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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2023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为了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工作计划。一般来说,工作计划是具体的、可量化而且可以实现的工作安排,经常制定工作计划,可以增强人的逻辑思维和直觉判断能力。怎样写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特别整理出来的“2023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计划”,欢迎阅读,供您参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服务一流的发改队伍,特制订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十九届
2、二次全会和各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和州发改委提出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1、成立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和充实县发改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
3、一岗双责意识,各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全面履行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开展局领导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掌握大队、各中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督促落实,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以八廉为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影片、举行廉政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
4、工作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切实防止以权谋私,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监督权力正确行使。 1、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
5、任追究等工作,不断改进责任制考核方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责任追究。 2、开展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坚持把落实好局党组、行政重大决策和各项部署作为检查工作重点,以项目督查、内部管理、财经制度、车辆管理等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全局工作开展。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党风廉政防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促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部位,严防不廉行为发生,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完善信访举报机制,配合抓好
6、案件查处。 1、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发改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继续督促实行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每周有一位主要领导接访、下访。 2、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函询、汇报、督查以及请上级单位协调督办等多种形式,对重大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局的和谐稳定。 3、狠抓案件查处。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五)狠抓作风建设工作,保持队伍风清气正。 1、完善考核机制。坚持局系统日工作考核
7、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股室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着装风貌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务实求真、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发改队伍形象提升。 3、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组织民主评议,开展创建基层满意股室工作。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
8、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 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F132.cOm更多精选工作计划阅读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新”战略,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责任机制、教育机制,构筑制约监督防线,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为我县林业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9、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将上级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和考核,采取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小结,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的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二、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一是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
10、育,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活动,强化对林业干部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的教育,形成务实、气正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列入机关年度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通过上党课、听讲座等各类培训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主动思考反腐倡廉的重大责任和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
11、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一是加强林业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把林业监督贯穿于各个环节,在规范管理和重点监督上下功夫。采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确保林业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推进管理法制化进程,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等部门的监督,不断强化监督约束。四、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严厉惩治各种腐败行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督办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
1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行案情上报纪律,及时向上级报告案件情况。五、强化考核,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为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将责任事项和承诺事项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林业系统年终考核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党风廉政规定和要求的,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监督,加强对林业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进度和要求完成。 2023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计划 2023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我县惩
13、防体系建设,根据天台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2023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一、宣传教育1、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抓好“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服务保稳促调、推进科学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根据形势要求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直工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文广新局、县级新闻单位2、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对广大党员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积极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
14、和主题教育的形式。加强正面典型教育,激励勤政廉政,形成示范效应;组织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及时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直工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文广新局、县级新闻单位3、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4、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纳入党校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委党校、县人劳局5
15、、建立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重点,召开廉政文化“六进”推进会,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坚持廉政文化建设和阵地建设相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项目化创建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直工委、县农办、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6、分级分类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定期选编反腐倡廉教育自选“菜单”,总结推广“廉洁指导”和“一日一条规”做法,努力提高教育时效性。牵头单位:县纪委协
16、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7、健全大宣教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宣传。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总结评估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农办、县委党校、县人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人劳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妇联、县文联、县级新闻单位二、制度建设8、制定天台县惩防体系2023-2023年制度建设及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体系法规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纪委协办单位:县委办、县人大法工委、县法制办9、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公示
17、制度、政府议事规则,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牵头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法制办10、研究制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行为的程序、规则。牵头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11、制定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12、制定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天台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天台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招标投标中心13、制定天台县工程建设
18、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天台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年度考评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电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投标中心14、制定天台县征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农办、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水电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15、进一步修订完善天台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府办、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16、制定天台县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县总工
19、会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17、完善具体制度(1)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党委职能部门向全委会汇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党代表工作制度,健全党代表提案、提议回复办理和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党代表参加重要干部推荐的制度和办法;开展党代表对两级党委、纪委及其成员民主测评工作,探索建立党代表辞职制度。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乡镇人大会、党代会常任制。推行“三重一大”票决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3)全面推行民主决策“五步法”,在农村党组织推行“两推一选”;积极探索基层党
20、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等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4)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务接待,倡导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公务接待进食堂制度,认真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牵头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三、监督检查18、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谈二述”、部门党政一把手“两不分管”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干部出国(境)的审批和管理,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外侨办协办单位:县委办、县直工委、县审计局19、建立健全
21、人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继续加强对县城总体规划、生态县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三大规划的监督。制定出台政府重大项目审查监督办法,完善预算监督办法等计划预算监督制度,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制定出台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加强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牵头单位:县人大办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20、加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催办督办工作,着力提高提案办理面商率,并以此提高委员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员,帮助和促进部门工作。开展“
22、交通建设年”活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工作,向国、省道天台段改建工程派驻工程建设监督小组,以视察、调研和听取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协办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21、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及新增中央投资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审计局22、加强对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三个千亿”工程和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中职务违法违纪的预防工作。牵头单位:县纪委
