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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转让合同范本3篇 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制造XX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双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下面是我精选的关于技术转让合同范本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1 合同书目 第一章 定义 其次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七章 合同产品的验收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 税费 第十一章履约保函 第十二章不行抗力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签字地点:_ 合同号:_ 依据世界银行第_号贷款
2、项下第_号招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引进方”)为一方,德国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为另一方;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修理、管理及销售铁路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引进方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修理、销售和出品铁路_产品的专有制造技术;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供应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依据此合同及以方所签的另一合同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必要备件以用于铁路_产品的制造;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供应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依据此合同及双方所签另一合同规定的肯定数
3、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于组装和制造、铁路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引进方”是指中国_公司。 1.2 “让与人”是指德国_公司。 1.3 “合同”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协议,它包括全部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全部有关文件。 1.4 “合同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依据合同全部完满成其合同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1.5 “合同产品”是指由合同工厂依据让与人供应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意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全部产品。 1.6 “合同工厂”是指引进方运用让与人供应的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工厂。 1.7 “技术资料和
4、软件”是指让与人根据合同附件三的规定供应给引进的全部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全部技术指标、图纸、设计、全部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修理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全部技术指标、图纸、设计、全部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修理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全部技术指标、图纸、设计、全部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修理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依据合同附件六和旁边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供应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
5、“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传真:022 984757 B. 中国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其次章 合同范围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
6、验、调试、运行、修理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赐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运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行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供应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详细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详细内容、和要求说见合同附件九。 2.5 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驾驭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 2.6 让与人同意
7、依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内以最实惠的价格向引进方供应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协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合同。 2.7 让与人同意依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内最实惠的价格向引进方供应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帮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 让与人同意,假如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合同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标明“由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中国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合同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确定。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基于本合同其次章规定的内容和
8、范围,以及让与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德国马克。分项价格如下: 3.1.1 专有技术费用为_德国马克。专有技术分项价格为: A.技术转上费:_德国马克; B.技术资料费:_德国马克(CIP北京机场) C.人员培训费:_德国马克; D.技术服务费:_德国马克。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合同下应尽的包括按CIP条款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的全部费用将运用世界银行第_号贷款以德国马克通过不行撤消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 让与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中国银行总行向
9、让与人举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行撤消的食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行撤消的银行保函的刚要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说见合同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
10、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终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
11、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最终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最终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 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依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 在中国境内产生
12、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担当,在中国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担当。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担当。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 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合同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料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
13、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具体清单。 5.4 假如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 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实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 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合同号:_ B.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收货人代码:_ D.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唛头标记:_ F.毛/净重量(公斤):_ G.箱号/件号:_ H.外形尺寸(长X宽X高):_ 5.7 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具体的装箱单。 5.8 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
14、付,但不得转运。 5.9 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 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斗争险”。 5.11 本合同下供应的全部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选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 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娴熟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 6.2 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
15、和生活供应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见_。 6.3 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让与人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合同附件_。 6.5 让与人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供应帮助并供应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让与人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合同附件_。 6.6 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以及让与人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合同设备的验收 7.1 为了检验让与人依据合同所供应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精确性和牢靠性,让与人应自费派遣其代
16、表到合同详细程序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_。 7.2 在全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假如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_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让与人和引进方受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 假如合同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合同附件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缘由,实行措施解除缺陷。其次次验收试验将在解除缺陷后进行。 7.4 假如由于让与人的缘由造成第一资格验收试验失败,让与人将实行措施解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与到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担当,同时让与人应担当其次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担当,同时让与人应担当其次次验收试验的有关干脆费用,包括材料费。假如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
17、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实行措施解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担当其次次验收试验的有关干脆费用。 7.5 在其次次验收试验时,假如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导致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的要求,解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与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担当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假如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其次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实行措施解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担当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 假如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的要求,合同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假如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
18、成进一步执行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让与人将保证按合同要求向引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让与人实际运用的和最新的并被证明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是垧引进方免费供应改进、修改和开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 让与人保证所供应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楚的,并保证按合同附件_的规定刚好交付。 8.3 如引进方发觉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第_款的规定,让与人应在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让与人没有按本合同附件_及_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让与人应按下述比例向引进方交付技
19、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专有技术部分合同总价应付金额的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的总额应不超过专有部分合同总价的5%。 上述罚款的支付应作为预定违约金并且是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8.5 让与人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让与人接着交付迟交部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 如技术资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状况下,让与人必需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 在合同产品的验收中,假如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假如由于让与
