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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施工合同范本最新)装修工程合同书1别墅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 合同背景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市_区_路_弄_号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
2、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第三章 施工内容第五条 该房屋属_结构,房型为_房_厅_厨_卫,建筑总面积为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房_厅_厨_卫,施工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一)厅: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二)房: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三)厨: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
3、窗部分_,其他_;(四)卫: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五)其他: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元,其中材料费_元、人工费_元、管理费_元、设计费_元、垃圾清运费_元、税金_元、其他费用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
4、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
5、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
6、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元,其中人工费_元、税金_、其他费用_元。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
7、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第五章 付款方式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8、(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六章 结算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
9、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第七章 工程进度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开工,_年_月_日竣工,工期为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时_分至_时_分(_时_分至_时_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第八章 施工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
10、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11、,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
12、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元/日,电费_元/日,煤气费_元/日,电话费_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第九章 验收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
13、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装修工程合同书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1、 工程名称: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2、 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院内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 工程装修内容: 负一层餐厅 。三、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
14、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 )四、 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3、 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4、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15、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追加价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6、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7、乙方在上述第6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
16、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得以顺延。因其他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五、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1 、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
17、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六、 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5天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注:看施工进度情况)2、工程进展到骨架、板材基层施工完成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3、工程竣工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4、 工程验收合格,手续交接清交付甲方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5、
18、乙方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按合同执行。七、双方责任1、甲方:1.1甲方负责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1.2甲方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1.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1.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 乙方: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提供施工方案,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图集及资料,提供各种材料样品、材质
19、单、合格证,经甲方认定后再进场。签订合同后2天内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各工序就位,如果达不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施工方退场。2.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按施工日期编制出施工进度表。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各道工序按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分部分项完成后,自检合格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2.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20、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未含的消防、给排水、设备管线如需改动,乙方可配合完成,负责改动;甲方自购主材,乙方可协助安装;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2.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由乙方原因在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 0.3% 扣留。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
21、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盖公章)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合同书3合同编号:_发包人(简称甲方):_承包人(简称乙方):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
22、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2、装饰施工地址:_区(县)_路_弄(村)_号_楼_室。3、住房结构:_房型_房_厅_厨_卫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平方米。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6、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7、总价款:¥_元,人民币(大写):_元。其中:材料费:_元,人工费:_元,拆除费: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元,
23、管理费:_元,税金(3。41):_元,利润:_元,其他费用_元。“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8、工期: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工期_天。第二条 材料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
24、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
25、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份。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26、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
27、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
28、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1、工程款付款方式:(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第六条 施工配合1、甲方工作:(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
29、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装修工程合同书4发包人编号:承包人编号:备案编号:鉴证编号:发包人: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30、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
31、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3)成本加酬金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方式:(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3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32、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第4条 发包人工作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4.4负责清除影响施
33、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第5条 承包人工作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4未
34、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第6条 材料供应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
35、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8条 工程质量
36、及验收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第9条 工程变更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
37、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第10条 竣工结算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第11条 工程保修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第12条 违约责任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
38、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
39、发包人负责。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4条 不可抗力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第15条 保险第16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发包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承包方:法定
40、代表人:身份证号:第18条合同日期装修工程合同书5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商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居室装潢发包给乙方。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室装潢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2.居室规格:房型_层(式)_室_厅_厨_卫,总计施工面积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承包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
41、料。5.工程开工日期:_年_月_日6.工程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工程总天数: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_元; 2、人工费_元;3、设计费_元; 4、施工清运费_元;5、搬卸费_元; 6、管理费_元;7、其他用度(注明内容)_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数目,经双方签字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用度,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
42、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给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剩余 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支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皆冬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