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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急诊科相关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病人一律实行无条件救治,严禁以其他原因推诿、遗弃病人。2、担任急诊出诊工作,接到急救电话应在 5 分钟内出诊,不得推诿延误,并做好出诊、到达现场、返院时间、现场处理等记录。3、急诊科必须 24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4、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病人就诊
2、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 5 分钟内接诊病人,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病人或接急诊通知后 5 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教部或院领导,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严肃处理。5、医院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医龄 3 年以上)担任急诊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6、急诊病人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留观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病人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
3、超过 48 小时,最长不超过 3 天。7、对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急、危、重症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8、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9、遇重大、突发事件抢救病员时需立即报科主任,由科主任报医教部,医教部负责人报业务院长或院长,医教部、护理部及有关领导亲自参加指挥。凡涉及法
4、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好记录。医疗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患者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急诊绿色通道规定。各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1、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的定义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包括现场抢救、入院、手术、辅助检查等环节。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2、急诊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心跳呼吸骤停患者;(2)昏
5、迷患者;(3)休克患者;(4)严重心律失常患者;(5)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患者;(6)各种急性中毒危重症患者;(7)急危重孕产妇;(8)严重复合伤;(9)110、120、122 所送或接病情较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10)其它急症而有生命危险的患者;(11)高龄人群无家属陪同。3、救治流程(1)出诊处置流程 急诊科人员接 120 急救电话后,应立即通知出诊医务人员带好相应急救设备器材及药品在 5 分钟内出诊。现场急救同时向市“120”调度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请求支援,出诊医师视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通知院行政总值班、急诊科、ICU、手术室或专业科室做好急救准备,通知医技科室做好急诊检查准备。
6、出诊医师还应及时完成“院前急救记录”。如急救人数在 5 人以上时,上班时间应通知医教部,节假日时间应报告行政总值班,由行政总值班分别通知医教部、护理部,以便组织全院抢救。如患者病情极危重,出诊医师应就地抢救或联系临近医院,将患者送入临近医院抢救并及时通知急诊科,以便组织医务人员会诊。(2)病人到院急救流程 病人到达急诊科后,属于绿色通道范围立即进入程序,送入急诊抢救室开展救治。如需直接入手术室手术,立即抽血合血并做好相关术前准备。医护人员送达手术室;如需多学科会诊的,立即通知相应专科会诊并协同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决定收治科室。4、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7、(2)由急诊科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进入急救绿色通道,完整填写“急救检诊卡”(见附 1)并注明患者完成检查后去向,置卡于患者胸前,并在患者左手背粘贴“急危重”标示,予以警示,护士在患者全部医疗文书上盖上“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3)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4)患者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特检科、放射科、检验科、药械科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收费室等)根据急诊科的“急救检诊卡”及“急诊绿色
8、通道专用章”。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 分钟。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 分钟。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 分钟。CT 室在接到病人后,尽快完成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5)急诊科坚持首诊负责制,按患者病情及危急程度收入急诊抢救室、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或临床科室。急诊手术、急诊入院、转诊流程合理,任一流程不得超过 30 分钟。(6)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 10 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7
9、)急诊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教部,必要时由医教部组织医院各种急诊抢救小组参加抢救。(8)对需住院、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或完善术前准备,并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到达,并当面完成与相关科室的书面交接工作。(9)对需做各种辅助检查确诊的危重患者,必须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10)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教部(或总值班)决定。(11)急诊科遇 5 名以上大型急救或特殊情况下急救,立即通知医教部或院总值班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抢救。(12)对突发公共事件(大型(3
10、人以上)交通事故、集体性中毒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教部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教部及行政总值班、护理部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急诊科做好救治记录。(13)急诊科应认真填写 XXXX 医院急救绿色通道患者登记本(见附 2)。5、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及持续改进(1)医院设有“绿色通道专用章”,由急诊科保管。急诊科制定“绿色通道专用章”保管和使用制度,交医教部审核和备案。(2)急诊科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每月将详
11、细资料上报医教部。(3)医教部每月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量评价。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4)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6、急诊绿色通道特别救治组 为加强对急性脑出血、急性心功能衰竭、急性致命性创伤、和急危重孕产妇的紧急救治能力,特成立针对这些常见临床急症的特别救治组。特别救治组由医教部统一管理和调配。(1)急性脑出血特别救治组:由急诊科、外二科、内二科、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医、护、技人员组成。组长由外二科主任担任。(2)急性心功能衰竭特别救治组:由急诊科、SICU、内二科、儿科、特
12、检科、检验科、放射科的 医、护、技人员组成。组长由内二科科主任担任。(3)急性致命性创伤特别救治组:由急诊科、各相关的外科科室、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药械科的医、护、技人员组成。组长由住院部部长担任。(4)急危重孕产妇特别救治组:由急诊科、妇产科、手术室、SICU、检验科、特检科、放射科的医、护、技人员组成。组长由妇产科主任担任。急诊科遇上述情况时立即通知相关救助组组长,组织抢救并报医教部或总值班进行现场协调与处理 如突发特殊情况应及时特别处理。7、以上工作纳入对各科室月工作考核。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急诊多部门、多科室间的协作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入院、检查的流程规范进行,使患者
13、在入院、留观、检查等过程中得到方便、安全的服务流程,根据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1、对急诊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难病人和科间“临界病人”,急诊科值班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按“七有一签名”(就诊时间和科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诊疗意见和签名)的要求完成急诊病历记录。2、疑难病或临界病员因病情急需,急诊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应邀各级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应邀科室相关人员负责。3、如合并两科以上疾病的
14、患者,则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依据,先由有关科室处置,需两科以上配合抢救时,应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有关医师不得推诿。4、凡属专科疾病夜间无专科医生,则由急诊室当班医生应急给予认真检查和处理,若病情复杂或危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5、应收入院的病人,如遇收入某科有困难时且病情危急一时不能确诊,急诊科医师请示医教部同意后有权根据病情决定收治有关科室,各科不得拒收,凡拒收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6、各种疑似传染病患者,须明确诊断后才能转诊,若病情危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转诊时,应就地隔离抢救,不得推诿。7、如遇大批来院抢救的病员而所收治的科室难以承担时,由
15、医教部或总值班临时组织协调安排。8、对于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诊科值班医师接诊后应及时通知专科医师,专科医师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应邀会诊,不得推诿延迟,否则因延误病情导致的医疗纠纷等不良后果,由应邀科室及当事人负责。9、对于病情危急患者,急诊科值班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情况先及时予以相应的处理,同时邀请相关专科科室会诊。10、若有需紧急手术抢救的患者,要立即开通“绿色通道”,通知手术室并做好术前准备,手术室当班护士应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11、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师,麻醉师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12、专科医师对病情处理有
