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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第一篇: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以购置甲方在公司的万元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万元股份的权利,亦不担当其义务,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担当义务。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签名:受让方乙方签名: 年月日 注: 1、转让双方是自然人的签名,是单位的盖公章; 2、该协议书范本仅作参考,股东应根据实际状况签订协议。 其次篇: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建平县吉良种业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在公司的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以购置甲方在公司的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股份的权利,亦不担当其义务,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担当义务。 4、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签名:受让方乙方签名: 年月日 第三篇: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居处 甲方: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住址_。 乙方: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住址_。 丙方: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住址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
3、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进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其次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利润共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
4、同投资担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担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资金调用确实定权(_元以内);_ _。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依据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
5、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担当;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担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确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需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
6、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值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
7、,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对外订立合同;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进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探讨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
8、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_ 甲方:_(签名手印) 乙方:_(签名手印) 丙方:_(签名手印)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第四篇: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 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陈曦甲方 受让方:王海洋乙方、陈玉梅丙方、王求喜丁方。甲、乙、丙、丁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在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万元股份转让给乙、丙、丁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以购置甲方在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 75 万元股份。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100 万元以购置甲方在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 100 万元股份。丁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25 万元以购
9、置甲方在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 25万元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200 万元股份的权利,亦不担当其义务,由乙、丙、丁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担当义务。 4、乙、丙、丁方付清甲方股金款,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转让方甲方签名:受让方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年月日 第五篇: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 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同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商定。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欢迎阅读与借鉴。感爱好的挚友可以了解一下。 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
10、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互相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其次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第三条公司居处地为: 其次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对国内外市场,主动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供应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
11、一样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需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结束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全部。 股东不依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依据出资
12、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置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担当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遵守法律;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担当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隐私。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13、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支配;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支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14、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特别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托付他人参加,行使托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托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
15、明显有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当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当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
16、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状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延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确定公司的经营支配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支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
17、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斗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刚好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其次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当公司监事。 其次十一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订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18、,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背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其次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当。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经营支配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确定正常经
19、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确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确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其次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其次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其次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
20、股东主见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置比例;协商不成的,依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 其次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居处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其次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依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支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支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其次十八条公司允许依
21、据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其次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方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依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支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支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支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便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
22、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担当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支配每个会计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缘由的具体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需包括以下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缘由
23、等项内容; (七)亏损缘由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需爱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爱惜,实现平安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确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接着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
24、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本钱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按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
25、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需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依据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2 第一章总则 _、_和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同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身份证:_
26、,住址:_ 乙方:_,身份证:_,住址:_ 丙方:_,身份证:_,住址: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其次条公司名称为:_。 第三条公司居处为: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 第五条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担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整(rmb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乙方:_;丙方: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依据本
27、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担当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支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按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支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担当以下义务: (一)遵
28、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担当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置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确实定。 其次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29、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支配;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支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30、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其次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确实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其次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其次十二条公
31、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当公司的董事。 其次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其次十四条董事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担当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干脆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32、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供应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隐私。 其次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其次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托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其次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其次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
33、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其次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隐私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照旧有效,直至该隐私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允的原则确定,视事务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状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担当
34、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次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确定公司的经营支配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支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
35、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确定其酬劳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阅历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帮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确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确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催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
36、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以下状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37、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实行。董事会决议实行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38、。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看法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托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托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十年
39、。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托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董事会决议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说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40、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当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支配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确定公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