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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篇: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3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爱惜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水环境爱惜体制,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进展。 第四条 县级
2、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爱惜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制定水环境爱惜目标和年度实施支配,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水环境爱惜实行目标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将水环境爱惜责任目标完成状况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农村水环境爱惜投入,加强农村水环境监测和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平安、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
3、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林业、卫生、旅游、能源、畜牧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爱惜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刚好调查处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扬教化,增加全社会的水环境爱惜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水污染防治宣扬力度,开展言论监督,增加宣扬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和激励进展循环经济,推广有利于水污染防治的生产方式,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探讨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对在水
4、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和嘉奖。 激励单位和个人通过保险形式抵抗水环境污染风险。 其次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爱惜 第九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爱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爱惜区的划定方案,并依据规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饮用水水源爱惜区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爱惜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记。 在饮用水水源爱惜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从事造成水体
5、污染的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饮用水备用水源,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刚好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城镇饮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爱惜和综合治理,支配资金扶持农村饮用水爱惜工程建设。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爱惜、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爱惜范围,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平安的,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排污单位实行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可能威胁下
6、游地区饮用水供水平安的,还应当刚好向下游地区通报。 第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的,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马上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向供水、卫生等有关部门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造成污染的单位应当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应急措施消退污染。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刚好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功能爱惜的需要,对以下区域、水体依法划定爱惜区,并实行措施,保证爱惜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处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爱惜生物物种资源的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的水库、湿地; 五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7、依法划定的爱惜区应当向社会公布。 在依法划定的爱惜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爱惜区旁边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爱惜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爱惜的目标、投入、成效和区域间经济社会进展水同等因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爱惜区区域和江河、水库上游地区以及有关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水环境生态爱惜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生态补偿的具体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章 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第十七条 省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爱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爱惜规划和经济社会进展要求,分别编
8、制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河南省水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功能区划分方案是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本根据。 第十八条 跨县市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省环境爱惜主管部门会同省进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主管部门编制,经征求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看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江河的流域规划和省政府批准的功能区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到达的水质目标刚好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 四水污染防治的
9、具体实施措施; 五人口集聚区及工业集聚区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其次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有效限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保证本行政区域水体和出境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上游省辖市、县市出境水质超过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应对下游省辖市、县市作出补偿。具体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其次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等审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其次十二条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限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爱惜目标、水环境容量、水环境质量状况等因
10、素,合理分解落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对水质不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指标。 其次十三条 重点排污单位、到达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其他依法应当申领排污答应证的单位,必需依据有关规定申领排污答应证,并依据排污答应证的要求排放水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省和省辖市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 其次十四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 企业事业单位、
11、工商户干脆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的征收、运用和管理依据国家和本省规定执行。 其次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排污申报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转变时,能够事先预知的,应当在发生转变三日前向所在地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报告;不能事先预知的,应当在发生转变时马上向所在地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报告。 其次十六条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用;撤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批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修理而停运或者部分停运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复原正常运
