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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担保合同范文汇总5篇担保合同 篇1 甲方:中国建立银行_支行 乙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万元,其中由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万元,由_有限公司位于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供应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有
2、限公司供应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万元人民币,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其次条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供应存于中国建立银行衢州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_,存款人为乙方。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马上本协议其次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殊商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商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市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如_有限公司全部的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
3、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天内不能过户到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担当任何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 第七条_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_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
4、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建立银行_支行 代表:_ _年_月_日 乙方:_有限公司 代表:_ _年_月_日 担保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 借款人:_ 贷款人: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保证人:(1)_ (2)_ (3)_ 借款人因_需要, 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保证人供应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依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
5、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3_ 4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6、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担当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承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准时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
7、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_ 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部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
8、;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转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货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状况时,应准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准时实行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向借款人供应贷款,未能准时供应贷款
9、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赐予赔偿。 10担当政策性任 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待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打算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
10、表人,转变住宅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托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供应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 2_ 3_ 4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贷款人公章: _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11、) 法定代表人:_负责人签章: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住宅:_ 住宅:_ 帐号:_ 保证人公章: 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担保合同 篇3 借款人:_ 贷款人:_ 保证人: (1)_ (2)_ (3)_ 借款人因购房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
12、,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规划: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归还货款本息。货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货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3、_ 4、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货款本息
13、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货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担当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承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准时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
14、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治理及资金结算治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顿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局部按日利率计收利息_。 4、借款人应准时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
15、,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转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状况时,应准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准时实行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其次条
16、商定向借款人供应贷款,未能准时供应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赐予赔偿。 10、担当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待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打算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7、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转变住宅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托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供应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 2、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人、货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贷款人公章:_ (或合
18、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负责人签章: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住宅:_住宅:_ 帐号:_ 保证人公章: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担保合同 篇4 合同编号:XX民借企字第_号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洛阳 法定代表人: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凯旋西路穿插口广建大厦13楼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公平自愿
19、、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出借人民币_,期限_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其次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详细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
20、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详细归还方法见还款规划书。 第六条:依据乙方之恳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归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归还借款后,甲方马上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担当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
21、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展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协作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展治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依据丙方的要求供应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供应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与合法性。 3、 根据商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效劳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需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 甲方及丙方。 6、 乙方听从丙方的贷后治理与风险监控。
22、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展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展调查。 2、根据商定担当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托付对乙方使用借款状况进展监视、治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展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期限归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
23、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归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状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公布乙方的详细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 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展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4、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实行相关措 施的,除支付实行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缺乏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状况下,丙 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商定,则
25、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 民100元并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除根据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宅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承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具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 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26、。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5 担保人: 住宅: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宅: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供应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恳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
27、身份自愿向担保人供应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供应保证担保。 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力量担当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转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担当的保证责任。 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供应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反担保人清晰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状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
28、合同的条款。 5 反担保人情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担当。 其次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详细金额以借款合同之商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详细金额以担保协议之商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
29、式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归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2 在反担保人担当全额担保之状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担当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归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
30、条 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归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商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准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
31、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准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3 依据担保人要求供应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供应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4 承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展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视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 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 反担保人发生以下状况之一
32、,应准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转变、董事及高级治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大事; 9 反担保人经营消失严峻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 反担保人消失或马上消失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力量的状况。 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以下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担保人,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
33、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削减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展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18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连续担当保证责任。 21 在担
34、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状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连续担当保证责任。 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供应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丢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转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商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
35、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商定的还款义务,超过商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本钱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
36、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本钱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供应担保的情形; 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供应担保; 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本钱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状况。 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实行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37、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当保证责任。 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连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全部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代理合同书代理记账合同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 【关于担保合同范文汇总5篇】