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汇编(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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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汇编(5篇)1. 福建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的工作方案22. 鲤城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93.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机构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实施方案184. 泉州台商投资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265. 石狮市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35福建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医德医

2、风建设,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强党建引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在各级医疗机构分批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主要任务(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

3、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树立德者受尊的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加强法治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完善风险预警、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开展多种形式人文关怀和医患沟通能力培训,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核,以实例分析、桌面推演、研讨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引导医护人员

4、践行初心使命、加强人文关怀,勤换位思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提升医患沟通能力,共同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二)加强正向引导,树立清风正气践行公开承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征集拒收“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动漫、短视频等活动,在诊室、病区、科室等公共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人人遵守,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落实正向激励。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完善处理

5、机制。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回扣。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医药购销有关管理规定,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建立约谈提醒。各医疗机构要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切实防止

6、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完善出院回访。各医疗机构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促进行业风气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提升。省卫健委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细化“红包”专项调查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将其列入医院评价重要内容。畅通投诉渠道。各级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

7、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四)建立责任追究,落实处罚措施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省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收到日常投诉举报中,1年内医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并经查实(医院自查除外):(1)收受“红包”行为累计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收受“红包”行为累计6起(含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年度医院评价不合格。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

8、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创建工作安排(一)活动范围:倡导和支持各地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二)职责分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批推进原则开展创建活动,省卫健委负责省属综合医院、中医院、妇

9、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创建指导;设区市卫健委负责辖区内(不含省属)三级医院创建指导;县(市、区)卫健部门负责辖区二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指导。(三)时间安排:从2021年4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2021年4-5月)。各地卫健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辖区有关医院因地制宜制定报送创建实施方案。同级卫健行政部门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创建无“红包”医院名单,通过召开创建无“红包”医院启动会或现场会等方式,举行挂牌、亮牌仪式,指导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病区、进诊室。通过多维度的宣传和公开承诺,打造特色精品廉

10、医精诚文化,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自查自纠(2021年6-7月)。强化医疗机构行风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对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创建措施,完善院内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监督处理机制。3.整改提升(2021年8月-9月)。各级卫健部门加大暗访和举报线索调查力度,明察暗访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对经查实的科室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医疗机构对照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期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可授予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优秀单位牌匾,讲好医患故事,

11、使医务人员的好风气好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扎根。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健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与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学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以正向引导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建立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遏制 “红包” 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和医疗卫生发展环境。(二)强化指导监督各地要按照省委“1+X”监督机制的要求,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将“红包”、回扣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质量安全、行

12、风建设等主体责任,坚持防治结合、惩防并举,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通报。(三)注重创建实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正向激励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卫健委将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2021年5月12日报送创建工作方案和辖区参加创建活动的医院名单,按点题整治验收时间9月1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鲤城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

13、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的通知(泉卫医政20219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医院党建引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巩固“暖心服务”工作成效,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通过推动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职业操守教育,深化“暖心服务”举措,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持续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构建风清正气的就医环境

14、,塑造白衣天使形象。二、创建对象区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创建活动。三、主要内容(一)深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文意识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聚焦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精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职业信仰,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制作院史、廉洁文化长廊、短视频等媒体多维度展示传播医院文化。进一步挖掘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讲好廉洁行医、医患感人故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尊医重卫氛

15、围。重点开展新入职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强化新入职医护人员宣誓教育。3.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4.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采取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卫生健康行业腐败案件,以案明纪,筑牢“底线”“红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5.加强人文医学。坚持修医德、行仁术,让医学充满人文。以实例分析、桌面推演、研讨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

16、,加强服务语言、仪态、医患沟通能力等培训,引导医护人员加强人文关怀,换位思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核,增进患者及家属理解和体谅。共同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二)加强正向引导,树立风清气正6.践行公开承诺。公开挂牌“无红包医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作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在诊室、病区、科室、术前谈话室等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公开承诺创建“无红包”医院,对每一位患者,一视同仁,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医患遵守,医患共同营造圣洁的医疗环境。7.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征集拒收“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动漫、短视频等活动,教育引导患

17、者及家属不送“红包”,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无“红包”医院宣传活动,展示创建实效,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媒体监督。8.落实正向激励。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三个转化”和“三个提高”。推行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务性收入占比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督检查9.完善处理机制。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处理医务人员

18、上交的“红包”等工作。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10.注重约谈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重点谈、及时谈,让“出出汗”成为常态,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11.注重日常监督。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卫生“九不准”工作机制,制定拒收“红包”的宣传、警示、上交(退回)、监督和巡查等工作