12、行。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停运期间,运营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 其次十七条 在生产、服务、运输和产品运用过程中,对水体产生或者可能产生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实行有效措施,削减或者避开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其次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下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活动: 一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严峻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二运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四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磷、含氮、剧毒废液; 五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剧毒物质的可溶性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干脆埋入地下; 六向水体排放、
13、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七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八向水体排放、倾倒未经过消毒处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九向城镇雨水管网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生活污水和倾倒垃圾; 十运用无防渗漏措施或者防渗漏措施不符合环境爱惜要求的沟渠、坑塘、塌陷区、尾矿坝、废弃矿井等输送、存贮或者排放含有毒污染物或者病原体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十一违法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或者实行其他方式向水体偷排污染物;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其次十九条 建设垃圾处理场、堆放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实行防渗漏等处理措施,不得污染江河、水库、渠道和地下水水质。禁止在毗邻江河、
14、水库、渠道的区域和滞洪区内建设垃圾处理场、堆放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建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 第三十条 在江河、水库、渠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上,禁止堆放、存贮固体污染废弃物;已经堆放、存贮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去除。 未依据前款规定去除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强制去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担当。责任方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去除。 第三十一条 经依法批准在江河、水库周边建设旅游和疗养场所及其他项目的,应当配套建设完善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对已经建成的旅游和疗养场所及其他项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配套建设。 第三十二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15、的出水水质必需到达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造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依据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和平安处置。 第三十三条 从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需依法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依据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功能区水质爱惜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据规定收集、存贮、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
16、废弃物。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据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激励对畜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引导和激励进展生态农业,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六条 严禁将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干脆向农田浇灌渠排放。经防污染和防有害处理的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向农田浇灌渠排放,应当严格限制数量,保证农田浇灌渠水质符合农田浇灌水质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三十七条 勘探、采矿、开采地下水、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以及建设地下工程和污水输送管道,应当实行防护措施,不
17、得污染地下水。 第三十八条 排污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赐予适当补助或者嘉奖。 在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的同一区域内,依法有偿取得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后,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节余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在保障水环境质量到达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逐步推行有偿转让。 第三十九条 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的区域,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8、评价文件的其他区域,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单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排放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而被责令限期治理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总量限制指标而被责令限期治理的; 三没有完成原有污染治理任务而进行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第四章 水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爱惜的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实力建设,建立环境平安预警意料系统,完善环境监控体系
19、,提高相关部门之间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跟踪评价水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刚好驾驭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水污染物排放状况及转变趋势,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四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污单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记录并保存设施运行和维护状况、水污染物排放状况及相关监测数据。 第四十四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据规定设置排污口,设立标记,安装污水自动计量和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装置,与环境爱惜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安装时限,由省、省辖市、县市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分级公布。 第四
20、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氧化塘、污水储存设施、贮灰场、尾矿坝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场所的环境平安进行监督检查,觉察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可以实行强制性的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六条 水环境质量因严峻干旱等不行抗力缘由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停止生产等强制措施,确保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 第四十七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化工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生产、利用
21、、储存或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规定要求配备水污染应急设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八条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应当马上实行应急措施限制污染,并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刚好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水污染事故受理电话。 第四十九条 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爱惜、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畜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应对
22、突发事务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十条 跨省辖市、县市界河流的上下游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爱惜、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互通状况,互相协作,预防和处置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上游地区发生污染事故或者污染物排放和水量、水质、水文等出现异样时,上游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环境爱惜、水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马上通知下游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环境爱惜、水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并对重点污染源实行限制措施。下游地区发生水质恶化或者污染事故并确认是上游来水所致的,应当刚好通报上游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环境爱惜等相关主管部门;上游地区应当马上实行措施限制污染,并向下游省辖市、县市
