构的设置,做好治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依照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方法,特制订本施行细则。一、治理架构设置治理架构的设置内容包括确定治理层级、内设部门及其职能、岗位及其职责、内设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互相关系及沟通渠道,遵照职能明确、岗责明晰、构造精简和运转高效的原则。治理架构的设置按治理部门、教学单位和科研单位三类分别予以标准。(一)治理部门的治理架构设置处长(部长、主任等)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1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N科室11科室1M科员1M1科员1MK图1 治理部门的一般治理
19、架构治理部门包括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和业务治理单位,其治理层级一般不超过处长(部长、主任等)、分管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科长和详细岗位工作人员共四级,如上图1所示。1、治理部门应积极创新治理方式,压缩治理层级,提升工作效率。治理部门为习惯新的治理方式要求而设置的治理架构应经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方能施行。2、治理部门内设科室的设置遵照系统规划、按需设置和职能明确的原则,依照本部门的职能科学界定各科室的职能和与其他科室的互相关系与沟通要求。1人不设科室,只设岗位。3、治理部门各岗位的设置遵照科学分析、按需设岗和编制操纵的原则,科室3人及以下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科室4人以上、
20、6人及以下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一个副科长岗位;科室7人以上的,一般设一个科长岗位、两个副科长岗位。4、治理部门各岗位职责确实定遵照由上至下、逐级分解和岗责明晰的原则,将部门、科室的岗位职能依次分解构成处长(部长、主任等)、分管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科长和详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5、依照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职业素养、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才能水平和以往业绩等多个方面系统确定岗位任职人员的任职条件或要求。6、治理部门中负有全校范围内协调职能,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多个方面功能、部门或人员的,能够内设综合科或办公室,但不再设立秘书岗位。其他治理部门一般不内设综合科或办公室,如工作确有需要,能够设一
21、秘书岗位。(二)教学单位的治理架构设置教学单位包括各学院、独立建制的系和部,其治理可采取院系两级治理并重或院实系虚两种治理方式。三个和三个以上系组成的学院可采取院系两级治理并重方式,不超过两个系组成的学院应采取院实系虚的治理方式。1、院系两级治理并重方式的治理架构院系两级治理并重方式为学院、系和教研室三级治理体制,治理重心在学院,系下可设一行政秘书岗位来承担系的日常党务、行政和教学治理工作,其治理架构如以下图2所示。书 记院 长副书记M副院长N副书记1副院长1学工/研究生办公室团 委教务办公室院党政办公室系K系1系行政秘书系行政秘书教研室W教研室1图2 院系两级治理并重方式的一般治理架构(1)
22、院党政办公室为学院日常党群、行政治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党政秘书岗位、资产治理岗位和科研治理岗位等。(2)教务办公室为学院教学治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教学治理岗位等。(3)有学生的学院按要求可设学工/研究生办公室。学工/研究生办公室为学生治理部门,一般设主任岗位、本科生治理岗位和研究生治理岗位等。辅导员按规定配置。(4)有学生的学院按要求可设院团委,一般设书记岗位等。院团委可与学工办公室合署办公。2、院实系虚治理方式的治理架构院实系虚治理方式实行学院、教研室两级治理体制,治理职能根本落实在学院,其治理架构、科室和岗位的设置类似于院系两级并重治理方式,但系不设行政秘书岗位。院实系虚治理方式的
23、治理架构如以下图3所示。书 记院 长副书记M副院长N副书记1副院长1团 委学工办公室教务办公室院党政办公室教研室1教研室K图3 院实系虚治理方式的一般治理架构3、独立建制系或部的治理架构独立建制系或部的治理架构参照院实系虚治理方式设置。4、治理岗位设置教学单位治理岗位数量主要依照单位教职员工数确定。一般教学单位教职员工数在50人及以下的,治理岗位数所占比例操纵在10%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50人以上,100人及以下的,治理岗位增加数操纵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7%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100人以上,200人及以下的,治理岗位增加数操纵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4%内。单位教职员工数在200人以上的,治理岗位
24、增加数操纵在所增加教职工人数的2%内。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治理岗位数可依照单位详细职能、学生规模的差异等情况作适当调整。(三)科研单位的治理架构设置科研单位治理架构的设置以效劳于和有利于其功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为主旨,纯行政治理职能以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或行政治理岗的方式实现,其他内设科室或部门应以科研业务的开展及其治理为主要职能,以老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一般不设专职治理岗位。详细科研单位的治理架构、岗位设置和岗位数量依照单位级别、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二、治理岗位设置 (一)依照施行方法的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治理岗位的规模不超过全校岗位总量的15。“双肩挑”岗位数量按学
25、校治理岗位总量的10设置。(二)治理岗位等级和比例治理岗位分为高级职员岗位、中级职员岗位和初级职员岗位。1、高级职员岗位分为4个等级,分别对应三至六级职员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占治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操纵在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按1:2的比例设置。2、中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治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操纵在50左右。3、初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占治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5%。(三)治理岗位设置方法1、三、四级职员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三、四级职员职数,按照省委组织部核定的校级领导职数确定。2、
26、五、六级职员岗位:依照治理岗位职数,五、六级职员实职岗位由学校组织部提出设岗方案和上岗资历及条件,经学校治理岗位聘用小组审定,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批准。3、其他职员岗位,由部门或单位依照学校核准的人员编制数和岗位数,在不低于学校设置的聘任条件和资历的前提下,提出设岗方案,经学校治理岗位聘用小组审定,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批准。4、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治理岗位的人员,可依照干部人事治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截了当聘任到相应的治理岗位。5、职员职级晋升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级职员职级的岗位空缺数决定。6、校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和根本建立处工作人员能够选择治理岗位类别或其他专业技术
27、岗位类别。7、岗位类别确定后,今后除学校干部任命或其他工作需要以及符合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外,个人不得要求改变岗位类别。(四)专职辅导员可依照本身实际情况和学校职员任职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三、治理岗位聘用条件(一)治理岗位聘用的根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道路、方针、政策,恪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治理水平、组织才能和写作才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效劳认识,办事公正,作风民主,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平安和荣誉;身心健康,考核合格。2、治理岗位一般应具
28、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及以上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符合各级职员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二)各级职员任职条件1、三、四级职员任职条件(1)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任命的校级正职领导、正厅级的校级副职领导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三级职员。(2)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任命的校级副职领导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四级职员。2、五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正处级干部可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五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五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领导才能,具有较强的处理实际工作咨询题的才能;能够领导和负责学校某一单位的工作,确保
