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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河道保洁工作方案时间:2023-10-04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在一鸣惊人之前,必先做好枯燥乏味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接下来开展的活动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们不得不事先准备好合适的策划方案。策划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要与主题息息相关。那策划方案需要怎么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保洁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
2、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洁目标 (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
3、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 2.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 3.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 4.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 5.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 6.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7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
4、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
5、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 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 1.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
6、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
7、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年度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 1.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 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 (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 各所在镇12万元/年。 (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 1.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 2.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
8、街道),按70%补助; 3.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助。 六、保洁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
9、件的安全措施等。 七、保洁检查考核 (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 (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
10、。 (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扩展阅读 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水库、河道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防范工作,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按照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和管理职责,将全市的水库、河道建设好、管理
11、好、维护好、运行好。 对全市的水库、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治理。通过排查治理工程运行、维护养护、管理运行及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在自然灾害突发时,在工程标准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 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以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病险水电站大坝、病险河道大堤和存在淤积危险的河道,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排查内容: 1、 共性排查内容 (1)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工程安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分工责任、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
12、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各类工程,特别是病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汛预案和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3)应急管理情况。工程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水库工程 (1)水库防洪标准,坝体抗震、抗滑、抗倾、坝坡稳定,坝体及坝基渗透稳定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泄洪和输水建筑物稳定、泄洪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3、。 (3)闸门及启闭机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4)防汛道路、抢险队伍和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5)大坝安全检测、水雨情测报和通讯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及通讯预警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落实措施情况。 3、河道工程 (1)河道堤防断面尺寸、堤顶高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堤防有无坍塌、裂缝、獾洞等。 (2)河道险工砌石有无坍塌、松动现象,穿堤建筑物有无防洪安全隐患。 (3)堤顶道路是否满足抢险车辆通行要求,抢险队伍和抢险物料储备等。 (4)河道堤防是否落实了管护人员和维养经费。 (5)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
14、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邯郸市水利局成立以王志全副局长为组长,邯郸市防汛办公室和局规划计划处、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处室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防汛办、规计处、水管处和漳滏河管理处、东武仕水库管理处有关人员组成“水库、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以上述排查内容为重点,从即日起督导检查水库、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排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严格组织水库、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方案,保障人员和经费,保障排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
15、将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程管理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式主义等现象。 2、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要加强有关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一次技术安全方面的评审,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并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应急措施。 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阶段,XX年4月20日前完成。4月20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局规计处。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
16、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
17、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1公里的禁采区。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禁采期为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30日。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整治区域。全县“一水十河(*及十条支流)范围的采砂河段。重点以*为主线,辐射其他各流域,依次推动全县河道
18、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堆积物及非法采砂活动中滥采滥挖严重造成河道行洪安全的企业或个人;采砂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乱堆乱倒、肆意排污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形成的砂坑不回填,人为设障,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良田村庄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未经许可开展的非法作业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全县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
19、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四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是开展河道采砂审批的专项整治。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采砂以及防汛期间对渡汛方案不落实的,如采砂设备没有靠岸加固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摸底。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乡镇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境内河道采砂船只状况及存在的安全
20、隐患,为集中整治掌握第一手资料。 2、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制度。要严格河道采砂准入,采砂许可证的办理须经本人申请,县环保、安监部门和乡村两级实地审查同意并加注意见,经县河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发,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做到严格把关、依法审批、规范有序。要按照*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足额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3、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涉河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项目有关部门不能先行批准,以避免发生不符合防洪规划和标准的项目开工建设,增加防洪安全风险。
21、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凡没有水利部门审批手续的,责成建设业主补办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对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必须制定渡汛计划,并与水利部门签订安全渡汛责任书,缴纳围堰、弃渣清除押金;对待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必须凭水利部门开具的开工许可证开工,并于水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全县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户要坚持予以打击;对证照不全的采砂船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取缔;对无证无照偷挖滥挖河道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的要严厉处罚、坚决取缔;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