20、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合同附件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合同产品投入成批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状况下,让与人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依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干脆损失。假如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反司同产品投入生产,让与人应依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峻程度按合同总价的5%-10%赔偿引进方的干脆损失。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让与人保证对依据本合同向引进方供应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全部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专有技术和合同设备。假如发生
21、第三方指控侵权,让与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担当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合同双方应在十年内对相互供应的具有技术和商务性质的技术决窍、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担当保密义务。假如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全部方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担当对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 引进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后运用让与人供应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中国政府依据现行乘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款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剩就由引进方担当。 10.2 中国政府依据现行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
22、国政府关于避开双得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担当。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担当。 第十一章履约保函 11.1 合同双方签字后三十天以内,让与人应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中国银行依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提交 的反担保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合同产品验收和合同设备保证期结束以后。 11.2 上与人应按合同附件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让与人担当。 11.3 假如让与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第十二章不行抗力 12.1
23、 假如让与人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斗争、洪水、水灾、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行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履行合同的期限将推延一段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行抗力的状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邮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 假如不行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习快解决接着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13.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吵。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促裁解决。 13.2 仲裁将在期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乐摩托车商会仲裁委员会按其程序和规
24、定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期间,除了合同中拉交仲裁的部分这外,双方应接着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一九九_年_月_日在北京签字。双方将在必要时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将以下列事项最终一个发生的日期为准: A.最终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银行对合同的批准; C.引进方收到履久保函。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合同获得批准,并用传真或电伟通知对方并以书面确认。 14.2 如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经过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则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3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年有效,有效期满后
25、合同将自动失效。 14.4 合同有效期满将不影响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接着付给债权人未付的债款。 14.5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6 本合同由条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至_组成。合同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和分包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以后生效,同时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通讯应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收面形式一式两份用挂号航寄。 14.9 尽管本合同本章141款的规定,假如不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而使合同_在签字
26、后三个月内仍在终止本合同的状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支付和双方已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15.1 引进方: 名称: 地址: 电传: 传真: 15.2 让与人: 名称:_公司 地址:_ 电传:_ 传真:_ 15.3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引进方(签字):_ 让与人(签字):_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2 一、合同名称 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本许可证合同于_年_月_日在中国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国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
27、传号) 四、鉴于条款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全部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系指为制造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驾驭的一切学问、阅历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阅历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依据本合同运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
28、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运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供应_技术的探讨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限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修理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和阅历,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与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驾驭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
29、权运用属于供方全部的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实惠的价格向受方供应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运用费 1.依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供应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万美元,其中:技术运用费_元;资料费_元;技术服务费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依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
30、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的规定向受方供应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觉不符本合同附件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
31、收到通知后马上(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假如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运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市机场)、毛重(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记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供应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
32、供应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全部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依据本合同附件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探讨,分析缘由,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实行措施,消退缺陷,缺陷消
33、退后进行其次次考核。如其次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接着实行措施,消退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假如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帮助下,实行措施,消退缺陷,并进行其次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帮助受方消退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的规定供应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驾驭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刚好供应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供应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楚的和牢靠的,与供方生产运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
34、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假如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运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运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运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接着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假如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假如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的利息。假如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
35、的规定时,受方削减支付合同总价的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运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担当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运用费的收入,必需按中国税法(或按_国与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
36、商会仲裁院依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国则由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格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接着执行。 十四、不行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斗争、严峻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行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行抗力事故后,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
37、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行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接着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年_月_日在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终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接着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
38、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中国_公司 代表:_(签字) 供方:_国_公司 代表:_(签字) (附件略)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3 受让方(甲方)_ 地址: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转让方(乙方)_ 地址: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第一章 合同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制造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其次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制造、运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
39、有技术和其他全部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乙方负责支配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实行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驾驭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细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须要时,以最实惠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须要的关键设备供应有关询问。 第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详细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运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其次章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