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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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集锦10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即: 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 二,劳动者盼望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假如本人没有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商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熟悉模糊,实践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区,本文将做全面分析。

2、 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误区。 实践中,不少人误会为只要劳动者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就与其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下面笔者进展分析。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其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连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依据劳动法其次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

3、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0条规定,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商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全都,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条规定:“在固定

4、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假如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规定:“关于续延劳动合同的问题,要仔细执行劳动法其次十条其次款的规定。此外,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两种用人制度存在的差异。为使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应依据劳动

5、法规定的不同合同期限,对工作时间较长,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假如本人有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留意爱护其他老弱病残职工的利益。” 7、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9号) 第1条规定:“关于签订和续延劳动合同问题。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按劳动法其次十条其次款的规定执行;对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按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的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其他固定职工,在当前新旧用工制度转换的过程中,作为一次性的过渡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据当地状况,从爱护工作时

6、间较长职工的利益动身,做出一些特殊规定。” 从上面内容可知,签订无固定期限既要具备客观条件,又要具备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是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满十年,主观条件是劳工双方都情愿签订该合同。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4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准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只要没有消失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商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连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与固定期限合同相比,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没有商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合同外,其它的地方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

7、,假如遇到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或者可以裁员的状况下,仍旧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需要解除就得解除,需要裁员就得裁员,不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终身了,用人单位就得养着了。 二、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否只有不利之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开了在每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准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需要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简单、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削减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

8、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员工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正是由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着自身的好处,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份全员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四、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及其应对。 1、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在用工期间均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须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

9、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上三种情形下,除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全都的情形外,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公平自愿、协商全都、诚恳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全都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也就

10、是“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商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酬劳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于在实务操作中B类情形遇到的比拟少,我们主要针对A、C二种情形进展分析。 A情形中的条件是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那么用人单位首先要考察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工作时间是否连续,是不是曾到其他单位去工作再回到本单位工作,中断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对员工作出补偿,假如作出补偿的则很可能被认定为为躲避而实行的虚假的中断行为。 对于C类情形,连续

11、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时要考察员工有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假如有的则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从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头计算。是不是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需同意?我们认为,该类情形的条件中有“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一限制,也就是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为前提(备注:实践中也还存在肯定争议),那么单位也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选择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是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

12、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20xx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用支付。 为了避开用人单位实行措施来躲避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利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用人单位为躲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而实行以下行为的,应认定无效,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连续计算: 1.实行迫使员工辞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将员工工龄“清零”的; 2.实行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员工重新招用到新单位,且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 3.通过

13、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4.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5.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正原则的躲避行为。 我们的其他建议: l以上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若无续订意向的,是没有主动通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或征询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义务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成就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员工提出来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来续订劳动合同且员工同意续订。 l对于上面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保存好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 l削减签订短期限的劳动合同。 l对于C类情形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预备续订劳动合同的,要避开在劳动合

14、同期满后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种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马上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防范措施:用人单位在用工发生之时,要准时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要及早确定是否要和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以及员工的续签意向,假如双方确定要续签的则要准时续签,避开长期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避开以上这种风险。 20xx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15、解释规定:依据劳动法其次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其次十条: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连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防范措施:合同期满后,要避开事实劳动关系存续,因此,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之前确定,假如要续签也要在合同期满之前签定。 五、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由。 前面提到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并非意味着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

16、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的; (二)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员工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员工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17、九)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二)至(七)类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六、综合防范法律风险体系。 要较彻底的防范无固定期限劳

18、动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制订一个综合的削减此类法律风险的体系: 1、对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进展设计。 2、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违纪处理制度,入职治理制度,离职治理制度,及其它一系列相关的制度中的条款,如保密制度、合同治理制度等等。 3、完善用工治理:用工治理流程、内部治理文书、证据固定等等。 4、对公司及各部门高层进展用工治理相关的培训沟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5 (存根) 女士/先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年_月_日马上到期。 合同期满后,公司将维持或提高双方现有劳动合同的商定条件,同时,因你到达法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现公司打算

19、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把你的准备选择如下: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XX有限公司 _年_月_日 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_年_月_日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 女士/先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日马上到期。合同期满后,公司将维持或提高双方现有劳动合同的商定条件,同时,因你到达法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现公司打算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把你的准备选择如下: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XX有限公司_年_月_日本人签字: 身份证

20、号: _年_月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其立法本义就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正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说明: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针对我国目前呈现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转变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无

2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较高的违法本钱,这将使用人单位自觉守法。 劳动合同法构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意图显而易见,但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固定工,意味着重拾铁饭碗,它将使用人单位的负担加重,并影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概述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员工在满意法律规定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2、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述第(1)项,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劳动者本人缘由发生调动的,期限合并计算。 第(2)项是与国企改制对接而定,爱护一局部国企老职工的同时为国企减负。 第(3)项,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在其次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劳动者没有

23、消失过失性辞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假如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员工到达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后,还需要表示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所区分。 从立法的层次上来说,劳动合同法的效力明显要高于其实施条例,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只要劳动者满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否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有解决此问题的方法。由于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遇到这些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一条:员工要求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4)项用人单位假如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时间超过一年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双方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如何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洪水猛兽,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可能对企业经营治理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很

25、大的负面影响。一旦签订或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假如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所以,用人单位假如可以不签,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量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较长或适宜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依据员工的状况区分对待:假如从公司长远进展角度考虑,员工属于公司业务需要,而且不会造成本钱太高,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些将来不确定是否需要的员工,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适宜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与之准时终止。 有的公司在08年与员工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在面临是否续签的问题,

26、对于这种状况,企业要慎重的作出风险分析后再打算。 2、非全日制用工 企业也可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这种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留意用工时间和工资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因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7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公平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一文: 租赁合同:租花业务合同 甲方:_ 乙方:_ 甲方室内、外租花业务由乙方承接摆设,经

27、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1.摆放各种花卉植物的品种以双方能承受的价格为准,并将花木价格清单(经双方盖章签名后确认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确定花摆放地点为:_,双方核定租金为_,租金付款日期为每月_日前。 3.如甲方提出需要增减或更换其它花卉的品种,按预算标准进展增减相应的费用。 4.经双方协商本租花合同从_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职责:要爱惜全部摆放的植物,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需按花的价值给以赔偿。 6.乙方职责:保证所摆放的植物生长正常,无病虫害,准时修剪植物残枝,专人负责日常治理,并定期派人检查植物生长状况,生长不好的植物免费替换。 7

28、.双方必需遵守合约,一方如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免造成对方的损失,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吵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_ 20xx年xx月xx日 _ 20xx年xx月xx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8 编 号: 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托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9、(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需仔细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练、精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

30、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消失 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商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 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31、; 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32、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以下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需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依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安排方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

33、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酬劳。 五、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爱护规定供应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爱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安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爱护乙方的安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依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并按劳动爱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展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

34、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治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安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赐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赐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商定的工资标准支

35、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治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状况进展检查、催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把握甲方的商业隐秘,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秘,并作如下商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

36、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商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

37、的; 9、本合同商定的解除条件消失的。 甲方根据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乙方身体安康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

38、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确认,丢失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商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消失,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准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

39、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辩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治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以下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商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托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40、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9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错误,主要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作为那些对单位奉献了“黄金年龄”的符合条件的老职工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赐予合理的保障。但是,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不能不合理增加其负担,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

41、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些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商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全都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全都,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消失法定解除合怜悯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42、件的; (二)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

43、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笔者认为,以上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只要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27条、31条和32条或者法律规定的不行抗力情形,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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