19、制度。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医院监察、纠风部门加强巡查和指导,发挥监督、教育、惩处、保护等职能,重点督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品、礼金和授受宴请等行为。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未经备案的“院外购药购耗”治理力度。12.完善出院回访。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是否院外购药购耗”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落实整改。13.畅通投诉渠道。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

20、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四)加强案件查办,强化问责问效14.创新查办方式。设立举报“红包”奖励措施,重点整治收受“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行为,严厉惩处索要“红包”行为,打破人情“红包”等潜规则,坚决打击“红包中介”、“红托”等现象。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创新取证技艺、科技技术,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诿拖延,姑息包庇。15.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诊疗组、责任到个人。坚决查处从业人员利用

21、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在省、市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回访、投诉举报中,1个年度内有以下情形:被投诉或回访中反映收受“红包”的科室与个人3起及以下的,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约谈科主任(负责人)限期整改;4-6起(含6起)以下的,取消科主任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全科室当季度奖励性绩效降至全院平均水平以下,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当季度奖励性绩效下调一个档次,取消年度报告评优评先资格,科主任降级为副主任(负责人主持工作的,予免职);6起(不含6起)以上的,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度年薪下调10%;全院累计10起(含10起)以上的,医院

22、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医院评价不合格。16.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违反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红包”、回扣和未备案院外购药购耗的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具体处理措施,对涉

23、及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四、活动安排从2021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6月)。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各公立医疗机构因地制宜制定报送创建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创建无“红包”医院启动会或现场会等方式,举行挂牌、亮牌、承诺签字或告医患一封信等仪式,指导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病区、进诊室,打造特色精品医院文化,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8月)。落实医院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对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创建措施,完善内部制度、监督和管理

24、机制,对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监督处理机制。3.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9月-12月)。加大暗访和举报线索调查力度,明察暗访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对经查实的科室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医院对照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期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可授予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优秀单位牌匾。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无“红包”医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医院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自律,将创建活动与开展党

25、史教育活动、大型医院巡查和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等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方案,以正向引导和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惩防并举监督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和卫生健康发展环境。(二)落实“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创建活动分级分层负责制,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是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将创建活动的任务落到实处,各医务人员是执行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承诺,认真履行职业操守。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所在临床科室管理,杜绝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行为的发生。(三)强化指导监督。按照“1+X”监督机制的要求,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

26、移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将“红包”、回扣和未备案院外购药购耗问题纳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防治结合、惩防并举,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通报。请各公立医疗机构于2021年5月29日将创建方案报送至区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药股邮箱,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创建工作总结。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机构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

27、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213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 目标要求加强党建引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 再落实”活动,在各级医疗机构分批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 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主要内容(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1.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

28、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理想信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制作院史、廉洁文化长廊展示医院文化,运用短视频等媒体多维度传播,挖掘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讲好廉洁行医、医患感人故事,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树立德者受尊的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3.

29、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好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常态化行风教育,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4.加强警示教育。采取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完善风险预警、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5.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开展多种形式人文关怀和医患沟通能力培训,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核,以实例分析、桌面推演、研讨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引导医护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加强人文关怀,勤换位思

30、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提升医患沟通能力,共同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二)加强正向引导,树立清风正气1.践行公开承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征集拒收 “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动漫、短视频等活动, 在诊室、病区、科室等公共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人人遵守,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加强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无“红包”医院宣传活动,细化创建举措,展示廉洁文化创建实效,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媒体监督。3.落实正向激励。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

31、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4.完善处理机制。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回扣。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医药购销有关管理规定,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1.建立约谈提醒。各医疗机构要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

32、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切实防止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2.完善出院回访。各医疗机构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0天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促进行业风气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提升。区社会事业局开展医疗机构意度调查工作,细化“红包”专项调查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将其纳入医院评价。3.畅通投诉渠道。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 接待

33、时间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区社会事业局设立举报热线:0591-23167016。4.做好案件查办。区社会事业局和各医疗机构将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诿拖延,姑息包庇。(四)建立责任追究,落实处罚措施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省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收到日常投诉举报中,1年内医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并经查实:(1)收受“红包”行为累计2起(含2起)以上的,取消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

34、的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收受“红包”行为累计4起(含4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年度医院评价不合格。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2.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

35、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创建工作安排(一)活动范围以区二级以上医院公立医院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全区各医疗机构的全覆盖。(二)职责分工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全面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区医院做好创建省级无“红包”医院活动相关工作,其他各医疗机构做好创建区级无“红包”医院活动相关工作。(三)时间安排从2021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 2021年5-6月)。区社会事业局制定工作方案, 细化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区社会事业局于5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创建无