23、人民政府和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刚好通报事故调查处理进展状况。 第五十一条 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五十二条 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并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照实反映状况,供应必要的资料。 排污单位造成严峻水环境污染的,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实行查封、暂扣措施。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污染防治
24、法律法规的状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排污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可以公布该排污单位的违法信息: 一违法排污或者长期不能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 三威胁饮用水水源环境平安的; 四造成水污染事故或生态遭到严峻破坏的; 五其他严峻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限制指标的省辖市、县市名单。 省辖市、县市环境爱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限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名单。 第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依
25、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 对违背本条例规定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干脆作出处理确定。 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觉察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同级其他部门,对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惩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第十条其次款规定,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源爱惜区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复原原
26、状或赔偿损失,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背本条例其次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取得排污答应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答应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排污答应证,根据排污量可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补办排污答应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超过排污答应证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背本条例其次十四条规定,干脆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
27、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上一年应缴纳排污费总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背本条例第三十四条其次款规定,到达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上一年应缴纳排污费总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六十条 违背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爱惜主管部门依法撤消排污答应证: 一通过隐藏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
28、造成严峻后果的; 二不正常运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将污染物未经完全处理排入环境,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数量超过答应证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三在半年内两次以上超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平均浓度、数量超过答应证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排污答应证被撤消后,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可重新申领排污答应证。 第六十一条 违背本条例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依据水污染事故造成的干脆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处以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依据水污染事故造成的干脆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处以罚款,并可以
29、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实行治理措施,消退污染;不按要求实行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实力的,由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实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担当。 第六十二条 违背本条例其次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转变未刚好报告的,由所在地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背本条例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擅自改动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调整系数导致监测设备不能正常反应污染状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上一年应缴纳排污费总额一倍
3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背本条例其次十六条其次款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修理而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复原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背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爱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背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限制任务的;
31、 二未按规定完成淘汰严峻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任务的; 三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审批、核准项目的; 四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违法审批排污答应证的; 五未按规定实施行政惩处或者违法实行行政措施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实行措施的; 七接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刚好履行执法职责的; 八因监管不力造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长期或者严峻超标排放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赐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 违背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跨省辖市、县市界河流的上下游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爱惜、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对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没有互通状况、实行措施的,
32、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环境爱惜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供应虚假监测数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赐予行政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其次篇:水污染防治工作状况 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状况 2023年10月 日 冠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西沙东碱,属于贫水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经济欠发达。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冠县、生态冠县为目标,以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
33、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一、水环境现状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环境爱惜监管机制。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探讨制定措施,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成立了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供应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冠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 究确定,2023年年初成立了由
34、分管副县长任大队长的环境爱惜综合执法大队,从住建、经信、公安、工商、水务等7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的力气、集中各部门的职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环境爱惜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状况、总量限制指标完成状况、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状况以及环境与进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状况等指标的考核。县政府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全县环境爱惜工作会议,会上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各