29、所负责的工作严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开展目的,获得较好业绩;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或工作报告,以及较高水平的治理论著或研究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六级职员岗位任职满10年;初次聘任时,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2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六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副处级干部可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六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六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治理才能,能够独当一面地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某方面的工作,全力协助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尽职尽责地履行学校所给予的治理职权,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工作任务,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工作中
30、发挥重要作用;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治理方面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七级职员岗位任职满10年;初次聘任时,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2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七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科级正职人员可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七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七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纯熟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处理工作中实际咨询题的才能,能够独立负责本单位某一方面的治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才能,在本岗位工作中获得较好的业绩;能够起草和拟定重要公文,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治理方面论文1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聘用
31、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满6年;初次聘任时,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9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博士学位,并连续从事治理工作满1年。5、八级职员任职条件(1)经学校任命的科级副职人员可直截了当聘为治理岗位八级职员。(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八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较强的工作才能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独立负责本单位某一方面的治理工作,有一定的协调才能;能独立起草公文、文稿,撰写治理方面的论文1篇;在本岗位工作中获得较好业绩,年度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并连续从事治理工作满1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2、,并连续从事治理工作满1年。6、九级职员任职条件申请九级职员岗位的人员须具备承办详细行政事务工作或一般性业务工作的才能,能参与起草一般性公文或撰写公务性公文,初步掌握并运用现代化办公治理手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2)获得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7、十级职员任职条件申请十级职员岗位的人员须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特点,根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才能,同时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三)其他有关规定1、新聘治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学校在聘用治理人
33、员时,可依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附加详细条件和特别资历要求,如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3、依照干部人事治理权限,各单位在聘用治理人员时,可依照岗位的需要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不低于本标准的任职资历条件。4、治理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得越级聘用。四、岗位聘用程序治理岗位的聘用工作由学校治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负责,由组织部和人事处按照干部人事治理权限组织施行。其聘用根本程序是:(一)公布聘任岗位、任职条件;(二)申请应聘;(三)组织审定调查;(四)学校拟定聘用人选;(五)岗前公示;(六)签约上岗。五、岗位聘期与考核(一)五级及以下治理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二)三级、四级岗位职员的
34、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进展;五级、六级岗位实职职员的考核,由学校组织部负责;其他各级岗位职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组织进展。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履行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工作责任目的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任免、合同续签的重要依照。六、新进治理人员聘用(一)新进治理人员(应届统招毕业生除外)进校后按照学校治理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职级。(二)治理人员校内调动,依照调入的岗位确定其原职级是否保存,并按照新岗位变更岗位职责书。凡调离治理岗位的人员,其职级和相关待遇不再保存。(三)军转干部进校时聘用职员岗位依照江西
35、省军转办有关文件执行。七、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治理(一)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是指同时在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治理岗位任职。依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的三个施行方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关于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正此类人员按照从严操纵、标准治理的原则进展治理。(二)正处级及以上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批准,可同时在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治理岗位上任职,由详细的教学、科研或业务单位依照其任职年限和学术水平聘用至相应的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专任老师(或其他专
36、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科研或业务单位领导后,仍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执行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不纳入治理岗位序列。(四)对经批准同时在治理岗位和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人员,需填写南昌大学治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执行治理岗位聘用程序,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系列的岗位职数。(五)对经批准同时在治理岗位和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治理人员,侧重考核其在治理岗位的履职情况,在保证其主要精力集中在治理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能够兼任教学、科研工作,但不作为其治理岗位业绩考核的内容。八、组织领导(一)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委员会下设治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全面
37、负责治理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组织工作。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单位党委或行政正职负责人组成。(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级治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等;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材料审核工作。九、其他本施行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十、附件南昌大学治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南昌大学 治理岗位 聘用申请表单 位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 年 月最后学历/学位获得时间 年 月最后毕业学校、专业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时间 年 月现行政级别定级时间