23、(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协办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23、加强对强农、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涉农职务违法违纪预防工作。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农办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负办24、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对全县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审计局25、建立健全公款外出考察活动制度,开展财务公开、接待费公开试点工作,加大公务车辆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费考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管理。牵头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察局)协
24、办单位:县财政局、县事务局、县审计局26、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加大专项资金等绩效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天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天台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天台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应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劳局27、探索建立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组织部等机关在监督政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司法正义公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
25、县司法局28、深化完善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特邀纪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牵头单位:监察局协办单位: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纠风办29、建立健全领导下访接待日制度,做好各级领导下访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制定天台县重点信访案件县领导包案活动方案,整合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天台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规范对实名举报信访件的办理。牵头单位:县委办、县信访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四、深化改革3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6、改进和完善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和民主推荐工作,推行差额选拔,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基础上,试行差额票决,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范围,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离任用人行为检查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开展重大项目专项考察;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等,积极预防和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察局)、县直工委、县教育局、县人劳局、县直工 委、县审计局3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里审定的示范目录,调整清理非许可
27、审批项目,并予以公布;按清理公布的项目编制规范表,压缩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条件和流程;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人劳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委办3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预算,探索滚动项目库的信息化建设,完善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县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清理整顿收费项目,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扩大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
28、,探索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协办单位:县人大办、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国税局、县人民银行3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公示制度,规范政府性投资设计变更和概算审核行为,扩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范围,健全政府投资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外贸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公司、县法制办3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健全账户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银行卡应用领域,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逐步实现“一户通”;推广使用银行本票,扩大汇票签发的银行机构网点,加强非现金支付
29、工具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35、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建立招标投标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规范整理专家库名单,实现专家省市县联动工作,配合做好专家终端抽取工作。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电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办、县招标投标中心36、发挥行政审批电子实时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办结事项短信通知,在门户网站和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审批项
30、目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在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由审批监察向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综合监察。牵头单位: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中心37、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推进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专家库和商品信息库。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事务局、县招标投标中心38、加强行业协会管理。逐步建立行业协会的评估机制,推动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服务的方式向行业协会转移职能。培育城乡基层社会组织,重点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31、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生态环保、服务社区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登记管理水平,打击和取缔非法社会团体组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39、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逐年扩大个人信用范围,同时建立了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和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人劳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国资公司、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32、、县人民银行五、作风建设40、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确保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零增长”,接待费削减10%、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在前三年平均基础上削减15%,出国(境)经费削减20%,冻结采购公务用车一年。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县效能办41、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四通工作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蹲点调研、“驻村联户”、“一户一策一干部
33、”、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财政局、县农办42、深化完善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工作,建立绩效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劳局43、深化“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着力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县涉农系统行风评议,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牵头单位:县纠风办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34、、县外经贸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事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44、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45、以“两规范、两创建、一推广”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纠风办46、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35、,充分发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编委办六、查办案件47、突出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进一步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开项目实施以及银行信贷、商业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48、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
36、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招标投标中心49、建立健全案件检查工作系列制度,提升办案水平,确保依法依纪文明办案。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50、探索建立缺席认定制度,加大对外出涉嫌违纪人员的惩处力度。健全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档案的若干规定,确保执纪到位,进一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财政局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意见的责任主体,担负着领导
37、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特点、职能,每年年初向县惩防办报告本年度自身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每年年底向县惩防办报告本年度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推进和完成情况,确保构建工作如期完成。 2、明确构建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建立与各参与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任务。要以深化行业构建、重点构建的专项构建和联合构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4+1”构建方式。以发改、人劳、教育、财政、建设、交通、卫生、工商、民政、环保、药监等部门和系统为重点,深化行业构建;以招投标
38、环节为中心,对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实施全程防控,深化专项构建;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重点,由审批监察向综合监察拓展,深化科技促建。努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3、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惩防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高我县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p 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范文 20xx年,局机关将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39、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全局人员工作效能,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抓责任、全机制、重教育、强监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
40、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
41、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机关科室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
42、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让县领导放心,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亮剑;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
43、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
44、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
45、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务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县发改局党组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一岗双责为重点,按照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工作要求,经党组成员研究确定,2023年继续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在全局进一步构建教
46、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切实做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教育管理,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要求 1、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实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会议精
47、神系列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其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协助党组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有关科室的作用。明
48、确责任,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 1、严格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政治谣言、传播小道消息、编发黑短信;严肃查处阻碍和破坏统计改革发展等违纪行为;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统计稳定;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制度,增强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党员干部要按照规定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现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3、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财务预算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加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条例相关规定,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延伸到统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三公改革;继续压缩行政支出。 4、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