35、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并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刚好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化开展。 三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依据生态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县主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凡超出污染物总量限制要求的,坚决实行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到达目标要求。一是落实总量支配方案。依据有利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有利于促进环境监 管和有利于促进目标实现的原则,合理支配污染物排污总量。二是落实责任。根据企业排放基数、削减实
36、力及各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根据行业、企业确定削减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削减支配,把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削减措施。冠县按省、市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各项措施,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当推动。四是落实总量监控。在重点企业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有效监管企业总量限制目标任务。 四强化环境监管和主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环境监管,加大现场监察频次,肃穆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对县污水处理、新瑞实业、冠洲股份等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开展每月3次以上监察,对县控以上企业每月进行2次检查,保障河流水质达标。二是加大环保投诉案件调查和处理力度。以
37、12369环保热线为主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应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三是认真执行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制度。全县113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2023年全县共解缴入库排污费230万元。四是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工业企业725厂次,对存在严峻污染问题的20家企业作了肃穆处理,对5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重拳出击,依法关闭取缔10余家小电镀企业,保障我县水环境平安。五是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管。依据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加大对河流断面水质的监管力度,实行强力措施,严防水质反弹。深化落实“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对水质出现波动的断面,高度
38、重视,快速反应,必要时实行限产、限排直至停产措施,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五扎实构筑重点河流沿线环境平安屏障。我县重点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河流沿线环境平安防控体系,在重点污染源企业建设应急事故池、电子闸门,保障事故状态下超标废水限制在企业内部,在入河口设置应急闸门,可将危害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超标废水不会对河流下游水质造成影响。 六加大宣扬力度,增加群众的环境爱惜意识。主动宣扬生态环保理念,普及水、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学问,激励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爱惜意识,使社会各届更多了解、主
39、动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以爱惜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良好社会气氛。定时编印环保工作动态,刚好宣扬上级环保政策和全国环保形势,通报冠县环保主要工作开展状况,介绍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常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扬,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联合县电视台,特地开办了环保综合执法进行时栏目,同冠县新闻同步播出,内容以通报执法信息、曝光违法案件、宣扬环保常识、宣贯环保法规为主导方向,栏目自播出以来,已 累计制作130余期,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辖区部门、乡镇和群众的好评。 二、下步工作预备 一是着力挖潜增效,遏制水污染源头。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40、,加强工业企业截污纳管工作,不断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实力,提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负荷,结合县域进展实际,扩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实力,筹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废水排放达标排放率。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限制新增水污染。严格限制污染增量,从严限制审批向排放有毒有害和大量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从规划源头限制污染,主动开展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使区域产业布局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强对企业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摸清全区企业排污底数,建全“一企一档,严防危及水环境平安的重大工业污染。加大水源爱惜力度,
41、保障饮用水源平安。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平安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四是加强实力建设,提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动机构实力建设,环境监测实力到达三级站标准。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确保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到达国家标 准要求,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水环境平安。 第三篇:农村水污染及其防治 农村水污染及其防治 :目前虽然城市环境有了确定的改善,但是农村的环境却日益严峻了。近年来,某些工产企业把目标指向了农村,随着工厂的进展,工业“三废特别是废渣的处理成了环境爱惜工作的难题,以及一些人们生活中的垃圾不合理地处理,使农村的水遭到了很严峻的污染
42、。 :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水污染 据资料报道,我国每年的废(污)水排放总量已经到达了620亿吨,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就干脆排入江河湖泊,有近四分之一的湖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近60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过处理就干脆排放。随着我国农村居民小康住宅修建的兴起,居民住宅的排水问题显现出来,在我国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修建的住宅大都安装了配套的卫生器具、给水管、排水管,设计了卫生间,可是缺乏下水道系统。对于乡镇,或者居住比较集中而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由于其住宅安装有配套的给水排水管道,可以建立小区排水系统,对污水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 我认为,分析农村水体污染的状况,
43、首先要了解水体污染的概念。引用课本上的概念:“水体污染是指确定量的污水、废水、各种废弃物等污染物质进入水域,超出了水体的自净和纳污实力,从而导致水体及其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生物群落组成发生不良转变,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破坏了水体的功能,从而降低水体运用价值的现象。简洁理解就是人类的活动使得大量污染物质排入水体,超过水体自净实力,就可能导致水体污染。关键因素在于人类活动。 接下来分析农村水体污染的缘由有以下两点: 1、居民的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的各种污水的总称。其中包括厨房、洗涤室、浴室等排出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含粪便污水。居民的生活垃圾若处理的不当,其间所含的有害成分将通
44、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和人体,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这些农村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会通过水源地扩大。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干脆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拉夫运输河污染事务。对当时的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危害。 2、工厂污水排放 相对于工业废水来说,生活污水不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因此会引入工厂,来提高当地的经济。随着工业的快速进展,工业废水的水量及水质污染量很大,已经成为了农村废水的来源之一,工业废水是量大、成分困难、难处理、不易降解和净化,危害性特殊大。各类污水组成互不
45、一样,千差万别。这样的举措,使农村的环境更加恶劣了。 如此严峻的水体污染,不仅是对环境的破坏,更是对人类自身生命之源的破坏。我们在分析的同时,更实际的是做出应对的措施,以变更现状。虽然维护的人力财力巨大,但是这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苦果,只有靠我们自己来担当。 1、增加法制约束力,加大惩处力度,让有些违规的行为得到法律的制裁,让公众的环境爱惜意识的得到提升。 2、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将主要的需水工业搬迁部分到南方,缓解北方水少、工厂多的局面,削减水质恶化。 3、建立水资源爱惜区,为从整体上解决农村水环境恶化的问题,必需有支配地相应的水资源爱惜区,并实行有效措施加以爱惜。对一些原始的水源必需严格爱惜,将各区内水资源的支配、水费、排污费的收取,能够实现从局部到整体治理步骤的实现,从而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