38、 年 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年 月进校时间 年 月在校从事治理工作年限工 资 号身份证号申请岗位等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详细条件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1、本表所填内容属实;2、本人愿意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3、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治理岗位职责。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同意推荐聘用治理 级岗位。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学校治理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组意见:建议聘用治理 级岗位。组长签名:年 月 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聘用治理 级岗位。主任签名:(学校代章) 年 月
39、日备注:1、请在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方框内划“”;2、正处级及以上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申请“双肩挑”岗位,请接着填写反面表格;3、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岗位类别老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工程技术图书材料编辑出版财经医疗卫生申请岗位等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二三四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详细业绩资历条件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1、本表所填内容属实;2、本人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3、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老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其他业绩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同意推荐老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
40、术 级岗位。组长签字:(单位代章) 年 月 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组意见:建议聘用老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组长签名:年 月 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聘用老师 级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 级岗位。主任签名:(学校代章) 年 月 日备注:1、请在“申请岗位类别”、“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方框内划“”;2、其他业绩条件填写能表达本人最高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至多五项)。每项填写工程(奖项、人才计划)名称及等级、立项(授奖)部门、本人承担部分、完成(获奖)时间;重要学术兼职及时间;高水平论文发表情况等。附件二:老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施行细则老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学研
41、究工作,且有相应才能、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岗位的主体部分,在学院(部、系)、研究院(中心、室)等教学和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设置。学校现行具有老师或研究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且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人员纳入老师岗位聘用治理范围。为做好老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依照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治理施行方法,特制订本施行细则。一、老师岗位设置原则(一)效劳和保障教学科研的原则。老师岗位的设置效劳于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立的需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人才资源保障。(二)重点扶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扶持重点学科,兼顾根底学科和新兴学科,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立,实在保证优势学科持续
42、开展。(三)合理用人和构造优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理和导向功能,通过岗位聘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促进老师队伍构造的整体优化。二、老师岗位分类分级与比例构造(一)学校依照老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老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三品种型的岗位,其设置的一般原则如下:(1)教学为主型岗位的科研工作量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要求的25%,主要在承担公共课、根底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2)教学科研型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各占其岗位工作总量的50%左右,主要在承担专业根底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3)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其
43、岗位工作总量要求的25%,主要在研究院(室、中心)和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二)老师岗位在等级上分为高级老师岗位、中级老师岗位、初级老师岗位三个层级、共12级岗位。(三)各单位各级老师岗位设置与构造比例操纵标准按照学校核准的编制与学校岗位设置治理施行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老师岗位根本职责老师岗位根本职责是指老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专业工作范围、责任和义务的根本要求。各单位应依照详细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根本职责的根底上制定详细的老师岗位职责。不能履行相应老师岗位根本职责者,不能聘用到相应老师岗位。(一)老师二级岗位根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
44、研究生、青年老师和博士后等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2、正确把握本学科开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制造性的研究设想,带着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3、瞄准科学技术开展的前沿咨询题,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开展的严重战略需求,组织队伍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严重科研工程。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严重理论与实践咨询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组织撰写本学科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5、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立等方面的组织治理工作。6、负责本学科学术团队的建立,依照学科特点和学科开展需要,组建并带着一支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二)老师三级岗位根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
45、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青年老师和博士后等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2、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开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制造性的研究设想。3、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开展的需求和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工程和省部级严重科研工程。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严重理论与实践咨询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立等方面的治理工作。6、积极带着或参与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三)老师四级岗位根本职责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2、跟踪国际科学与技术开展趋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开展需求,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工程。3在本领域开展严重理论与实践咨询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