36、“红包”医疗机构名单(具体见附件2),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活动,指导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病区、进诊室。通过多维度的宣传和公开承诺,打造特色精品廉医精诚文化,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自查自纠(2021年7-8月)。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机构行风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创建措施,对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监督处理机制,3.整改提升( 2021年9月-11月)区社会事业局将加大暗访和举报线索调查力度,明察暗访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对经查实的科室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医疗机构对照问题和

37、薄弱环节,按期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可授予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优秀单位牌匾,讲好医患故事,使医务人员的好风气好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扎根。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会事业局成立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李郁梅为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医政医管处、公卫家庭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要强化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与开展医院巡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学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以正向引导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建立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推动

38、建立遏制“红包”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和医疗卫生发展环境。(二)强化指导监督各医疗机构要按照“1+X”监督机制的要求,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将“红包”、回扣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质量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坚持防治结合、惩防并举,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通报。(三)注重创建实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正向激励作用,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泉州台商投资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

39、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泉州市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泉卫医政2021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医院党建引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巩固“暖心服务”工作成效,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进一步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职业操守教育,深化“暖心服务”举措,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完善惩防并

40、举监督机制等措施,持续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构建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塑造白衣天使形象。二、创建对象各医疗卫生单位。三、主要内容(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聚焦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精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职业信仰,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制作院史、廉洁文化长廊、短视频等媒体多维度展示传播医院文化。进一步挖掘

41、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讲好廉洁行医、医患感人故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尊医重卫氛围。重点开展新入职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强化新入职医护人员宣誓教育。3.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4.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采取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卫生健康行业腐败案件,以案明纪,筑牢“底线”“红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5.加强

42、人文医学。坚持修医德、行仁术,让医学充满人文。以实例分析、桌面推演、研讨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加强服务语言、仪态、医患沟通能力等培训,引导医护人员加强人文关怀,换位思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核,增进患者及家属理解和体谅。共同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二)加强正向引导,树立风清气正6.践行公开承诺。公开挂牌“无红包医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作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在诊室、病区、科室、术前谈话室等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公开承诺创建“无红包”医院,对每一位患者,一视同仁,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医患遵守,医患共同营造圣洁的医疗环境。7.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廉政文化

43、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征集拒收“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动漫、短视频等活动,教育引导患者及家属不送“红包”,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无“红包”医院宣传活动,展示创建实效,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媒体监督。8.落实正向激励。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三个转化”和“三个提高”。推行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务性收入占比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

44、酬。(三)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督检查9.完善处理机制。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处理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等工作。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10.注重约谈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重点谈、及时谈,让“出出汗”成为常态,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11.注重日常监督。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落实

45、医疗卫生“九不准”工作机制,制定拒收“红包”的宣传、警示、上交(退回)、监督和巡查等工作制度。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医院监察、纠风部门加强巡查和指导,发挥监督、教育、惩处、保护等职能,重点督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品、礼金和授受宴请等行为。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未经备案的“院外购药购耗”治理力度。12.完善出院回访。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是否院外购药购耗”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落实整改。省、市卫健委将在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中细化“红包”专项调查内容

46、,加大分值权重,将其列入医院评价重要内容。13.畅通投诉渠道。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区民生保障局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监督举报电话:27552017。(四)加强案件查办,强化问责问效14.创新查办方式。设立举报“红包”奖励措施,重点整治收受“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行为,严厉惩处索要“红包”行为,打破人情“红包”等潜规则,坚决打击“红包中介”、“红托”等现象。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

47、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创新取证技艺、科技技术,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诿拖延,姑息包庇。15.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诊疗组、责任到个人。坚决查处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在省、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回访、投诉举报中,1个年度内有以下情形:被投诉或回访中反映收受“红包”的科室与个人3起及以下的,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约谈科主任(负责人)限期整改;4-6起(含6起)以下的,取消科主任当年度奖励性

48、绩效,全科室当季度奖励性绩效降至全院平均水平以下,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当季度奖励性绩效下调一个档次,取消年度报告评优评先资格,科主任降级为副主任(负责人主持工作的,予免职);6起(不含6起)以上的,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度年薪下调10%;全院累计10起(含10起)以上的,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医院评价或年终绩效考核不合格。16.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违反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医院要建立“红包”、回扣和未备案院外购药购耗的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具体处理措施,对涉及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四、活动安排从2021年5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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