22、禁止在河道内乱排乱倒弃渣,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企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并平整河道,回填砂坑,从严打击危害河道公共安全的行为。 5、逐步推进河流绿色河道建设。在河道管理中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河道水生态保护工作。要依法开展疏浚清障,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彻底清除河道采砂的堆积物,杜绝新的设障行为出现;要对*城区以下9家采砂场的河道必须设立铁丝笼围堰坝和高2米的围栏,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重点区域要设立警戒线。 6、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要大力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保持河道的自然特征;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河道堤防、河床及生态多
23、样性的破坏;要梳理沟通河网水系,提高河道的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恢复河流生物的多样性,维护水系生态平衡,充分发挥河流的生态功能。 7、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水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河道巡查制度,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实行责任包干、分段管理的办法,统分结合、量化考核,建立起从采砂许可、过程检查、执法监管、日常巡查、违法打击、刑事衔接等长效监管机制。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县河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衔接牵头组织河道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县水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目整治工
24、作方案,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无证采砂船只、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行为和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坚决不能视而不见,管而不严,徇私包庇; 交通、运管负责查处采砂及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内采砂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及暴力行为,打击河道采砂、砂石经营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保障专项整治行为的顺利开展;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采砂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查处打击造成水源污染的业主; 安监部门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督察和督促采砂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其按规程生产作业,清除安全生产隐患; 电力部门负责拆除非法
25、砂场所属变压器及电力设施;宣传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依法监管,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规范行为,确保辖区河道度汛安全;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联合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集合、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监督检查不得流于形式,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
26、真落实督导意见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行政问责;对经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到位,拖而不办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23年6月1日起至9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召开全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河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整治规范阶段(6月15日-7月15日):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进行综
27、合整治,针对采砂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由水务部门牵头,对全县河道内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由水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对全县所有采砂业主,重新界定开采及保护范围,根据各河段的砂石蕴藏量和可开发量,评估各采砂业主年生产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所有采砂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登记、审批,今年要加大采砂管理费用征收力度,按规定上调一定额度的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标准。 3、巩固提升阶段(7月15日8月30日) 各乡(镇)
28、、有关单位要依照礼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礼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河道巡查,特别是重点河段要增加巡查次数,变化巡查时段和手段,加大违法现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县河道平整美观,河流畅通。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吸取经验教训,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河段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职责方案要求验收合格后进行有序、有计划地开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无证采砂、违法填河、占河等涉河违法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
29、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对待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部门配合,突出整治效果。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各乡镇、村组要全力配合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恪尽职守,密切协作,确保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
30、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重点的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形成涉河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社会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填河、占河的势头,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确保全县河道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严格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研究和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变专项整治为常规化管理,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不断提高河道执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
31、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23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
32、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
33、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
34、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
35、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
3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23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 河道治
37、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
38、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
39、”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40、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
41、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开展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清理河道堆砂场(以下简称“两禁一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乡镇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
42、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动执法,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既要注重当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采砂(碓砂)规划,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县境内的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及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秋浦河干流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未定点停靠的
43、采砂船舶。 四、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从2023年12月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采砂点、重要交通道口张贴宣传标语及通告、悬挂宣传横幅等,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期间,我县境内秋浦河干流依法禁止采砂,因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确需采砂的,须报县领导小组核准。县水务局、各乡镇要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
44、要建立非法采砂行为跟踪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清理整治沿河堆砂场、制砂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堆砂场、制砂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整治。无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从整治之日起依法禁止进砂和制砂,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同时,县水务局、各乡镇督促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行清除河道内弃置的渣土、砂石、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有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要规范管理,确保2023年4月30日前归并经规划批准的堆砂场。 3清理整治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采砂船只(采砂机具)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处置方案。有
45、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禁采区、禁采期内应在指定的停靠点停靠;无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要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并在指定的位置停靠;从事采砂的其它机具禁止停放在河道内。 4编制采砂规划(含堆砂场规划)。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内河采砂规划(含堆砂场)修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2023年1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工作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4月30日前,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巩固成果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县领导小组组织开
46、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并提出整改清单。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县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开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