16、困难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诊治。13、手术完成后的病人要收住专科科室,如有争议由医教部裁决。急救“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 为推动急诊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急诊患者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患者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急诊患者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医管医疗便函2011148 号)意见及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版)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1、分级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急诊科及其医务人员。2、分级依据(1)急诊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2)急诊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3、分级原则 根据患者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1 级:濒危患者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
17、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需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患者:气管插管患者,无呼吸/无脉搏患者,急性意识障碍患者,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患者,这类患者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2 级:危重患者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 1 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患者相应处置及治疗。患者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患者有可能发展为 1 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患者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患者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3 级
18、:急症患者 患者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患者就诊。患者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患者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患者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 A)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4 级:非急症患者 患者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 个)(附录 B)的患者。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 个,病情分级上调 1 级,定为 3 级。4、分级流程 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拟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患者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急诊科从功能结构
19、上分为“三区”,将患者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在空间布局上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1)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 1 级和 2 级患者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2)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 3 级患者,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患者,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患者应被立即送入红区。(3)绿区:即 4 级患者诊疗区。急诊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院内传染病的管理与监测,做到及时准确地登记并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疫情,杜绝漏报、迟报,防止传染病在院内的流行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
20、1、认真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措施,开展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登记及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新上岗医务人员的岗前教育。2、每季度召开一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对全科疫情进行分析讨论,及时掌握科室传染病发展动态,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改正。3、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为首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4、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应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及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2 小时,乙类、丙类传染病12 小时),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发现漏报、迟报的应及时补报。5、发现院内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
21、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各科室责任疫情报告人应立即向预防保健科及医教部电话报告。6、专职疫情报告员应及时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以便院感办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7、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和专职疫情报告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相关信息。急诊工作人员紧急调配制度与程序 遇有特殊情况,如:在岗人员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院内、外重大抢救;突发事件需按照本办法进行人员替代。1、科主任、护士长做好人员紧急替代预案,安排备班人员并保持联络。2、有突发事件时,医护人员应逐级向科主任、护士长、
22、医教部、护理部汇报,依照情况需要,统一组织调配。节假日由值班医护人员进行安排并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通报。3、院内、外重大抢救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教部、护理部统一组织调配人员,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听从院总值班的统一调配,并立即报告科主任和护士长安排后续人员到岗支援。4、当出现岗位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情况时,首先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安排人员到岗。有困难时,应向医教部、护理部报告,由上级部门协调。5、病事假原则上,应事先请假或由相关部门的有效假条作为凭证,如因个人的特殊情况,急需请假,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等替代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使用安全与报告制度 1、应急急救类、
23、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1)急救类:除颤器、心肺复苏机、心电监护仪、洗胃机、电动吸引器(2)生命支持类:呼吸机和简易呼吸器(呼吸囊)2、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对以上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及实时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械科;药械科维修保养人员每月定期做好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共同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3、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立即按应急预案实施处理并同时报告药械科。4、药械科在接到科室对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抢修电话时,了解清楚医学装备故障大致情况,必须立即派人员到现场抢修;如医学装备故障较为严重,一时无法马上修复的,应立即通知药械科、医教部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
24、。5、当启动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时,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保障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6、应急保障预案启动后,医教部和药械科有权调配全院临床科室闲置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供应急保障使用。7、应急状态下,对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购进可以简化程序,满足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的运行。8、每年定期举行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培训,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急诊部在的应急保障能力。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我院为 XX 市产科急救中心,负责接收下级医院危重孕产妇的转诊任务,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按规定接纳本机构能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至相应医院进行诊治。2、转诊的条件 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及相应设备,以及产科抢救药品,产科抢救设备、抢救制度,各种抢救物品应随时处于功能完好状态。3、24 小时值班制,接诊的医务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指导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